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
一、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日本研究相关专业优秀人才赴日攻读博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4 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含预科)一般最长为 60 个月。 3.选派学科门类
哲学、文学、艺术学,具体研究方向须与日本相关。 4.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预科、博士阶段学费并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具体资助期限如下:
(1)如有预科阶段(日方称预科阶段为研究生或非正式生):最长提供 24 个月奖学金资助。
※预科资助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格,须即回国,日方不提供回国旅费。
(2)博士阶段:一般为 36 个月。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5.1985 年 4 月 2 日以后出生人员。须于 2019 年 8 月前取得硕士学位。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持有雅思(学术类)
6.5 分、托福(IBT)95 分或日语二级(N2)及以上证书人员优先推荐。四、选拔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要求准备对外联系材料,于 2019 年 3
月 1-15 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xxxx://xxxxx.xxx.xxx.xx)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推荐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2.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于 3 月 30 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及申请人的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五、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日双方评审,通过评审人员将被确定为本奖学金留学候选人,获得“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
六、联系留学院校
留学候选人凭“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自行联系留学院校,并于 9 月下旬前将取得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收通知填好的留学志愿书电子版一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凡未按时提交日 方院校接收通知书,留学候选人资格自动取消。
七、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时间为 2020 年 4 月初。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 真:010-66093929 电子邮箱:ouyafei5@csc.edu.cn地 址:xxxxxxxxxxx 0 x X0 x 00 x(邮编:100044)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1 | 2019 年3 月前 | 申请准备 | 按对外联系材料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
2 | 3 月 1 日 -15 日 | 申请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
3 | 3 月 30 日前 | 申请受理 | 各受理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及申请人的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 |
4 | 4-5 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通过审核人员参加中日双方评审(第一次选考),其中日方为适应性测试(即面试)及英语、日语能力笔试。(网报时 请准确填写常用电子邮箱,注意邮件通知。) |
5 | 6-7 月 | 第一次选考合 格通知 |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中日双方评审结果确定留学候选人,并通过邮件通知第一次选考结果。第一次选考合 格证书将直接邮寄给留学候选人本人。 |
6 | 7 月至 9月下旬 | 申请留学院校 | 留学候选人持第一次选考合格证书自行联系留学院校 |
7 | 9 月下旬 | 提交留学院校 接收通 | 留学候选人将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收通知填好的留学志愿书电 子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xxxxxxx0@xxx.xxx.xx,邮件 |
知书 | 主题为“2020 年度 MEXT 内诺书+姓名”。 | ||
10 | 9 月底至 2020 年1 月 | 第二次选考 | 日方审核留学候选人提交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并落实最终留学院校。 |
8 | 2020 年2 月 | 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材料。留学候选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确认录取结果。 录取人员如因故放弃,需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取 消资格手续。 |
9 | 2020 年3 月 | 办理派出手续 | 1.仔细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可从“国家留学网 -出国留学-管理规定”下载),查阅派出手续具体步骤及留学服务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2. 登 录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确认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 3.签订、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寄(送)1份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法律与综合事务部审核,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 4.统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申请、报到证领取事项。奖学金资助由日方在录取人员赴日正式入学后按月发放。 5.自行联系日方接收院校确认赴日后有关事项。 6.赴日机票由日方指定订票机构预定,航班信息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邮件通知。 |
10 | 2020 年4 月初 | 派出 | 1.留学人员自抵达日本后 10 日内,按照所属中国驻日本使(领)馆教育处(组)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2.本奖学金录取人员既属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同时也是日本国费留学生,故须同时遵守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有关规定及日本政府国费外国人留学生制度有关规定。详见以下网址: 国家公派留学有关规定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 20180712145318_7824.pdf(《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日本政府国费外国人留学生制度有关规定 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x/xxxxxxx/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