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
编号: 11NMB1B2412720223201
采购单位(甲方): 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服务单位(乙方):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中心支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阿克苏地区本级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xxxxxxxxxxxxxxxxx(xxxx)-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中心支公司的框架协议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中心支公司的框架协议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xxxxxxxxxxxxxxxxx(xxxx)-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中心支公司的框架协议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2022]1731号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中心支公司 | - | - | - | 1 | 项 | 15340. 00 | 15340.00 |
合同总价(元) | 1534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壹万伍仟叁佰肆拾元整 |
二、付款方式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采购目录 | 数量 | 预算 | 资金来源性质 | 资金支付方式 |
1 | [2022]1731号 | 机动车保险服务 | 1 | 15340.00 | 其他 | 其他支付 |
三、服务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保险业务合作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 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促进、公平诚信、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业务合作。
1.1 甲、乙双方将积极探索包括信息沟通、技术互补、市场协调、开发创新等在内的灵活多样的合作形式。
1.2 双方同意在如下领域开展业务合作。
(1)车辆保险 等
1.3 双方应建立经常性的信息沟通渠道和联络机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险种条款和必要的宣传资料;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
1.4 甲方可欠款先出单,欠款时期为3个月。
第2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
2.1.1 要求乙方提供投保人相关的投保信息;
2.1.2对乙方的业务,按照承保条件和业务规则进行核保;
2.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同权利。
2.2甲方的义务
2.2.1 建立合作业务台帐,做好各种单证、收据的登记、统计工作,与乙方对帐簿、单证、收据进行定期核对;
2.2.2 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业务所需的业务资料和有关单证,包括宣传资料、保险条款、费率规章、操作流程说明等,必要时提供相应讲解;
2.2.3 按照保险双方确认的保险方案出具保险单,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2.2.4 对所提供保险产品及内容进行调整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2.5 定期向乙方提供合作项目的保险赔付情况,包括理赔进度及清单等。
第3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3.1 乙方的权利
3.1.1 在与甲方开展业务合作期间,获得甲方的相关业务资料、条款、单证等;
3.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同权利。
3.2 乙方的义务
3.2.1建立合作业务台帐,做好各种单证、收据的登记、统计工作,与甲方对帐簿、单证、收据进行定期核对;
3.2.2 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投保人、被保险人及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投保、理赔资料;乙方在代理活动时,必须保证投保人在投保单中履行签名或签章手续。
3.2.3 将知晓的与合作保险业务有关的事实和信息,如实告知甲方,将甲方的投保声明事项以及对承保条件和责任范围的说明完整、准确地转达给客户;
3.2.4 提示客户及时支付保险费;
3.2.5 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单证、资料;
3.2.6 乙方应督促客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和安全工作,协助甲方做好理赔工作。
第4条 反洗钱条款
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履行各自反洗钱义务,并均有义务为对方开展反洗钱工作提供必要协助。
。
第5条 保密
5.1 双方应该将对方提供的所有商业信息、专业文件等资料视同机密处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应法律规定或监管机构要求的除外;
5.2 甲、乙双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协议中止而结束,除非相关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或应法律或司法管辖机构要求而必须提供相关信息。
第6条 协议的解除与变更
6.1 任何一方有下列行为,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6.1.1 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的;
6.1.2 违反本协议条款,给对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致使双方无法继续合作;
6.2 除前款规定情形和其他法定情形外,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必须经双方事先同意,签署补充协议后生效。
第7条 违约责任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8条 争议的解决
8.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约定选择的解决方式为:诉讼
第9条 附则
9.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补充、修改和完善,经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和协议附件,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9.3 最终以保单及发票价格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西大街支行
账号: 账号: 3014020409200006270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