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686-2311CJ052727Z
政 府 采 购
货物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林科院图书馆基本图书文献资源购置
项目编号:0686-2311CJ052727Z
采 购 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林科院图书馆基本图书文献资源购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众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86-2311CJ052727Z
项目名称:中国林科院图书馆基本图书文献资源购置预算金额:人民币 259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259 万元。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外文核心期刊(纸质) | 1 批 | 订购期内到货率不低于 95% | |
2 | 外文图书(纸质) | 1 批 | 合同期内到货率不低于 95% | |
3 | 外文数据库(电子) | 1 批 | 系统检索与下载等服务功 能稳定,数据更新及时 |
合同履行期限: 2023 年 8 月底之前完成外文期刊及数字资源订购任务,接收和验收数字资源,10 月底之前完成纸质外文图书的选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近三年内(截止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截止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外文核心期刊(纸质)、外文图书(纸 质)、外文数据库(电子)。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对“进口产品”的要求详见财库【2007】119 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 号文),本项目允许采购的进口产品为外文核心期刊(纸质)、 外文图书(纸质)、外文数据库(电子)。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 年 7 月 24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
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 至下午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众号
方式: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投标。售价:5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 年 8 月 15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xxx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光华路支行银行账号:0000000000000000000
2.本项目采用在线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请自行下载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买标书流程(详见附件)或关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微信公众服务号,按照流程操作购买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地址:xxxxxxxxx 0 x
联系方式:xxx 010-628897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系方式:xx、xxx,010-85343315/33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xx电 话:010-85343315/332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 说 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1.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3 “采购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相关货物。
1.1.4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1.1.5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采购:
1.2.1 投标人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3 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4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1.2.5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
1.3 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采购,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3.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3.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3.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货物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采取其他手段谋取中标。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6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1.7 投标人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7.1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1.7.2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1.7.3 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
1.7.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7.5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7.6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7.7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的;
1.7.8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7.9 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7.10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1.7.11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7.12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7.13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8 采购人应当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包括: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4>少数民族及支持边远地区政策;
<5>扶持监狱企业政策;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1.9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9.1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本册附件 10-1《中小企业声明函》
1.9.2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9.3 如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基于扶持政策对价格进行扣除后评审或者利用联合体优势而获取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企业。
1.10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 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资金来源
2.1 招标公告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财政性资金)。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承担投标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4.适用法律
4.1 本次采购属货物类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规章及政府采购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规章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5.2 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5.3 投标人应当注意投标风险:如果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投标人,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6.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3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4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立即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回函予以确认。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延期
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应答,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的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时,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投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项目进行投标,也可以只对其中一包或者几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拆开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8.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
9.投标文件构成
9.1 投标人应当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 1——投标书(格式)
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格式)附件 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7——类似业绩
附件 8——关于组织与实施方案的响应附件 9——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 10-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附件 10-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一览表》
附件 10-3——《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 10-4——《监狱、戒毒企业产品一览表》(如适用)
附件 10-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 10-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一览表》(如适用)附件 11——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表
附件 12——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专业担保机构格式)(如适用)附件 13——保证金信息表
附件 14——其他资料
9.2 除上述第 9.1 款外,投标文件还应当包括本须知第 10 条的所有文件。
9.3 所有投标人和投标货物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当为合法、有效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
9.4 上述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盖章。
9.5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0.证明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0.1 投标人投标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须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当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服务符合前述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证明文件以投标书附件的形式编写,投标书附件的页面大小应当与投标文件一致,并按投标文件统一编码、装订。证明文件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0.2.2 采购的货物(包含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从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保期内能够正常、连续地使用或运行。货物价格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声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 投标人应当注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也应当参照牌号或分类号,注意其所起的说明作用,有何限制等。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1.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采购是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的行为。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按无效投标处理。
11.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附件 3)上标明投标有关货物的单价
(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署。
11.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当按下列方式填写:
11.3.1 投标货物的报价包括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11.3.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1.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以根据本须知 11.3 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1.5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确定的,不得擅自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情形。
11.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
11.7 投标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理由。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当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当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最迟不得晚于投标截止时间。
12.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发生下列情形,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擅自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7 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8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擅自放弃中标的。
12.3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
(1)支票 (2)汇票 (3)本票(4)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5)汇款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为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为上述其他形式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
12.4 凡是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本须知第 12.1 款、第 12.3 款的规定的,按照本须知第 21.8 款处理。
1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12.7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8 未中标人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须持本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部门办理。
中标人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须持本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及《政府采购合同》,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部门办理。
12.9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时,统一以支票或电汇形式退还。
13.投标有效期
13.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情形。
13.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撤销,但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和电子版 1 份(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电子版”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开标一览表》需打印或者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6-2),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
或者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4.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投标人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电子版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或者正、副本、电子版密封袋/箱放入一个密封包装箱里。密封袋/箱正面和投标文件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 “电子版”字样。
15.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与投标文件正本报价相一致,若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价格为准。
15.3 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 “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5.4 在第 15.1 款、第 15.2 款、第 15.3 款规定的及其他有关包装袋/箱上均应当:
15.4.1 所有包装袋/箱应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中指明的投标地址。
15.4.2 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货物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和“在(投标截止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5.4.3 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
15.5 拒收情形: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16.投标截止期限
16.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当是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址。
16.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当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3 拒收情形: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
五 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8.2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
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8.3 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不得拒绝任何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投标。
18.4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9.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依法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20.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与澄清
20.1 投标文件的审查
20.1.1 资格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0.1.2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0.2.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 20.2.1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1.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1.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得损坏或者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1.2 对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作为证明。技术支持资料以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由有关政府部门或者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者报告。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当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如上述材料之间存在不一致的,以有关政府部门或者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者报告为准。
21.3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依据本身产品说明书及样本如实逐项逐条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的形式表示的条款,必须明确回答,或者以功能描述回答。任何通过简单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或者简单标注“满足”、“符合”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1.4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规定的所投货物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如 3C 证书、型式批准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属国家强制性的证明文
件,若未提供,则视为未取得。
21.5 投标人的报价中必须包含货款,运费,安装,培训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全部价格,投标人不能额外向采购人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21.6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并且没有重大偏离。对于关键条款,如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均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仅仅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做出判断,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1.7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情形。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者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者保留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1.8 投标人或者投标文件出现的下列情形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比较与评价
22.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2.2 评标委员会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和评价。比较和评价时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商务条款有无偏离;
(2)技术规格有无偏离;
(3)设计方案是否先进、合理;
(4)产品的性能、互换性及质量标准;
(5)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
(6)产品的使用寿命、运营成本;
(7)维修服务、备件供应;
(8)运输条件、交货时间和安装竣工时间;
(9)投标人的经营信誉、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等。
22.3 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4 同品牌多投标人的处理
22.4.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2.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
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2.4.3 (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22.5 废标
22.5.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即本项目的所有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5.2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3.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3.1 开标之后,至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人员透露。
23.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任何活动的,其投标属于无效投标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确定中标
2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4.1 除本须知第 26 条规定外,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5.确定中标人
25.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5.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
26.接受或拒绝投标的权利
26.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形,采购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授标之前保留接受或拒绝投标人中标的权利。
27.中标通知书
2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
27.2 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8.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销投标处理。
28.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履约保证金
29.1 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者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0.保密和披露
30.1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0.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有关人员披露。
31.腐败和欺诈行为
3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中标人在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31.1.1 “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中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通过提供或变相提供、接受或变相接受、索取或变相索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1.1.2 “欺诈行为”是指中标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恶意串通、虚构事实,损害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后恶意串通投标,人为地使投标丧失公平竞争性,
扰乱招投标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31.2 在采购过程或者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被推荐的中标人在本采购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应当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解除已经签订的采购合同。
32.询问、质疑与投诉
32.1 询问
32.1.1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 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32.2 质疑
32.2.1 投标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使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的范围仅限于上述三方面的事
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2.2.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 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2.2.3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2.2.4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相关质疑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2.2.5 提出质疑的期限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2.6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原件。以传真形式提起质疑的,应当尽快提交质疑函原件。
32.2.7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2.2.8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十业务部联系方式:010-85343324
通讯地址:xxxxxxxxxxxxx000xxx
32.3 投诉
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2.4 投标人撤销质疑、投诉的,需要提交有效签署的书面撤销材料。
32.5 质疑投标人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投诉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33.中标服务费
33.1 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33.2 中标服务费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的规定执行。
33.3 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
33.4 中标服务费应当以支票、汇票、现金、电汇等形式支付。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资料表是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当以本资料表为准。
本资料表中(含技术附件)加“*”号的条目为强制性要求。“*”号条目内容若有缺失或者无效,将导致投标视为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该“*”若加在标题处,则该标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该段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招标文件带有“*”符号的或者标明必须满足的条款均为重要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对这些主要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的任何偏离将视为无效投标。#条款为重要指标,其它为一般指标。
条款号 | 内 容 |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259 万元;投标人不得自行拆包、分包进行投标。 | |
☐1.1 | 采购人: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地址:xxxxxxxxx 0 x 电话: 0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xxx 电话: 000-00000000/3324 联系人:xx、xxx 传真:010-85343315/3324 |
*1.2.1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近三年内(截止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
条款号 | 内 容 |
的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截止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 动。 (4)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 《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 | |
☐1.3 | 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适用本招标文件对中小企业的有关规定。 |
☐1.8 |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外文核心期刊(纸 质)、外文图书(纸质)、外文数据库(电子)。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除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若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 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可以对该联合体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如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基于扶持政策对价格进行扣除后评审或者利用联合体优势而获取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企业。 (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10-1《中小企业声明函》。 |
☐ 1.10 | 对投标人信用信息的具体要求: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 |
条款号 | 内 容 |
截止时间:近三年,截止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提供形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查询并截图 | |
☐2.1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详见第四章合同章节。 |
☐6.1 |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投标人,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9 | 附件 6-6 须提供 2022 年度的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附件 6-7 须提供 2022 年 10 月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附件 6-8 须提供 2022 年 10 月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
☐9.4 |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有效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12.1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1,000.00 特别提示: (1)如投标人采用汇款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及送达。 采购人指定的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光华路支行银行账号:0000000000000000000 (2)如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覆盖或者超过投标有效期。 (3)如投标人选择采用专业担保机构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2; |
☐ 13.1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止起 90 个日历日 提供货物期限:2023 年 7 月底之前完成外文期刊及数字资源订购任务,接收和验收数字资源,10 月底之前完成纸质外文图书的 |
条款号 | 内 容 |
选购。 | |
☐14.1 | 投标文件:正本:1 份 副本:4 份 (电子文档:1 份,正本盖章投标文件 PDF 扫描件及 WORD 格式存储在 U 盘中) |
15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 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8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xxxxxxxxxxx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第二开标室 |
18 | 开标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xxxxxxxxxxxxx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二开 标室 |
* 21.8 | 本条规定的情形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出现本条规定的情形,将导致无效投标: (6)其他: <1>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号条款要求; <2>/ |
☐22.3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分值如下:价格部分:30 分;商务部分:27 分;技术部分:43 分; |
☐22.4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外文核心期刊(纸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第 1、2 条规定处理。 |
☐29.1 |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中国林科院图书馆基本图书文献资源购置政府采购合同书
甲方: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乙方:
经过国内公开招标,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确定 (以下简称乙方)为 采购供应商(招标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就 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 采购内容
1. 甲方实际订购的资源内容以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为准。具体见附件。
二、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期刊
1. 甲方在确定委托乙方订购外文、港台原版(电子)期刊/数据库品种后,应将所订的期刊名称、数量、刊期以书面订购清单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后于所订购年度之前的 10 月 30 日以前提交给乙方。
2. 甲方期刊订购清单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方在接收期刊时,应将包装箱内发货清单与刊物核对,签名验收,如有出入可拒绝签字验收并立即与乙方联系。甲方应妥善保管发货清单至下两个年度备查。
4. 乙方配送给甲方的征订和编目数据仅供甲方本馆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转让乙方提供的书目数据用于其它目的。
(二)数据库
1. 甲方使用上述数据库采用 IP 控制方式登录。
2. 甲方使用第三方数据库无并发人数限制。
三、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期刊
1. 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订购的原版(电子)期刊/数据库订单后,应及时向国(境)外出版机构为甲方订购期刊,不得漏订。
2. 甲方订购国外电子版学术期刊/数据库,乙方应及时与国外出版商联系并通知甲方有关开通电子访问权期刊的网址等信息。
3. 对于网络版期刊单刊及订购数据库专题期刊,乙方应通过系统 eJnavor 提供免费管理与导航服务,并及时更新与维护甲方订购数据信息。
4. 乙方在收到进口期刊后应及时将期刊免费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发送的每批期刊必须配有一式两份的发货清单,送到后与甲方共同核对,签名确认。
5. 乙方对甲方的催缺应在 5 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甲方提出的催缺请求应及时处理,并通知甲方期刊迟到原因。对于未能补缺的期刊提供基本达到原版期刊印刷水平的复制本。
6. 如遇有出版社错发及少发的情况,乙方将负责免费给甲方提供复印本,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随后出版社补发原版期刊。如果出现出版社停刊,已经订购的停刊费用乙方将退还给甲方,并于每年双方结算时提供一份发生上述变化的清单。
7. 到货期刊如有破损、缺页或有严重污迹,乙方应负责退换。
8. 在发刊过程中,如遇期刊停刊、更名、合刊、分刊或刊价发生较大变化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确定是否续订。甲方选订下年度报刊时,乙方提供的价格为当年价格,仅供参考。下年度实际订购款项以下年度实际结算价格为准。
9. 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所订购期刊编目 XXXX 数据。
(二)数据库
1.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同出版社/数据库提供商联络,统计数据库使用量、更新 IP 范围等。
2. 非甲方原因导致上述数据库使用出现故障,乙方负责与出版社/数据库提供商联络并解决问题。
3. 若甲方需乙方垫付数据库款,甲方出具垫付申请后,乙方提供垫付支持。四、 付款时间及方式
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日之后的一个月内将合同金额支付给乙方, 本合同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 甲方可采用现金、支票或者银行转账的方式与乙方进行结算。
3. 甲方订购期刊的实际结算价格,以乙方向甲方发送的实际结算单为准。
4. 乙方财务信息:
公司地址: 邮编: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传真:
五、 协议的解除
a) 乙方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能履行协议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协议,或者延迟履行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b) 甲方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能履行协议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协议,或者延迟履行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六、 协议期限与执行
1.协议有效期: 2023 年 7 月底之前完成外文期刊及数字资源订购任务,接收和验收数字资源,10 月底之前完成纸质外文图书的选购。
2.终止本协议时,除结清款项外,乙方对已预订尚未到期刊仍负有服务义务,终止协议半年后,甲方对乙方未到期刊等未尽服务有追究责任的权利。
七、 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作明确约定,而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2.甲、乙双方的人事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乙方: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颐和园后 地址: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23 年 月 日 2023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为中国林科院图书馆基本图书文献资源购置,是结合林草科研发展现状与趋势,重点引进林草相关专业图书文献资源,保证图书馆原有核心资源的连续性,特别是纸质外文核心期刊资源,为林草科学研究提供文献保障。主要包括:
1、纸质外文期刊及外文图书:包括 104 种外文原版核心期刊的订购,及近 5 年国外权威出版社出版的林草相关专业的研究专著。
2、电子资源:拟包括 CABI 电子资源、ScienceDirect 电子资源、CABI 网络文献、 Annual Reviews 电子资源、ProQuest 农业科学电子资源、ProQuest 生物科学电子资源、ScienceDirect 农业与生物学电子资源、Wiley Online Library 电子资源等文献资源。
项目的目标是改善中国林科院的科研基础条件,研究和建立可靠的林草科技文献与数字资源保障体系,促进林草科技文献资源的合理配置、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提高林草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文献保障能力和信息服务水平,全方位满足林草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需要。
二、项目工作进度安排
2023 年 8 月底之前完成外文期刊及数字资源订购任务,接收和验收数字资源,
10 月底之前完成纸质外文图书的选购,及时交付使用,满足广大科研人员的信息需求。
三、拟采购需求明细(最终采购以订单为主)
项目名称 | 需求明细描述 | 备注 |
外文核心期刊 (纸质) | 购买 2023 年度以 SCI 收录为主的国外林业与草原专业类学术期刊,英文为主,有少量日文、xx和法文;完善和保持中国林科院图书馆基本学术资源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主要包括:Agroforestry Systems,European Journal of Forest Research,Plant Ecology,Tree Genetics & Genomes,W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Forest Ecology and Management,Forest Policy and Economics,Canadian Journal of Forest Research,Tree Physiology,Wood and Fiber ScienceEuropean Journal of Forest Pathology, Journal of Wood Chemistry and Technology 等。 | 采购 104 种国外纸质林业与草业核心期刊。 |
外文图书(纸质) | 购买近五年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的与林业、草业相关的研究专著。主要包括:Forest Resources Resilience and Conflicts,Forest Microbiology:Phyllosphere, Endosphere and Rhizosphere,Wood Microbiology:Decay and Its Prevention,Plant Tissue Culture, Biochemicals:Biochemicals and Materials Production from Sustainable Biomass Resourcest 等。 | 甄选采购 Springer-Verlag (斯普林格出版社), Elsevier(爱思唯尔出版集团),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芝加哥大学出版社),Taylor & Xxxxxxx Ltd(xx-xxxx出版集团),American Academic Press(美国学术出版社),Apple Academic Press, Inc.(苹果学术出版社),CABI Publishing, MDPI AG,CRC Press 等国际著名出版社近 5 年出版的林 业与草业类研究专著。 |
外文数据库 (电子) | 拟包括 CABI 电子资源、ScienceDirect 电子资源、CABI 网络文献、Annual Reviews 电子资 源、ProQuest 农业科学电子资源、ProQuest 生物科学电子资源、ScienceDirect 农业与生物学电子资源、Wiley Online Library 电子资源等文献资源。 |
四、技术规格及要求
1 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国家正式批准的、从事文献发行的企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注册,具有国家工商管理局正式颁发的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授权经营证书(销售代理商),年营业额较高的专营公司。进口原版报刊商必须是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拥有文献进口权的专营公司。
1.2 投标人要有一定的稳定性,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拥有完善的物流渠道。具有较强的搜集国外报刊信息的能力(如驻外机构等)。
2 技术指标要求
2.1 著作权。卖方提供的原版报刊必须是国际流通的正版报刊,且为合法出版物;如盗版、盗印、劣质报刊,买方可以无条件退回,卖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卖方保证买方在正常使用所提供报刊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卖方负全部责任。
2.2 目录及订到率。每年报刊征订前,卖方及时向买方免费提供最新印刷版和电子版报刊征订目录。中标方要严格执行买方采购订单,保证不搭配非采购订单中的其它报刊。卖方在接受买方订单后,应及时为买方订购报刊,不得漏订。全年补缺后的品种订到率应达 99%、全年补缺后的单册到货率应达到 98%以上(停报/刊、休报/刊除外)。
2.3 编目数据及信息变更。卖方应为买方及时提供当年所订报刊的标准编目数据。对于供货过程中发生变动的报刊,如:停报/刊、休报/刊、报刊合并、报刊分立、报/刊名报/刊期或出版、发行的变化,卖方必须编制专门的“报刊变动情况表”(印刷版及电子版),并由专人负责,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说明变动情况和原因。
2.4 订单及价格变动。买方选定报刊后,卖方为买方提供两份纸质订单(加盖卖方公章)及电子版订单,订单列出买方所订购报刊的名称、种数、份数、每种报刊的预估价格(码洋、实洋)、出版频率、订购号、每页小计及合计,明折明扣,实洋结算。买方付款后,如遇报刊价格非正常上涨,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说明涨价幅度及原因,经买方确认后,方可继续订购;如遇价格下调,卖方应按下调后的价格与买方结算。
2.5 送货及包装。卖方保证货到即发,每周免费投送报刊不少于 3 次(寒暑假期间双方协商时间),并严格按照指定地点投递,货物送到后由买方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保证都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适于远程运输、防潮、防水,保证货物安全、不散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卖方发送的每批(包)报刊必须配有一式两份的纸本发货清单和电子清单,发货清单包括批号、户号、订购报刊号、报刊名、卷期、份数、单价等),一包一单,以便查询。送到后与买方共同核对,并签名确认。
2.6 发货前免费加工配套服务。卖方按买方要求在每册期刊中夹贴磁条、加盖馆藏章
(磁条由卖方提供,与买方所用门禁系统兼容,馆藏章由买方提供)。买方定期抽测,
如有不符影响供货期供货,一切后果由卖方自行承担。
2.7 查询与催缺。卖方能免费提供网上查询催缺及人工查询催缺服务功能。卖方对买方的催缺应在 5 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买方提出的催缺请求及时处理,以电话、E- MAIL 和书面形式通知买方迟到原因,在 60 日内完成补缺工作。对于超过三个月未能补缺的报刊提供免费复制服务,并退还相应款项差额。卖方保证就报刊的缺期、缺份问题向出版机构查询交涉。过期未到的报刊,卖方必须在出版时间半年内补齐。卖方应根据买方需求,提供补订少量新报刊、增订部分报刊品种复本的服务。
2.8 报刊质量问题。报刊到馆后发现任何影响到阅读或使用的质量问题、缺期或者投递与所订品种、复本数量、随报/刊光盘不符的情况时,无论该报刊是否加工,卖方应全部无条件包退包换或补缺,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由于货物质量原因引发的问题(包括经济和法律问题)均由卖方承担。
2.9 统计与对账。卖方每季度提供所订报刊的供货统计表(已供货清单、未供货清单)。卖方来年 6 月对上一年度所到报刊、未到报刊进行汇总;隔年仍未到的报刊,由卖方根据未到报刊情况与买方进行清账结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加盖卖方公章);清账后对买方所付报刊款实行多退少补。
2.10 评价及合作。卖方每年为买方提供年度服务评价报告,该报告和买方对卖方服 务的评价作为是否继续合作的条件之一。卖方如果未按投标书和合同的相关内容执行,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2.11 其它。卖方不得与买方任何个人有任何本协议之外的交易活动,否则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2.12 数据库
网络版全文数据库
1. 购买农学类电子期刊、开通年度网络访问权、保证数据库正常使用。
2. 提供远程服务无并发数限制,负责数据库产品使用期内的免费维护,负责区域内的日常维护,提供相关培训课件,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服务。
3. 访问方式为 IP 控制
4. 提供年度访问统计报告
五、投标报价
报价应以能够保证本标书要求的订到率和到货率与服务水平为宜,不得再向买方收取任何费用。
六、供货期限及地点
交货时间:用户指定时间。
交货地点: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指定地点。运输费用:货物抵达买方指定地点,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1 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以下《附件目录》的顺序填写和提交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它有关资料。由于投标文件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者查找不到有效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2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明确填写。
1.3 投标文件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以填的项应当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4 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有效、信息准确,否则将以无效投标处理。
1.5 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应当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签字、盖章,否则将以无效投标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审查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
1.7 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概不退还。
1.8 全部文件应当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2、附件目录
附件 1——投标书(格式)
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格式)附件 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
6-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6-3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进口产品适用)
6-4 经销商(作为代理商)的资格声明(格式)
6-5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进口产品适用)
6-6 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6-7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6-8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6-9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10 信用记录
6-11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7——类似业绩
附件 8——关于组织与实施方案的响应附件 9——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 10-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附件 10-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一览表》
附件 10-3——《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 10-4——《监狱、戒毒企业产品一览表》(如适用)附件 10-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 10-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一览表》(如适用)附件 11——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表
附件 12——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专业担保机构格式)(如适用)
附件 13——保证金信息表
附件 14——其他资料
附件 1 投标书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份、电子文档 份,另提交开标一览表 1 份。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8、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
被贵方没收。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我方将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且我方知道,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e-mail: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注:除可以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书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将导致该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 (有/无)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当和附件 3 中的总价相一致。
2、此表还应当单独制作一份,并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以供唱标使用。
3、此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密封提交,每投一包对应一份本开标一览表。
序号 | 采购产品 名称 | 投标商品 名称 | 版本 | 数量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总价 |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名称(xx):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1.如果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附件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页码及条款号 | 采购规格要求 | 投标规格应答 | 偏离 (正/负 /无) | 说明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页码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应答 | 偏离 (正/负/无) | 说明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注:本项目中商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条件、保证金、付款条件等。
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目 录
6-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如果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附件 6-2 可以不提供)
6-3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进口产品适用)
6-4 经销商(作为代理商)的资格声明 (格式)
6-5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进口产品适用)
6-6 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6-7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6-8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6-9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10 信用记录
6-11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6-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说明: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予以证明。
3、事业单位法人,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非法人企业,需要提供经有权机关有效查验的其他资格证明。
附件 6-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者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或(xx)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在(项目名 称)的采购项目中(含投标和转为其他方式),以本公司名义处理采购过程中除质疑以外的有关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至领取投标保证金时失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公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注:1.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附件 6-2 可以不提供。
附件 6-3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进口产品适用,国产产品不用提供)提供本附件规定格式的制造厂家资格声明或自拟制造厂家资格声明
1.名称及概况 :
(1)制造厂家名称:
(2)地址及邮编: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主管部门:
(5)企业性质:
(6)法人代表:
(7)职员人数:
一般工人:
技术人员:
(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1>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生产资金:
非生产资金:
2、(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他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
(2)本制造厂家不生产,而需从其他制造厂家购买的主要零部件情况及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
主要零部件名称 制造厂家名称 制造厂家地址
3、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历史(年数)情况:
4、近三年该货物销售给国内及国外主要客户的情况: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和数量 销售额
(1) 出口销售:
(2) 国内销售:
5、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6、易损件投标人的情况:
部件名称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相关的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制造商名称(盖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签字:
附件 6-4 经销商(作为代理商)的资格声明 (格式)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及邮编: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主管部门:
(5)公司性质:
(6)法人代表:
(7)职员人数:
(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1〉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商业性:
非商业性: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销售给国内及国外主要用户的情况:名称和地址 销售的项目和数量 销售额
(1) 出口销售:
(2) 国内销售:
4、同意为投标人制造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并附有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 制造项目和数量
5、需由其他制造厂家供应和制造的部件(如果有的话):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 制造项目
6、最近三年中与各经销商成交的此种投标货物情况(如果有的话):合同号:
签字日期:
产品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相关的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 6-5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进口产品适用,国产产品不用提供)提供本附件规定格式的制造厂家授权书或自拟制造厂家授权书
致: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我方(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经销商地址)的(经销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 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第 (项目编号) 号招标文件要求由我方办理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的身份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 我方兹授予 (经销商名称) 办理我方为完成上述各项事宜所必要的手续,其具有履行、替换或者撤销有关事宜的权利。兹确认 (经销商名称) 或者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经销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商名称(盖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签字:
附件 6-6 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投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应当能说明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情况。
附件 6-7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说明: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必须提供《投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3、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
(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附件 6-8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说明: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纳税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3、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业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投标人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附件 6-9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内容及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6-10 信用记录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即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依据《关于存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文件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查询并截图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情况,投标人无须再单独提供查询记录。
附件 6-11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7 类似业绩
业绩清单表
编号 | 类似项目情况说明 | 项目附属信息 (要求真实有效) |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标的内容 | 签订方名称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注:1、上表中行数不够可自加;
2、投标人须针对每个案例附上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要求;
附件 8 关于组织与实施方案的响应
参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8-1 目录与数据提供服务方案
8-2 进度计划保障措施
8-3 人员配备情况
8-4 期刊及数据库授权
8-5 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
……
以上内容由投标人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自行编制方案及承诺。
附件 9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当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令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令。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
承诺方公章: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传: 邮编:
日期:
附件 10-1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 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 10-2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一览表(如适用)(格式)
企业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企业类型 (小型/微型) | 产品单价 | 数量 | 总价 | 备注 |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响应总价 |
注:
1.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企业名称(盖章):年 月 日
附近 10-3 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 (如适用)(格式)
(如为监狱、戒毒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为 (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本公司为 (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年 月 日
注: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北京市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附件 10-4 监狱、戒毒企业产品一览表(如适用)(格式)
企业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监狱、戒毒企业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 造 商 名称 | 企 业 类 型 (监狱/ 戒毒) | 产品单价 | 数量 | 总价 | 备注 |
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响应总价 |
注:
1. 监狱、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10-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格式)
(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10-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一览表(如适用)(格式)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品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备注 |
注: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11 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表
我单位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 )的采购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
投标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
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备注: |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 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3、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4、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2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如适用)(格式)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支付投标人应缴纳金额,但我方支付金额以人民币元为限。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13 保证金信息表
序号 | 类别 | 具体信息 | ||
1 | 项目名称 | |||
2 | 招标编号 | 包号(如划分) | ||
3 | 投标人名称 | |||
4 | 保证金情况 | 金额 | ||
形式 | □支票 □汇票 □本票 □银行转账 □其他: (请注明) 如中标,中标服务费 □可以 □不可以 从保证金中扣除。 | |||
5 | 承 诺 书 | 致: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 (招标编号: )中若获得中标资格,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贵公司按下栏发票信息向我公司开具发票,因发票信息填写有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我单位自行承担。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下栏退款账户信息划入我单位账户(需与保证金凭证上所载的账户信息一致)。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或开户人和账号与划款时所用的开户人和账号不一致而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特此承诺! | ||
6 | 发票信息 | 发票类型 |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单位地址 | |||
电话号码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发票领取 | □现场领取 □快递寄送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手 机: | ||
7 | 退款账户 | 单位名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附件 14 其 他 资 料
(可加附页)
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一、资格性检查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及标准 | 投标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备注 |
1 | 法人营业执照 |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机关有效查验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加 盖投标人公章 | |
2 | 纳税记录 | 2022 年 10 月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3 | 社保记录 | 2022 年 10 月到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4 | 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注:投标人如采用合格的投标 担保函则不须提供本项。 | 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 |
5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 | 原件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及标准 | 投标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备注 |
6 | 信用记录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查询并截图,投标人无须单独提供 | |
7 | 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备注 | 有一项不合格,即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二、符合性审查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及标准 | 投标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备注 |
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90 日历日 | |
2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 | 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除外) | |
4 | 投标保证金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供 | 采用支票、保函方式的,递交原件; 采用汇款方式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5 | 经销商(作为代理商)的资格声明 | 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 | 原件 | |
6 | 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及★号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
备注 | 有一项不合格,即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三、综合评分表
评分类别 | 评价名称 | 分值 | 说 明 |
合作出版社数量: | |||
合作出版社数量≥30 家,得 6 分; | |||
6 | 20≤合作出版社数量<30 家,得 4 分; 10≤合作出版社数量<20 家,得 2 分; | ||
合作出版社数量<10 家,不得分。 | |||
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 |||
经营条件 | 现采基地或库房: | ||
与水平 | 具有独立的现采基地或库房(提供营业面积租用合同或 | ||
房屋产权证明、现场环境照片) | |||
商务部分 (27 分) | 5 | 现采基地或库房面积≥2000 平米得 5 分 500 平米≤现采基地或库房面积<2000 平米得 3 分现采基地或库房面积<500 平米得 2 分 没有现采基地或库房的得 0 分。 | |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 |||
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 |||
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的本项目类似业绩,提供 10 家 | |||
类似业绩得 5 分,每多提供一个有效项目案例,得 1 分, | |||
类似业绩 | 10 | 最高得 10 分。 | |
注: 提供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复印件并加盖 | |||
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提供合同内容不完整、字迹模 | |||
糊不清,视为无效合同)。 | |||
用户满意度 | 6 | 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对同类项目的 满意度意见书,每提供一家用户证明材料得 1 分,本项满 分 6 分。 | |
对投标人提供的目录与数据服务,包括①定期、全面提 | |||
供适藏新出版图书目录②编制并提供各类专题书目③标 | |||
准采访数据④配送规范编目数据⑤专业编制书目队伍共 | |||
五项内容进行综合比较。 | |||
目录与数 据提供 | 5 | 每有一项内容进行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的,该项得 1 分,满分为 5 分。 | |
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与采购需求存在偏差,该项 | |||
得 0.5 分。 | |||
技术部分 (43 分) | 每有一项内容未阐述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该项不得 分。 | ||
方案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能正确理解项目需求,思 | |||
路清晰,合理分析现状且满足采购要求则得 5 分; | |||
方案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并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 | |||
进度计划 | 5 | 论述,或方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则得 4 分; 方案虽进行阐述但不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则得 3 分; | |
方案未针对采购需求进行应答阐述或仅为对采购需求的 | |||
简单复制则得 1 分; | |||
方案内容未进行任何阐述或不满足采购要求则得 0 分。 |
评分类别 | 评价名称 | 分值 | 说 明 |
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包括①人员从业经验和同类 | |||
项目实施经验②职责分工及成员资质共 2 项内容进行综 | |||
合评审。 | |||
人员配备情况 | 8 | 每有一项内容进行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的,该项得 4 分,满分为 8 分。 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与采购需求存在偏差,该项 | |
得 2 分。 | |||
每有一项内容未阐述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该项不得 | |||
分。 | |||
能提供核心期刊及数据库授权,每提供一个得 2.5 分, | |||
期刊及数 据库授权 | 15 | 满分 15 分 授权书格式可采用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或采购人可接受的 | |
其他格式。 | |||
方案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能正确理解项目需求,思 | |||
路清晰,合理分析现状且满足采购要求则得 10 分; | |||
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 | 10 | 方案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并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论述,或方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则得 6 分; 方案虽进行阐述但不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则得 3 分; 方案未针对采购需求进行应答阐述或仅为对采购需求的 | |
简单复制则得 1 分; | |||
方案内容未进行任何阐述或不满足采购要求则得 0 分。 | |||
报价 (30 分) | 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30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价格(折扣)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