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 I : 名称,使命,宗旨,治理结构
国际社会工作学校联合会章程
(此章程是由国际社会工作学校联合会会员大会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在澳大利亚墨尔本通过)
条款 I : 名称,使命,宗旨,治理结构
第 1 部分 名称. 该社团的名称为国际社会工作学校联合会(以下简称“I ASSW ”)
定义:“学校”是一个代表性概括性的术语,它是指大学,学院,系别,学部以及那些提供专科教育、职业性教育或者培养那些标志着成功完成了整个学习的最高学历获得者的机构和组织。社会工作是一个包容性和代表性的题目。
第 2 IASSW 愿景和使命.
A . IASSW 的愿景说明是:“在全球范围内社会工作教育、研究和奖学金方面的优秀,在追求一个更公正和公平的世界方面的优秀。”
B . 国际社会工作学校协会( IASSW) 是全球社会工作教育机构、支持社会工作教育的组织和社会工作教育者的协会。它的使命是:
1) 与国家、地区和国际协会合作,代表和促进全球社会工作教育;
2) 创建和维护社会工作教育者和规划的参与性社区;
3) 支持和促进参与研究和课程资源的相互交流;
4) 推广教育战略和政策,以形成更加公正和公平的世界。
第 3 部分. 治理结构. IASSW 的职能是通过其成员、董事会、联合国大会以及其它由董事会依据章程细则、董事会政策以及政策和程序手册授权成立的委员会和工作组所实现的
条款 I I :总办事处
IASSW 总办事处应当与会长办公地点处于同一位置。董事会可以额外指定一或两个总务处用来财务管理,会员管理,或者其它用来执行由董事会所任命的其他职能。
条款 III :会员
第 1 部分. 会员类别
IASSW 的会员是由教育机构(项目或学校成员)、个人和组织所构成的。以下是会员资格分类。
A. 会员。同意章程中所制定的细则《使命和目标》的以下实体,均有资格成为会员并有权在会员大会参与投票或者通过邮件以及电子投票。
1)专业社会工作教育项目的教育机构并且满足会员大会所制定的标准。
2)社会工作教育者或者是对社会教育和培训工作感兴趣的个人均可以成为 IASSW 的成员。
B.附属会员。 对社会工作感兴趣的组织和机构可由董事会决议通过成为附属会员,但不享有投票权。
第 2 部分. 会员职责
所有会员必须尽其所能捍卫 IASSW 的利益,支付规定费用并且遵循 IASSW 的章程和决议。
第 3 部分. 会员资格获取和终止
A. 董事会会不定期为各类会员制订学习程序和应用配置。
B. 致力于成为会员的教育机构和个人须遵循条款 1 细则中的《IASSW 的使命》部分。
C.会员可以通过按照董事会所规定的金额缴纳会费来维持其会员资格。
D.所有费用须按年支付,或者由董事会所规定的方式。一旦停止缴费,会员资格将自动解除。被终止会员资格的各类会员可通过继续缴费获取会员资格。
E.如违反 IASSW 所制定的规则或者行为有损于 IASSW 的利益,都将会暂停会员资格或者开除会员资格。暂停会员资格将由三分之二的董事会成员进行决议。如果没有出席现场会议,全体董事会将通过电子投票进行决议。会员将被告知受到质疑的问题并被告知何时何地可以被给予机会提供辩护。
F.会员资格将随着 IASSW 这一法律主体的终止而终止。
条款 IV . 行政机关,董事和高级职员
第 1 部分 行政机关
IASSW 的职能将通过以下机关执行:
会员大会,董事会,行政委员会,任命委员会以及其它由董事会通过建立的委员会。
第 2 部分 会员大会
A. IASSW 会员大会是面向所有会员的会议,每两年举办一次,由董事会确定时间和地点。会议通知和既定的议程将会在正式会议举办前至少提前 90 天寄给所有表决权的成员。如有事项需要商议,会由董事会决议召开特别会议。如有必要,会员大会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和电子投票的方式实施。特别会议的通知将在会议召开的至少 40 天传达到各个参加会议的会员。
B. 附属会员需要在会议主席的许可下才可以在员工大会上发言,但是没有投票权。他们可以加入董事会。
C. 会员大会将接收,审查,投票支持或者反对或者转交会员资格报告,决议,政策建议,其来自:1)会长;2)秘书;3)财务总监 4)董事会 :在会员大会开展之前需要采取行动; 有关 IASSW 和社会工作教育的政策建议;已经完成和筹划好的项目;5)任命委员会;6)董事会提名荣誉长管;7)在章程 4 第二条E 中没有涉及的有关事项要在大会召开 24 之前以书面形式分发给各个成员。
D.支持或者反对将由多数票决定。(半数票以上)
E. 会员大会将根据条款 8 和 9 表决,这些决议将由三分之二会员加权投票所决定。
第 3 部分. 董事会
A.董事会负责会员大会,并作为 IASSW 的主体负责在会员大会所通过的政策的开展和实施,以及对 IASSW 的事务的管理。
B. 董事会有责在会议期间代理会员大会行使权力。
C.董事会成员每届任期四年,二分之一的董事会每两年选举一次。
第 4 部分. 董事会的构成
A. 董事会除了 8 位高级官员之外(3 名被选举的主席和 5 名区域副主席),还应包含以下有投票权的会员:
1)从所有会员中被选举出中的 4 个成员。
2)每个区域联合会选出或者任命一个成员。
3)根据章程 3 中第一条 A 细则中,每个有 50 或者以上成员学校的区域联合会可以有一个额外选举或任命名额。
4)有来自五个或者以上国家的 IASSW 的成员学校的次区域社团可任命一个会员。
5)原则上,代表一个国家的国家联合会至少有 5 个学校是 IASSW 的成员可以任命一个成员。
6)一个多于 50 个或者以上的学校是 IASSW 成员的国家联合会可以有一个额外名额。
7)每个经过董事会认可的兴趣群体可任命一个代表,此团体集中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学校和个人,基于他们的性别,语言,专业方向和一些其它由董事会认可的共同兴趣。
B.上一届会长将依据其之前在董事会和行政委员会的职务行使权利但是没有投票权。其他历届会长可以受邀参加由董事会所召开的董事会议。
C. 名誉会长应依据之前在董事会和行政委员会行使其权利,但是没有投票权。
D.董事会可自行决定邀请来自不符合以上所列的会员资格的国家协会,次区域协会以及兴趣群体的代表们参加会议,但是不赋予其投票权。此外,董事会也可邀请那些致力于 IASSW 工作的个人或者拥有董事会的审议意见方面专业知识的人士参加会议,但是也不赋予其投票权。
E. 常驻财务总监将受邀参加会议,但是没有投票权。
F.在同一时期,IASSW 所选举的会员中至多有两名成员(高级职员和普通会员)来自同一国家。
G.董事会所有成员(学校或个人)必须是 IASSW 的成员。
H.任何人不得连续被任命或选举为 IASSW 的高级职员( 会长、秘书、财务总监)超过 8 年。
I .董事会被授予的权利:
1) 任命 IASSW 执行官的期限是由董事会决定。
2)在会员大会期间可能会选举产生所空缺的职位,并告知成员立即生效。
3)为 IASSW 的书籍的审核做好准备。
4)调解 IASSW 内部成员间的纠纷。
5)承办促进 IASSW 宗旨的相关事宜。
第 5 部分 . 高级官员
A.IASSW 的高级会员包括会长,5 个分别代表每个区域的副会长,秘书和财务总监。
B. 会长,秘书,财务总监是在会员大会上通过电子、打印或者手写投票产生,参与者均是有资格投票的会员,或者是由董事会直接任命。秘书将确定并宣布由电子或手写投票的截止点。每位官员任期四年,任何人不得连任八年。会长和秘书都在联合大会上选举产生,财务主管将在下次每两年一次的会员大会产生。
C. 区域负责人通常是在 IASSW 区域副会长的直接任命下产生。然而,区域也可能会考虑设定独立的办事处,并通过区域成员选举出 IASSW 的区域副会长。
D.董事会在必要时可以任命其成员:1) 助理财管固定期限不超过四年。2)助理秘书固定期限不超过四年。董事会也可以从 IASSW 正在管理财务的国家任命一个常驻财务主管。常驻财务主管就职于董事会和行政委员会,任期四年,无投票权,可由董事会决定其继续任职权。
E.会长是 IASSW 的官方代表。她/ 他将主持董事会和行政委员会议,是IASSW 的事务总负责人并负责实施相关的章程细则,并以 IASSW 的名义签订和履行必要的合同和其它措施。如若会长缺席或者不能行使其职能,秘书可代为履行会长的职责直至董事会任命一个新的官员来完成会长的任期。
F.如经授权,五位副会长可以履行会长的权利职责。他们将代表 IASSW 到他们各自的区域,如有需要,也可以到任一或者所有的区域。
G.财务总监是履行 IASSW 基金的相关职责,这些基金由董事会所做出具体规定。财务主管应每年向董事会和会员大会递交一次报告并且可同会长和秘书共同签字所有的公务文件。
H.秘书将履行 IASSW 董事会,会员大会,章程细则,公司信函的相关公务记录。秘书将同会长和财务总监共同签署所有的正式文件,负责投票选举工作,并负责所有不同会员的认证登记工作。
I .财务助理在必要时将被授予并履行财务总监的职能以及其它由董事会所指派的事务。
J.秘书助理在必要时将被授予秘书的权力并履行其它由董事会所指派的相关事务。
K. 常驻财务主管连同财务总监和其他任何服务于 IASSW 国内财务管理机构的相关高级职员都作为财务总监和董事会在国内银行,基金和其它财政需求的财务顾问。
第 6 部分. 行政委员会
新政委员会将包括:1)会长; 2)五名副会长; 3)秘书; 4)财务总监 5)无投票权的常驻财员 6)董事会中的四名普通成员
第 7 部分. 提名委员会
A.在每届会员大会上,会员都将选取有七个成员的提名委员会,并由一人任委员长,任期到下届会员大会终止。
B.提名委员会将在董事会成员中物色合适人选。对于每一次选举,对于董事会所设定的程序中,任命委员会当提名足够的人选可供填补董事的职位空缺,也当提名高级职员和下届任命委员会。
C.在提名名单被宣布后,成员可以有机会申请入选提名人名册。申请人必须遵循由任命委员会所制定的条件和程序。
条款 V : 执行官的任命
A.董事会可任命一名执行官。在董事会的指导下,执行官将处理日常事务并实施 IASSW 的政策。
B. 执行官须向会长,秘书,财务总监作出有关影响 IASSW 的政策,宗旨和程序的各自的职能的汇报。
C. 执行官将依据行政委员会所制定的规定、任职资格、受雇期限来任命、监督、评估专业人员和办公人员。
条款 VI : 财务
A.IASSW 的活动经费来自会费、补贴、项目和商讨会、继承和礼品、出版物的销售、研讨注册费、研讨会和代表大会。
B.董事会当决定 IASSW 的财政年。
C.处理 IASSW 事务的必要经费可由会长,秘书,财务总监以及执行官在预算中批准通过。
D.董事会应适时任命一名审计员对 IASSW 的账户进行定期独立审计。审计间隔不得超过两年。
E.董事会应根据会员大会所通过的政策每两年批准一次预算。
F.应当建立储备基金并予以保护。储备基金应不断积累直到它可以支付解体所需要费用,如果会员大会投票解体 IASSW。
条款 VII :会议
第 1 部分. 年度会议
董事会应当一年召开一次或两次会议来接收高级职员,董事和委员会以及其它事务的报告。由会长所签署的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开始前 40 天致函所有参会人员。
第 2 部分. 董事特别会议
特别会议是应会长和其他三名高级职员在任何时间都可召开的会议。会议通知的下达方式与年度会议相同。在特别会议中,除了所指定的相关会议内容外不得有其它事务交易。
第 3 部分. 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如下所示:
A.董事会事务交易的法定人数应占其有投票权会员的大部分(百分之五十以上)。 B.行政委员会的法定人数应占投票会员的大多数(百分之五十以上)。
C. 会员大会或者特别会议的法定人数应占其会员的百分之十五。若与会人员少于百分之十五,在会员大会一周的休会期间,所有会员将会被告知所确立的决意。如若百分之五的会员质疑任何所做的决意,都将会对此项目进行邮件或者电子投票。如有三分之二的会员投票反对方可推翻所确立的决意。
D.除非在章程中有特殊要求,大多数指一般多数。(百分之五十以上)
第 4 部分 投票
A.只有会员(学校或个人)才可以参与选举投票,章程的修订和其它诸如董事会所决定的事宜。附属会员在他们所参与的 IASSW 委员会和任何所指派给他们的任务组可有投票权。
B.加权投票。在所有除了在章程中的会员投票特作说明的事务中均应当加权。 1)学校会员- 100%
2) 个体会 员- 10%
C.法定人数。I ASSW 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亲自或由代理人出席任何 IASSW 会议可构成对于商业事务投票的法定人数。在统计法定人数时加权投票不能被统计在内。同样,每个成员对于法定人数目的均同等重要。
D.投票方式。倘若会员的法定人数参与投票那么会员的大部分加权投票同会员投票相同。会员被授权亲自出席会议投票,亦可让出席会议的指派人代理行使其权力,或在对一个董事成员或高级职员的选举时不通过会议直接投票选举。在会外投票选举只限于对某个董事的选举时使用,除此之外不授权任何别的情况。因此,除了某个董事或者高级职员的选举之外,对于其它任何事务的选举会员必须亲自出席会议投票或授权另一位成员代理出席会议进行投票。
E.代理投票。任何成员均可委托另一名成员代理出席会议进行投票。此委托当由双方签字并提交电子文件。由秘书提供适当的文档形式。
条款 VIII I : IASSW 的解体和资产捐赠
A.I ASSW 的解体在任何会员大会都有可能发生,尤其是基于此目的的会议,应当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会员参与投票。
B.I ASSW 的资产永久适用于条款 1 中所提出的规则。倘若 IASSW 自愿解体,当届会员大会必须决定 IASSW 的资产将分配给哪个与此协会有同样或类似宗旨的团体。
条款 IX: 修正案
A.对于规章制度的修订或者废除的提议须经过董事会发起,任何一名正式会员也可将制订提议并交给董事会,或者由百分之二十五的会员请愿发起提议。这种请愿书须在会员大会开始前的 90 天前送达至 IASSW 办事处。
B.除了由会员的百分之二十五所发起的请愿之外,董事会应当审查所有的提议案,并确定是否进一步提交给会员并实施修订,董事会负责提议修正案的措辞。董事会当通知提议者关于他们的决定。如果决议不被提议者接受,将会有百分之二十五的会员对于该修正案进行书面请愿方式的投票。
C.秘书应当在提议案被投票的前 60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会员由成员或董事会所发起的对于规章制度所做改变并已经认证的提议。
D.要修订或废除某规章制度需要会员投票的三分之二的加权投票支持赞同。投票可采用电子投票。
E.董事会可以不经会员通过在不影响会员权利的情况下进行改动、重新命名或作出其它修改。
F.修正案应当下达至每位会员的手中,并且汇报给会员大会。
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