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大连外国语大学(简称甲方)为 (简称乙方)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同志(简称丙方),经三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一、专业(研究方向): 二、入学年份: 年,学制: 年
三、定向生的培养与管理
1.定向生必须是参加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入学考试、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才能确定为定向生。
2.甲方为丙方提供与在本校就读的其他研究生一样的学习、生活待遇,甲方对丙方就读期间的管理,按甲方学籍管理条例执行。
3.按甲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由甲方负责对丙方实施本学科规定的教学任务。丙方按教学计划规定,修满规定的学分,毕业论文答辩通过,由甲方发给博士生毕业证书;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可获得甲方授予的博士学位证书。
四、丙方毕业后,由甲方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档案等材料直接寄交给乙方,乙方负责给丙方安排工作。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中途一方不执行合同,须承担下列责任:
1.甲方如不执行协议,须向乙方赔偿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培养费。
2.乙方如不执行协议,甲方不再向乙方退回培养费,乙方要向甲方交纳一定的损失费。
3.丙方如不执行协议,除向乙方交纳全部培养费外,甲方不向丙方颁发毕业证书,不授予博士学位,不负责丙方的就业派遣工作。
六、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之处,按国家规定并经三方商定后补充。七、甲方拥有本协议书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