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合同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不超过 10M)。
一、注册登录
(一)已经使用过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的单位或个人,使用原来在全国系统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即可办理技术合同相关业务。
(二)首次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的单位或个人,需注册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账号,注册时按照提示信息注册平台会员,填写单位或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附件,选择当地的登记机构提交审核申请。
(三)登记员根据注册会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在线审核,填写的信息及附件均正确有效的,予以通过;信息有误或附件有问题的,将做退回处理,由注册会员修改后再次提交。
(四)如果用户信息发生变更,例如单位更名,则需要修改用户基本信息,并上传最新的相关证件资料图片,提交审核申请即可。非新注册用户不可变更登记机构。
(五)注册时需要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事业、团体法人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二、技术合同登记、审核
(一)已审核通过的会员用户,登录山东省科技成果转
化服务平台,即可使用技术合同相关的功能。打开合同申请功能,按照提示信息录入技术合同登记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提交审核;提交后可以随时登录平台查看合同审核进度。
(二)登记员登录系统后可以查看待审核的技术合同,审核合同填报的资料及上传的相关附件,对于符合登记要求的合同批准通过;对不符合要求的合同退回。
(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时需要上传的资料:
1.技术合同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不超过 10M)。
2.技术转让合同,需要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及转让备案登记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不超过 10M),如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
3.技术开发合同,如合同中不能辨别技术开发内容的,需提供详细的技术开发方案等技术文档扫描件或图片(不超过 10M)。
4.技术合同标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技术,当事人应当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或生产许可证后,上传相关审批手续或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图片(不超过 10M)。
5.技术进口合同,需上传商务部门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图片(不超过 10M)。
6.政府招标合同,需上传中标通知书及技术文件扫描件或图片(不超过 10M)。
7.请妥善保管提交材料原件,以便留存备查。
三、技术合同认定
技术合同登记批准通过后,由登记员为该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由认定管理员进行合同认定、签章,对于符合认定要求,已经认定通过并签章的技术合同,生成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山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卖方用户可以通过平台查询并下载本单位的技术合同对应的“山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如果需要纸质文件,请自行打印,妥善保管。
注: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网站:
(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图:
注册登录
技术合同登记、审核
技术合同认定
(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步骤:
1. 注册登录
注册时需要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事业、团体法人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果用户信息发生变更,例如单位更名,则需要修改用
户基本信息,并上传最新的相关证件资料图片,提交审核申请即可。
2. 技术合同登记、审核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时需要上传的资料:
(1)技术合同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不超过 10M)。
(2)技术转让合同,需要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及转让备案登记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不超过 10M),如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
(3)技术开发合同,如合同中不能辨别技术开发内容
的,需提供详细的技术开发方案等技术文档扫描件或图片
(不超过 10M)。
(4)技术合同标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技术,当事人应当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或生产许可证后,上传相关审批手续或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图片(不超过 10M)。
(5)技术进口合同,需上传商务部门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图片(不超过 10M)。
(6)政府招标合同,需上传中标通知书及技术文件扫描件或图片(不超过 10M)。
3.技术合同认定,并送达办理结果(网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