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复星联合妈xxx(新生版)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忠诚客户”权益
在本权益中,“本合同”是指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复星联合妈xxx(新生版)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1. 适用人群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如果选择保险期间为 20 年、25 年或者 30 年,投保年龄+保险期间≤40,且在保险期满前,本合同未发生过保险合同中止、未申请过任何保险金赔付,方可享有本权益。
2. 权益
本合同保险期满后 60 天内,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可以以“免健康告知、 免等待期”的形式投保本公司“康乐一生”、“倍吉星”系列产品。经本公司审核同意,按照届时被保险人信息、产品信息计算费率承保。
3. 投保条件
该次投保“康乐一生”、“倍吉星”系列产品需满足下列条件:
a) 被保险人需为同一自然人;
b) 投保“康乐一生”、“倍吉星”系列产品基本保额不得高于本合同基本保额,且不得超过 50 万元;
c) 保险期间需为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