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RHP-C161700330531-1-1
望都县2017年城区及寄宿制学校幼儿园配套专业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RHP-C161700330531-1-1
采 购 人:望都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望都县2017年城区及寄宿制学校幼儿园配套专业服务项目公告
采购人名称:望都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望都县昌平街3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xxx 0312-782925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xxx、xx0312-5900266
采购预算金额:3500000.00
采购用途 : 望都县城区暨寄宿制学校幼儿园配备专业保安
项目实施地点 :望都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具有物业相关经营范围。 3、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望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6月12日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年6月16日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7月 4日 9 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 7月 4 日 9 时30分
开标地点:望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服务周期:五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为望都县城区内12所学校幼儿园配备保安。
传真电话:0000-0000000
受理质疑电话:0000-0000000
备注: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单面复印)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经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依法缴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原件或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声明; 5、商业信用良好及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项目编号: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望都县教育局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地址:望都县昌平街35号 |
1.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xxxxxxxxxxXx00x xxxxx:保定市阳光北大街536号三楼 联系人:xxx、xx x 话: 0312-5900266 传 真: 0312-5900266 |
1.1.5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望都县2017年城区及寄宿制学校幼儿园配套专业服务项目 |
1.1.6 |
本项目实施地点 |
望都县 |
1.2.1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全部为财政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x项目资金已列入财政预算 |
1.3.1 |
采购范围 |
望都县城区寄宿制学校幼儿园保安招聘 |
1.3.2 |
服务期限 |
五年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4.2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5 |
费用承担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
1.9.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1.10.1 |
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 |
1.10.3 |
采购人书面澄清时间 |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3.1 |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它材料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望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望都支行 银行帐户:100408926701 保证金必须从投 标人基本账户汇(转)出,且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事由(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对因未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
3.5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6.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封装在单独的信封里,与投标文件正副本一起递交。 |
3.6.5 |
装订要求 |
胶装成册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在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见采购公告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互检 (5)开标顺序:按递交时间逆序开标 |
6.1.2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人数:3 |
7.2.1 |
履约担保 |
不采用 |
9.5 |
采购监督部门 |
望都县政府采购办 |
10 |
需补充的其它内容 |
|
10.2 |
投标控制价上限 |
x次采购设投标价控制上限为 3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此上限的视为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其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 |
10.3 |
需提交的原件 |
开标时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人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 评标时提供:
|
1、总则
1.1采购项目概况
1.1.1采购人: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供应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1.1.4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1.1.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合同履行期限及要求
1.3.1本次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参加本采购项目投资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现场考察
由投标人自行根据需要对项目现场及xx环境及条件进行考察。
1.10标前答疑会(不召开)
1.11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组成
x招标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招本章2.2规定对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修改与澄清
2.2.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投标保证金
报价清单
服务方案
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
投入本项目的安保装备情况
资格审查资料
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报价清单格式填报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填报报价清单中有算术性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它错误修正。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投标人如果发现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采购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4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清单中投标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并以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与报价清单中投标总价的比例,对报价清单中单价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结果告知投标人进行确认,拒绝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投标文件格式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投标文件电子版、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并包装在一个封套里,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如需要)单独密封在一个封套里。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5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宣布开标纪律;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人、记录人、监督部门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合同履行期限及其它内容,并记录在案;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函、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部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会议结束。
5.2.2开标过程中,若采购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意一情况,经监督人员确认后当场宣布为无效报价:
未在开标一览表上填写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5.2.3 若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人员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宣读的内容。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二)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6.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具体人数及专家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3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6.1.3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它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 合同授予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具体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
7.2.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2.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2.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 签订合同
7.3.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期限为准),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3.3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章。
7.3.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8、废标和采用其它方式采购
8.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8.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人应当报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人依法重新招标。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情形的,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9. xxx监督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需回避的应主动回避;
(2)在知道自己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
(3)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4)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有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
(5)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
(6)不得收受投标人、其它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它不正当利益;
(7)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它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标准
审查项目 |
审查内容 |
|
资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商业信誉情况,以及2017年1-3月份财务报表复印件。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依法缴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声明。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供应商商业信誉情况声明。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
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 |
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原件,并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 |
|
经营范围 |
营业执照中具有物业相关经营范围 |
|
符 |
投标文件签署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对其投标文件进行签署。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
|
投标方案 |
不允许备案方案的,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文件完整性 |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投标内容 |
与招标文件一致 |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 |
|
完成期限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评分标准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服务方案:85分 投标报价:15分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服务方案(85分) |
为本项目提供的人员配备 (10) |
人员配置合理7-10分 |
较好3-7分 |
||
一般0-3分 |
||
安保管理制度 (20分) |
科学合理15-20分 |
|
可行7-15分 |
||
欠合理0-7分 |
||
针对本项目安保服务的应急预案 (20分) |
完备、合理15-20分 |
|
基本满足日常需求7-15分 |
||
欠完善0-7分 |
||
x项目安保人员岗前及日常培训制度 (20分) |
科学合理15-20分 |
|
可行7-15分 |
||
欠合理0-7分 |
||
投入本项目的安保装备 (15分) |
设备配置齐全10-15分 |
|
较好5-10分 |
||
一般0-5分 |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15分) |
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报价标准分 报价得分计算以最终报价为准。 |
1. 评标方法
x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并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根据投标人须知5.22,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无效报价的;
(4)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澄清有关问题
3.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2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纠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纠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 比较与评价
3.3.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投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办法进行独立评分。
3.3.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工作,确保良好的教学和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保安人员数量和期限:
1、甲方聘用乙方 名保安人员。
2、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保安服务费和付款方式:
1、工作时间依照学校作息时间为准,保安服务费为每年 元整。
2、如甲方有临时性执勤任务,需乙方增派保安员加班,按增加工作时间核算保安服务费,随下次预付保安服务费时结清。
3、保安服务费实行预付款方式,由乙方指定专人提供给甲方正式发票。甲方按双方签约合同人数于县财政拨款到教育局账户5日内预付当月全额服务费。
三、保安人员的职责:
1、保安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着装整齐,xx执勤,认真履行职责。
2、出入的所有人员,都要自觉服从保安管理并进行出入登记,配合保安工作。
3、保安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搞好室内环境卫生,保安室不准存放与值班无关的他人物品。
4、认真检查进入单位的外来人员的有效证件,填写好纪录,发现可疑情况和人员要妥善处理,及时汇报。
5、凡携带财物出入的人员,需相关人员出具证明。经保安人员检验登记后方可带出,否则保安有权扣留相关物品。进入学校须由来访者与被访者取得联系,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
6、维护学校门前的秩序,学生上下学高峰期,应提前20分钟到校门口疏导车辆人流,及时排除校门口的摊点,确保校门口左右50米内无设摊、设点商业行为,无车辆堵塞障碍物。
7、严防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8、不准在保安值班室打扑克、下棋、喝酒等与值班无关的任何活动。
9、不得私自脱岗或让他人替岗,确保值班正常连续运转。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权力和义务: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保安人员保障必备的工作环境。
2、甲方有权对保安人员进行工作监督和指导,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人员。
3、甲方应积极支持保安人员的工作,认真听取乙方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整改问题。
4、甲方发现保安人员有不良言行时,有权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改正,将其表现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人员如不整改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当班人员按乙方规定处理。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负责发放保安人员的工资,提供保安服装和安保器械。
2、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思想教育等事宜。
3、乙方负责对保安人员工作中的违纪失职行为处理。
4、甲xxx员工及亲属在校内如发生打架斗殴或其它伤害事件等,乙方当班人员发现后应积极制止并协助甲方报公安机关处理,但所引发的一切经济赔偿与乙方无关。
5、乙方有权提醒甲方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6、如由于乙方保安人员工作严重失职为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损失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乙方负责协调补偿;损失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报公安机关立案按司法程序处理。如乙方保安人员监守自盗甲方财物,由甲乙双方协商或报公安机关立案追还赃物,一切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保安人员承担支付。
五、其它事项:
1、自签订合同生效后,如甲方不能如期付款,乙方暂停保安服务或撤回保安人员;如甲方未按乙方指定的专人交付保安服务费:所述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2、合同到期前1个月,甲乙双方应主动协商是否续签合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照劳动仲裁或法律解决。
甲方: 法人代表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
乙方: 法人代表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望都县城区暨寄宿制学校幼儿园专业保安人员招标采购
二、服务要求:
1、配备标准
保定市反恐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全面深化反恐防恐工作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标准
(1)保安数量配备标准
标准
学校 |
3000人以上 |
1000人以上 |
1000人以下 |
300人以下 |
寄宿生100人以上 |
100人以下完小及教学点 |
中小学 |
12名以上 |
8名以上 |
4名以上 |
|
2名 |
1-2名 |
幼儿园 |
|
12名以上 |
8名 |
4名 |
|
|
(2)年龄要求:驻校保安人员一律不得超过50岁。
2、我县学校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公办高中3所、初中3所、小学33所(含2所民办小学)、教学点5个、特教学校1所、幼儿园51所(含6所民办幼儿园)
3、拟配备方案
配备城区暨寄宿制学校、幼儿园保安,保安工资费用由县财政统筹。具体名单如下:
学校 项目 |
望都中学 |
职教中心 |
第二中学 |
第三中学 |
实验小学 |
张庄小学 |
新城区小学 |
城内小学 |
东关小学 |
北关小学 |
南关小学 |
县直幼儿园 |
合计 |
人数(名)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4 |
4、聘用专职保安人员的措施和要求
18-50周岁,男性,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强壮,没有犯罪记录或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的人员。专职保安应配备橡胶棍、防割手套、防刺背心、反光背心、保安哨笛、自卫喷雾等装备。
5、 专职保安人员的职责
(1)维护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时段校门口的治安秩序。
(2)按照学校(园)的规定和要求,检验出入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3)在校园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4)及时制止发生在校园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报价清单
五、安保方案
六、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材料
一、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函
(一)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 |
|
||
序号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服务周期 |
质量目标 |
|
|
|
|
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 元整 |
|||
备注: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服务周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合同中的全部合同内容,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在服务期限内提供合格的保安服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反面 |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反面 |
注: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活动的不必出具此授权书
三、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凭证复印件
(二)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报价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服务费(年) |
服务期限 |
投标总价(元) |
1 |
望都县城区暨寄宿制学校幼儿园专业保安人员配备采购项目 |
|
5年 |
|
注:本报价是完成本项目合同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包含人工、器械设备费、税金、利润等。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鉴)
年 月 日
五、服务方案
六、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犯罪记录,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吸毒或者收容教育记录情况 |
拟工作学校 |
备注 |
1 |
|
|
|
|
|
2 |
|
|
|
|
|
… |
|
|
|
|
|
序号 |
装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
|
|
2 |
|
|
|
3 |
|
|
|
… |
|
|
|
|
|
|
|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全称 |
|
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 |
1. 编号: 2. 营业范围: 3. 发照单位: 4. 发照时间 |
经营范围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电话: |
联系方式 |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E-mail: 联系人: |
开户银行 |
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
说明:在本表后应附以下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二)投标人商业信誉及违法记录情况
投标人商务信誉情况 |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违约及因自身原因造成合同被解除等不良信誉情况说明,没有不良信誉在此填写“我方在经营活动诚实守信,商业信誉良好,特此声明”。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情况 |
投标人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情况说明,已经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在此填写“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恪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缴纳了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特此声明”。 |
我方对以上信誉及违法记录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
|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三)近年财务状况表
附2017年1-3月财务报表复印件。
九、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对评标利或有必要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