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 府乾务镇三清理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DZX2022- F023W)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 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政府采购项目代理协议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乾务镇三清理垃圾清
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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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 议 书
甲方: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 乙方: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xxxxxxxxxxxxxxxxx,x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 府乾务镇三清理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DZX2022-F023W)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乾务镇三清理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乾务镇三清理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柒万元整(¥1,870,000.00)
4.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第二条 委托期限
x项目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止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重点项目或法规有需要);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存档;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共同商定采购方案。
2.遵守采购保密约定。
3.双方将依协议协调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和做好采购工作。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在乙方按程序发出中标通知前,不得签订供货合同;
8.在乙方发出中标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9. 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依法负责组织招标采购评审会,负责接受供应商的投标文
件及其投标保证金,负责按规定退还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8.乙方应依法负责组织评审小组并出具评审结果报告且将评审结果报告发送给有关部门;
9.需要时, 负责澄清评审过程中所发现的招标文件中的问题;
10.需要时, 负责通知延长招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1.负责向成交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
12.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质疑、投诉事项,采购活动期间所引起的询问、质疑、投诉等异常情况均由甲方授权乙方处理。
13.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七条 x项目的履约验收
验收方式及方法:乙方按照委托协议内容完成采购代理工作,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乙方移交采购文件归档资料,甲方签收采购文件归档资料移交表视为验收合格。甲方自行保存归档资料至少十五年。
第八条 保密
1.双方共同认识到在采购的全过程中,保密将关系到采购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和影响采购成败。双方人员都应自觉遵守保密约定,以维护采购公正、公平,保证采购正常进行和完成。
2.在采购期间,各方不得向无关人员,尤其是供应商透露采购工作的内部秘密,如:供应商的名称、人数、以及与采购有关的重要情况。 3.任何一方不应私自与供应商就本采购内容进行单方接触或谈判。
因工作需要或业务目的的任何对外活动均应事前、事后相互知会和沟通
情况,以使工作协调。
4.因单方泄漏情况而导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无法进行,都是对项目和对方利益的侵害,责任应由泄密方承担。
第九条 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 [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 4000 元的按照 4000 元计算。最终以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约定的方式计取。
2.中标(成交)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确认中标结果后 3 日内向乙方交纳中标(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
第十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民法典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任何一方违约而造成本委托协议不能继
续履行或严重后果的,违约方需承担责任。第十二条 其他
1.非甲方原因造成的采购不成功,甲方不需支付费用,乙方需继续组织采购工作,直至采购成功。由于乙方组织不善或因违反法律规定而造成废标、采购失败以致采购工作延误,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2.对本协议进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xx) 乙方:(xx)
住所:
住所:珠海市香洲xxx路 108 号越兴工业大厦A 座四楼 407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行xxxxxxxx
xx: xx:0000 0164 6437 0000 1045
邮x: xx:000000
电话: 电话:00000000000
2022 年 月 日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