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拟承租杭州市上城区近江家园三园 2 幢 102 室部分房屋(诗园弄 20 号)3 年租赁权(HJS2020ZL0935),现做如下承诺:
承诺函
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我方拟承租xxxxxxxxxxxx 0 x 000 xxxxx(xxx 00 x)3 年租赁权(HJS2020ZL0935),现做如下承诺:
1、我方已认真阅读、知悉并自愿遵守《杭州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规则》、《杭州产
权交易所 O2O 交易指引》、《杭州产权交易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及杭州产权交易所官网编号
为【HJS2020ZL0935】的xxxxxxxxxxxx 0 x 000 xxxxx(xxx 00 x)3
年租赁权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等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竞价活动。
2、我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 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签署《商业(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并在《商业(办公)用房租赁合同》签署次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资金监管账户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承租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
(若有)依次充抵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首期租金),通过“用户中心—未使用资金”对成交标的完成交易资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4、同意经出租方申请,杭交所将我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和承租方对交易标的交付有异议的,由双方自行解决,经纪会员和x交所不承担责任。
5、我方知悉并同意:出租方对于租赁业态的要求仅系按照整体经营目标设定,不构成出租方对于满足该业态的任何实质或预期承诺。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6、我方知悉并同意:承租方应自行办理经营许可等开业前的一切行政审批手续,因未能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造成的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租赁房屋相关证件不
齐全导致承租方无法办理的除外);如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出租方提供现有资料的,出租方予以协助。承租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等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合法合规经营。
7、我方知悉并同意:承租方和出租方相关权利义务及租赁房屋交付以《商业(办公)用房租赁合同》(样本)为准。
8、我方知悉并同意:本次交易的租金出租底价已充分考虑到房屋维修、维护等现状承租相应成本,承租后该房屋的所有维修、维护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我方知悉并同意:须严格按照出租方确定的租赁房屋用途开展经营活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不得改变用途或擅自转租、借用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合用。
10、同意交纳按首年一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1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先用于补偿杭交所及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商业(办公)用房租赁合同》等相关附件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意向承租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