觅星与客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觅星通过其开发、运营的觅星科技网站(网址为www.merak.com,以下简称“本网站”)为客户 提供的会议服务采购平台服务等
客户协议
【】(以下简称“客户”)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上海觅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觅星”)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觅星与客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觅星通过其开发、运营的觅星科技网站(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本网站”)为客户提供的会议服务采购平台服务等
(以下简称“本服务”)事宜,于【201 】年【 】月【 】日在中国上海市签订本客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 本网站的内容
1.1 本协议所称“内容”,是指本网站包含的所有文字、图表、用户界面、可视界面、图片、商
标、标识、声音、音乐、美术作品及计算机编码,包括但不限于该等内容的设计、结构、选择、协调、表达、“界面外观”及排序等。
1.2 本网站的内容均由觅星依法持所有权或使用权,且受各类适用知识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的保护。
1.3 除本协议明确规定外,未经觅星事先明确书面同意,客户不得对本网站的内容实施以下任何行为:
(1) 出版或发行或为任何商业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与觅星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者)以任何方式将本网站的任何部分及任何内容复制、再制、重印、上传、发布、公开展示、编码、翻译、传输或散布至任何其他计算机、服务器、网站或其他媒介。
(2) 在使用觅星专为从本网站所提供的有关觅星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时,对该等信息进行任何修改,包括但不限于移除任何副本上著作权等权利信息。
2. 本网站的使用
2.1 客户应根据本网站提供的方式取得本服务的有关资料、文件或信息。
2.2 未经觅星事先书面同意,客户及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实施以下任何行为:
(1) 使用任何装置、程序、算法、方法以访问、取得、复制或监测本网站任何部分或任何内容,或以任何方式复制或规避本网站或任何内容的导航结构或介绍,通过任何非本网站提供的方式,取得或试图取得任何资料、文件或信息。
(2) 通过任何其他非法方式,未经授权访问本网站的任何部分或功能,或者链接至本网站或任何觅星服务器的任何其他系统或网络,或者未经授权取得本网站提供的任何服务。
(3) 探查、扫描或测试本网站或链接至本网站之任何网络的弱点,违反本网站或链接至本网站之任何网络的安全或认证措施。
(4) 反向查找、追踪或寻求追踪任何关于本网站任何其他用户或访问者或觅星其他客户的信息;或为显示客户所有信息以外的任何信息之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网站提供的身份证明或信息,使用本网站或本网站提供的任何服务或信息。
(5) 在本网站基础架构或觅星的系统或网络上,或者链接至本网站或觅星的任何系统或网络上,存储不合理或不成比例的大量数据。
(6) 使用任何设备、软件或程序,干扰或试图干扰本网站的正常运行或于本网站进行的任何交易,或干扰或试图干扰他人使用本网站。
(7) 操控识别功能以伪造通过本网站提交给觅星的任何信息或传输内容的来源,或者伪造本网站提供的任何服务的来源。
(8) 非法或非出于通过本服务采购会议服务之目的使用本网站或任何内容。
(9) 将本网站的内容(如1.1所述)披露、泄漏给与觅星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者或可以合理判断存在该等可能性的主体。
(10) 通过本网站发布的询价信息和订单不会通过本网站外的其他渠道重复询价或签约。
(11) 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或干扰觅星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2.3 客户理解并同意:使用本网站所需的第三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流量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2.4 本网站特定服务的使用可能另有协议或规定,客户使用该项服务将适用该等协议或规定。
3. 账户及安全
3.1 客户在使用本网站前应根据觅星的指示进行注册。客户完成注册手续后,觅星将向其分配相应的帐户。
3.2 帐户的所有权归觅星所有,客户对帐户仅拥有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客户自身。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经觅星事先书面同意外,客户不得将帐户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第三方使用帐户。
3.3 客户应妥善保管帐户的帐号及密码。客户发现第三方使用自身帐户时,应立即通知觅星。该情况下,客户可以要求暂停帐户的使用,但应根据觅星的要求提供合理的身份验证信息或资料。客户不予提供的,觅星有权拒绝客户的要求。
3.4 客户违反3.2的规定使第三方使用其账户,或因客户未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导致其账户被第三方使用等的,客户对其账户下发生的任何及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觅星或本网站的任何其他用户或访问者因此遭受损失的,客户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5 客户不得使用他人的觅星账户,对因客户使用他人账户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觅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客户
4.1 作为本网站用户的一类,客户为会议服务的采购者。客户均为依法真实经营的经济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企事业单位、政府、个体工客户)。客户在本网站的活动、本服务的内容等详见本协议的附件。
4.2 本网站就各客户设置总账户(以下简称“管理账户”)和若干子账户(以下简称“普通账户”)。管理账户和普通账户均由客户授权其高管、员工或第三方个人使用者使用。
4.3 账户的个人使用者
(1) 个人使用者注册账户过程中必需经过觅星的身份认证。觅星有权要求该等个人以真实身份使用本网站及接受本服务,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和关于客户授权其代理使用本网站接受本服务的有效证明。
(2) 客户应使个人使用者在因离职等原因发生上述(1)中规定的授权的变更时,应立即通知觅星进行相应的认证转换。
(3) 个人使用者对其在本网站上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询价、报价及议价等)与其所代理的客户承担连带责任。
(4) 觅星有权监控个人使用者在本网站上的行为。
4.4 客户的账户管理
(1) 客户应向觅星提供真实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及业务经营许可(如有)来证明自身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 客户有权且应当对其名下所有账户进行适当的管理。觅星通过管理账户向各客户提供管理其名下所有账户中所有行为的权限和必要的支持。客户有义务对于未经其授权的个人使用者使用其账户或以其名义进行的活动或者发言进行举报。
(3) 客户对其名下所有账户(包括管理账户和普通账户)内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客户对授权的个人使用者在本网站的行为与有关个人承担连带责任。
(4) 客户名下账户的个人使用者因离职等发生授权变更的,客户应及时通知觅星。觅星将根据通知在本网站办理授权关系的更新。相关法律责任追溯到通知时间点。客户对于该等通知以前其名下账户中的个人使用者的行为向觅星承担法律责任。
(5) 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或可能出现严重问题时,有义务及时通知觅星。觅星有权根据通知或根据自行判断暂停其名下账户的使用权限,并在合法和合理调查后再采取相应行动。
5. 费用
关于本网站提供本服务涉及的费用,以本协议附件或觅星另行发布的各项规则等为准。
6. 免责条款
6.1 网络传输及数据存储安全问题
客户理解并同意本网站的使用中,网络传输不完全保密或安全。客户发送至本网站的消息或信息被他人阅读或拦截,觅星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网站就以下情形对本网站及本服务中的数据存储安全不承担责任:
(1) 客户在本软件及服务中相关数据的删除或储存失败;
(2) 超过本网站决定的储存期限和容量限度的数据存储;
(3)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客户信息丢失、泄漏、病毒感染等风险。
6.2 其他网站和第三方产品服务
(1) 本网站可能包含链向其他独立第三方网站的链接(“链接网站”)。链接网站仅为方便访问者而提供。客户理解并同意,链接网站并非由觅星控制,对链接网站的任何信息或资料,觅星不承担任何责任。客户根据自身独立判断使用链接网站。
(2) 客户通过本网站使用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除遵守本协议约定外,还应遵守第三方的用户协议。觅星不保证第三方提供产品、服务及其产品、服务的内容、安全性、准确性、有效性及不存在其他不确定的风险。对于由此引发的任何争议及损害,觅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客户通过本网站向第三方采购产品或服务时,应对其无论是否通过本网站而发布的任何信息及作出要约、指令、承诺等任何行为自行承担责任,觅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6.3 客户遇到任何不履行、错误、疏忽、中断、删除、缺陷、操作或传输迟延、电脑病毒、通信线路故障、失窃或破坏或未经授权访问、篡改或使用(无论是违约、侵权、过失)时,唯一的救济方式是停止使用本网站或任何该等内容。
6.4 尽管本使用条款有其他规定,如果对任何因客户使用本网站或觅星的本服务时,因应归责于觅星的原因产生损害或损失的,觅星应向客户承担责任。但除法律禁止外,在任何情形下,觅星对任何间接、衍生、惩戒、附带或惩罚性损害,包括利益损失,概不承担责任。同时,在任何情形下,觅星的责任均不得超过客户在向觅星初次提出赔偿请求之日的前六个月内向觅星支付的,与本网站任何服务或功能有关的订购费用或类似费用的总额。
6.5 觅星保留在任何时候不经通知采取以下措施的权利:
(1) 基于任何原因,修改、中止或终止本网站或其任何部分的运行或访问;
(2) 修改或变更本网站或其任何部分及任何适用政策或条款;以及
(3) 在进行定期或非定期维护、错误纠正或其他变更所必须时,中断本网站或其任何部分的运行。
7. 本协议的违反
7.1 觅星发现客户违反或有可能违反本协议的,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客户及其帐户进行相应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帐号封禁直至注销等);并公开该等处分。
7.2 除上述外,觅星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行为有权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部门报告、向法院起诉等。
7.3 因客户及其帐户的任何行为违反本协议及其他协议或规定并/或导致第三方主张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客户应自行承担费用负责解决;觅星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的,客户应当赔偿觅星的所有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和利益损失。
7.4 觅星因下列原因可自行决定且无需提前通知而终止客户访问本网站的权限,该等行为不得视为觅星对本协议的违反。
(1) 根据7.1的规定实施处分;
(2) 根据法律执行机构或其他政府机构的要求;
(3) 根据客户的要求;
(4) 因终止本网站或本网站提供的任何服务的中止或重大修改;
(5) 不可预期的技术问题。
8. 保密、知识产权、客户个人信息保护
8.1 客户应对本协议(包括附件)签订的事实、内容、交涉的存在及情况和与觅星有关的所有经营信息(以下称“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觅星事先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对觅星承担与本
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实质上相同义务的律师、会计师及其他外部顾问除外)披露或泄露,也不得用于本协议以外的目的
8.2 前款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各项所列情形。
(1) 保密义务披露时保密信息已经周知的;
(2) 客户从具有正当权利的第三方正当获取保密信息且不承担保密义务的;
(3) 客户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已正当持有保密信息的;
(4) 客户接受披露后,该保密信息非因接受方的责任成为周知的;
(5) 根据法律法规、命令、规则、通知、自主规制机关的规则以及其他相当于此的规则或法院的判决、决定、命令以及其他政府机关规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措施等(以下统称 “法令等”)等客户被要求披露保密信息的(但该情况下,客户应在实务上可行的范围内就该披露事先通知觅星,并仅在该要求所需范围内予以披露)。
8.3 上述规定在本协议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一直有效存续。
8.4 客户违反本条规定给觅星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本协议向觅星承担赔偿责任。
8.5 与本网站及本服务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未经觅星或相关权利人事先书面许可,客户不得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8.6 客户自身同意并应使其授权的个人使用者同意觅星为本服务之目的收集、使用有关个人信 息。觅星将根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未经客户的同 意,觅星不向任何其他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客户的个人信息,但客户同意并认可,觅星可以保留客户通过本网站或者本网站提供的任何服务与觅星之间进行的任何传输或交流,亦可根据法律法规或在觅星认为适当时披露该等数据。
9. 管辖法律及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国法律。
9.2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在中国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通过审判解决。
9.3 用若因客户违反本协议致使觅星起诉的,觅星有权要求客户承担觅星所有合理的律师费及诉讼费用。
10. 境外使用
10.1 尽管在全世界均可访问本网站,但并非所有通过本网站或在本网站上讨论、提及、供应或提供的功能、产品或服务均可由所有人或在所有地理位置获得,或适合或可以在中国之外使用。觅星保留权利,可以自行决定将任何功能、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和数量限制于任何人或地理区域。在本网站上提供任何功能、产品或服务在禁止时均无效。若客户选择在中国之外的地区访问本网站,应自行负责遵守适用的当地法律。
10.2 客户不得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出口法律和法规,使用或出口或转出口任何内容或任何该等内容的复制或改制,或本网站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
10.3 觅星提供获取国际数据的权限,因此可能包含对未在客户所在国公布的觅星产品、程序和服务的引用或交叉引用。该等引用不表示觅星意图在客户所在国公布该等产品、程序或服务。
11. 其他
11.1 本协议包括附件及觅星不时发布的关于本网站及本服务的相关协议、规定、提示等。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客户继续使用本网站或享受本服务的,视为已接受相关内容并应受其约束。
11.2 觅星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协议。客户继续使用本网站及本服务的,视为已接受修改后的本协议。如果不接受修改后的本协议,客户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网站。
11.3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1.4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1.5 本协议于客户点击本网站注册页面的“同意”按钮与签署本协议的纸质文件这两者中较早者起生效。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但解除本协议不影响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上海觅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附件 1:
客户细则
1. 客户的定义
拟通过本网站就会议服务本协议及本细则中的客户是指,拟通过本网站就会议服务的的采购与商户达成交易的服务采购者。
2. 客户的行为
在本网站中,客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发布、修改、删除关于自身、所采购的服务及交易等的有关信息;
(2) 为实现交易,发出询价、与商户谈判、签订合同等;
(3) 与其他用户(包括但不限于商户)就线下活动达成意向。
3. 对客户的服务
在本网站中,觅星根据自行判断向客户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服务:
(1) 为客户的公司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公司情况介绍。)、服务采购信息、交易记录等信息的管理提供支持服务;
(2) 为客户的询价、谈判、签约等交易行为及其他行为提供支持服务;
(3) 为客户提供线上或线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信息的推送、商户考察的组织、商户评级评估结果信息的提供等;
(4) 由觅星根据其自行判断或与客户协商提供的其他推广技术服务等增值服务。
4. 费用
4.1 客户理解并支持觅星对通过本网站与客户签约的商户收取不高于签约总金额 2%的服务费,客户有义务督促商户及时支付。
4.2 客户享受觅星提供的其他有偿服务时,根据觅星的另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服务费以本网站的积分方式支付,积分支付系统的具体内容由觅星另行规定。
4.3 客户向觅星支付积分充值费用等的,觅星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小东门支行】 账户名:【上海觅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帐号:【1001218409300119171】
4.4 税费的承担
(1) 服务对价(如有)均为不含税的金额。有关税金(增值税及附加税等)由客户另行承担。
(2) 根据本条支付费用产生的汇款手续费等由客户承担。
5. 客户的声明及保证等
5.1 除本协议正文的规定外,客户对觅星声明并保证如下:
(1) 客户是真实存在、合法经营的商业实体,为签订、履行本协议已经履行法律法规等、自身章程及内部规章所需的所有程序。签订、履行本协议并不导致其作为当事人的任何合同、协议等的违约,也不会给觅星或本网站的客户、其他客户及任何相关方造成任何名誉或经济损失。
(2) 客户已适当并充分授权个人使用者对其在本网站的管理账户及普通账户进行操作。其授权的管理用户是其发布和维护信息的对应的实体公司的真实酒店采购部门管理者,其授权的普通用户是其对应的实体公司的在职人员,有与其权限相对应的行为行使权力,并能对其负责。该等个人在本网站或与本网站相关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客户的行为,由客户承担因此导致的责
任及后果。
(3) 客户向觅星提交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客房、会议、餐饮及其他设施的相关数据和资料等)均及时、合法、真实、准确、无遗漏,并且不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
(4) 客户同意并使其授权的个人使用者同意,觅星可以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向客户在本网站登记的电子邮件、手机、通信地址等发送商业信息。
(5) 客户不得进行违反诚信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虚假客户信息或询价信息、以利益诱惑或威胁等手段要求第三方发布虚假信息、将从本网站获悉的信息用于自身的服务采购以外的目的或未经觅星事先书面同意披露给第三方、就通过本网站发出的订单使用其他渠道询价或进行其他其它影响交易流程的真实性、客观性、干扰本网站正常运营秩序的行为等。
(6) 尊重并遵守本网站的收费规定,不得通过本网站获得商户、服务采购等有关信息后,故意越过本网站与客户联络、交易。
5.2 发生违反本协议正文及上述承诺保证的情形的,客户应立即改正并承担因此导致的责任及后果,使觅星免受任何影响及损失。觅星有权随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客户发布的内容、取消客户在网站获得的星级、荣誉以及虚拟财富(如有)、暂停或查封帐户、取消因违规所获利益、终止本协议、通过诉讼形式追究客户法律责任等。
6. 觅星的责任限制
除本协议正文的规定外,觅星的权利及责任限制如下:
6.1 觅星致力于不断提高客户服务的产品与技术质量、优质的用户体验以及系统的安全稳定,但为客户提供的技术服务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服务,觅星对技术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特定用途、无侵权等不作任何保证、声明
或承诺。
6.2 觅星对第三方在本网站内及与本网站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商户、其他客户)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发表评论、投票、广告、优惠或活动信息等等)、实施的行为(例如询价、交涉、签约、履约等)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