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荔景北路3号海翔工业园A-2栋厂房301
协议编号:T/C20210311-1
甲 方:惠州市亚通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0xxxxx0xx000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乙 方:深圳市东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0xxxxxxX-0xxx000
法定代表人:xxx
负责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报检的相关事宜于 2021 年 03 月 01 日达成一致协议,并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保证自觉遵照如下条款执行。
第一条:代理事项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 深圳出口加工区 代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报检业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就甲方委托办理的每票货物的报关或者报检等事项,甲方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委托乙方,此书面委托书包括但不限于正本函件、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客户端对接。
2.2在乙方没有违约违法的情况下,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或有关部门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3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货物的报关或报检业务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必须是完整、真实、合法、准确。实际货物须与装箱单、发票一致,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申报规范要求》。如果甲方提供的文件涉嫌是虚假的或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接受代理,同时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有权向甲方追偿。
2.4甲方申报的货物,如是危险品货物,必须要特别注明并提供危险品货物所必备的文件(MSDS、海事局备案、准载证明等),如由于客户瞒报虚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2.5因海关扣留甲方所委托乙方代理的货物,甲方应当全力配合乙方提供相关资料解决扣留问题,乙方应当尽力配合。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正确的进行报关报检业务,并将货物的通关信息及时反馈到甲方。
3.2乙方在收到甲方交付的单据时,有义务查阅单据及核对单据上显示的货物品名、型号、数量、价格、净重、毛重等信息。如有不符或错误及时通知甲方,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甲方的风险和损失。
3.3乙方代理甲方委托的申报货物,申报信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的法律法规及AEO认证管理的要求。
3.4乙方在代理报关、报检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5乙方应在完成货物报关、报检手续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返回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单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货物进或出口的所有报关和报检文件、增值税发票。
3.6在操作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失误等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户货物无法按时通关或交货,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结算方式
4.1本合同所有费用结款采用月结方式,结算方式如下:
月结45天,即甲方每月15号之前向乙方支付上上月的费用(例如:甲方应于2021年3月15日之前向乙方支付2021年1月全月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费率及其他
5.1有关收费标准见附件报价清单:
5.2甲乙双方应提供如下资料,给双方备案: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海关注册登记证书
企业资质认定书(一般认证认证、高级认证或其他企业证书)
5.3由于海关(包括原商检)及相关机构政策性变动造成的或甲方贸易量变化造成的收费标准的增减,双方可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书面的确认。
第六条:保密事宜
6.1双方应就本合同内容予以保密。除非事先从对方已获得书面许可,合同双方不应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合同任何部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双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守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适用法律
7.1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如发生本合同中未列明的特殊事宜,双方应第一时间采用协商沟通解决。
8.2如双方经协商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事项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惠州市)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期 限
9.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22年 3月1日 至2023年 3月 30日止,到期后如合同未修订条款以及双方均无异议,合同期限自动顺延一年。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本合同签订地为惠州市,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0.3双方同意按照《适用认证企业管理自我评估报告(高级认证)》完善和优化双方之间的贸易安全事项。
甲方:(xx) 乙方:(xx)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 年 月 日 签订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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