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 标段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 未被评为D级;或者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信用等级时,交通运输部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项目经理 1 1、担任过水运工程的项目经理( 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号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施工标段 |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承诺营运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 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业 绩 要 求 |
施工标段 |
自2014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成功完成过至少一个合格的万吨级及以上国内沿海高桩梁板码头工程(结构加固升级改造及舾装码头除外)的施工。 |
注: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水运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水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交通建设工程交(竣)工质量评定备案管理表)的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工程规模解释顺序: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人还应提供“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含有系统水印的类似项目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打印件。
2、投标人业绩已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公开的,可在“诚信系统信息表”后提供“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公开的含有系统水印的类似项目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打印件。未提供《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打印件的,或者提供的打印件《与浙江交通网公开发布的内容不一致的,评标时“已完业绩信息公开“项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的任一项类似项目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有实质性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并报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有上述情况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人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的业绩是否公开以及《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的认定和核实,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施工 标段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或者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信用等级时,交通运输部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
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查询)。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水运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或未曾在)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项目经理。 3、2016年7月1日以来,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担任过水运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注:拟委任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委任项目经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查询)
1. 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后附:
a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及项目经理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的复印件(身份证应正反双面复印);
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b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则还须提供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标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标段交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标段中标通知书中有拟委任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的,该拟委任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项目”按以下原则认定:
a.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为中标通知书中的拟委任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之一的,则仅认定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
b.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均不是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或备选项目经理的,则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以及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三者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c.中标通知书已发出,但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则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船舶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打桩船 |
吊钩能力及架高度满足本工程需要,桩架高度不小于85米,单钩吊重不小于80吨 |
艘 |
1 |
搅拌船 |
连续浇注能力满足本工程需要,砼搅拌能力不小于100 m3/h |
艘 |
1 |
方驳 |
载重吨不小于2000吨 |
艘 |
1 |
起重船(扒杆吊、旋转吊) |
起重能力满足本工程需要,最大起重能力不小于500吨 |
艘 |
1 |
注:1、须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并明确租赁期限,所有船舶均需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
2、如上述证书均未体现船舶机械设备的主要参数、设备使用性能,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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