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2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京银行南京分行签订 15 亿元综合性融资额度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本协议项下所有业务的办理,均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和甲乙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并需签署相应的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协议的具体实施和进展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未来的具体业务合作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业务,暂时无法预计本合作协议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的影响。如协议顺利实施和推进,将助力公司业务发展。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巩固、扩大和密切双方的全面业务合作关系,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相支持、共谋发展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愿意结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近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 “南京银行南京分行”或“乙方”)在南京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x次签订协议的对方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成立于 2013 年,公司住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主营业务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
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南京银行南京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业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双方后续的合作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议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合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和理财服务、银行融资服务、直接融资服务、银企直联和现金管理服务、国际业务服务、债务风险管理服务、投资银行服务、中间业务服务、银行卡业务、资产托管业务、其他金融服务等。
(二)双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及下属各级行开立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2)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承办融资、结算、票据、外汇、理财及投资银行等各项金融业务,并为其办理售付汇、国际结算、国际贸易融资、外币资金保值、增值业务等外汇业务,选择乙方作为结算服务和资金归集主办行之一;甲方同意根据日常经营活动及重大项目建设的整体规划统筹安排,选择乙方作为相关项目融资的主要贷款银行之一;同时,在乙方具备相关业务优势的前提下,甲方选择乙方作为资金账户管理、系统内委托贷款、企业网上银行、国际融资和国际结算的主办银行之一;以及作为票据业务、贸易融资业务的主要合作银行之一;
(3)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其债券、股票的发行,兼并、重组的资本运作,资产托管、资金保值和增值服务等方面的主要合作伙伴之一,全面开展投资业务合作;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金融债券、公司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的主承销商以及相关金融服务的
提供方;
(4)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其银企直联系统的合作银行,依托乙方银企直联和现金管理系统,提升集团内部财务管理效率。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将甲方作为分行级战略客户,牵头组建专职服务客户经理团队,并协调相关分支机构,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个性化的一揽子、一站式、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包括本外币信贷业务、中间业务、现金管理业务、国际业务、投资银行等服务;
(2)乙方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监管政策和信贷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通过多种金融服务手段,意向性向甲方累计提供不超过壹拾伍亿元等值人民币的融资额度,用于支持甲方项目建设和日常生产经营等多种融资需求;
(3)乙方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乙方自身的资金成本、贷款风险状况和同业竞争情况,提供较优惠的贷款利率;
(4)乙方充分利用自身在金融市场上的相关资质和业务优势,为甲方及其子公司的直接融资提供合规、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务,并提供同业较优惠费率条件;
(5)乙方开发的各类新的金融产品将优先向甲方及其成员单位提供,并根据甲方及其成员单位的需求,设计个性化、综合性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三)其他
x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x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运营将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推进公司与南京银行南京分行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基础上深入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本次合作可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金融支持,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有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于在合作协议之下开展的具体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决策
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