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1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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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 日收到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寒亭生产厂区搬迁关停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公司现有生产厂区已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全面
停产。(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临 2019-049《关于公司生产厂区整体搬迁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进展情况
接到通知后,公司积极与潍坊市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落实关于本次关停搬迁的相关补偿以及其他可能的奖补意向,并采取各项措施加快推进新厂区建设,确保顺利搬迁和平稳过渡。经与潍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积极沟通协调,公司拟与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
三、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征收部门: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被征收单位: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潍坊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寒亭区人民政府拟对公司实施整体征收搬迁。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征收范围
该宗地位于寒亭区民主街 529 号,土地面积 585,215 ㎡,为国有土地,地上
附着物征收面积约 12.8 万㎡。
(二)、征收补偿:
根据依法按程序选定的评告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和房屋征收补偿有关规定,被征收单位征收范国内土地及其他附属物合计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 141,769.2859 万元。
(三)、付款方式:
征收补偿款根据企业腾空土地进展情况分批次拔付。
(四)、搬迁要求:
征收范围内房屋、设备、管线等附着物的清理、拆除、垃圾清运、水土环境治理等工作由被征收单位组织实施,相关费用由被征收单位承担。清理、折除工作必须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实施,过程及结果必须符合国家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五)、被征收单位须按要求将被征收资产解除抵押,且承诺被征收资产无其他经济纠纷,凡本协议签订前发生的与被征收资产有关的法律、经济问题皆由被征收单位承担责任。
四、公司签订《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审议程序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已前期收到本协议项下补偿款 1.6 亿元。六、本次搬迁补偿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 2019 年度收到的 1.6 亿元补偿款暂在非流动负债列示,预计对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
2、本协议约定的补偿款金额大于公司搬迁范围内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额,但因公司在搬迁过程中,未来发生的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损失及其他费用性支出尚无法准确估计,故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也无法准确测算。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搬迁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上述补偿款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有利于加快推进新厂区建设,力争早日恢复生产,确保顺利搬迁和平稳过渡。
2、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与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