于 2019 年 10 月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不予核准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在前次发行人 IPO 申报审核期间,由于九泰基金的控股股东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负面媒体报道,为了不影响发行人前次 IPO 申报的审核进程,经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郑汉杰与九泰基金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郑汉杰受让九泰基金管理的九泰 6 号资管计划所持有发行人的所有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