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訂貨方式:由甲方以傳真或 e-mail 採購訂單下單。
甲方:台灣順豐速運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資訊設備項目
採購合約書
立合約書人 台灣順豐速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立合約書人 (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乙方供應甲方關於資訊設備項目
相關事宜,雙方同意下列各項合約條款:
第一條 資訊設備項目規格及價格:詳如附件(報價單、相關證明文件)。
1、甲方得依採購商品類別及屬性要求乙方提供商品販售授權書、輸入證明文件、商品檢驗報告等。
2、乙方保證所提供之商品遵循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範,包括商標法、智慧財產權法等法令。
3、乙方保證對於涉及人體健康及安全與公共安全之商品負全部產品責任。
4、乙方保證對甲方之販售行為遵循中華民國相關法律之規範。
第二條 交貨:
1、甲方訂貨方式:由甲方以傳真或 e-mail 採購訂單下單。
2、交貨方式:乙方應以甲方指定之產品項目,送達時間、地點及方式如數交貨。
3、交貨期限:乙方收受甲方之訂貨通知後,民國 107 年 12 月 21 日前完成交付貨物予甲方驗收。
4、物品應與合約規定完全相符,如有樣品或圖說者,應與樣品或圖說相符。
5、甲方人員於驗收時如發現物品有瑕疵或損害、破損或物品與合約規定規格或樣品圖說不符時,甲方得拒絕接收,應由乙方於交貨期限內重新提供;商品包裝、規格、入數等異動或變更,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修正,否則視為未驗收品。
6、不符進貨檢驗之商品乙方應於接獲退貨通知後辦理退貨或換貨,逾期甲方可自行處分。甲方進貨檢驗後並不免除乙方對其商品之產品責任;另甲方免除其對商品項目、數量或包裝等與本合約不符者之進貨檢驗責任,若因上述原因甲方遭致之損失概由乙方負擔。
7、商品有異或非可歸因於甲方人為因素所致之瑕疵及故障等及違反政府相關法令,而無法使用、販售或贈送之商品應於 7 日內全數辦退收回,逾期甲方可自行處分。其所衍生之相關賠償及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負完全賠償及法律責任。
8、如遇市場價格變動或重大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致影響甲乙兩方營運時,甲乙雙方得協議修訂本合約價格及其內容。
9、關於甲乙雙方於議價時,所提供之採訂購數量,該數目為甲方供給乙方作為產品價格估算用之數據,該數目不代表甲方之最低採購量,甲方以任何形式所提供之數據(文件、mail、口頭等)亦不代表甲方之採訂購量(實際數量以採購訂單為準)。
第三條 罰責:
乙方於下列情事致甲方發生缺貨時,又無法以更高品質之產品代替時,乙方應就缺貨之 2 倍金額賠償甲方並自驗收款中扣除:
1、未依訂貨約定之時間、地點送貨或依時間送貨但數量不足時。
2、送貨品質不佳或保固期間不足(保固期間就按各個設備有所不同,起算日皆為順豐簽收日為準),遭甲方拒收貨退貨時。
3、違反本合約第三條並經甲方通知未於期限內改善,另應負擔該項商品進貨額 2 倍金額賠償予甲方。
4、乙方如因天災事故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原因,以致未能如期或無法交貨時,應在原因發生後申述理由,經甲方准許後得免罰款。
第四條 保密:雙方對於此份合約文件應負絕對保密責任。第五條 付款辦法:
1、 標的物價款之給付方式:
訂金為合約總價 10%,簽約後收到發票當日起算二十天內給付 NT$ (含稅)。驗收款 90%,本案驗收完成後三十天內給付 NT$ (含稅)。
若遇假日順延至下一個銀行工作日。
2、付款申請:乙方應於約定日前併同送貨簽收單、發票、匯款聲明書及匯款存摺影本送達甲方總公司請款,延遲寄達或請款數量、金額、發票、簽收單等資料不符或不齊者將順延請領。
第六條 xx承諾: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制定之所有xx管理相關規定,決不向甲方員工/人員要求、期約、進行任何賄賂或給付其他不正當利益,或有直接或間接圖利甲方員工/人員的行爲,並且決不為自己或他人利益唆使或利誘甲方員工/人員離職或違背職務;如違反本條所述任何義務,不論是否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首先支付新台幣 100 萬元或前一年度與甲方交易總額之 50%(取其較高者)違約金給甲方,並另行就甲方公司之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對本合約內容若有未盡事宜,悉依誠信原則及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並經雙方書面同意協商後修訂之。
2、如因本契約及相關事項致涉訟時,雙方同意以臺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3、本合約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以昭信守,並甲乙雙方代表茲應聲明對本合約全文於簽名蓋章前已詳細閱讀,並有權代表各該方簽訂本合約書。
立合約書人
甲 | 方 | : | 台灣順豐速運股份有限公司 | |
負 | 責 | 人 | : | xxx |
統一編號 | : | 28483484 | ||
地 | 址 | : | xxxxxxxxxx 000-00 x 00 x | |
x | x | : | (00)0000-0000 | |
乙 | 方 | : | ||
負 | 責 | 人 | : | |
統一編號 | : | |||
地 | 址 | : | ||
電 | 話 | : |
西元 2018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