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影像科 3T 磁共振 Hdx 维保
采购项目编号:SHZB-2022032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影像科 3T 磁共振 Hdx 维保
招 标 文 件
采购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日 期:二〇二二年八月
各投标人:
温馨提示
1、请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期尽快缴纳投标保证金避免错过项目开标时间。
3、如有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请务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们,以便我们正常开展后期工作,同时也避免再次打扰您,感谢您的配合。(格式自拟,但要说明原因,加盖公章)。
4、请务必考虑天气情况、交通情况以及您对开标地址的路线熟悉等情况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逾期到达,将被拒绝接收。
5、因疫情原因,请各投标人指定的参会人员准备开标时间规定前期 24小时纸质版核酸报告并全程佩戴口罩,保护自身安全。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影像科 3T 磁共振Hdx 维保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09 月 0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B-2022032
项目名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影像科 3T 磁共振 Hdx 维保预算金额: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3T 磁共振 Hdx 维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2 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提供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和利润表)或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2022 年以后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开标前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1.3、提供 2022 年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1.4、提供 2022 年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
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特定资格条件:2.1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2.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08 月 15 日 至 2022 年 08 月 19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
方式:1)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供应商在文件发售期以内将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应注明具体参加的项目名称)、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000000000@xx.xxx,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联系人:xx 18609281442),获取缴费方式。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并确认文件收费到账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请及时查收。3)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变更,具体另行通知。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09 月 0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 年 09 月 0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xxxxxxxxxxxxxxxxxx X x 000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 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地址:xxxxxxxxx
联系方式:马女士 029-87679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 X x 000联系方式:xxx 029-88895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 029-88895769
2、监督机构: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审计室
3、采购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4、供应商: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内容和需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1-1、招标公告
1-2、供应商须知
1-3、招标需求及要求
1-4、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1-5、投标文件格式
2、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采购公告发布后,有意向的供应商应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其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十五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或有质疑的供应商,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1、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交相应资料。不得在其中选项投标或将其中内容再行分解,否则投标无效。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2022 年以后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开标前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3)提供 2022 年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 2022 年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2-3-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
,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情形之一
: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限制投标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
5、投标文件的编制
5-1、投标文件由资格标和商务技术标组成。供应商应以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U 盘:投标文件 word 版及签字盖章后的 PDF 版),并各自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避免活页装订造成的文件缺失而影响评标活动,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采购项目如划分为多个标段,且供应商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时,各标段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并各自装订成册。
5-2、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5-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
,统一装订、并连续标注页码。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
,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投标报价
6-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税金,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开标一览表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6-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凡因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6-3、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
6-4、投标总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总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总价;投标文件中如有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缺漏项,评标时须将其他有效投标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如果有严重、重要缺项的,将可能导致废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6-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6、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6-7、所投产品在医院已有在用品牌和型号的,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价格采用就低原则。
7、投标保证金
7-1、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
序号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备注 |
1 | 25000.00 | 项目简称+保证金 |
收款单位: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部电子商城支行账号:102058831582
注意: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上述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进行转账汇款,由于供应商填写错误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按期到账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2、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各供应商须将其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3、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采用银行转帐支票,电汇、银行即期汇票、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二)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支付。
7-4、如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交纳,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换取保证金交纳凭证,并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5、以信用担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必须是陕西省财政厅认定的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单位开具的保函。供应商违约,开具保函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其保函内容及格
式详见附件一。
7-6、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7-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并在项目财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纪录名单予以通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7-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7-7-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7-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
7-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7-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
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7-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投标有效期
8-1、投标有效期为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起九十个日历日,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
8-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 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8-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其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密封
1-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在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投标项目,供应商全称(单位章)等内容,再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单位章。
1-2、对于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业绩等原件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标明所提供原件的明细表,将其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1-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的投标文件概不负责。
2、投标文件提交
2-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检查符合要求后,办理接收手续,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
2-2、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3、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3-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4、不同供应点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或故意隐瞒行为,除按无效标处理外,还进行相应的处罚。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标工作,邀请供应商参加,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开标时,由供应商或其推荐的代表与监督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顺序,当众拆封
, 以公开唱标的形式将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内容公布,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和监督人签字确认。
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记录。供应商若有异议,应当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处理。
5、公开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供应商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评标程序
3-1、供应商资格审查;
3-2、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3-3、必要时的投标文件澄清;
3-4、商务技术标比较、评审;
3-5、按照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4、资格性审查
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标准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符合要求 | |
提供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 量表和利润表)或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2022 年以后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开标前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 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 | 符合要求 |
开户许可证)。 | ||
提供 2022 年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符合要求 | |
提供 2022 年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符合要求 |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符合要求 |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符合要求 | |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 符合要求 |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 | 符合要求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符合要求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要求 | |
评定结果:以上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评定为不合格。 |
4-2、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人员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无效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4-3、资格审查后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5、符合性审查
5-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2、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投标处理。
5-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2-2、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5-2-3、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5-2-4、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5-2-5、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或未提交至指定账户、或提交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2-6、投标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
5-2-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
6、投标文件的澄清
6-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6-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2-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6、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
6-2-7、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7、比较与评价
7-1、评标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和评价,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
7-2、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最后的综合评审和打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8、评标方法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
投标报价 (30 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符合性审查且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30 注:1、以各供应商投标报价为准,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 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
商务部分 (5 分) | 同类业绩 (5 分) | 提供供应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 料,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满分 5 分(以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 |
技术部分 (65 分) | 对维护内容的响应评价 (10 分) | 技术规格响应全部满足技术需求的为 10 分;有 1 项条款 不满足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
对投标人提供的维保方案进行评价 (15 分) | 对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维护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管理、服务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维保方案合理、周全、可行、针对性强、重点和难点的相关内容突出,难点把握准确,组织严密,能够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15]分; 维保方案有针对性,能指出难点,内容较完整,方案 合理可行,只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10]分; 维保方案不够完整和具体,只能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5]分;未提供整体服务方案或方案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 |
项目人员安排(10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中对项目组人员资质、资历,项目组织机构,技术支持体系,人员配备,职责分工,对项目实际需要的契合度进行评价,提供的项目组人员的项目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合理, 职责分工明确,对项目实际需要的契合度 高的得(6-10]分;提供的项目组人员的项目组织机构基本 |
完整、人员配备基本合理,职责分工基本明确,对项目实际需要的契合度较高,基本能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得(3-6]分;未提供的项目组人员项目组织机构不完整、人员配备不合理,职责分工不明确,对项目实际需要的契合度低的得(0-3]分;未提供人员安排的不得分。 | ||
维保工具装备、配件供应渠道合规与响应等情况 (10 分) | 根据招标要求和技术响应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维保工具装备、配件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维保服务工具装备完善、配件供应渠道正规的得(6-10]分;维保服务工具装备较完善、配件供应渠道基本正规的得(3-6]分;维保服务工具装备不完善、配件供应渠道不正规的得(0-3]分;未提供维保服务工具装备、配件的不得分。 |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 (10 分) | 根据招标要求和技术响应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对重大活动及突发情况认识全面深刻,应急预案完整 清晰、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措施有力的得(6-10]分;对重大活动及突发情况认识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应急预案较清晰、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有措施的得(3-6]分;对重大活动及突发情况认识不够详细,应急预案措施欠科学、合理,没有针对性的得(0-3]分;未提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的不得分。 | |
合理化建议(10 分) | 根据招标要求和技术响应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维护保养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审:维护保养合理化建议内容具体完整、科学合理、实用性强的得(6-10]分;维护保养合理化建议内容基本具体完整、可行性较强的得(3-6]分;维护保养合理化建议内容很简单,不能针对本项目的得(0-3]分; 未提供维护保养合理化建议的不得分。 |
备注:
1) 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
2) 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 投标文件中缺少某分项响应内容时,该分项为 0 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计 100 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比较技术得分,此技术得分高者排在前。
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9-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办法》
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供应商提供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 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的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9-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评标委员会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9-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
9-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并具有认证证书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需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依据提供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9-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并具有认证证书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需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依据提供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9-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1)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确定并预留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确定预留比例,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时要遵循就近、经济的原则,在确保完成既定预留比例的基础上,鼓励更多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注重扶贫实际效果。
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
(2)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对注册
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各级预算单位可根据符合条件的物业公司数量等具体情况,按规定履行有关变更采购方式报批程序后,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有关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0、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内容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打分,由高到低进行汇总排序,每个标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排序前三名为中标候选 人,并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每名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若供应商在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供应商不再被推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得分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定标。
2、采购人代表(招采办)收到评标报告后,将评标报告递交院方采购领导小组, 院方采购领导小组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 个工作日内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
为中标人,并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定标复函”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并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4、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过程及中标人情况书面报监督机构备案。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4、事实依据;
4-5、必要的法律依据;
4-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5、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并答复,联系电话:18609281442,联系人:王工
6、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相关资料报监督机构,按其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6-1、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2、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43 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46 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定标或确定成交单位后,中标(成交)单位接到代理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前往代理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后 3 日内前往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事宜,因自身原因未按程序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报请监督机构备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评标结果顺序将合同授予下一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签订合同联系人: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国有资产与医学装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倩老师,电话:029-87679801
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下浮 28% 计取。
3、中标单位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
收款单位: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部电子商城支行账号:102058831582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609281442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监督机构批准。
一次招标,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三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将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仍不足三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2-1、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12-2、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为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截止后供应商只有两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现场变更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由评标委员会对两家供应商进行磋商,并要求分别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最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两家进行评审打分。
(2)投标截止后供应商只有一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拟转变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公示;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现场变更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不再进行公示,由评标委员会直接与该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关于信用担保的说明
(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履约、融资等环节可自愿选择采取信用担保的形式。
(2)若项目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一)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若项目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二)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3)具体详见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市财发〔2014〕167 号)及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西 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市财发〔2017〕 4 号)。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如下:
序号 | 合作单位名称 | 主办单位名称 | 联系部门 | 联系人员 | 联系电话 | 备注 |
88499422 | ||||||
1 |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业务五部 | 李晓 何彦君张华 | 13572821281 88499422 13679255205 88499422 | 信用担保 |
18220823060 | ||||||
2 |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 公司 |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 公司 | 业务三部 | 夏靖颜朱筠祥 | 88606038-6027 18591406320 18629282228 | 信用担保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 中国银行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 | 公司业务部 | 胡涛叶楚沙 | 88360743 18629048822 88360749 13772153612 | 信用融资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行 | 建设银行西安市南大街支行 | 公司部 | 杨向晖 | 87281468 13379229383 | 信用融资 |
中国工商银行 | 87609569 | |||||
5 | 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行营 | 工商银行陕西 分行营业部 | 小企业金 融业务部 | 牛国群 张航 | 18992851811 87609761 | 信用融资 |
业部 | 13891883334 | |||||
中国农业银行 | 87617245 | |||||
6 | 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行营 | 农业银行西安 西大街支行 | 公司业务 部 | 贾珊 高雅 | 13891957123 87613444 | 信用融资 |
业部 | 13659192425 | |||||
7 |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 交通银行西安西五路支行 | 个人贷款中心 | 李卫公雷强 | 87297632 13991290525 87272444 | 信用融资 |
18629362690 |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招商银行西安未央路支行 | 公司银行部 | 杨皓马秦香 | 62811553 15002905553 62811553 13609183259 | 信用融资 |
9 |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 | 城建金融部 | 李楠 | 88266088-8450 13572058213 | 信用融资 |
1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 | 光大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行 | 对公客户经理部 | 高艺瑄 | 15619006186 | 信用融资 |
11 | 昆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昆仑银行西安分行 | 机构投行部 | 韩天清 | 86978975 15609108028 | 信用融资 |
12 | 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平安银行西安分行 | 业务发展七部 | 祝捷王尧 | 18629505188 18591767577 | 信用融资 |
13 | 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北京银行西安分行 | 营业部 | 范诗阳曹英 | 13991945764 18691892195 | 信用融资 |
1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分行 | 兴业银行西安分行 | 新城业务总部 | 徐常磊鲁旸 | 15991623666 15389081886 | 信用融资 |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
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 月 日
编号: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交货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
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五: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日期:
第三章 招标需求及要求
3、项目预算:年度预算 65 万元。
4、维保范围:整机全保(包含水冷机、精密空调),含所有人工、备件、工作站软件及硬件。免费提供软件的升级。
5、维保要求:
(1)1 小时内维修响应,24 小时内维修人员到现场;
(2)一年 4 次预防性保养,并提供保养内容的详细报告;
(3)全年开机使用率大于 95%(按 365 天计算),超期 1 天补偿 3 天。
6、其他要求:如果甲方拆机,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及结算实际执行维保费用。
7、维保设备概况:
(1)GE 公司 3.0T 磁共振成像系统 1 台
(2)设备型号:HDX
(3)使用日期:2009 年 10 月 01 日
(4)净值:0
(5)前合同结束日期:2022 年 7 月 31 日
8、支付方式:自保修之日起每 6 个月付款一次,每期保修后乙方须提供维保记录,按照当期保修金额开具发票并在付款前三个月将发票送至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条款
甲方: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地址:西安市西五路中段 157 号 电话/传真:(029)87678421
乙方:地址:
电话/传真:
联系人: 电话: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各自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以下简称甲方)所需本合同项目下的 (项目名称)维修保养,由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确定 (以下简称乙方)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澄清表(函)、成交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设备维保情况说明:
序号 | 维保设备名称 | 维保时间 | 维保内容 | 数 量 | 单价 (元) | 总金额 (元) | 备 注 |
1 | / | ||||||
2 | |||||||
3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说明 |
二、合同价款
(一)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万元)。
(二)合同总价包括:人员工资、差旅费、维修保养费、维修配件、调试费、培训费及国家按现行税收政策征收的一切税费及其它相关的费用。
(三)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三、款项结算
(一)付款比例:自保修之日起每 6 个月付款一次,每期保修后乙方须提供维保记录,按照当期保修金额开具发票并在付款前三个月将发票送至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付款情况视维保时间定。
(二)支付方式:银行转帐。
(三)结算方式:乙方于甲方第一次付款前提供全额合规含税发票,否则,甲方付款期限顺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提供维修保养所需要的场地及相关人员,配合乙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甲方提供乙方维修过程中所必须的各项技术资料。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维修保养后)设备完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验收。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负责维修工程师、设备及配件的安全,出现设备及人员安全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由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维修保养服务条件:
(一)维修保养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维保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维保 叁 年,完成设备维保、维修、调试并正常运行。
六、运输
(一)乙方负责完成维修保养服务所需备品备件及耗材准备,其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包括配件从供货地点到使用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搬运费等。
(二)所有备品备件及耗材等在运输、搬运、安装的过程中,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免费于 日内为甲方修复或更新。
七、质量保证
乙方所维保设备必须执行下列条款:
(一)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确保维保期内设备达到最佳运行状态。
(二)必须保证全年按 365 天开机率 95%,
(三)维修更换备件应为原厂全新备件。
(四)满足甲方诊断、治疗、科研需要的产品升级(包括配件和人工服务)。
(五)每月月底提供当月设备运行维护报告
(六)服务期内配件免费更换,更换配件不得使用二手配件。八、技术服务
(一)对技术服务的要求:
(二)技术资料:
1、备品备件及耗材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2、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文);
3、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商检合格证明(进口产品);
4、其它资料。
(三)技术培训:
1、培训内容、地点、时间、人数:按甲方要求
2、培训费用:培训人员的食宿费、资料费、培训场地费、耗材(包括水电费等)费等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四)售后服务
1、服务响应:服务期内,接到医院故障通知 2 小时内电话响应,工程师应在 6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包括节假日)(具体维修时间可与可是商议或者预约)。
2、维修服务所涉及的人工费用、交通差旅费及配件费,均由乙方承担。
3、服务期内,对设备每年提供 不少于 4 次定期维护、保养, 月对设备进行巡视 次。计划性定期的维修服务检测包括设备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气的检查,以及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并定期对设备的数据进行备份,确保系统能按照制造商的产品规格运行的标准来维修。
定期维护服务间隔进行,具体内容包括:(1)系统基本情况检查;(2)设备巡回点检(3)常见故障级操作注意事项培训(4)操作培训。
4、服务期内,乙方在维修更换配件时引发医院其他新故障时,由乙方自行解决故
障及配件,全部费用由乙方支付。
5、服务期内,若因故障,由乙方提供的全新配件如为进口配件必须提供其相关的海关报关手续,证明其为全新原装配件。
6、乙方必须具备客户服务专线电话,每年 365 天开通率 100%,每天 24 小时开通服务。
九、验收
(一)维修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二)乙方向甲方提交设备维修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及换下的故障配件。十、违约责任
(一)按《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二)未按合同要求维修设备或维修质量、所提供设备质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在约定的条件下,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提高技术,完善质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书到达乙方之日视为合同已解除,并按以下两种方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赔偿甲方解除合同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产生的费用、合同未履行导致设备不能按规划交付使用可能产生的租赁费用及其它由此造成的甲方对第三方的违约损失);
2、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以合同总价为基数,支付甲方合同总价的 % 为违约金。
并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报监管机构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维修期限每超过 1 日,扣除乙方合同价款的 %;累计超过 日,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书到达乙方之日视为合同已解除,并按本条第(二)款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柒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质保期结束后(如有维修,则延长至更换配件的质保期满),自动终止(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
效)。
十三、其他事项
(一)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在合同的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内容、标准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中标通知书、合同附件均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经见证方确认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中止、终止合同的,有法律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除合同约定外,由甲乙双方再行协商,协商一致前,原合同或条款继续履行。
(五)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章)乙方: (公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签订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代理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起到样式作用,编制投标文件前,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
2、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样本格式提供的内容,做出逐一明确的答复;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还可以做其它补充说明。
3、投标文件的正副本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
(正本或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SHZB-2022032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影像科 3T 磁共振Hdx 维保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开标一览表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总价(元) | 大写:小写: |
服务期 | 2年 |
备注 |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影像科3T磁共振Hdx维保》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我方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且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2.3.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分项报价表
说明:1.分项报价表投标总报价须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一致。 2.投标总报价金额不得超过对应的采购预算。
3.投标人可自拟格式,能说明问题即可。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投标的此处只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生效之日起至开标后90天。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直接投标的不填写本部分内容。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此处提供保证金交纳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信用担保形式的,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6项规定。
五、资格审查资料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2022 年以后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开标前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1.3、提供 2022 年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4、提供 2022 年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
2.1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附件 2:提供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2022 年以后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开标前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附件 3:提供 2022 年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附件 4:提供 2022 年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 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附件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名称) :
(公司)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详细注册地址)合法注册并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为(),营业(生产经营)面积为()。现有员工数量为(),其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专业能力、数量),本公司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附件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 :
我方作为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
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的经营活动中 (填“没有”或“有”)
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
2、我方 (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我方 (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我方 (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日 期:
附件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附件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
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
附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
六、商务响应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备注: |
说明:响应说明填写:优于、相同、低于
注:如无偏差,供应商不需要填表,但应声明:“本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要求,无偏离。”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七、服务响应偏差表
第 页,共 页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实际响应 | 响应说明 |
说明:响应说明填写:优于、相同、低于
注:如无偏差,供应商不需要填表,但应声明:“本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服务要求,无偏离。”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八、投标方案说明
(各供应商根据招标需求及要求,并结合评审办法,可自主编写投标方案说明)
附件一:
业绩证明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人 | 时间 | 项目类型 |
注:后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九、承诺书
1、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再次承诺: 1.在参与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取采购订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评审专家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地址:
邮编:电话:
年 月 日
2、投标人投标资格承诺书
我方承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投标的情形。我单位的股权关系、与其他单位的管理关系和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等,作如下说明和承诺:
1.我方在本项目投标中,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
1.1 股权关系说明
1.1.1 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
1.1.2 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有 。
1.1.3 我单位被 (单位或自然人) 控股。 1.2.管理关系说明
1.2.1 我单位管理的下属单位有 。
1.2.2 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有 。 2.我方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
3.我方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 。
5.信用记录
5.1 我方 (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2 我方 (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3 我方 (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承诺以上说明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十、其他资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请提供,格式见附件一);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请提供,格式见附件二);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请提供);
4.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如适用,请提供);
5.其他资料。
附件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注:非小型、微型企业不提供此函。
附件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提供此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