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47.51亿元,分为优先A-1档、优先A-2档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A-1档资产支持证券16.82亿元,优先A- 2档资产支持证券23.69亿元,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7.00亿元。本期资产支持证券中的优先A-1档资产支持证券为固定利率证券,优先A- 2档资产支持证券为浮动利率证券,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无票面利率,无期间收益。
招银和家 2020 年第🖂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办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机构/贷款服务机构/委托人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受托人/受托机构/发行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2020 年 10 月
招银和家2020年第🖂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办法
重要提示
招银和家2020年第🖂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简称“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系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招银和家2020年第🖂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备案通知书》的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注册招银和家系列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0]第130号))发行。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系招银和家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注册额度下发行的第一期资产支持证券。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仅代表特定目的信托的信托受益权的相应份额,不构成发起机构、受托人、主承销商或任何其他机构对投资者的负债,投资者在本期资产支持证券下的追索权仅限于信托财产。发起机构除了承担其可能在《信托合同》和《服务合同》项下应当履行的委托人和贷款服务机构的职责以外,不为信贷资产证券化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其他损失承担义务和责任。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投资者承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收益的义务。
投资者购买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办法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的备案,并不表明对本 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投 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
特别提示
1、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47.51亿元,分为优先A-1档、优先A-2档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A-1档资产支持证券16.82亿元,优先A- 2档资产支持证券23.69亿元,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7.00亿元。本期资产支持证券中的优先A-1档资产支持证券为固定利率证券,优先A-2档资产支持证券为浮动利率证券,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无票面利率,无期间收益。
2、本期资产支持证券中的优先A-1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和优先 A-2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优先A-1挡资产支持证券在证券存续期限内最终利率固定不变,优先A-2档资产支持证券在债券
存续期间内最终基本利差固定不变。基准利率系指“人民银行”授权的机构(在“信托生效日”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其中,第一个“计息期间”的“基准利率”为2019年12月20日适用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准利率”将于基准利率调整日进行调整,基准利率调整日为“信托生效日”后每年的1月19日,其中第一个基准利率调整日为 2021年1月19日,“基准利率”于基准利率调整日调整为基准利率调整日前一个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若“人民银行”后续要求按照新的定价基准调整🖂年期以上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或允许商业银行自行确定🖂年期以上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的定价基准的,则“基准利率”采用届时“招商银行”🖂年期以上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适用的定价基准,基准利率调整日为新定价基准实施后每年的1月19日,“基准利率”于基准利率调整日调整为基准利率调整日前一个月“招商银行”🖂年期以上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适用的定价基准。
3、发行方式。本期资产支持证券除发起机构自持部分外,均采用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4、簿记建档。本期资产支持证券采用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具体申购方式见
《招银和家2020年第🖂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以下简称《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第一部分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基本要素
资产支持证券名称: | 招银和家2020年第🖂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
发起机构/委托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受托人: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规模: | 优先A-1档证券16.82亿元优先A-2档证券23.69亿元 次级档证券7.00亿元 |
配售面额: | 优先A-1档证券16.82亿元优先A-2档证券23.69亿元 次级档证券0.00亿元 |
发行利率: | 优先 A-1 档证券:固定利率优先 A-2 档证券:浮动利率 次级档证券:无票面利率,无期间收益 |
发行方式: | 优先档及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除发起机构自持部分外,均采用簿记建档方式发行。 |
申购配售方式: |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通过传真申购要约申购,具体申购配售方式见《招银和家2020年第🖂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
承销方式: | 承销团承销。 |
发行对象: | 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发行价格: | 按面值发行。 |
簿记建档日: | 2020年10月27日 |
分销日: | 2020年10月28日 |
起息日: | 2020年10月29日 |
缴款日: | 2020年10月28日 |
信托生效日: | 2020年10月29日 |
本息兑付日: | 即支付日,系指每个自然月的第19日(第一个“支付日”应为2020年11月19日)。“信托”终止后的“支付日”为每个自然月的第19日,但最后一个“支付日”为“信托财产”清算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的任一“工作日”。但如果前述日期不是“工作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本息兑付方式: | 每月还本付息及支付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期间收益(如有),其中:优先A-1档采用固定摊还方式,优先A-2档资产支持证券采用过手型支付方式。证券利息和本金的支付顺序详见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说明书中相关约定。 |
信用评级: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授予优先A-1档和优先A-2档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为AAAsf、AAAsf;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授予优先A-1档和优先 A-2档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为AAAsf、AAAsf。 |
流通交易场所: |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结束后,受托人将按照相关规定 |
为资产支持证券(发起机构自持部分除外)办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流通手续。 | |
登记托管机构: |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 |
第二部分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公告文件
x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日为2020年10月20日,发行人将于公告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中国货币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说明书、发行办法、评级报告等文件。
发行人于2020年10月26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中国货币网以及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官方网站发布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申购要约等文件。
中国债券信息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中国货币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部分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簿记建档相关信息
(一)基本申购程序
1、投资者应按《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的具体要求,正确填写《招银和家
2020年第🖂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申购要约》(简称申购订单,具体格式见《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附件一),并准备相关资料。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将申购订单及相关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传真号码。投资者在填写申购订单时,可参考《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附件二;
2、簿记建档结束后,发行人、发起机构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结果协商一致,确定本期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的票面利率/基本利差;
3、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有效申购要约的数量,按照《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所述配售办法,在与发行人、发起机构协商一致后,对所有有效订单进行配售;
4、簿记管理人将向获配债券的投资者发出相应《分销协议》或向符合配售条件的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书(或称“获配金额确认通知书”),列明其获配的债
券数量、其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方式、缴款时间、认购款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等;
5、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应按《分销协议》或缴款通知书的规定按时足额缴款、传真划款凭证。
(二)申购时间
申购人于北京时间2020年10月27日9:30时至15:30时进行申购(根据发行情况,经发起机构、发行人、主承销商同意,申购及簿记时间可以延长)。
(三)申购要约和价位
1、申购要约的要素包括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各档证券数量、基本申购单位、利率步长、申购利率区间及相应申购限额等。
2、申购人必须按照申购要约的规定进行申购,否则为无效申购。
3、申购人可在申购利率区间内任一价位进行申购。
第四部分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缴款及交易流通
(一)2020年10月28日为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分销日。在分销日为承销团成员办理相关手续。
(二)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缴款日为2020年10月28日。获得配售的投资者最晚应于2020年10月28日17点(17:00),将按簿记建档当日簿记管理人向投资者发送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获配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账号:44201501100059288288
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105584000021
汇款用途:招银和家2020年第🖂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ABS认购款
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指定的时间和路径将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募集款项
足额划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如获得配售的申购人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主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的有关条款办理。
(三)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流通。
第🖂部分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兑付
x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日为证券存续期间内的每个自然月的第19日(第一个支付日应为2020年11月19日)。信托终止后的支付日为每个自然月的第19日,但最后一个支付日为信托财产清算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的任一工作日。但如果前述日期不是工作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由中央结算公司按其相关规定代理完成。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