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11N34681861920222604
合同编号:11N34681861920222604
项目名称: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防疫补助等 经费项目专用材料购置费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1499002022AGK02416
采购单位: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供货单位:禾旭(郑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采购合同
需 方: 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供 方: 禾旭( 郑州)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供方在山西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
控制中心动物防疫补助等经费项目专用材料购置费项目(二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2AGK02416)公开招标采购中第 1 包,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
双方协商一致,将招标节余金额用于购置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货物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炭疽等动物疫病检测试剂货物。
包号 | 产品编 号 | 品名(通用名称) | 品牌 | 规格包装 | 生产厂家 | 质保期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元) (含税) |
第 1 包 | 1 | 禽白血病病毒 ELISA 群特异性 抗原检测试剂盒 | 禾旭生物 | 96Tx5 | 禾旭(郑州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2 个月 | 5 | 盒 | 2500 | 12500 |
2 | 禽白血病 J 亚型间接 ELISA 抗体检测试剂盒 | 湖南冠牧 | 96Tx5 | 湖南冠牧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 12 个月 | 5 | 盒 | 4600 | 23000 | |
3 | 非洲猪瘟病毒阻断 ELISA 抗体检测试剂盒 | 禾旭生物 | 96Tx2 | 禾旭(郑州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2 个月 | 5 | 盒 | 2800 | 14000 | |
4 | 非洲猪瘟病毒 (P72/CD2v/MGF)三重荧光 PCR 检测试剂盒 | 禾旭生物 | 50T | 禾旭(郑州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2 个月 | 4 | 盒 | 2500 | 10000 | |
合计 | 大写:xxxxxx元整 | ¥59500 元 |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xxx仟xx元整
(小写):¥59500 元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需方除了支付上述费用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交货
1、交货日期:按需方要求及实际情况协商供货。
2、交货地点: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交货方式:冷链物流送货上门。四、货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由需方在 45 日内向供方一次性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五、服务及承诺
供方向需方承诺:由于货物生产及运输造成的质变,由供方负责包退、 包换。
六、包装要求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冷链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完整无损地送到需方仓库。
七、运输条件
1、供方应负责安排或预订运输工具并支付运输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
2、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或少于合同规定交纳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供方单位应对超过或少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八、交验
1、依据货物装箱单,对所有货物进行初步点验,货物包装如有破损或质量缺陷,供方应及时进行调换。
2、依据合同货物清单,对货物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如有不符供方应及时加以解决。
3、需方如有需要在供方所供货物中提取样品进行质量验收,以需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验收依据。若经检测,供方产品检测结果不合格,需方有权废除中标结果,另换厂商,并要求供方承担由此对需方造成的损失。
4、供方提供的货物如果验收不合格,需方将进行退货,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给需方带来的损失由供方承担,需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九、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十、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培训等服
务。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 2%
的违约金。
2、供方所交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 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10%的违约金,且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由此对需方造成的损失。 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 1 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3‰
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 30 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十二、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
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三、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需方四份,供方一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供方(章):xx(郑州)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太原市尖草坪区胜利西街 5 号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
开)第十五大街烘云路交汇处佳林国际 4 号楼 1101 室
电 话:0351-8395275 电 话:0371-5513780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太原市水西关支行 业东路支行
账 号:04104101040046956 账 号:262471203787
行 号: 行 号:104491068015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