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持卡人在境外带有万事达卡受理标识的 ATM 上或在其会员机构支取外币现钞或在其境外商户消费时,交易均记入其信用卡外币账户;持卡人在境外的交易消费由中 国银联提供人民币清算服务的,记入其信用卡人民币账户;持卡人在境内中国银联和发卡机构指定的分支机构营业柜台、ATM 等终端支取现钞或在境内中国银联、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或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消费时,交易记入其信用卡人民币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