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4-039
江苏▇▇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代建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或重大遗漏。
2014 年 8 月 27 日,江苏▇▇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江苏盛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泽投资公司” 或“甲方”)签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代建合作框架协议》,双方采用“甲方开发、乙方投资”的方式,就盛泽镇基础设施、公租房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展开合作。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并经乙方董事会决议批准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包括工程建设和回购期),自 2014
年 09 月 01 日起至 2019 年 08 月 31 日止。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协议的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所造成的履行风险。
4、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4 年全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盛泽投资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5 月 13 日,住所:▇▇市盛泽镇东方大街 6号;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673,793.78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从事城镇综合服务性项目投资及相关产业经营;城镇供排水设施的投资、经营及建设管理;资产管理运营及收益。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盛泽投资公司与公司无购销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
盛泽投资公司是盛泽镇国有(集体)企业,是盛泽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配套
服务运营商,2013 年底拥有净资产 690,878.39 万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6,353.58 万元,利润总额 18,628.98 万元,财务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较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双方采用“甲方开发、乙方投资”的方式就盛泽镇基础设施、公租房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展开合作。
2、本框架协议内的基础设施、公租房和配套设施工程采取总承包建设模式,即由乙方负责整个项目的投融资建设、施工期管理。甲方负责项目的征地拆迁及与当地政府的协调工作,保证乙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3、本框架协议内工程项目可以由多个项目组成,但合同期内任何时点乙方总投资额度不超过 8 亿元。
4、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五年(包括工程建设和回购期),自 2014 年 09 月
01 日起至 2019 年 08 月 31 日止。
5、乙方收益由 A、B 两部分组成: A、建设期及回购期利息
建设期及回购期利息按具体项目签约时点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长期(3-5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B、管理费
管理费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以工程竣工审计结算价为准)的 4%,具体根据单个项目实际情况再行协商。
6、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并经乙方董事会决议批准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2、本协议的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所造成的履行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201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代建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后,不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本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代建合作框架协议》。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