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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700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作意向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巴士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平等尊重、优势互补、示范效应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储能应用技术及市场的开发、物流公交化合作等领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钢
注册资本:人民币 95143.0306 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 1001 号公交大厦
经营范围:公共汽车客运;自营汽车车身、本公司候车亭及场站的广告业务
;中小巴;出租汽车;汽车租赁;汽车零配件销售;汽车修理;房地产开发;物业出租、管理及相关业务;管理公司现有酒店、旅业及各汽车总站的商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成品油运输)。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服务(涉及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经营)。
深圳巴士集团为深圳市属国有控股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双方重点围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储能应用技术及市场的开发、物流公交化合作等领域展开全方位合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1、光储充示范场站建设
利用储能、光伏、充电桩等产品领域的先进技术,开展光储充示范场站建设
。
2、带桩带站充电合作
公司向深圳巴士集团提供带桩带站的充电服务以及停车场综合服务合作。
(二)储能应用技术及市场的开发
研究新能源运营车辆电池回收利用,尤其在能效管理、调峰调频等储能领域的梯次利用技术开发以及储能技术应用市场开发。
(三)物流公交化合作
在新能源物流车和大巴车领域运力共享,共同建立物流公交化共享体系。 2、协议的生效
x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予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充电领域产业链,打造以车、桩联合运营为核心的充电网络智慧云平台,实现互联网、车联网和能源互联网的融合。截至目前,公司在深圳、南昌、无锡等多地都有建设或运营充电站、充电桩的经验。本次与深圳巴士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领域业务,研究新能源汽车电池梯次利用,共建物流公
交化共享体系。本框架协议签署后,双方将积极推动项目落地工作。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已与深圳巴士集团下属分公司就充电场站合作开展前期建设工作。随着具体投资计划的落实和推进,预计将会对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和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深圳巴士集团形成业务依赖。
五、风险提示
x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作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框架性、原则性约定,双方开展具体合作应在此框架协议下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具体项目实施协议。具体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