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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0-059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署的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拟签署的框架协议在一定时间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形。
一、拟签署框架协议概况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参加了 2020 年云浮经贸活动项目云安分会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集中签约仪式以及京基智农云浮市云安区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开工奠基仪式活动。公司拟与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签署年出栏 200 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框架协议尚在签署流程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拟签署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
乙方: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公司拟在云浮市云安区投资建设年出栏 200 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分期进行
投资,计划总投资约 60 亿元人民币(含流动资金),公司将全面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努力推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拟签署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拟签署框架协议,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决策部署,推进生猪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现代养殖业,助力产业发展。同时,公司可以借助于当地土地资源优势,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推进生猪养殖产业的发展,加速构建农业全产业链,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双方尚未签署正式的项目投资协议,后续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因此,框架协议在一定时间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x次拟签署的框架协议为公司与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开展项目投资的指导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方尚未完成该框架协议的全部签署流程。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签署时间 | 协议对方 | 框架协议名称 | 截至目前进展 |
2019 年 8 月 21 日 | 高州市人民政府 | 高州市年出栏 100 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 投资框架协议 | 一期项目已开工 |
xx县人民政府 | xx养猪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 一期、二期项目已开工; 一期已实现引种投产 | |
2019 年 10 月 18 日 | 华南农业大学 |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 已成立华南农业大学京 基智农技术研究院 |
2019 年 10 月 30 日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 政府 | xxx茂名市电白区年出栏50 万头生猪 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 合作正在进行 |
2019 年 11 月 13 日 |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 xxx梅州市年出栏60 万头生猪产业链 | 合作正在进行 |
2019 年 11 月 18 日 | 文昌市人民政府 | x达尔文昌市年出栏30 万头生猪养殖产 业链项目招商投资框架协议书 | 已于 2020 年 6 月开工奠 基 |
2019 年 11 月 30 日 | 贺州市人民政府 | xxx贺州市年出栏 200 万头生猪养殖 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 已于 2020 年 3 月开工奠 基 |
2020 年 1 月 20 日 | 开平市人民政府及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合作正在进行 |
新会区人民政府及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合作正在进行 | |
台山市人民政府及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合作正在进行 | |
2020 年 5 月 18 日 |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 x基智农汕尾市年出栏60 万头生猪养殖 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 合作正在进行 |
2020 年 5 月 22 日 | 贺州市人民政府 | x基智农贺州市年出栏 500 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包括含原“年 出栏 200 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 | 合作正在进行 |
2020 年 8 月 13 日 | 阳江市人民政府 | x基智农阳江市农业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 合作正在进行 |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10 月 22 日、11 月 1 日、11 月
14 日、11 月 19 日、12 月 2 日、2020 年 1 月 22 日、5 月 19 日、5 月 23 日、8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2019-092、2019-097、2019-099、2019-100、2019-103、2020-004、 2020-028、2020-029、2020-043)。
2、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无变动。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