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人民政府解除《项目投资协议书》的通知
xx阻燃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二0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西丰县人民政府已经向贵公司发出催告,要求贵公司在收到催告三个月内履行《项目投资协议书》第四条的约定,年产值20亿元,上缴税金1.7亿元。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上述约定,已经构成违约,故西丰县人民政府解除 2010 年 9 月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解除《项目投资协议书》由此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贵公司承担。
西丰县人民政府刊登日期:2024-4-3
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04月03日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