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信银行代销资管产品总协议
(适用于个人客户)
(1.0 版,2020 年)(网点版)
甲方: 证件类别: 证件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中信银行代销资管产品总协议(适用于个人客户)》(简称“本协议”)为甲方购买由中信银行代销资产管理产品之总协议书,一经签署即长期有效,除非双方经协商一致另行书面签订了新的替代协议或变更协议。甲方在中信银行及其所有分支机构或电子银行渠道(含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下同)购买代销资产管理产品的,均受本协议约束。
代销资产管理产品是指中信银行接受由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产品管理机构”)委托,在中信银行渠道(含营业网点和电子银行渠道),向个人客户推介、销售的由产品管理机构依法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代销资管产品”)。
甲方认购中信银行任意一款代销资管产品的,还需另行签署(或通过中信银行电子银行渠道确认同意)与该款代销资管产品相关的电子签名约定书、个人投资者相关风险测评问卷、代销资管产品合同与风险揭示书、代销资管产品投资计划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代销资管产品风险提示
投资代销资管产品可能面临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具体风险由产品管理机构在风险揭示书中揭示。甲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代销资管产品合同、风险揭示书、代销资管产品投资计划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以理解代销资管产品关键条款和面临的主要风险。甲方在此承诺甲方在中信银行营业网点签署或通过中信银行电子银行渠道确认同意代销资管产品合同、风险揭示书、代销资管产品投资计划说明书等销售文件,则表明甲方已经充分阅读和理解前述销售文件的全部条款、理解购买代销资管产品的全部风险,并自愿受其约束、规范和调整。
二、甲方xx
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购买代销资管产品资格,以其本人在中信银行存入的人民币/外币资金购买代销资管产品,保证在代销资管产品扣款时在中信银行开立的账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账户中的资金是其所合法所有,并有完全处分权。
甲方知晓并理解代销资管产品由产品管理机构发行与管理,中信银行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甲方同意中信银行可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向甲方销售代销资管产品,包括风险评级为 PR1(谨慎型)、PR2(稳健型)、PR3(xx型)、PR4(进取型)、PR5(激进型)的代销资管产品。甲方通过中信银行电子银行渠道认购代销资管产品的,同意以中信银行留档保存的电子信息交易记录、电话录音、录像等作为相关证据。甲方同意通过中信银行电子银行渠道签订代销资管产品合同及相关销售文
件。甲方通过中信银行电子银行渠道确认同意接受代销资管产品合同及相关销售文件的,与甲方在纸质代销资管产品合同及相关销售文件上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同意通过中信银行电子银行渠道向产品管理机构提出的申请,需经产品管理机构确认后,代销资管产品合同及相关销售文件方签署成功。
甲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律法规,不参与涉嫌洗钱、恐怖融资、扩散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主动配合中信银行客户身份识别与尽职调查,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客户资料,遵守中信银行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相关管理规定。如中信银行具备合理理由怀疑甲方涉嫌洗钱、恐怖融资,中信银行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规定采取必要管控措施。
甲方不利用金融产品和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中信银行,将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委托资金在代销资管产品扣款日扣划并进行归集。
2.甲方在购买代销资管产品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充分考虑选择合适的代销资管产品,基于独立的判断作出购买决策,独立承担代销资管产品全部风险,中信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
3.在本协议期间,甲方应该保证指定的银行账户状态正常,因任何原因造成该银行账户销户或状态不正常,甲方有义务向中信银行做出合理说明,并书面申请变更。如果由于甲方原因或司法、行政机关等有权机关对账户采取了查控措施,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中信银行有权收取/代为收取认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及浮动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具体费用名目、类别、收费方式和标准在代销资管产品合同等销售文件中载明。
咨询与投诉条款:甲方对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有任何疑问的,可拨打中信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8)进行咨询或登录产品管理机构网站查询。
四、违约责任
双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五、免责内容
因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等中信银行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中信银行无法或延后履行本协议有关义务的,中信银行不承担责任。但中信银行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小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损失。
六、本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甲方签字和乙方盖章后生效。如任一方拟终止本协议的,需以甲方购买的代销资管产品全部清算结束为前提,终止本协议的意思表示需以书面作出并送达对方。
2.如甲方于本协议生效前自乙方购买代销资管产品的,双方应受该代销资管产品相关销售文件的约束,该代销资管产品不适用于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发生任何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时,应向销售涉争代销资管产品的中信银行分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无法确认销售涉争代销资管产品的分行的,则由购买涉
争代销资管产品所对应的甲方银行账户开户分行所在地法院作为争议解决管辖法院。
八、附则
1.如果由于任何原因使本协议下的任何条款或者内容成为无效或者依法被撤销,本协议其他条款或内容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2.本协议一式三份,第一份、第二份乙方留存,第三份甲方留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作为甲方办理此业务的有效凭证。
【重要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本协议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以及诉讼管辖条款,并已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即表示已知晓同意后附的《中信银行代销资管产品客户权益须知》,因此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后再签署本协议。】
甲方(投资者)签字: 乙方(银行)盖章:
客户经理签章:
日期: 日期:
附件:
中信银行代销资管产品客户权益须知
尊敬的客户,您好:
为便于您顺利在我行办理代销资管产品业务,请仔细阅读以下客户权益内容,以选择适合的产品并维护自身权益。
一、办理代销资管产品的流程
签署/确认销售文本
您认购中信银行代销资管产品的基本流程如下:
首次购买的,需进行总协议签署
详细了解各代销资管产品的信息
第二次购买的,需确认产品认购信息
授权我行扣划/通过网银等方式划汇资金
说明:详细操作流程请咨询中信银行理财经理或请见中信银行网站个人网银帮助中心-个人网银代销资管产品功能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为防止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在购买代销资管产品过程中请您务必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密码、网银 U 盾、手机等,切勿泄露或交给理财经理等任何其他人保管等,否则责任自负。
二、中信银行代销资管产品客户风险测评及产品风险评级介绍
客户风险测评使用个人投资者相关风险测评问卷,通过回答客户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收益预期、风险偏好、流动性要求、风险认识和风险损失承受程度等问题,以得出风险测评结果。
客户首次认购代销资管产品必须进行风险测评,风险评估有效期为 1 年。如
超过 1 年未再次进行风险测评或判断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发生变化,应在中信银行网点或电子银行等渠道重新进行风险测评。
客户风险测评结果与产品风险评级的对应关系如下:
产品风险评级 | 风险程度 | 适合投资者 |
绿色 | PR1(谨慎型) | 谨慎型及以上 |
黄色 | PR2(稳健型) | 稳健型及以上 |
橙色 | PR3(xx型) | xx型及以上 |
红色 | PR4(进取型) | 进取型及以上 |
黑色 | PR5(激进型) | 激进型及以上 |
三、代销资管产品信息披露
中信银行做为代销资管产品的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信息发布责任。代销资管产品合同文本中将明确说明该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发布的平台、渠道、发布时间、频率等。一般来讲,产品管理机构网站是产品正式信息发布渠道,其他渠道如短信、电话等为辅助方式,投资者应定期通过包括产品管理机构网站在内的各信息平台和渠道获知有关代销资管产品相关信息。
四、客户投诉咨询渠道及中信银行联系方式
中信银行代销资管产品客户投诉咨询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管理机构网站、服务热线等相关销售文件约定的投诉咨询渠道;中信银行客户服务热线
(95558)、营业网点、互联网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意见簿、意见箱、
信函、传真等。中信银行将安排专人及时收集代销资管产品业务客户投诉,并在收到客户投诉的第一时间内与客户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