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837178 证券简称:商科数控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天津商科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1 年 11 月 19 日,天津商科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xx、xxx、xxx、xx、xxxxx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本次协议签署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截至协议签署日,协议各方均为公司在册股东,严山持有公司 18,912,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7197%;xxx持有公司 14,688,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4118%;xx持有公司 6,22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7612%;xxx持有公司 5,28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1348%;xxxx有公司 4,16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的本比例为 7.1972%。
二、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同时综合公司设立至今股东出席会议情况、表决过程、审议结果,上述股东就行使股东权利时的一致行动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丙、丁、戊五方为一致行动人,并同意在本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中予以明确。
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乙、丙、丁、戊五方将在商科数控的下列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
(1)公司章程性文件及《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大会召集权、征集股东投票权等重要股东权利的行使;
(2)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3)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
(4)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除外)提名权;
(5)保证所推荐的董事人选(独立董事除外)在商科数控的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釆取相同的意思表示;
(6)《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由股东大会决议的各类事项;
(7)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
(8)股份锁定期;
(9)稳定股价;
(10)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11)甲、乙、丙、丁、戊五方认为应釆取一致行动的其他事项。
3、在行使上述第 2 项所述权利前,甲、乙、丙、丁、戊五方应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商,直至达成一致意见;若甲、乙、丙、丁、戊五方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应以甲方的意见为准。
4、若甲、乙、丙、丁、戊五方之任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且需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委托其他四方中的一人代为参加 会议,并及时向其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未经另外四方的书面同意,任一方不 得擅自委托第三方行使表决权。
5、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丙、丁、戊五方之任一方未经其他四方书面同意,不得就本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事项与第三方釆取一致行动,不得与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同、近似的协议或者合同。
6、若甲、乙、丙、丁、戊五方同时出任公司董事会董事,应参照本协议之约定,对上述一致行动事项釆取一致行动。
三、 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x协议签订后,公司股东严山、xxx、xxx、xx、xxxx成为一致 行动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等产生不良影 响,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稳定公司现有的控制结构,提高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效率,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四、备查文件
1、xx、xxx、xxx、xx、xxx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天津商科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