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SDGP371002000202302000074A_001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项目名称: 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SDGP371002000202302000074A_001
计划编号: 37100200085200120230003
采 购 人: 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人民政府
供 应 商: 威海永泰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坤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八月一十一日
合 同 书
本合同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
经甲方委托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
方式进行采购。经甲方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的规定,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的组成部分
1.成交通知书
2.本合同书
3.乙方在评审过程中补充或澄清的文件
4.采购文件
5.乙方的响应文件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合同各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
二、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选定 1 家服务机构,对温泉
镇约 110 家企事业单位以及设备进行安全诊断服务。为确保服务质量
和服务效率,选定的服务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约 110 家企事业单位以及设备的安全诊断服务,提出企事业单位及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在企事业单位完成整改后及时进行复查核实出具咨询服务报告。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叁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338800.00元)。
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商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 110 | 家 | 3080 | 338800.00 |
备注 | 报价包含人员工资、差旅费、伙食费、管理费、税费、利润等。 |
最终价款按实际服务数量*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四、服务质量及专利权
1.乙方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乙方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提供服务。
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标的物 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产权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服务地点及甲方联系方式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六、服务期
服务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七、验收
1.乙方提供的服务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且满足本项目相关需求。
2.服务前,乙方认为某些事项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回复乙方。如果乙方未作书面通知,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反之,如果甲方未按照其承诺提供配合,则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乙方每次服务期满后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甲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验收严格按照鲁财采〔2021〕25 号《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甲方应对服务的成果定期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甲方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乙方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甲方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八、《验收书》的签署
1、验收后,甲方应当对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形成《验收书》。
2、除涉密情形外,甲方在验收意见确认后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意见。
九、付款
(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服务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实际结算金额(实际服务数量*固定单价据实结算)扣除预付款后的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未能通过验收的,甲方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返还。
(3)付款按以下资信办理
收 款 人:威海永泰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银行账号:817850601421015096
联 系 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 00 xxxxx 0000
十、履约保证金
该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十一、售后服务:
1.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派技术人员现场服务,处理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
2.乙方要保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其服务必须达到或超过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3.售后服务期内,乙方需提供服务。
4.乙方应严格履行其在该项目的响应文件中所作出的承诺。
十二、变更、修改及转让:
乙方应严格按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相关承诺内容提供服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乙方不得与甲方擅自就合同标的的内容、质量、服务或验收时间、技术要求以及其他的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修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三、违约责任的承担:
1.乙方违反第六条服务期规定或未按合同约定内容提供相应的服务,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3‰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下同)。
2.乙方违反第四条服务质量及专利权第一款的约定而降低标准 或者违反第十一条变更、修改及转让的约定的,由此而造成逾期的,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交纳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延期验收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延期验收部分合同价款的 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每逾期 1 天,支
付违约金 200 元。
5.由于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按照实际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6.由于乙方违约而可能出现其服务(产品)等被甲方使用的情形,其所遭受的损失甲方不需要负责或者承担。
7.上述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事件。
8.乙方利用政府采购融资平台融资,融资后不履行合同或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须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的私有财产对企业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并按照《威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理。
十四、争议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环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各方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十六、签约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
十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代理机构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 人民政府 | 乙 方:威海永泰安全技术咨询 有限公司 |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