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药装 公告编号:2023-011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12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65 号)批准,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为 16,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6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503,713.21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3,496,286.79 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2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89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按募投项目进度分批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辽宁典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典冠科技”)提供无息借款 143,496,286.79元,以实施募投项目。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典冠科技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松山支行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
x次典冠科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 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
典冠科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锦州松山支行 | 0708011819200086725 | 典冠科技智能自动化装 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