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我家蟲住民」校園巡迴展合約書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甲方) 與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為辦理 「我家蟲住民」校園巡迴展 特訂立此合約書,以下簡稱本展示。
一、佈卸展(含展示期間):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年 ___月 ___日,展示場館與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保證擁有本展示之所有權,並授權乙方於本合約第一條規定之期間及地點使用甲方所提供之展示品作為展示用,並由甲方負責本展示品往返運費及安裝拆卸費。
三、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甲方提供之影像與文字作為本展示之宣傳與媒體報導使用,若需用作其他用途須再另行協議。
四、乙方之義務:
(一)、乙方應負責場地提供及展示期間之宣傳,並支付人力共同執行策畫、佈卸展及展場維護,若非因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損傷至外觀或功能不堪使用之項目達所有借出品30%以上,甲方得以酌量向乙方索取維修及重製費用。
(二)、乙方應負責看板與展示品在展示期間內之安全,若有意外損傷等狀況應立即與甲方聯繫。
(三)、乙方應配合甲方規劃之展示項目,空間規劃則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協助指導。 (四)、乙方應於展示結束後十五天內將展示期間之參觀人數統計、媒體報導與其他宣傳資
料提供給甲方,並同意本計畫所延伸之系列活動,過程紀錄、影像、錄像、文宣、企劃書等相關紀錄與資料之著作所有權無償提供甲方供非營利行為目的之使用,使用範圍與期限無限制。。
(五)、乙方不得向參觀者收費。
五、本合約僅對甲乙雙方有效,雙方均不得將本合約之權利義務轉讓第三者。
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盡最大努力依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如仍無法解決,得交付仲裁,並按仲裁法辦理。
立合約人
甲方: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地址:台中市館前路1號
電話:00-0000 0000
館長:
乙方:地址:
電話/聯絡人: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