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重要提示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4月23日证监许可[2013]580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3年6月1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以及专注于信用债和可转债投资带来的信用风险和转股风险等等。此外,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仅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所涉章节进行了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1年6月25日。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3月5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
目录
十、基金的业绩 100
十一、基金的财产 103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104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10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12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15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116
十七、侧袋机制 123
十八、风险揭示 127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33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35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6
二十二、对基金投资人的服务 137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39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44
二十五、备查文件 145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46
附件二: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62
一、绪言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5、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0000x0x00xxx,0000x6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5、直销机构: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8、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交收、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8、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业务规则》: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48、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0、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1、元:指人民币元
52、基金收益:本招募说明书项下的基金收益即为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5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每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总数
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9、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招募说明书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60、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61、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2、特定资产:包括:(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xx(xx)xxxxxxxxxxx 0 xxxxxxx 00-00
x
0、xxxx:xx(xx)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
-32 层
4、法定代表人:xxx
0、设立日期:1998 年 6 月 4 日
6、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 号
7、联系电话:000-00000000
8、联系人:xx
9、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 10、网址:xxx.xxxxx.xxx.xx
11、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12、经营范围: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1、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8% |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 |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0% |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 |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从业简历、学历及兼职情况等。
(1)董事会
xxx先生,本科学历。历任武警上海警卫局首长处副团职参谋,上海财政证券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xxxxx,博士研究生。历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经济学家、摩根斯坦利纽约总部信用衍生品交易模型风险主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xxxxx,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历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信访办副主任、主任等。现任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xxxxx,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上海东方上市企业博览中心副总经理,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Radisson Hospitality AB 董事长,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xxxxx,经济学博士。历任国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二部项目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二部助理业务董事、总裁办公室副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处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主任兼上市办公室主任、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战略投资及直投业务委员会副总裁、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xxx先生,本科学历。历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业务员、交易部业务员、业务管理部项目经理、管理部综合处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经纪业务部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经理、经纪业务总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经理、上海福山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海福山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经纪业务委员会综合管理组副组长、经纪业务委员会执行办公室主任、零售业务部总经理。现任国泰君安证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
独立董事:
xxxxx,大学学历,一级律师,曾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律师与上海市十佳法律顾问。历任上海市城市建设局秘书科长、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xx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03 年至 2010 年在美国加州大学(xx斯分校)担任助理教授、终身教授,主要从事经济金融教学研究等工作;2010年至今在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担任副院长、金融学教授,主要从事经济金融教学研究等工作。
(2)监事会
xxx女士,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原上海证管办)机构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处长、机构监管一处处长、上市公司监管一处处长等职务,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合规总监、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业务总监、投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许诺先生,硕士。曾任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中国区负责人。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高级xx,xxxxxx(xx)有限公司董事。
诸慧女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高级监察员,集中交易部总监。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高级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xxxxx,本科学历,22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武警上海警卫局首长处副团职参谋,上海财政证券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xxxxx,博士研究生,21 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经济学家、摩根斯坦利纽约总部信用衍生品交易模型风险主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xxxxx,硕士研究生学历,26 年金融、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台湾富邦银行资深领组,台湾 JP xx证券投资经理,台湾xx投信基金经理,台湾中信证券自营部协理,台湾保德信投信基金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球投资部总监、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高级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xxxxx,本科学历、硕士,20 年金融法律监管工作经验。历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科员,上海证监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xxxxx,硕士研究生学历,17 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香港恒生银行上海分行交易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销售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助理总监、机构业务总部高级董事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x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21 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广发银行客户经理,京华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业务二部大区经理、产品部高级董事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xxx,硕士研究生学历,20 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2、本基金基金经理
xxx女士,金融工程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13 年基金行业从业经历。2007 年 7 月应届生毕业进入华安基金,历任金融工程部风险管理员、产品经理、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2014 年 11 月至 2017 年 7
月,同时担任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季xx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月xx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 11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4 月至 2018 年 10 月,同时担任华安安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10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1 月,同时担任华安新财富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2 月,同时担任华安新希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新xx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5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鼎信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7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8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年年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xx先生,金融学硕士(金融工程方向),23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研究员,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债券投资风险管理员、固定收益投资经理。2008 年 4 月起担任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 年 6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 年 12 月至 2017 年 6 月担任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6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助理总监。2013 年 8 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2013 年 10 月至 2017 年 7 月同时担任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季xx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月xx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同时担任华安汇财通
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2 月至 2017 年 6 月担任华安年年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总监。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7 月,担任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担任华安新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9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新乐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7 月,同时担任华安乐惠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2 月至 2018 年 8 月,同时担任华安安华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1 月,同时担任华安安进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1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2 月,同时
担任华安新希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1 月,同时担任华安睿享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2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 2 月至 2018 年 6 月,同时担任华安丰利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2 月,同时担任华安安盛 3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10 月,同
时担任华安科创主题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年 10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1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锦源 0-7 年金融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3、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xxxxx,总经理
xxxxx,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xx先生,投资研究部高级总监
xxx先生,总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高级总监xx先生,固定收益部高级总监
xxx先生,全球投资部副总监 xxx先生,投资研究部联席总监xx先生,基金投资部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4、业务人员的准备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目前共有员工 384 人(不含子公司),其中 60.7%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94.5%以上具有三年证券业或五年金融业从业经历,具有
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所有上述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公司业务由投资研究、市场营销、合规风控、后台支持等四个业务板块组成。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基金管理人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为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基金管理人关于履行诚信义务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不断更新投资理念,规范基金运作。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除为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投资外,不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也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包括公司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全体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公司从决策层到管理层、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2)监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3)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合规性监督和检查,直接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控制而成立的非常设机构,以召开例会形式开展工作,向公司总经理负责。主要职责是定期和不定期审议公司合规报告、风险管理报告以及其他风险控制重大事项。
(5)合规监察稽核部:合规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对督察长负责。
(6)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投资限制指标体系的设定和更新,对于违反指标体系的投资进行监控和风险评估。
(7)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和基本的职责。
各部门的主管在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风险控制。各位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应当明确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4、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五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又包括公司的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内 部控制的制度体系、员工的道德操守和素质等内容。
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不断加强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控制意识,致力于从公司文化、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业务环节。逐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了公司内部合规控制建设,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2)风险评估
公司通过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测试检查,发现风险,将风险进行分类、按重要性排序,找出风险分布点,分析其发生的可能性及对目标的影响程度,评估目前的控制程度和风险高低,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定量的手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在风险评估后,确定
应进一步采取的对应措施,对内部控制制度、规则、公司政策等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监督各个环节的改进实施。
(3)控制活动
公司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业务规则在制定、修订的过程中,也得到了一贯的实施。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会计控制。
①组织结构控制
公司各个部门的设置体现了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及部门间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相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权责分明、严格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的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差错或舞弊发生的风险。
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表单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以合规监察稽核部对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
②操作控制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基本管理制度,如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中的风险。公司各业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遵照实施。
③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资产完全分开,分账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计核算与基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严格分开。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设立账户,分账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独立。
基本的会计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复核、对账制度;凭证、资料管理制度;会
计账务的组织和处理制度。运用会计核算与账务系统,准确计算基金资产净值,采取科学、明确的资产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公允地反映基金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4)信息沟通
为了及时实现信息的沟通,有效地达成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制定了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制度。按既定的报告路线和报告频率,在适当的时间向适当的内部人员和外部机构进行报告。
(5)内部监控
监控是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的过程,对控制环境、控制活动等进行持续的检验和完善。
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的合规监察稽核部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持续的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来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办公地址:xxxxxxxxx 00 x
xxxx:000000
注册时间:1987 年 3 月 30 日注册资本:742.63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 号联系人:xxx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 年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通银行连续 12 年
跻身《财富》(FORTUNE)世界 500 强,营业收入排名第 162 位;列《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全球千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 11 位。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1.17 万亿元。2021
年 1-3 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 219.46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文简称“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20 年 1 月起任本行董事长(其中: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7 月代
为履行行长职责)、执行董事, 2018 年 8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本行副董事长(其
中: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1 月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执行董事,2018 年 8 月
至 2019 年 12 月任本行行长;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
副行长,其中: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
执行董事,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
裁;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3 年 8 月至 2014 年 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 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xx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xxx 2020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2016 年 11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中国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
份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
行董事、副总经理(2014 年 6 月至 2016 年 11 月期间先后兼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9 年 9 月至 2014 年 6 月历任中国光大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期间先后兼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中国光大银行金融市场中心总经理);1993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先后在中国光大银行国际业务
部、香港代表处、资金部、投行业务部工作。xxx 2003 年于香港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博士学位。
xx先生,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x先生 2014 年 12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2000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保险与养老金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保险保
障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x先生 2000 年于复旦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527 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QFI 证券投资资产、QDII 证券投资资产、 RQDII 证券投资资产、QDIE 资金、QDLP 资金和 QFLP 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管部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部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部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部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部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部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
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部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部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 0 xxxxxxx 00-00 x
xxxx:xx(xx)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层
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日期:1998 年 6 月 4 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88-50099传真:021-58406138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华安电子交易网站:xxx.xxxxx.xxx.xx
智能手机 APP 平台:iPhone 交易客户端、Android 交易客户端传真电话:(021)00000000
联系人:xxx
0、代销机构
代销华安双债添利债券 A(基金代码:000149)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99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 x客服电话:95566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 x客服电话:95533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00 x
xxxx:xx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95559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55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58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61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95568
(9)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xxxx.xxxxxx.xxx
(1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74
(12)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 x 00-00 x、22-27 楼法定代表人:xxx
(13)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城区运河东一路 193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4)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5)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x
(16)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兴市建国南路 409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
(17)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x
(1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0 x客服电话:95588
(19)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客服电话:96005
(20)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
(21)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郑州xx新区商务外环路 22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67585
(2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6067
(23)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x
xx电话:96588(广东省外加拨 0756)网址:xxx.xxxxxx.xxx.xx
(24)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 xx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25)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xx区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法定代表人:上官永清
客服电话:00000000
(26)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台江区xxx大道 358 号福建海峡银行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27)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 0 x 00 x 0000#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0.xxx.xxx/
(2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29)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楼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30)贵州华xxx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 x标准厂
房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31)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3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 0 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3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网址: xxx.xxxxxx.xx
(3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xx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0000000000
(3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 00 x 0 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3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00 x 0 x 0 x 000 x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0000-000-000
(3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xx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3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3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 x法定代表人:xxx
(40)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
x
法定代表人:丁可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0
(41)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康路 258 号 10 楼 02 单元法定代表人:xx谙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4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 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43)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4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0 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4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xxxxxxxxx
xx 00 x 0000-00 单元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46)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 xx 0 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47)北京创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中水大厦 215A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48)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法定代表人:xx锋
客服电话:0000 000 000
(49)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 x 0 xx 00 x 0000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服电话:000-0000-000
(50)南京xx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xx大道 1-5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177
(51)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0 xx 000 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52)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0 xx 0 xx 0000 x 3201 单元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53)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 x 0 xx 00 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54)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 000 x 000 x法定代表人:兰奇
客服电话:000-000-0000
(5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0 xxxxx X x 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
(5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0 x 00 x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000-000-0000
(57)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0 x 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58)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 x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59)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0 x 00 x X x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60)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 x X x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www:xxxxxxxxxx.xxx
(61)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xxxxxxxxx X xxx
000-000 室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62)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63)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 x 00 xxxxx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
(64)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0 x 0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 000 0000
(65)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 x 0 xx 0 x法定代表人:xx星
客服电话:000-000-0000
(66)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 x 0 xx 00 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67)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68)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xx)xxxxxxxxxxx 000 x 0 x 0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69)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 1807-5 室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 xxxx.xxxxxxxxx.xxx
(70)江西正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xx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 38 栋 2107 室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7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xxxxxxxx 0000 x 0 xx 0000 x(xxxx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72)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 602-115 室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 000 000
(73)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0 x 0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74)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 x 0 xx 00 x 0000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75)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 1 号 A 栋 201 室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76)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 XXXX x(xx)xxx
00 x 0 x 0 x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服电话:0000000000
(7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7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79)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xx)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楼 503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80)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81)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 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XXX X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8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 x 0 xx 0-00 x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客服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
(83)北京xx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0 x 00 x平房 157
法定代表人:王xx客服电话:95118
网址:xxxxxxxx.xx.xxx
(84)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客服电话:0000000000
(85)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 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8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 xx 0 xx 0 xx 00 x 222507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xx.xxx/
(87)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xx
0-0000 x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网址:xxxx://00x00000.xxxxx.xxx.xx/
(88)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 0 x 0 x 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89)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 x 0 x 0 x、0 x、0 x、00x、00 x
法定代表人:xx客服电话:95162
(9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91)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0 xxxxxxx 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31
(9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87
(9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 xxxxxxx(xx)北座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9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 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51/0000-000-000
(95)xxx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96)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 18、19 楼全层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9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服电话:95597
(9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xxxxx电话:95548
(9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95525
(100)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10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xx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法定代表人:xxx
xx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
(102)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0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345
(10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xxx大厦 4036 号 16-20
法定代表人:xxx客服电话:95511-8
(105)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95318
(106)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07)xxx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xx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xxx xx电话:0000000000
(10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95538
(109)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法定代表人:xxx
xx电话:0000-0000000
(110)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111)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 单元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112)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
(11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
(11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7 层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15)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 10 楼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16)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397
(117)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泉州市云鹿路 3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18)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xx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6688
(119)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120)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 97 号 26 栋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121)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笛扬路 1363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0
(122)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1501-1504
法定代表人:xxx
xx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123)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xx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转 849
(124)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xx区湖滨路 109 号瑜赛进丰xx财富中心 26 层
1 号
法定代表人:xx龙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125)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x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 1 转 8) |
(126)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055
(127)北京xxx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28)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
(129)上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379 号金穗大厦 14 楼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130)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31)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 9 号楼 701 室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32)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89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代销华安双债添利债券 C(基金代码:000150)
(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2)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xx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3)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xx区西藏中路 336 号 1807-5 室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 xxxx.xxxxxxxxx.xxx
(4)江西正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xx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 38 栋 2107 室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6)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xx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 000 000
(7)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xx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8)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9)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 1 号 A 栋 201 室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10)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七幢
23 层 1 号 4 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13)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xx)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楼 503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4)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5)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 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XXX X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6)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客服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
(17)北京xx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号 17 号平房 157
法定代表人:王xx客服电话:95118
网址:xxxxxxxx.xx.xxx
(18)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9)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6 号东方科技大厦 18 楼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2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xx.xxx/
(21)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网址:xxxx://00x00000.xxxxx.xxx.xx/
(22)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23)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 层、2 层、9 层、11层、12 层
法定代表人:xx客服电话:95162
(2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25)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8 楼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31
(2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87
(2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2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51/0000-000-000
(29)xxx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xx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30)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 18、19 楼全层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3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服电话:95597
(3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xxxxx电话:95548
(3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xx客服电话:95525
(34)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3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xx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法定代表人:xxx
xx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
(36)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3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xxx大厦 4036 号 16-20
法定代表人:xxx客服电话:95511-8
(38)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95318
(39)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40)xxx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xx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xxx xx电话:0000000000
(4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95538
(42)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法定代表人:xxx
xx电话:0000-0000000
(43)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44)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 单元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45)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
(4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
(47)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 10 楼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48)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397
(49)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泉州市云鹿路 3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50)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xx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6688
(5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52)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 97 号 26 栋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53)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1501-1504
法定代表人:xxx
xx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54)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xx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转 849
(55)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xx区湖滨路 109 号瑜赛进丰xx财富中心 26 层
1 号
法定代表人:xx龙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56)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x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 1 转 8) |
(57)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xxx客服电话:95055
(58)北京xxx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59)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
(60)上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379 号金穗大厦 14 楼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61)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
(62)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 9 号楼 701 室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6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89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6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99
(6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客服电话:95566
(6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客服电话:95533
(6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59
(6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55
(6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58
(7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61
(7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95568
(7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7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 5047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xxxx.xxxxxx.xxx
(7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74
(7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法定代表人:xxx
(76)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城区运河东一路 193 号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77)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x
(78)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x
(79)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兴市建国南路 409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
(80)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x
(81)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客服电话:96005
(82)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 828 号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
(8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6067
(84)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号法定代表人:xxx
xx电话:96588(广东省外加拨 0756)网址:xxx.xxxxxx.xxx.xx
(85)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29 楼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86)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xx区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法定代表人:上官永清
客服电话:00000000
(87)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台江区xxx大道 358 号福建海峡银行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88)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0.xxx.xxx/
(89)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90)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楼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91)贵州华xxx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 C 栋标准厂
房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92)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93)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9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9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xx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0000000000
(9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9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0000-000-000
(9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xx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9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0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法定代表人:xxx
(101)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丁可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0
(102)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康路 258 号 10 楼 02 单元法定代表人:xx谙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10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104)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8-10 号国际银行大厦 1-6 层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10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0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
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07)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 1 号楼 7 层 7117 室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08)北京创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中水大厦 215A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0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法定代表人:xx锋
客服电话:0000 000 000
(110)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11)南京xx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xx大道 1-5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177
(112)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x 09 室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113)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x 3201 单元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14)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15)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法定代表人:兰奇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1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
(11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18)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19)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20)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楼 B 单元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21)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www:xxxxxxxxxx.xxx
(122)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二层
202-124 室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23)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12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 15 层办公楼一座 1502 室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
(125)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8 号 906 室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 000 0000
(126)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法定代表人:xx星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27)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 4 号楼 40 层 4601 室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销售代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二期 31-32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二期 31-32 层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21)00000000传真:(021)33627962联系人:xx
x、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负责人:xx
电话:(021)00000000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xx
x办律师:xx、xx
x、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xx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21)2228 8888
传真:(021)2228 0000
联系人:陈胜
经办律师:陈胜、张旭颖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 年 4 月 23 日证监许可
[2013]580 号文核准。
本基金自 2013 年 5 月 13 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至 2013 年 6 月 7 日募集工作顺利结束。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 1,346,014,378.10元人民币,其中 A 类 1,126,667,798.68 元,C 类 219,346,579.42 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 1,031,684.33 元人民币,其中 A 类 909,530.45 元, C 类 122,153.88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6 月 14 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7,304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1.00
元人民币计算,设立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共计 1,346,014,378.10 份基金份额,其中 A 类 1,126,667,798.68 份,C 类 219,346,579.42 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 1,031,684.33 份基金份额,其中 A 类 909,530.45 份,C 类 122,153.88 份。两项
合计共 1,347,046,062.43 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本次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13 年 6 月 14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赎回与转换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本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赎回与转换,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与转换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与转换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1、日常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目前,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时间段。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与转换时除外。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须为开放日。
2、华安上海、北京、广州、西安、成都、沈阳的业务总部或分公司可以在
9:00-15:00 接受投资者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华安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可以 7×
24 小时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但交易日下午 15:00 以后接受的交易申请均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处理。
3、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与转换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人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刊登公告。
4、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经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与转换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程序
1、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赎回与转换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且投资人在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该基金销售机构必须同时销售转换转出和转换转入基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无效。
2、申购、赎回与转换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有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3、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的确认结果为准。
(五)申购、赎回与转换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
币 1 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
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已成功认购过本基金时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 1 元限制。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或转出时,每次赎回或转出申请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转出时或赎回、转出后在销售机构(网点)
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转出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
化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每笔 500 元。其它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申购金额 M(元)(含申购费) | A 类份额申购费率 |
M<100 万 | 0.8% |
100 万≤M<300 万 | 0.5% |
300 万≤M<500 万 | 0.3% |
M≥500 万 | 每笔 1000 元 |
申购金额 M(元)(含申购费) | C 类份额 申购费率 |
- | 0.00% |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的赎回费,基
金管理人将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0 日的投资人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不低于其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赎回费率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天) | A 类份额赎回费率 |
Y<7 天 | 1.5% |
7 天≤Y<30 天 | 0.75% |
30 天≤Y<1 年 | 0.1% |
1 年≤Y<2 年 | 0.05% |
Y≥2 年 | 0 |
持有时间(天) | C 类份额赎回费率 |
Y<7 天 | 1.5% |
7 天≤Y<30 天 | 0.75% |
Y≥30 天 | 0% |
其中,1 年为 365 天,2 年为 730 天,以此类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若投资者选择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则其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或,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或,固定申购费金额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 类份额基金份额净值
例四: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 万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 0.8%,假设申购当日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5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100,000/(1+0.8%)=99,206.35 元申购费用=100,000-99,206.35=793.65 元
申购份额=99,206.35/1.015=97,740.25 份
即非养老金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若申购当日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5 元,则可得到 97,740.25 份基金份额。
例五:某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机构投资 10 万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其申购费金额为 500 元,假设申购当日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5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100,000-500=99,500 元 申购份额=99,500/1.015=98,029.56 份
即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机构投资 10 万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若申购当日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5 元,则可得到 98,029.56 份基金份额。
(2)若投资者选择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C 类份额基金份额净值
例六: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5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100,000/1.015=98,522.17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若申购当日 C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5 元,则可得到 98,522.17 份基金份额。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七: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 10 万份 A 类基金份额 100 天后赎回,对应赎回费率为 0.1%,假设赎回当日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0×1.050=105,000.00 元赎回费用=105,000.00×0.1%=105.00 元
赎回金额=105,000.00-105.00=104,895.00 元
即投资者持有本基金 10 万份 A 类基金份额 100 天后赎回,若赎回当日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4,895.00 元。
例八: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 10 万份 C 类基金份额 30 天后赎回,对应赎回费率为 0,假设赎回当日 C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5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0×1.015-0=101,500.00 元
即投资者持有本基金 10 万份 C 类基金份额 30 天后赎回,若赎回当日 C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5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1,500.00 元。
3、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max[(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0 ],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 0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
出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注 1: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注 2: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转换业务。 4、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或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T 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T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申购份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赎回与转换转出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与转换转出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登记
投资者 T 日申购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 T 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投资者 T 日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自动为投资者办理转出基金权益的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并同时办理相关注册与过户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 日(含该日)起可以赎回或转出该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于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除第 4、7 项以外的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申购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 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 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20%,基金管理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2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20%以内(含 2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前述条款处理,具体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确认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赎回与转换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上述暂停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赎回与转换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三)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
当基金份额处于冻结状态时,登记机构或其他机构有权拒绝该部分基金份额的
赎回、转出、非交易过户以及基金的转托管申请。
(十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管理充分捕捉可转债和信用债市场投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城投债、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90 个交易日内卖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对可转债和信用债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包括中期票据、非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城投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银行票据之外的、非由国家信用担保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捕捉可转债和信用债市场中的投资机会。基于此目标,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规范的宏观研究、严谨的个券分析与积极主
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及债券类属配置;在严谨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和信用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可转债的内在价值、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以及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券。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的研究和预测,结合投资时钟理论并利用公司研究开发的多因子模型等数量工具,分析和比较不同证券子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收益及风险特征,积极寻找各种可能的套利和价值增长的机会,以确定基金资产在可转债、信用债、利率债以及货币市场工具之间的配置比例。
2、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积极参与公司基本面良好、申购收益高、发行条款好的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待其上市后依据对其正股的判断以及可转债合理定价水平决定继续持有或卖出;同时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在可转债二级市场上进行投资操作,力争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1)传统可转债投资策略
传统可转债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可在事先约定的期限内按照事先确定的价格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可转换债券同时具有债券、股票和期权的相关特性,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债券的相对安全、收益固定的优势。当对应正股股价下跌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格可以受到债券价值的支撑;当对应正股股价上涨时,可转换公司债券内含的期权使其可以分享股价上涨带来的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理论价值应该等于作为普通公司债券的基础价值加上内含的转股期权价值。
�仓位选择策略
当市场出现超卖或超买时,仓位选择有利于充分把握市场机会、规避系统风险。参考 FED(美联储)模型、宏观经济模型等数量工具,本基金将可转债市场对应正股的整体估值水平与公司债市场到期收益率的倒数进行比较,并参考可转债市场整体到期收益率水平,来进行可转债的仓位配置。当正股整体估值水平较低,投资价值显著高于公司债、且可转债市场整体到期收益率水平接近或大于
零时,参考可转债指数的构成,进行买入操作并逐步提高可转债仓位。反之,卖出并快速降低可转债仓位。
�行业选择和类型选择策略
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和不同行业自身的周期变化以及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对行业发展进行预测,结合估值水平与资本市场环境,确定本基金重点投资行业所对应的可转债。
同时,结合可转债的绝对价格、到期收益率以及转股溢价水平,本基金将可转债分为偏债型、平衡型和偏股型可转债,结合市场状况,确定重点投资的可转债类型。
�精选个券策略
本基金将对所有可转债对应的正股进行深入研究,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精选成长性好且估值合理的正股所对应的可转债,并在可转债估值合理的前提下集中投资,以分享正股上涨带来的收益。
正股定性分析包括行业集中度及行业地位,具备独特的核心竞争优势和定价能力;具备中长期持续增长能力或阶段性高速增长的能力;规模效应明显;产业链分工中占据高端环节或具有产业升级潜力;从落后技术向高新技术转化,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化,从制造型向创造型转化;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优秀、诚信的公司管理层等。定量分析包括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运营能力、负债水平、资产重置价格、市盈率、市净率、企业价值倍数、现金流贴现值等。
可转债估值指标包括转股溢价率、到期收益率、理论价值、隐含波动率、
Delta 值等。
�条款博弈策略
国内可转债通常具有赎回条款、修正条款、回售条款,这些条款在特定情况下对可转债的投资价值有较大影响。赎回条款,赋予发行人提前赎回可转债的权利,如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将抑制可转债的上涨空间,而放弃赎回权则会提高可转债的期权价值;修正条款,赋予发行人向下修正转股价的权利,如发行人行使修正权将有利于提升可转债的期权价值,间接推动可转债价格的上涨;回售条款,赋予投资者将可转债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是对投资者的保护。此外因增发或分红等也将引起转股价格的变动,对转债价格产生不同影响,本基金将充分挖掘各条款对可转债带来的投资机会。
�分阶段投资策略
由于各项条款的设置,在可转债存续的各个阶段,可转债的走势随市场变化会呈现出与股票市场同向或相对独立的规律。在转股期前,本基金将更关注可转债的期权性质,通过比较隐含波动率与历史波动率分析可转债估值的合理性,进而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转股期内,本基金将更关注正股基本面变化、可转债的转股溢价率以及其提前赎回条款触发进程,投资于正股基本面良好、转股溢价率相对较低的可转债;当可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款后,本基金将视情况决定卖出债券或转换为股票。
�低风险套利策略
在转股期内,可转债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转换为普通股,因此在交易过程中将出现可转债与正股之间的套利机会。当转股溢价率明显为负时,买入可转债的同时卖出相应数量正股可以获得价差收入;当转股溢价率明显为正时,买入正股的同时卖出可转债也可以获得套利价差。因此,在日常交易中,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可转债与正股之间的对比关系,适时进行套利交易,增强基金组合收益。
(2)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策略
分离交易可转债是一种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上市后债券部分与认股权证部分实行分离交易。在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方面,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其信用状况、流动性以及与利率产品的利差,以及未来市场利率走势,在此基础上评估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认股权证,本基金将利用权证定价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结合对应正股判断在其上市后继续持有或卖出。
3、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的研究,综合分析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状况、发行人所处的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因素后,结合具体发行契约,对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在此基础上,建立信用类债券池;在目标久期确定的基础上,积极发掘信用风险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利差曲线研究和经济周期的判断主动采用相对利差投资策略。
(1)宏观研究
宏观经济的前瞻性研究,有利于判断经济发展的大方向,把握经济周期,分
析经济政策的导向,以及对证券市场的影响,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直接、准确的战略思路和对策。宏观经济研究对债券投资的影响表现在资产配置策略、债券组合构建、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和个券选择等诸多方面,债券市场的宏观研究重点在于对利率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研究,同时市场供求关系的研究也是债券市场宏观研究的重要内容。
(2)行业研究
不同行业的企业所处的周期和行业竞争态势存在差异,通过对行业进行研究,进行行业配置,分散行业风险。行业基本特征,比如在国家产业中的地位、行业 发展周期、上下游行业相关性、行业集中度、竞争程度、进入壁垒、产业政策以 及发展趋势都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空间。
对行业评价的因素主要包括:行业竞争力、行业供求和影响需求的长期趋势、行业发展阶段、交易环境、法律与监管框架、行业重构、行业市场结构、技术变化、财务指标和对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的敏感程度。
(3)公司研究
公司的研究主要包括经营历史、行业地位、竞争实力、管理水平和管理层素质、未来发展战略、投资计划、股东或地方政府的实力以及支持力度等。根据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的研究,综合分析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状况、发行人所处的市场地位、管理水平、财务状况等因素后,结合具体发行契约,对债券进行内部信用评级。内外部评级的差别与经济周期的变化、信用等级的升降都会造成利差的改变。此外,内部通过对发行人财报数据的持续跟踪和迁移分析寻找引起信用水平变化的主要因素,对于可能调整评级的债券密切关注,可以通过内外部评级、利差曲线研究和经济周期的判断主动采用相对利差投资策略。
4、其他债券投资策略
(1)目标久期策略
基于对宏观经济环境的深入研究,预期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趋势,结合基金未来现金流的分析,确定债券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如果预测未来利率将上升,则可以通过缩短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办法规避利率风险;相反,如果预测未来利率下降,则延长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赚取利率下降带来的超额回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目标久期确定的基础上,通过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合理预期,调整组合期限结构策略(主要包括子弹式策略、两极策略和梯式策略),在短期、 中期、长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从短、中、长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取收益。其中,子弹式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到期期限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两 极策略是将组合中债券的到期期限集中于两极;而梯式策略则是将债券到期期限 进行均匀分布。
(3)相对价值策略
相对价值策略包括研究国债与金融债或企业债之间的信用利差、交易所与银行间市场利差等。如果预计利差将缩小,可以卖出收益率较低的债券或通过买断式回购卖空收益率较低的债券,买入收益率较高的债券;反之亦然。
(4)骑乘策略
通过分析收益率曲线各期限段的利差情况,买入收益率曲线最陡峭处所对应的期限债券,持有一定时间后,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到期收益率将迅速下降,基金可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收入。
(5)利差套利策略
利差套利策略主要是指利用负债和资产之间收益率水平之间利差,实行滚动套利的策略。只要收益率曲线处于正常形态下,长期利率总要高于短期利率。由于基金所持有的债券资产期限通常要长于回购负债的期限,因此可以采用长期债券和短期回购相结合,获取债券票息收益和回购利率成本之间的利差。在制度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对回购进行滚动操作,较长期的维持回购放大的负债杠杆,持续获得利差收益。回购放大的杠杆比例根据市场利率水平、收益率曲线的形态以及对利率期限结构的预期进行调整,保持利差水平维持在合理的范围,并控制杠杆放大的风险。
(6)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具有票息收益高、信用风险高、流动性差、规模小等特点。短期内,中小企业私募债对本基金的贡献有限,但本基金将在市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择优投资。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主体多为非上市民营企业,个体异质性强、信息少且透明度低,因此在投资研究方面主要采用逐案分析的方法
(Case-by-case),通过尽职调查进行独立评估,信用分析以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回收率(Recovery rate)等指标为重点。此外,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四)业绩比较基准
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0%+中债企业债总指数收益率×40%+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20%。
天相可转债指数是由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反映沪深两市可转债总体走势的指数,而中债企业债总指数和中债国债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反映我国企业债和国债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的指数。这三只指数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我国可转债、企业债和国债市场的总体走势。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基金的比较基准或其权重构成。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预期的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六)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对可转债和信用债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4)本基金持有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除上述第(2)、(12)、(15)、(16)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及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及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九)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1,313,466.42 | 0.57 |
其中:股票 | 1,313,466.42 | 0.57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219,006,311.76 | 95.54 |
其中:债券 | 219,006,311.76 | 95.54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5,262,365.63 | 2.30 |
7 | 其他各项资产 | 3,644,838.72 | 1.59 |
8 | 合计 | 229,226,982.53 | 100.00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1,313,466.42 | 0.63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 |
J | 金融业 | - | -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1,313,466.42 | 0.63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 603612 | 索通发展 | 60,000 | 820,200.00 | 0.39 |
2 | 002139 | 拓邦股份 | 60,822 | 493,266.42 | 0.23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