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佛山市xx区公共资源自主交易平台对接及服务协议
甲 方:佛山市xx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甲方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分中心
乙 方:
乙方平台:
甲方联系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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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姓名 |
手机号 |
电子邮箱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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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运维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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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联系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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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姓名 |
手机号 |
电子邮箱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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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运维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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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平台为依法设立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分中心(简称“xx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乙方平台为 ,为市场主体依法建设运营的第三方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乙方平台已先按规定通过国家检测认证,具备开展电子招标采购交易活动条件。
乙方作为乙方平台的运营机构,确保电子交易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甲乙双方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对接协议,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x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为 2 年,自20 年_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2.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和修改协议,有效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二条 平台对接实施(如有)
1.甲乙双方应该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接口技术规范实施平台对接,对接联调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使用测试环境,且测试环境应独立于正式的生产环境之外,在对接联调实施成功后双方应将各自平台切换至正式的生产环境。
2.对接成功后,甲方将向乙方颁发《对接成功证明书》,乙方自收到该证明书之日起,乙方平台纳入xx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 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平台作为xx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第三方电子交易系统,为xx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范围内的自主交易项目提供电子交易服务。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保证乙方平台的正常运行。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主选择与xx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对接的任何一个第三方电子交易系统开展交易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干预。
4.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与选择的第三方电子交易系统的运营机构签订使用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等权利和义务,并对服务过程中相关信息的产权归属、保密责任、存档等依法作出约定。
5.乙方不收取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平台使用费用。
6.乙方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交易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竞价等。
7.乙方入选后60日历天内必须在xx区内按照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设施标准设立交易场所(①须设置公共服务区、开标区、评标区、办公区;②须能实时传送开、评标现场监控视频至监管部门)。
8.乙方入选后60个日历天内必须在xx区内设立的场所派驻专业人员为平台运营提供支撑服务,专业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为平台对接提供统一的接口标准,并提供全套对接和交换的操作文档以及业务、技术人员,为乙方顺利完成对接实施提供咨询和指导。
2.甲方有权对乙方平台对接及其平台运行的合规、安全、质量、效率进行巡检考核,如发现对接交互数据和平台系统运行不满足有关规定和本协议及接口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发布并及时提醒乙方,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整改。
3.甲方应建立有效的系统故障响应机制,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平台对接中断时,甲方应在两小时内作出故障响应,并尽快修复故障。
4.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设置联络员保障对接工作顺利开展。乙方将为联络员提供统一培训。
5.甲方有权对协议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以规范交易平台的行为。
6.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乙方受考评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行使的其他权利及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积极与甲方配合,提供商务、技术人员,以便于对接工作的顺利完成。
2.乙方应保证按期完成对接联调实施计划中的各项任务,在无法按期完成时可向甲方申请延期并提出明确的延期计划。
3.乙方承诺,自收到甲方的《对接成功证明》书之日起,乙方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内的自主交易服务,并将乙方平台生成的属于对接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数据按照有关规定和约定的时间频率向甲方平台交互上传,且保证交互数据完整性。
4.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自主交易服务已包含《佛山市xx区公共资源自主交易工作指引》中已明确的所有自主采购交易方式。
5.乙方承诺无偿向甲方及所有平台服务被提供方提供自主交易基础服务(基础服务为能完成自主交易的全流程,除基础服务外的增值服务功能采用自愿缴纳的原则向服务被提供方收取一定费用)。
6.乙方提供的技术负责人、联系手机号、联系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甲方在系统维护、升级时能够联系到乙方,乙方的业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更换或其联系信息更新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乙方及时向甲方报告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8.乙方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有关依法纳税、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童工禁用,劳动保护、劳动保验与待遇等各方面的规定。尽管乙方已做出上述保证,若一旦发生违反法律、法理、承诺之任何情形,均属乙方单方面之因素、原因、责任,任何情况下乙方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前三年内,乙方在其平台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无泄密、被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在本协议签订后,一旦被甲方发现有不良行为记录,则本协议立即终止,并由此造成的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
10.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或承诺,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11.乙方应建立有效的系统故障响应机制,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平台对接中断时,乙方应在两小时内作出故障响应,并尽快修复故障。
12.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 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实施条例。
2.双方因履行本协议的约定义务而被授权接触或使用对方之软件系统、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均不视为转移上述权利的所有权,上述权利的所有权应属于提供方。
3.除本协议约定之工作所需外,末经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七条 保密规定
1.一方从另一方处得到的或接触到的任何的文件、数据、资料,除用于本协议中规定的和双方另行商议一致的用途外,不得以任何的方式擅自进行复制、摘录和应用于对方不知情且损害其利益的特定商业用途。
2.除根据国家有关机构或有关法律的规定应当交互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外,任何一方交互信息如果涉及依法保密的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等,必须向交互另一方明确提示,另一方应当保密,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安全部门的规定并承担相应义务及责任。
3.甲乙双方加强对自身涉密人员的管理,由于管理导致的涉密人员发生的泄密均由责任方向对方承担责任。
4.本协所涉及保密事项的保密期限为本协议有效期及期满后三年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并执行协议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协议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由于甲乙双方各自原因致使双方商定保密的对接数据泄密而导致的损失以及第三方的任何指控,由双方各自承担过错责任。
4.乙方应保证正式生产环境对接数据的真实可靠,如因乙方对接数据虚假、错误、混乱等原因导致出现第三方对甲方指控,由xxxx责任。
5.乙方对接资格被终止后,甲方将注销乙方的《对接成功证明书》,并有权在甲方平台公告乙方对接资格被终止的事实。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见、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责任。
2.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开始后的3个工作日内应及时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的种类、规模和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并在及时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文件。同时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如果因为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导致另一方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部分赔偿另一方损失。
3.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时,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4.一方迟延履行本协议在延期内发生了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责任、义务不能免除。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签协议订60个日历天后,甲方将组织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场所设置和派驻人员情况进行核查,不满足条件的甲方将无条件中止协议。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在本协议达成的原则基础上签署补充或修改协议或备忘录,补充协议、备忘录与本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
3.本协议期满自然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解除之日,甲方将注销乙方的《对接成功证明书》并发布公告。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由本协议引起的或执行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诉讼期间,除法院裁定,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外,本协议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佛山市xx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甲方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分中心 网址:xxx.xxxxxxx.xxx.xx 日期: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平台:
网址: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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