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暨
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1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一)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三只基金。三只基金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设立并存续,三只基金在基金财产管理、基金交易及交易单元、基金估值、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出、基金终止等方面具有独立性。
(二)本系列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03 年 8 月 25 日证监基金字[2003]96 号文件批准发
起设立,并于 2003 年 10 月 24 日正式成立。
(三)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系列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系列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系列基金没有风险。
(四)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五)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六)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七)投资者购买本系列基金之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八)托管人对本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进行了复核。
(九)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可以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十)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的具体内容。
(十一)本招募说明书涉及的侧袋机制仅适用于本系列基金下设的优选混合型基金、动力xx基金,不适用本系列基金下设的货币基金。
(十二)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构购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
(十三)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如本基金发生重大期后事项的,本招募说明书也对相应内容进行了更新。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十一、基金的融资 114
十二、基金的业绩 115
十三、基金的财产 120
十四、基金财产估值 122
十五、基金收益与分配 129
十六、基金费用与税收 132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39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140
十九、侧袋机制 145
二十、风险揭示 148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清算 152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55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68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78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181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185
二十七、备查文件 186
x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系列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系列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系列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优选混合型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货币市场基金”或“货币基金”)和景顺长城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动力xx基金”或“xx基金”)三只基金。三只基金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设立并存续,三只基金在基金财产管理、基金交易及交易单元、基金估值、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出、基金终止等方面具有独立性。本招募说明书同时适用于本系列基金下的三只基金。但是,本招募说明书中针对其中一只基金的特殊规定仅对该只基金适用。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系列基金: 指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相互独立的三只基金,分别为: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基金和景顺长城动力xx基金;
基金合同或
x基金合同: 指《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指《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 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暂行办法》: 指 1997 年 11 月 5 日经国务院批准并于同年 11 月 14 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22 号废止;
《试点办法》: 指《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五批)》废止;
《管理办法》:指《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实施规定》:指《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运作办法》: 指 2014 年 7 月 7 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同年 8 月 8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系列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代理机构: 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系列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注册登记人: 指办理本系列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系列基金的注册登记人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注册登记代理机构;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本系列基金达到成立条件后,基金发起人宣告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设立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认购: 指在本系列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系列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系列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申请购买本系列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
系列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内,本系列基金下任一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与净转出申请份额(该基金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 10%的情形;
销售代理人: 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系列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销售代理人;
销售服务费用: 指本系列基金中的货币市场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扣除,属于该基金的营运费用;
基金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合格境外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份额等级: 本系列基金中的货币市场基金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起分设两级基金份额:A 级基金份额和B 级基金份额。两级基金份额分设不同基金代码,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持续销售费,各级基金份额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 日: 指自T 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T 日);元: 指人民币元;
摊余成本法: 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股票分红、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七日年化收益率: 指货币市场基金以最近七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收益率;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及其他投资等的价值总和;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财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中国债券总指数: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推出的一只基于全市场角度衡量国内债券市场价格总体变动水平的指标;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相关法律、法规的变更,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暂停或停止交易;
规定媒介: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侧袋机制: 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
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特定资产: 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 0 x嘉里建设广场第 1 座 21 层
设立日期:2003 年 6 月 12 日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1.3 亿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 号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 x嘉里建设广场第 1 座 21 层电话: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 0000 000传真:0755-22381339
联系人:xxx
股东名称及出资比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1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 |
2 |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9% |
3 |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 |
4 |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 1% |
合计 | 100%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xx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中国科技财务公司及担任中国华能财务公司上海营业部副主任、综合计划部副经理、计划部副经理、综合计划部经理,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总经理,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总法律顾问、纪检组组长、工会主 席、副总经理(主持经营工作)、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党委副书记,2011年至2016年兼
任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康乐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组合管理部投资经理、国际业务部投资经理,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
理、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2011年7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罗德城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花旗银行投资管理部副总裁、Capital House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并于1992至1996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管理委员会成员,1996至1997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主席,1997至2000年间出任香港联交所委员会成员,1997至2001年间出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1994年加入景顺集团,现任亚太区首席执行官。
xx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北京动力经济学院教务处干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教培部干部、主任科员,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市场营销主管,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高级工程师、营销部营销一处副处长、营销部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经理、总经理工作部经理,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总经理,华能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党组书记、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副书记,2008年11月至2012年4月兼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2019年1月挂职于四川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正厅级),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兼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xxx先生,独立董事,文学学士。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ICP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香港执业会计师(CPA)、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CMA)。拥有超过二十年以上的会计、审核、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1972-1977受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毕马威会计师行”[KPMG]。现为“xxx会计师行”所有者。
xxxxx,独立董事,法学硕士。曾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在香港马士打律师行、英国律师行C1yde&Co. 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合伙人。现任xx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xxxxx,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公司科员、主任科员,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
机构监管部处长、副巡视员、巡视员,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重庆富民银行行长。现任北京中泰创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xxxxx,监事,会计学硕士。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xxxxx,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伦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主管、业务发展部副经理、企业发展部经理、亚太区监察总监、亚太区首席行政官。现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营运总监。
xxx女士,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计财部。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基金事务部总经理。
xxxx,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长城证券经纪业务管理部。2003年8月加入本公司,现任交易管理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xx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康乐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XXXX XXXXX(xxxxx),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海口电视台每日新闻记者及每周金融新闻节目制作人,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美国加州)美洲区副首席投资官,以及研究、投资组合管理和策略等其他多个职位,安盛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新加坡)泛亚地区首席投资官。2018 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x从容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交通银行深圳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及担任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债券小组组长。2003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xxxxx,副总经理,管理学硕士。曾任汉唐证券研究部研究员,香港中信投资研究有限公司研究员,博时基金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15 年 1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xxxxx,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CFA。曾任美国穆迪 KMV 公司研究员,美国贝莱德集团(原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主动股票部副总裁,香港海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总监。2012 年 8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xxx先生,副总经理,理学硕士。曾任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金融同业部投资经理、宁夏嘉川集团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境外投资部全球股票处处长、浙
江大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副总经理。2016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xx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广发证券机构客户中心及景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市场部,之后加入国投瑞银基金市场服务部担任副总监。2009 年 6 月再次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xxx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03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xxxxx,副总经理,投资与金融系博士。曾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科长、成人教育学院讲师,《证券时报》社编辑记者,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总裁办副主任、行政部副总经理。2003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xxxxx,督察长,法学硕士。曾任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经理、监察稽核高级经理、总监助理。2008 年 10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xx先生,首席信息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架构与开发支持组经理、信息技术中心技术开发部执行总经理。2020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4、本系列基金现任基金经理简历
x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本系列基金下设三个基金,由基金经理小组负责本系列基金的投资管理,现任基金经理如下:
(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xxx女士,管理学硕士。曾任平安利顺货币经纪公司债券市场部债券经纪人。2013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交易管理部交易员、固定收益部信用研究员,自 2016 年 4 月起担任
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具有 11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xxxx,经济学硕士。曾任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零售银行部管理培训生、零售银行部高级客户经理,汇丰银行深圳分行贸易融资部产品经理,招商银行资产负债部资产管理岗。2018 年 9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18 年 11 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具有 8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2)景顺长城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
xx先生,理学硕士,CFA。曾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华润深国投信托)信托业务部信托经理,鹏华基金基金管理部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15 年 9 月起担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并曾任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研
究部总经理、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具有 17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3)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xxx先生,工学硕士、理学硕士。曾任上海常xxxx投资公司分析部高级分析师。 2010 年 11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研究部研究员,自 2014 年 10 月起担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
理,现任股票投资部执行总监、基金经理。具有 12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5、本系列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
x基金现任基金经理xxx女士曾于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5 月担任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米良先生曾于 2020 年 5 月至 2022 年 6 月担任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xx先生曾于 2011 年 12 月至 2015 年 5 月管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现更名为:“鹏华精选成长混合型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10 月至 2015 年 5 月管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原基金名称为“鹏华普惠基金”)。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xxx先生曾于 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 月管理景顺长城成长之
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管理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2 月管理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11 月管理景顺长城xxx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本系列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兼任其他基金基金经理的情况
x基金现任基金经理xxx女士兼任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景顺长城睿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米良先生兼任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弘利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添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3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xx先生兼任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研究驱动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xxx先生兼任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7、本系列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姓名及管理时间
基金经理姓名 | 管理时间 |
xxx先生 | 2003 年 10 月 24 日-2004 年 11 月 17 日(管理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xxx先生 | 2004 年 11 月 18 日-2005 年 5 月 31 日(管理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xxx女士 | 2003 年 10 月 24 日-2007 年 9 月 14 日(管理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xx先生 | 2006 年 11 月 22 日-2009 年 8 月 6 日(管理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xxxxx | 2007 年 9 月 15 日-2009 年 8 月 6 日(管理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xxxxx | 2009 年 8 月 7 日-2012 年 1 月 16 日(管理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
丛林先生 | 2012 年 3 月 20 日-2013 年 10 月 30 日(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
x从容女士 | 2005 年 6 月 1 日-2014 年 1 月 15 日(管理景顺长城动力xx证券投资基 金) |
xxx先生 | 2012 年 1 月 17 日-2015 年 4 月 3 日(管理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
xxxxx | 2014 年 1 月 16 日-2015 年 7 月 9 日(管理景顺长城动力xx证券投资基 金) |
x从容女士 | 2005 年 6 月 1 日-2016 年 4 月 25 日(管理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 |
xxxxx | 2015 年 7 月 10 日-2016 年 11 月 8 日(管理景顺长城动力xx证券投资基 金) |
xxx女士 | 2016 年 4 月 20 日-至今(管理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xxx先生 | 2014 年 10 月 25 日-至今(管理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xx先生 | 2015 年 9 月 29 日-至今(管理景顺长城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 |
米良先生 | 2018 年 11 月 3 日-至今(管理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8、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x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相关投资部门负责人、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XXXX XXXXX(xxx)先生,公司副总经理;
x从容女士,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xxxxx,公司副总经理、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
xxxxx,公司副总经理、量化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xx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xx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资产配置官、养老及资产配置部总经理;xx先生,研究部总经理、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
xxxx,ETF 与创新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xxx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xxxxx,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9、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并依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基金财产;
(3)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基金合同决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4)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基金管理费及其他约定和法定的收入;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制订和调整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决定本系列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6)销售基金份额,获取认(申)购费;
(7)选择和更换代销机构,并对其销售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8)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代表基金行使因运营基金财产而产生的股权、债权及其他权利;
(9)担任注册登记人或选择和更换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并对其注册登记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10)基金合同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决定暂停或拒绝受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暂停受理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1)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12)以自身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3)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在更换基金托管人时,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
(15)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4)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这些业务;
(5)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登记工作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以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9)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1)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受理并办理申购、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2)严格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和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3)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4)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5)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编制季度、中期报告和年度基金报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 15 年以上;
(18)确保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公告的时间和方式查阅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因估值错误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4)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5)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代表基金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6)为基金聘请会计师和律师;
(27)不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8)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将基金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i)承销证券;
(ii)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iii)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iv)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v)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vi)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vii)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viii)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ix)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1、风险管理理念与目标
(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防范和化解风险;
(3)提高经营效率;
(4)保护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风险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架构;
(2)树立监察稽核功能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3)加强内控培训,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监察文化;
(4)制定员工行为规范和纪律程序;
(5)建立岗位分离制度;
(6)建立危机处理和灾难恢复计划。
3、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基金财产、公司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开并独立核算。
4、内部控制体系
I、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1)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合规性控制,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进行审核监督。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议并批准公司内控制度和政策并检查其实施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向董事会提名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审议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风险及管理状况及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制度的意见、制定公司日常经营、拟募集基金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的风险控制指标和监督制度,并不定期地对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和建议,在例行董事会会议上提出公司上半个年度风险控制工作总结报告;监督和指导经理层所设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2)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日常经营中整体风险控制的决策机构,该委员会是对公司各种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的非常设机构,负责公司整体运作风险的评估和控制,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评估公司各机构、部门制度本身隐含的风险,以及这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显现的问题,并负责审定风险控制政策和策略;审议基金财产风险状况分析报告,基于风险与回报对业务策略提出质疑,需要时指导业务方向;审定公司的业务授权方案;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负责界定业务风险损失责任人的责任;审议公司各项风险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需要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决策的其他重大风险管理事项。
(3)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领域的最高决策机构,以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的形式讨论和决定公司投资的重大问题。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依照基金合同、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确立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资产、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配置方案,包括基金资产、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在股票、债券、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制定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授权方案;对超出投资负责人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决定;考核包括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在内的投资团队的工作绩效;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其它重大投资事项。
(4)督察长:督察长制度是基金管理人特有的制度。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每月独立出具稽核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长。
(5)法律、监察稽核部:公司设立法律、监察稽核部,开展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法律、监察稽核部有权对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上报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法律、监察稽核部协助对全公司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培训,回答公司各部门提出的法律咨询,并对公司出现的法律纠纷提出解决方案,同时组织各部门对公司管理上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等进行审核、讨论,并监督整改。
II、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法律、监察稽核部,法律、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III、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成立以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借鉴外方股东的经验,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不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公司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制度,实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离制度,形成了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构建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和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经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
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公司启用了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在“股票黑名单”、交叉交易以及防范操守风险等方面进行电子化自动控制,将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用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规避和控制,尽可能减少损失。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具有较高的职业水准,从培养职业化专业理财队伍角度控制职业化问题带来的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法定代表人:xxx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xx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1026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976 只, QDII 基金 50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
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20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法持有并保管基金财产;
(2)获取基金托管费;
(3)监督基金的投资运作;
(4)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5)在更换基金管理人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6)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4)除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委托其他人托管基金财产;
(5)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资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7)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8)设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财产账户,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负责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9)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0)按规定出具基金业绩和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保监会;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等事项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2)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3)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4)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5)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记录等,保存时间不低于法律法规的规定;
(16)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7)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赎回等款项;
(18)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保监会,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0)因过错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2)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3)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 座 21 层法定代表人:xx
电话:0000-00000000-0000传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0、4008888606
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
(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2、代销机构:
序号 | 销售机构全称 | 销售机构信息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联系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95566(全国)网址:xxx.xxx.xx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xxx |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网址:xxx.xxxx.xxx.xx |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客户服务电话:95533 |
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95559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
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 | 网址:xx.xxxxxxxx.xxx客服电话:95555 |
8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xx.xx |
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法定代表人:xx 电话:(021)00000000客户服务热线:95528 |
1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61网址:xxx.xxx.xxx.xx |
1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xxx xx服务电话:95595(全国)网址:xxx.xxxxxxx.xxx |
1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
13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xxx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 |
1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30 层、32-4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30 层、32-42 层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
1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
16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热线:95541 网址:xxx.xxxx.xxx.xx |
17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 |
18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571-87659188 联系人:毛真海 客户服务热线:95527 |
19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
20 |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丹溪路 1388 号 法定代表人:xx |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
21 |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昌盛南路 1001 号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 |
22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5 楼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800-830-1880(限 中国大陆固话拨打) |
23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
24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
25 |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 |
一段 97 号 26 栋 办公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 97 号 26 栋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代蕾 电话:00000000000 | ||
26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
27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层长城证券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 |
28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75、000-00000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
29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邮编:100073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95551 |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00-00000000 | ||
3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镇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38670666 服务热线:95521/4008888666 |
3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B 座 10 层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电话:(010)85156499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95587网址:xxx.xxx000.xxx |
32 | xxx源证券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xx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xx区长乐路 989 号世 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23、0000000000传真:021-33388224 |
33 | xxx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xx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 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客户服务电话:95523、0000000000传真:010-88085195 | ||
34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95565 |
35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号 10 层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戈文 电话: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
36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雪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
37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266 号恒隆广场 1 号楼 49 楼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郁疆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25网址:xxx.xxxxx.xxx |
38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
传真:000-00000000 客服电话:95553 | ||
39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41 层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40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 客服电话:95517 |
41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 x xxxx:中国xxxxxxxxx 00 xxxxxxxxxX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551—00000000 客服电话:95578 |
42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 22- 25 层 法人代表:xxx 联系人:xx、xxx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
43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深圳市xxxxxxx 0000 xxxxxxxxxxxxxxx |
xxxx:广东省深圳市福田xxx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法定代表人:张纳沙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 ||
4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8 层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电话:01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 |
45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00 x华远华中心4、5 号楼2701-3717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00 xxxxxx0、0 x楼2701-3717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胡创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56992426 客服热线:95571 |
46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029-87211668 客服热线:95582 |
47 |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70 号 2、3、4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70 号(宝钢大厦)2、3、4 层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
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xxx | ||
48 |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 0000 x 0 x 00 x xxxx:xx(xx)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1 幢 33 楼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0000客服热线:0000-000-000 |
49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0 x 0#x 0 x、0 x、0 x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
50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
51 |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83007034 客服热线:4000188688 |
52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江苏省xxxxxxx 000 x xxxx:南京市xxxxxxx 000 x |
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 00 x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97网址:xxx.xxxx.xxx.xx | ||
53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 x xxxx:xxx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68网址:xxx.xxxxxx.xxx |
54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2886690058传真:000-00000000 客服电话:95310 |
55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xxxxxxxx 0 xxxxxxxX-0/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xx |
56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楼 法定代表人:丛中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客户服务电话:95335 |
5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 xxxxxxx(xx)xx xxxx: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00000000传真:010-00000000 客服电话:95548 |
58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X x第 18层-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 12、13、15、16、18、19、20、21、22、 23 单元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
59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0000-000-000 |
60 |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
61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 |
xxxxxx xxxx:上海市xxxx 000 x 0 xx 00 x-00 x、00 x-00 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 ||
62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网址:xxx.xxx.xxx.xx |
63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大楼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占文驰 电话: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网址:xxx.xxxx.xxx |
64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 x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
65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 xx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xxx |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48网址:xx.xxxxxx.xxx | ||
66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xxxxxxxxx 0 x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
67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 xx xxx 00 x xxxx: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xxx 客服电话:95531;000-0000-000 |
68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xxx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服电话:95358 |
69 |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成都市xx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B 座 17 楼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 公司网址:xxxx://xxx.xxxx.xxx/ |
70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
x 000 xxxxxxx 00 x xxxx:xxx武汉市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17 号天风大厦 2 号楼 19 楼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91 或 000-000-0000 | ||
71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xx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53686100-7008 客户服务热线:4008918918网址:xxx.xxxx.xxx |
72 |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 0 xxxxxxx(xx)xx 00 x 0000-0000 x、00 x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73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 0 xxxxxX x 0 x xxxx:西安市xx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B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25网址:xxx.xxxxx.xx |
74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五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A 座 40-43F |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
75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 000 xxxxxxxxx xxxx: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法定代表人:黄伟建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36网址:xxx.xxxxx.xxx |
76 | 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20C-1 房 法定代表人:xx电话:000-00000000 注册资本:36 亿元人民币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 x联系人:xx 业务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23,0000000000(全国) |
77 |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 xxxxxxxxxxx 00 x、00 x xxxx:xx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48传真:020-88836984 |
78 |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 |
四层 12-13 室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
79 |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xxxx 000 x 0 x 0 x 000 x xxxx:xxxxxxxxxxxx 000 x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x 客服电话:95188-8 |
80 |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 xxxxx X x 000 xxxx:xxxxxxxxxxxx 00 x X x 505 法定代表人:xx相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客服热线:010-66045678 |
81 |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 0 x 0000 x xxxx:上海市xx区长阳路 1687 号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
82 |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 0 x 000 x xxxx: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 ||
83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 0000 xx xxxx:xxxxxxxxxx 000 x 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 |
84 |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 xxx 0 x 000、000 xxxx:xxxxxxxxx 00 xxx 0 x 000、000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客服电话:000-000-0000 |
85 |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 x 0000 x xxxx: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 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号码:010-65884788 客户服务热线:000-000-0000 |
86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 0 xx 0 x xxxx:xxxxxxxxxx 00 x金座 |
法定代表人:其实联系人:xxx 电话:95021 客服电话:000-0000-000 | ||
87 |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 000 x xxxx: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网址:xxx.0xxxxx.xxx |
88 |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 xx 00 x 0000 x 00 x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产融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xx.xxx |
89 |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xxxxxxxxx 0 xx 00 x 00X0、00X0 xx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xxx |
90 |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建威大厦 1208 室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 x xxxx 1208-1209 室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00-00000000-0000 |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网址:xxx.xxxx.xxx.xx | ||
91 |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1501-1504 室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
92 |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0 xxxxxxxx X xxxx 00 x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93 |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0 xxxxxX x 00 x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94 |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 xx 00 xx 0 x 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 9 层 法定代表人:xxxxx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95 |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xxxxxxxx 00 xxxxxX x 00 x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96 | 北京创xxx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 xxxxxxxxxX x 000 x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 |
97 |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xx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 188 号小洋楼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兰敏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
98 |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 70 弄 1 号 208-36 室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0 xx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99 |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0 xxxx 0 xxxxxxxx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联系人:xxx(商务)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 |
100 |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 0 x(xxxx 0 x) xxxx:xx(xx)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 号 7 层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 |
101 |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 0000X 单元 法定代表人:祝中村联系人:xx和 电话号码:0000-00000000传真号码:0000-00000000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
102 |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0 x 00 x 0000 x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任旒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xxx.xxx |
103 |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 号 2719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 号 |
保利国际广场北塔 33 层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 | ||
104 | 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 0 x 0 x 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 0 xxxxxxxX x 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105 |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xxxxxxxxxxX x 00 x 0000 x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106 |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xx)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楼 503 法定代表人: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371-85518397 联系人:xxx 客服热线:000-0000-000 |
107 |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 |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xx区延安东路 1 号凯 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宗利军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
108 |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00 xxxxxx Xx 3 单元 11 层 1108 法人代表:x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公司网址:xxxxx://xxx.xxx.xxx/ |
109 |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 17-19 号环亚大厦 B 座 601 室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110 |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 x 0 x 401-2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 0 xxxxxxxX x 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xxx 网址:xxx.xxxxxxx.xxx客服电话:000-000-0000 |
111 | 南京xx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 0-0 x 法定代表人:xxx |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177网址:xxx.xxxxxxx.xxx | ||
112 |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网址:https.//xxx.xx.xxx.xx |
113 |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 x X xxx 000 x xxxx: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浦项中心B 座 19 层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
114 |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0 x 000 x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0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115 |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 x 0 x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毛林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116 |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000xxxx.xxx.xx |
117 |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xx区中山南路 100 号 7 层 05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7 层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118 |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号 MSDC1-28 层 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xx |
119 |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00-00000000 |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 | ||
120 |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xx区广东路 500 号 30 层 3001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项阳 电话:000-00000000 转 257 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121 | 上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 2 号 24 幢N3187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 166 弄中庚环球创意中心T2 栋 9 楼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xxx/ |
122 | 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 32 号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E 区 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3 号院 万达广场 8 号楼 701 室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 |
123 |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xxx区古城西路 113 号 3 层 342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3 层342;北京朝阳区蓝堡国际中心907 法定代表人:季长军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
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xxx.xx | ||
124 | 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x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x 09 室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125 | 京东xx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号 17 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王xx电话:951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热线:95118 公司网站:xxxxxxxx.xx.xxx |
126 |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 中心 1101 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 399 号 1 栋 1 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 座 1201号 法定代表人:xx锋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00-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xx |
127 |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B 座 8 层 |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
128 |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明月路 1257 号 1 幢 1 层 103-1、103-2 办公区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 |
129 |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18 层 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毛善波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 |
130 | 深圳秋实惠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2 号 南银大厦 2309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 |
131 | 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 1 栋 20 层 1.2 号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 1 栋 20 层 1.2 号 |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0 | ||
132 |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泓晟国际中心 18 层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王茜蕊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 |
133 |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 10 楼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叶露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xx.xxx |
134 | 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龙城路 31 号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5006 户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 |
135 |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
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xx.xxx | ||
136 |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xx区北京东路 666 号H 区(东座)6 楼A3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 707 号 生命人寿大厦 32 楼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 |
137 |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林天赐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 公 司 网 址 : |
138 |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xx路 707 号 1105 室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张苗苗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xx.xxx |
139 | 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 深 路 1155 号 华 侨 银 行 大 厦 B101,B103,B106A-C,B108-109,103,104A- C,106A-B,107-108,201-204,206-208,301- 306,308,401-408,501-508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源 深 路 1155 号 华 侨 银 行 大 厦 |
B101,B103,B106A-C,B108-109,103,104A- C,106A-B,107-108,201-204,206-208,301- 306,308,401-408,501-508 单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x x x (WongPikKuenHelen)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 ||
140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 29 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82 |
141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号信合大厦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13 |
142 | 瑞士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20B-1230 单元(邮政编码:10003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20B-1230 单元 法定代表人:xx 电话:x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网 址 : xxxxx://xxx.xxx.xxx/xx/xx/xxx- china/about-us/company-profile.html |
143 |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 |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 59 |
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 59 号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x | |
144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
145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
146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法定代表人:钱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147 |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 128 号 19 楼 19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59 号 27 层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6011 |
148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 |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 |
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区滨海大道 3165 号五矿金融大厦 24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与后海滨路交汇处滨海大道 3165 号五矿金融大厦(18-25 层)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 |
149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 216 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 216 号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13 |
150 | 瑞银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A9 栋 301、302 法定代表人:xxx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4000080123/0755- 33886610 网址:xxxxx.xxx.xx |
151 | 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 厦 19 层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152 |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1301、1306、1701、 1801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
1318 号 1301、1306、1701、18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葛甘牛联系人:xxx 电话: 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 | ||
153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 |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黄埔区中山东二路 70 号 法定代表人: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 |
154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xx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xx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源 电话: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186 |
155 |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 | 客户服务电话:95188-3网址:xxx.xxxxxx.xx |
156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 电话:0351—0000000传真:0351-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95573 |
157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18网址:xxx.xxxx.xxx |
158 |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 12 层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159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160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95 |
16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联系人:张舒淏 电话: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
162 |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1819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7 栋 A 座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84 |
163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xx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6111网址:xxx.xxxxx.xxx |
164 |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网址: xxx.xxxxxxx.xxx |
165 | 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 8 层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 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
166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15 号金融中心大厦 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27 层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6006 |
167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xxxxx南路 88 号 东方财富大厦 |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付佳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 ||
168 |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 18、19 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3 号高德置地广场E 座 12 层法定代表人:xx一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
169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 (新盛大厦)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 (新盛大厦)6、10、12、15、16 层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09网址:xxx.xxxx.xxx |
170 |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3 号楼A 座 11-21 层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81 |
171 | xx证券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 号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 |
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6007网址:xxx.xxxx.xxx.xx | ||
172 | 和信证券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xx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 78 号升龙广场 2 单元 2127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 78 号升龙广场 2 单元 2127 法定代表人:宋鑫联系人:韩建明 联系电话:0371-61777518/15981962046客服电话:0371-61777518 |
173 | 华融融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 27 号楼 1 单元 3 层 01 号、2 单元 3 层 02号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 27 号楼 1 单元 3 层 01 号、2 单元 3 层 02号 法定代表人: 苏小勇联系人:李玉磊 电话:0371-69106682传真:0371-69106682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7-666 |
174 | 中欧钱滚滚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 729S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栋嘉昱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 许欣联系人:屠帅颖 电话:021-68609600-5905传真:021-33830351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钱滚滚专线) |
175 |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 号腾讯滨海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林海峰联系人: 谭广锋 客户服务电话:95017 | ||
176 | 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1 幢 1 区 1403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广场 2 座 16 楼 01、08 单元法定代表人:粟旭 联系人:张宇明、王梦霞、王玉 电话: 021-53398953、021-53398880、 021-53398863 传真:021-53398801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1235网址:xxx.xxxxxxxx.xxx |
177 |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 地紫峰大厦 2005 室法定代表人:吴言林联系人:张竞妍 电话:025-66046166-849传真:025-56878016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849 |
17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法定代表人:白涛联系人:秦泽伟 电话:010-63631752传真:010-66222276 客户服务电话:95519 |
179 |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 |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6 室 |
投资基金、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联系人: 陈臣 电话: 010-84489488-8702 传真: 010-820861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58-5050 网 址 : xxx.0xxxxx.xxx ; | |
180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 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33 号院 1 号楼阳光金融中心法定代表人:李科电话:010-85632771传真:010-85632773 联系人:王超 客服热线:95510 |
181 |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号- 4 至 24 层内 10 层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 10 层 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联系人:孔安琪 电话:18201874972 客户服务电话:400-004-8821网址:xxx.xxxxxxxx.xxx |
182 |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仅代销景系列之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 1207 号 3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16 号 大华银行大厦 703 单元法定代表人:沈茹意 联系人:邓琦 电话:13816003070传真:021-68889283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销售机构具体业务开通及办理情况以各销售机构安排
和规定为准,详见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法定代表人:李进
电话:(0755)82370388-1646传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邹昱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甲24号东海中心17层负责人:田予
电话:(010)65155566传真:(010)65263519
经办律师:贺宝银、徐志浩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法定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郭劲扬
本系列基金下设货币市场基金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起实行基金份额分级,根据投资者
持有货币市场基金的份额等级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起,货币市场基金分设两级基金份额:A 级基金份额和 B 级基金份额。两级基金份额分设不同基金代码,两级基金份额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费率及分级规则
1、A级与B级基金份额的交易限额和适用费率如下表所示:
A级基金份额 | B级基金份额 | |
申购费 | 0 | 0 |
赎回费 | 0 | 0 |
销售服务费 | 0.25% | 0.01% |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 不限 | 不限 |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 不限 | 不限 |
定期定额申购最低金额 | 不限 | 不适用 |
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最低持有 份额 | 无 | 500 万份 |
注:货币市场基金当期基金收益结转基金份额,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货币市场基金B级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2、份额分级规则:
若 A 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500 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A 级基金份额升级为 B 级基金份额,未结转收益将不结转,一并带入 B 级份额,并于升级当日适用 B 级的相关费率(年销售服务费率除外,年销售服务费率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 级基金份额的费率)。
若 B 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 500 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B 级基金份额降级为 A 级基金份额,未结转收益将不结转,一并带入A 级份额,并于降级当日适用 A 级的相关费率(年销售服务费率除外,年销售服务费率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 级基金份额的费率)。
如销售机构仅销售 A 级或 B 级基金份额,则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内的基金份额不参与自动升降级。
根据上述基金份额升降级规则,登记机构将在确认投资者的各项交易申请后,根据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内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进行升降级判定。对当日持有 A 级基金份额超过 500 万份(包含 500 万份)的,登记机构将自动升级其基金账户内持有的 A 级基金份额为 B级基金份额;对当日持有B 级基金份额低于 500 万份(不含 500 万份)的,登记机构将自动降级其基金账户内持有的 B 级基金份额为A 级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分级规则自公告生效日起生效,自该日起,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投资者基金账户所持有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数量,进行份额级别判断和处理,并适用A、B级相关费率。
基金份额分级后,对在开放日参与基金份额升降级确认的投资者,其在当日提交的货币市场基金转换转出、转托管转出等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下一开放日做失败确认处理。
本章中第(一)节至第(十三)节的内容适用于优选混合型基金和动力平衡基金,第(一)节至第(四)节、第(七)节、第(九)节至第(十一)节、第(十四)节至第(十八)节的内容适用于货币市场基金。
(一)基金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二)申购、赎回场所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在深圳的直销中心。
2、中国银行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代理销售机构的代销网点。
(三)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系列基金已于 2003 年 12 月 5 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基金管理人如果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通过向代销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代销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本系列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销售机构名单和具体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各销售机构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四)申购、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持有的基金份额申请;
3、投资者可同时申购、赎回本系列基金中的单只基金或多只基金。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前撤销;
4、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在变更上述原则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赎回的程序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
2、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投资人在申购本系列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3、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 T+2 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4、申购、赎回的款项支付
基金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确认后,赎回款项通常在 T+5 日但不超过 T+7 日内划往赎回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延期支付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办理。
5、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基金份额净值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赎回的数额约定
1、本基金首次申购、定期定额申购最低限额均为 1 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直销系统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本公司及各家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时,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本系列基金不设最低赎回
份额(代销网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进行某笔赎回后,
若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低于 1 份,则余额部分基金份额需一同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金额、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份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4、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优选混合基金或动力平衡基金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该只基金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优选混合基金或动力平衡基金的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七)本系列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
基金名称 | 申购费率 | 赎回费率 |
优选混合型基金 | M<50 万 1.5% 50 万≤M<100 万 1.2% 100 万≤M<200 万 1.0% 200 万≤M<500 万 0.6% M≥500 万 按笔收取,500 元/笔 | 7 天以内 1.5% 7 天以上(含)-1 年以内 0.4% 1 年以上(含)-2 年 0.25% 2 年以上(含) 0 |
货币市场基金 (A/B 级) | 0 | 0 |
动力平衡基金 | M<50 万 1.5% 50 万≤M<100 万 1.2% 100 万≤M<200 万 1.0% 200 万≤M<500 万 0.6% M≥500 万 按笔收取,500 元/笔 | 7 天以内 1.5% 7 天以上(含)-1 年以内 0.4% 1 年以上(含)-2 年 0.25% 2 年以上(含) 0 |
M 表示申购金额。
1、本系列基金中优选混合基金、动力平衡基金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将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对应基金的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赎回费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及其他基本手续费。
2、就赎回费而言,每 1 年指 365 天。
3、货币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货币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货币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且货币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货币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含转换出)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1%以上的赎回(含转换出)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部分)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货币基金的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4、当优选混合基金、动力平衡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规定。
5、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八)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基金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申购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例:某投资者投资 5,000 元申购动力平衡基金,申购费率为 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1283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1+1.5%)=4926.11 元;申购费用=5000-4926.11=73.89 元;
申购份额=4926.11/1.1283=4365.95 份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总额 = 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 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持有优选混合型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 0.4%,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1489 元,则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 = 10,000×1.1489 = 11,489 元
赎回费用 = 11,489×0.4% = 45.96 元
赎回金额 = 11,489-45.96 = 11,443.04 元
(九)申购、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 T+1 日自动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 T+1 日自动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指在单个开放日内,本系列基金中任一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与净转出申请份额(该基金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 10%的情形。针对某只基金的巨额赎回不影响本
系列基金及本系列基金下设的其他基金。 2、巨额赎回的处理
(1)全额赎回和转换: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和基金间转换时,按正常赎回和转换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和转换:当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基金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及转出申请有困难,或认为为实现投资者的赎回、转出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及转出的比例不低于上一日该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下,对其余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及转出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或转出申请量占该基金赎回及转出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或转出份额;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开放日的申请不享有赎回和转出优先权并将以该开放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以此类推,直到全部完成赎回和转出申请为止。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部分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并在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如果本系列基金中任一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货币市场基金为 1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20%(货币市场基金为 10%)以上的部分延期办理赎回申请。若进行该种超比例延期赎回,对于当日非延期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延期赎回申请量占非延期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和转换申请;已经确认的赎回和转换申请可以延期支付赎回和转出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后的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
(十一)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本系列基金任一基金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全部或部分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其他情形,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市场缺乏合适的投资机会,继续接受申购可能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损害;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严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申购;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代理人或注册登记人的技术保障或人员支持等不充分;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当货币基金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发生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基金申购,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2、拒绝或暂停赎回的情形和处理
本系列基金任一基金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其他情形,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当货币基金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 0.5%时,基金管理人决定履行适当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应当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按时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份额。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以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近 1 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申购与赎回
实施侧袋机制的基金,其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或相关公告。
(十四)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赎回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人民币 1.00 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持有的基金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4、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在变更上述原则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十五)货币市场基金申购、赎回的程序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
2、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3、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 T+2 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4、申购、赎回的款项支付
基金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于 T+1 日将赎回款项从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延期支付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招募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办理。
(十六)货币市场基金申购、赎回的数额约定
1、货币市场基金 A/B 级投资者首次购买的最低金额和追加金额不限(具体以各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货币市场基金 A/B 级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与赎回的有关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有效份额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以人民币 1.00 元为基准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4、货币市场基金的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人民币 1.00 元为基准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特定市场条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资金申购,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6、当接受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
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货币市场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十七)货币市场基金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 元
基金申购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是否与赎回款一并支付给投资人,以销售机构或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具体规定为准。
(1)如销售机构或指定电子交易平台规定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未付收益不与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支付给投资人,则未付收益将结转为份额后留存在投资人的基金账户。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 元
例: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 10,000 份,则赎回金额=10,000×1.00=10,000 元
(2)如销售机构或指定电子交易平台规定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将按比例结转的未付收益一并结算并与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支付给投资人,赎回金额包括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和赎回收益两部分: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赎回收益
① 全部赎回和特殊的部分赎回
投资者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按 100%比例结转未付收益并赎回;投资者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如其该笔赎回完成后剩余的基金份额按照每份 1.00 元为基准计算的价值不足以弥补其账户中累计至该日的未付收益负值时,则将自动按部分赎回份额占投资者账户总份额的比例结转当前未付收益并赎回。
例: 投资者持有本基金A 类份额 10 万份,未付收益为-1,000 元,T 日该投资者赎回 99, 900 份,此时,该投资者部分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赎回后剩余 100 份,按照 1.00 元人民币为基准计算的价值不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未付收益-1,000 元,
则赎回份额对应的赎回收益=-1,000×(99,900/100,000)=-999 元赎回金额=99,900×1.00-999=98,901.00 元
② 其他一般情况下的部分赎回
投资者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如其账户中的未付收益为正或该笔赎回完成后剩余的基金份额按照每份 1.00 元为基准计算的价值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未付收益负值时,赎回收益为 0。
例: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A 类份额 100,000 份,未付收益为-100 元,T 日该投资者赎回 5 万份,此时,该投资者部分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赎回后剩余 5 万份,足以弥补其累计至T 日的未付收益-100 元,
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50,000×1.00+0=50,000 元
(十八)货币市场基金暂停申购和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相关公告的特别规定
发生暂停申购和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情况的,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货币市场基金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一)转换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系列基金已于 2003 年 12 月 5 日起开始办理转换业务,于 2009 年 10 月 30 日调整了转换业务规则,并于当日开通了本系列基金与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产品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本系列基金转换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销售代理人约定。
基金管理人如果对转换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转换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转换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转换”原则,即转换以持有的基金份额申请;
3、投资者可同时转换本系列基金中的单只基金或多只基金。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前撤销;
4、投资者可在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目标基金销售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5、基金转换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即先确认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6、基金转换转出后剩余份额不产生强制赎回;基金转换转入金额不受转入基金首次申购及追加数额限制,基金转换转出后,原持有时间将不延续计算,若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7、货币市场基金A、B级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投资者由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转入货币市场基金A、B级份额后,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内持有的本基金余额来判断是否应对转入的基金份额予以升级或降级处理。
8、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在变更上述原则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三)转换的程序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
2、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转换的申请。投资者在提交转换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转换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仅在转出和转入的基金均正常开放申购、赎回的前提下,方可实现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3、转换申请的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基金管理人将在 T+1 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 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4、转换的款项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申请确认后,注册登记人将对投资者的权益做出相应转换。在发生 巨额赎回或延期支付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办理。
5、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基金份额净值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转换的数额约定
1、本系列基金单笔最低转换转出份额为 1 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转换份额的数量限制,并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2、转换份额的处理方式:本系列基金转入基金的有效份额为按转入净额除以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五)本系列基金的转换费用
1、本系列基金的转换费率最高不超过 1.5%。
2、本系列基金转换费在扣除注册登记费用及其他基本手续费后,剩余部分归基金财产。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转出持有期不足 7 日的优选混合型基金或动力平衡基金,其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前述赎回费全额归入对应基金的基金财产。
3、本系列基金的转换费用由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组成,转出时收取赎回费,转入时收取申购补差费。其中赎回费的收取标准遵循本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申购补差费的收取标准为: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六)转换交易的计算方式
本系列基金的转换交易包括了基金转出和基金转入,其中:
① 基金转出时赎回费的计算:
由优选混合型基金或动力平衡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赎回费用
②基金转入时申购补差费的计算: 净转入金额=转出净额-申购补差费
其中,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投资者申请将持有的优选混合型基金 10,000 份转换为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优选混合型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 元,投资者持有该基金
18 个月,对应赎回费为 0.25%,申购费为 1.5%,内需增长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63 元,申购费为 1.5%,则投资者转换后可得到的内需增长基金份额为:
转出总额=10,000×1.148=11,480 元
赎回费用=11,480×0.25%=28.70 元转出净额=11,480-28.7= 11,451.3 元
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净申购金额=11,451.3/1.015=11,282.07 元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11,451.3-11,282.07=169.23 元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净申购金额=11,451.3/1.015=11,282.07 元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11,451.3-11,282.07=169.23 元
净转入金额=11,451.3-MAX【169.23-169.23,0】=11,451.3 元转入份额=11,451.3 / 1.163=9,846.34 份
(七)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或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人在 T+1 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投资者在 T+2 日
(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投资者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人在 T+1 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本系列基金任一基金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其他情形,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确认的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将全部予以转换;如暂时不能全部予以转换,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转换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转换份额。投资者在申请转换时可以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转换,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转换公告。在暂停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转换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转换的公告和重新开放转换的公告
发生上述暂停转换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转换公告并在重新开放转换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货币市场基金转换的原则
1、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转换以份额申请;
2、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消,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3、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4、基金转换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即先确认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5、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并应当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
(十一)货币市场基金转换的程序 1、货币市场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基金转换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基金转换申请无效。
2、货币市场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 T+1 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 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十二)货币市场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货币市场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限。
(十三)货币市场基金的转换:
货币市场基金的转换出金额,参照货币市场基金赎回金额按销售机构规定和对应的转换条件计算。
对应基金的转入份额、申购补差费计算与前述优选混合型基金或动力平衡基金一致。
(十四)货币市场基金暂停转换的公告和重新开放转换的公告
1、暂停货币市场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
2、暂停结束,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级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十五)优选混合型基金或动力平衡基金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份额不参与转换业务。
(一)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
基金销售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等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申请。其中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承;捐赠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注册登记机构负责办理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2个月内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人规定的标准收费。
(二)基金的转托管
本基金目前实行份额托管的交易制度。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个交易账户进行交易。具体办理方法参照《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
本系列基金下各基金在投资运作上保持独立性,各基金均需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单只基金的投资限制和禁止性规定。
(一)投资理念
宁取细水长流,不要惊涛裂岸。无论对债券还是股票,本系列基金的投资理念都是基于基本面分析和价值投资。
(二)投资目标
本系列基金的投资目标是:运用专业化的投资管理,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并可持续的资本增值。各基金投资目标如下:
1、优选混合型基金利用“景顺长城股票数据库”对股票进行精密和系统的分析,构建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组合,力求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的资本增值。
2、货币市场基金在保持本金的高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获得高于基准的投资回报。
3、动力平衡基金以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为目标,注重通过动态的资产配置以达到当期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的兼顾,争取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三)投资方向
本系列基金下设的优选混合型基金和动力平衡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股票投资范围包括所有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 A股及存托凭证;债券投资的范围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与可转换债券等。
本系列基金下设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现金;
2、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四)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
本系列基金下优选混合型基金和动力平衡基金均有债券和股票资产,但是配置比例显著不同:
优选混合型基金 | 动力平衡基金 |
股票:70-80% 债券:20-30% | 股票:20-80% 债券:20-80% |
*百分比为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2、优选混合型基金和动力平衡基金的股票选择及组合构建
(1)投资流程
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过程中,这两只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着重选择基本面良好或价值被过分低估的股票。同时,也会结合“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即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及政策分析、金融货币运行状况及政策分析、产行业运行景气状况及政策分析,做出产行业偏好选择,进而结合证券市场状况和政策分析,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的决定。
(2)选股原则
股票投资以成长、价值及收益为基础,在合适的价位买入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股票、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价值型股票以及能提供稳定收益的收益型股票。
(3)选股程序
①通过“景顺长城股票数据库”的详细分析与其他深入的研究,如实地考察、电话会议、行业分析等,判断股票是否值得投资,然后组建“股票买进名单”;
②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包括对各种量化指标的分析,结合各券商的投资分析报告),综合公司的分析判断,做出对所研究股票的投资结论,并持续维护“股票买进名单”;
③根据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限制和投资策略等要求,考虑收益和风险的配比、股票的流动性以及其它因素,推荐不同基金的股票买进名单。
(4)优选混合型基金和动力平衡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3、债券选择和组合构建
(1)投资流程
本系列基金下各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着重本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并对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以及社会政治状况等进行研究,着重利率的变化趋势预测,建立对收益率曲线变动的预测模型。通过该模型进行估值分析,确定价格中枢的变动趋势;同时,
计算债券投资组合久期、到期收益率和期限等指标,进行“自下而上”的选券和债券品种配置。
(2)债券投资组合管理
①组合久期管理:为了充分地控制利率变动风险, 需要及时对债券投资组合进行调整。当预测利率将上升时,本系列基金将缩短组合债券的平均久期、持有短期债券、浮动债等来减低利率风险;反之,当预测利率将下降时,本系列基金将增大组合的平均久期并增持长期债券来提高组合的收益水平。在组合久期确定后, 本系列基金将通过不同期限债券的匹配组合, 从价格的相对变化中获得较高的收益。
②资产配置: 在未来利率走势预期的基础上, 本系列基金通过久期与凸性管理的手段,在不同期限的债券以及固息债与浮息债之间进行配置。同时,本系列基金以市场规模、收益率与流动性为基础,在不同市场以及不同的债券类别之间进行配置。
③债券选择
本系列基金在考虑信用质量和期限等因素后,将选择以下类型的债券:
●到期收益率较高、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
●有较高当期收入的债券
●有增值潜力、价格被低估(即收益率和久期溢价过分偏离合理价格水平)的债券
●预期信用质量将得到改善的金融债或企业债券
●期权和债性突出的可转换债
●收益率水平合理的新券或者市场尚未正确定价的创新品种
④组合构建: 本系列基金通过宏观经济分析,对利率走势做出判断,在此基础上对各类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同时,本系列基金根据收益率和流动性、债券资质“自下而上”地进行个券选择,组成最终的投资组合。在确定具体个券后, 须依据下列标准构建投资组合:
●确保执行投资策略并确保投资组合久期在规定的范围内
●保持投资组合分散化,基金持有单一债券品种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
●保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以满足基金正常现金流的需要
●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在一定的范围内
●债券投资组合中,债券信用等级最低为 BBB+或同等信用,投资组合的平均信用等级应在AA+或以上
⑤组合优化:在债券组合管理中开发出独有的程序对债券组合定期进行量化分析,包括精确计算组合的 VAR 值、贡献分析、跟踪误差等指标,根据量化分析结果对债券组合品种
进行相应的配置调整,并通过了解组合的风险特征、预算,按照宏观经济分析模型预测和企业信用分析的结果,对组合做出连续的优化调整。
⑥现金和回购资产: 保留足够的现金以应付基金日常的现金需要。
4、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和方法:
(1)投资决策程序
①基金经理依据投资部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综合分析,对短期利率变化趋势做出判断,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
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建议,并最终决定资产配置方案;
③基金经理对各投资品种进行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平均剩余期限分析,同时根据未来利率变化的预期以及投资品种的利率敏感性来综合评定各品种的投资价值;
④基金经理结合经审定的资产配置方案、基金日常申购、赎回情况进行具体的投资组合构建。
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重大基金投资组合方案,如无异议,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
(2)投资管理方法
①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市场资金供求变化,对短期利率走势形成合理预期,并据此调整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
②通过利率预期策略,确定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和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③通过流动性管理策略,在保持基金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确保基金的稳定收益。
④以严谨的研究分析为基础,积极实施时机策略。
本系列基金会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投资组合回顾与风险监控,适时做出相应调整。
5、业绩比较基准
优选混合型基金:中证 800 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货币市场基金:税后同期 7 天存款利率。
动力平衡基金: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5%+同业存款利率×5%。
如果今后市场出现更具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管理人可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五)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本系列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 80%;
(2)本系列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3)本系列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系列基金与由本系列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6)本系列基金股票资产中至少有 80%属于本系列基金名称所显示的投资内容;
(7)优选混合型基金或动力平衡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项所规定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8)本系列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9)优选混合型基金或动力平衡基金主动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1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11)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系列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建仓期为 3 个月,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 6 个月达到上述比例限制。
由于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导致投资组合超过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基金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以上投资组合比例限制适用与本系列基金下设各只基金。
(六)禁止行为
本系列基金不得进行如下行为:
(1)投资于其他基金;
(2)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将基金财产用于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4)进行证券承销;
(5)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6)进行房地产投资;
(7)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9)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10)从事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原则: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本系列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增值;
(3)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本系列基金行使股东权利。
(八)优选混合型基金或动力平衡基金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优选混合型基金或动力平衡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九)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特别限制:
1、禁止行为
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4)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
(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2、货币市场基金遵守以下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当货币市场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
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当货币市场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2)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12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240 天,但上述第(1)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不得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进行交易,不得通过交易上的安排认为降低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的真实天数;
(4)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5)投资于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但如果基金投资有存款期限,但协议中约定可以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该比例限制;
(6)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同业存单,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同业存单,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5%;
(7)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5%;
(8)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但上述第(1)项另有约定的除外;
(9)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30%;
(10)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 3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20%以上或者连续 5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30%以上的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 2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12)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货币市场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13)货币市场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0%;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项所规定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优选混合型基金是一种具有较高波动性和较高风险的投资工具。适合风险承受能力强、追求高投资回报的投资群体。
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和收益稳定的特点,投资目标是在保持本金的高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获得高于基准的投资回报。
动力平衡基金是一种具有中等风险的投资工具,除了结合以上景顺长城股票及债券基金的风险管理程序以外,为达到平稳回报的目的,该基金还将独立地对风险来源进行评估,并设立额外的风险控制管理手段。
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系列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系列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经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优选混合型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3,794,150,639.12 | 76.02 |
其中:股票 | 3,794,150,639.12 | 76.02 | |
2 | 基金投资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1,090,239,607.38 | 21.84 |
其中:债券 | 1,090,239,607.38 | 21.84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4 | 贵金属投资 | - | - |
5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97,996,892.46 | 1.96 |
8 | 其他资产 | 8,820,089.37 | 0.18 |
9 | 合计 | 4,991,207,228.33 | 100.00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3,351,245,072.86 | 67.44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11,376,457.96 | 4.25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 213,979,921.37 | 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