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宅
基
地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系出租宅基地使用权人):
联系方式:
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系出租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所有人或继承人):
联系方式:
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系出租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所有人或继承人):
联系方式: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公司信息: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宅基地使用权及房产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租赁标的
1.1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 区 乡(镇) 村 的 宅基地及地上农房约 平米(以下简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包含房屋xx可使用(不可建房)土地 平米;
1.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产,宅基地及地上农房以甲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为准;
若《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尚未颁发,则宅基地及地上农房以甲方出示《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农村房屋产权证明》为准;
1.3甲方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卡复印件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村委会开具的《农村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和《宅基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乙方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明文件,如个人身份证件或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 甲方同意乙方将承租房产用于自行居住、民宿经营、再次租赁以及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乙方在使用期内居住、经营、再次租赁均不受甲方干预;
1.5在合同期间若政策允许办理《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证》,甲方应该配合乙方提供所需证明办理《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证》;
1.6在合同期间若政策允许宅基地及农房出售,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1.7在合同期内乙方须合规合法使用该房产,若乙方将房产用于法律明确界定的违法违规经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视为乙方违约。
第二章 租赁期限
2.1 除非甲乙双方按第七章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0 年,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2本合同2.1条约定的20年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利。续签合同租赁期限双方再进行协商,仍可沿用本合同内容。
第三章 房屋改扩建及房屋租金
3.1为改善居住环境,甲方同意乙方对本房屋在宅基地范围内进行改建、翻建、装修或扩建。如涉及办理或出具相关手续,甲方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配合乙方。
3.2 本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年租金大写人民币 。
3.3 支付租金方式为壹年壹付。 共计分 次付清。详情另见附件。
3.4 本房产租金毎五年递增 10 %;
自合同第6年起,按第5年租金金额的 10 %递增一次;
自合同第11年起,按第10年租金金额的 10 %递增一次;
自合同第16年起,按第15年租金金额的 10 %递增一次。
3.5 乙方如需开具相关发票,甲方需配合出示开具发票所需相关材料,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6 甲方指定收款信息如下:
收款人:
开户行:
银行账户:
第四章 房屋拆迁及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对象是指被拆迁人为房屋的所有人,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即如果拆迁租赁房屋,则承租人也可以得到相关安置补偿费用。
4.1 甲方在得到安置和补偿的同时,如果乙方对房屋进行了改造或重建,拆迁补偿款中的宅基地补偿款归甲方,拆迁款中的房屋补偿原则上也归甲方所有,但甲方需按地上房屋改建或重建给予乙方一定比例赔偿具体如下:
乙方对甲方房屋进行了改造若合同第1年涉及拆迁问题,甲方房屋补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
若合同第2~5(含第5年)年涉及拆迁问题,甲方房屋补偿款的80%归乙方所有;
若合同第6~10年涉及拆迁问题(含第10年),甲方房屋补偿款的60%归乙方所有;
若合同第10年后涉及拆迁问题(不含第10年),甲方房屋补偿款的50%归乙方所有;
此外若乙方对甲方房屋进行了重建,则甲方房屋补偿款全部乙方所有。
4.2 甲方应返还乙方合同期内已支付但未到期的房屋租金;
4.3 因拆迁而导致的乙方经营终止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按房屋租期剩余年限及乙方实际经营收入作为标准进行评估,共同向拆迁方提出经济补偿,所得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4若甲方隐瞒乙方单独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从而导致乙方的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可向甲方追偿应得的补偿部分。
第五章 水、电、气等费用
5.1 合同租期内,乙方实际发生的水、电、燃气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度数和政府规定的农村居民水、电费、燃气费用标准计算,均由乙方按实际使用量自行负担(若需要重新安装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有关申报安装手续);
5.2 乙方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明文约定属于乙方应当承担的租金费用。
第六章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保证确实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甲方保证房产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其他担保物权和债权,房产现状不属违章建筑,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6.2 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房产按本合同的约定租赁给乙方;
6.3 甲乙双方需确保对方根据其居住、经营活动的需要,自行确定生活、经营的事项,甲乙双方需确保对方居住独立,不得互相干扰,并确保乙方在其生活、经营期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各项公共设施;
6.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对出租房屋及院落进行装修、改建或扩建;
6.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
6.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若将房产使用权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需要提前一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与乙方签订书面协议后,甲方才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益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前提是该承接方能够继续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6.7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产,防止非正常损坏(正常自然损耗及自然灾害除外);
6.8 乙方可对房产外形、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该设计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9 在合同期限内若乙方违约提前退出或无法缴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该房产,该房产内装修以及院落改造景观归甲方所有作为补偿;
6.10 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延期不得超过三十天且支付房租毎延迟一天需交纳给甲方100元滞纳金,三十天延期后租金仍无法支付视为乙方违约;
6.11 合同结束前一个月内甲方有权检查房产内各设施是否正常使用,若设备有故障,乙方需修理完善确保正常运行后才可将房产交还给甲方。
第七章 合同提前终止
7.1 在 年的租赁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2 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战争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产毁损不能正常使用,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在此情况下合同是否存续视房屋修复或重建后双方协商而定;
7.3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发生政府征地、拆迁、市政统一规划, 本合同约定的房产被国家征收、征用的,按本合同‘第四章’执行,甲、乙双认可后本合同即可提前终止。
第八章 违约责任
8.1 若甲方将合同约定房产抵押或转卖给第三方的,应保证本合同继续履行。如不能保证本合同继续履行,则甲方需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并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8.2 合同期限内,若乙方违约提前退租或无法按时缴付租金,则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房产,且乙方需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8.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除本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都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并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8.4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本合同提前终止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可预期利益,并承担直接损失及预期利益的20%作为违约金。
第九章 争议解决方式
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可由房屋所属村委会出面调解。若调解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第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本合同存续期间,若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甲方的房产(宅基地使用权)继承人或房产(宅基地使用权)共同所有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履行人,继续代为履行本合同,直至本合同期满。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 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惠互利为原则。谨遵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需加盖骑缝章)。
甲方:(房产所有人及房产共同所有人签字)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支付租金方式为壹年壹付。 共计分 20 次付清(支付房租毎延迟一天需交纳给甲方100元滞纳金,延期不可超过30天,超过30天视为乙方违约)。
第一次支付房租时间, 年 月 日,支付租金金额为 。
第二次支付房租时间, 年 月 日,支付租金金额为 。
第三次支付房租时间, 年 月 日,支付租金金额为 。
第四次支付房租时间, 年 月 日,支付租金金额为 。
第五次支付房租时间, 年 月 日,支付租金金额为 。
第六次支付房租时间, 年 月 日,支付租金金额为 。
第七次支付房租时间, 年 月 日,支付租金金额为 。
第八次支付房租时间, 年 月 日,支付租金金额为 。
第九次支付房租时间, 年 月 日,支付租金金额为 。
第十次支付房租时间, 年 月 日,支付租金金额为 。
第十一次支付房租时间, 年 月 日,支付租金金额为 。
第十二次支付房租时间, 年 月 日,支付租金金额为 。
第十三次支付房租时间, 年 月 日,支付租金金额为 。
第十四次支付房租时间, 年 月 日,支付租金金额为 。
第十五次支付房租时间, 年 月 日,支付租金金额为 。
第十六次支付房租时间, 年 月 日,支付租金金额为 。
第十七次支付房租时间, 年 月 日,支付租金金额为 。
第十八次支付房租时间, 年 月 日,支付租金金额为 。
第十九次支付房租时间, 年 月 日,支付租金金额为 。
第二十次支付房租时间, 年 月 日,支付租金金额为 。
附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