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内容: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造板集团”)租赁经营惠州市盛易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易木业”),人造板集团每年需向盛易木业支付租赁费 2,500 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