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ti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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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IQ® 使用者授權合約
請詳讀本合約。安裝、下載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此「軟體」即表示您同意本合約的條款。如果您不同意本合約條款,則不允許您下載、安裝或使用本「軟體」,您應向購買本「軟體」處取回退款。非經授權人授權,不得銷售、轉讓或進一步散佈本「軟體」。
此使用者授權合約 (以下簡稱「合約」) 為您 (企業或個人) 與 NetIQ Corporation (以下簡稱「授權人」) 之間的法律合約。此「合約」所有權指出由您取得授權的軟體產品、任何媒體及隨附文件 (統稱為「軟體」),係受美國及其他國家著作權法和相關條約之保護,並且需遵守本合約中之條款。如果您的原籍國強制要求合約需採用當地語言,您可以向授權人書面申請當地語言版本的合約,該版合約具備管制本「軟體」購買授權之效力。凡是本「軟體」可下載或接收的更新、行動應用程式、模組或配接器,或支援版若未隨附授權合約,則完全由本「合約」取代並受其約束。如果本「軟體」係更新版或支援版本,則您必須擁有要更新或支援之「軟體」有效授權的版本與數量,方可安裝或使用更新版或支援版本。
授權使用 商用軟體。
「收集點」係說明 Sentinel 用於收集或接收組織 (如連接器、代理程式) 資料的任何介面,或其他擷取裝置資料的 Sentinel 介
面。
「事件」係說明由描述組織環境內活動之裝置所產生的任何單一記錄。
「每秒可操作事件總數 (EPS 總數)」表示一個組織在一天 24 小時內,所有 Sentinel 收集點平均每秒接收的事件總數。任何收集點所接收的所有事件計數都會朝這個值累進,即便收集點或 Sentinel 基礎架構中的其他元件已篩選掉或捨棄這些事件。EPS 總數的計算方式為,將特定一天中所收集到的事件總數,除以 86400 (一天的秒數)。
「例項」係指執行「軟體」或執行記憶體或虛擬記憶體中所儲存或載入之「軟體」的每份額外副本 (或部分副本) 時所需要的最初「軟體」版本。
「監控」係指直接或間接收到資訊。
「裝置」係指為事件來源之任何類型或類別的任何軟體或硬體實體 (諸如網路安全性裝置、Microsoft Windows 或 UNIX 伺服器、 Microsoft SQL 伺服器例項、應用程式例項等)。
• 多個事件來源傳送其事件至管理主控台/裝置/軟體或 Syslog 伺服器 (如「多工」或「集區」軟體或硬體) 之處,每個主要
/原始來源各分別當成一個裝置來計算。
• 一律包裝成單一產品並且部署為單一例項的多個相關軟體元件 (例如單一作業系統例項的元件),則可視為單一事件來源。例如,在作業系統上執行的資料庫,之後於虛擬平台上代管時將成為三個原始裝置,但作業系統所附隨的每個不同的可執行裝置皆可視為單一裝置的一部分。
「裝置類型」係指裝置的類型或類別 (例如作業系統、防火牆、防毒軟體、通用介面卡)。 Advisor」代表 Sentinel 弱點和入侵偵測映射資料置入。
「組織」係指法人團體,不包括因稅務或因法人資格因素而獨立存在之子公司及關係企業。私立之組織如公司、合夥公司或信託公司
,不包括該組織任何擁有獨立稅務識別碼或公司登記號碼之子公司或關係企業。屬於公營機構的「組織」則可能是特定政府部門或機構。
「Sentinel 伺服器」係指代管中央組態資料庫並管理及儲存所有資料之 Sentinel 的主要例項或安裝副本。Sentinel 伺服器也會代管收集器管理員和關連引擎服務,但在此情況下,這兩者皆視為 Sentinel 伺服器的一部分。
「遠端收集器管理員」係指收集器管理員服務的不同代管例項,其執行平台與 Sentinel 伺服器不同。遠端收集器管理員會設定為傳送所有資料至 Sentinel 伺服器。
「遠端關連引擎」係指關連引擎服務的不同代管例項,其執行平台與 Sentinel 伺服器不同。遠端關連引擎會設定為分析來自 Sentinel 伺服器的所有資料,並將結果傳送回該 Sentinel 伺服器。
「伺服器元件」係指遠端收集器管理員和遠端關連引擎元件。
本「軟體」的「非線上」用途定義是指軟體的安裝僅供開發及測試之用。非線上例項所收集的資料,應只能用於執行所定義的開發或測試任務,不得用於偵測組織 IT 環境中的實際威脅。
「外掛程式軟體開發套件」(亦稱做「Sentinel Plug-in SDK」) 係指可用來建立或修改收集器、動作、報告和其他外掛程式的工具套件。
「許可衍生著作」係指您遵循以下授予授權所建立供內部使用的收集器、動作、報告、解決方案套件和其他外掛程式的衍生作品。
「解決方案套件」是使用「軟體」之「Sentinel 控制中心」元件中的 Solution Manager,輸入並部署到現有 Sentinel 安裝的一組預先定義之 Sentinel 內容。解決方案套件中的內容可能包含但不限於︰關連規則部署,包含部署狀態和相關的關連規則、關連動作及動態清單;報告;iTRAC 工作流程,包含相關的角色;事件強化,包含映射定義和事件中繼標記組態;以及其他在「解決方案套件
」建立時新增的相關檔案,例如文件、範例 PDF 報告或範例映射檔案。
「Type I 裝置」係指 Sentinel 所監控,為單一伺服器作業系統、資料庫、安全性或網路裝置 (例如防火牆、入侵偵測系統 (IDS)、入侵防禦設備 (IPS)、路由器、交換器等) 的裝置。
「Type II 裝置」係指 Sentinel 所監控,為個別桌上型電腦中應用程式或作業系統的裝置 (例如,每台桌上型電腦中的病毒掃描裝置),或手持式或攜帶型裝置。
「Type III 裝置」係指 Sentinel 所監控,為弱點掃描器裝置或軟體的裝置。
「Type IV 裝置」係指 Sentinel 所監控,為非安全性企業應用程式 (例如,企業資源規劃 (ERP) 軟體、電子郵件、應用程式傳送等
),以及為記錄管理工具或軟體 (但不包含 syslog 伺服器) 的裝置。此外,「Type IV 裝置」包含任何其他不屬於 Type I、Type II
、Type III 或 Type V 裝置的裝置。
「Type IV 裝置」係指 Sentinel 所監控,為大型主機安全性邏輯分割區 (LPAR) 的裝置 (例如,RACF、ACF2 或 TopSecret 所監控的 IBM z LPAR)。
「身分識別」係指身分識別管理系統中所表示之實體或企業資源 (例如,個人、計算主機或應用程式/服務),用以識別實體以及與該實體相關的其他資訊。
「身分識別追蹤」係指依身分監控使用者帳戶的佈建與取消佈建,以及該帳戶因此所建立的任何活動。
「標準安裝」係指部署在非授權人所提供之「作業系統」上的 Sentinel 例項。
「軟體工具」係指獨立式的 Sentinel 軟體安裝和作業系統,及設計在虛擬機器環境中執行的任何其他軟體元件 (作為虛擬機器影像傳遞時),或在裸機硬體上執行的軟體元件 (作為 ISO 影像傳遞)。
授權合約。
商業軟體。授權人根據您就應計費用之付款及此「合約」的條款與條件,在此授予您及已購買本「軟體」的組織非獨佔與非轉讓的授權,可在合約期間內安裝及執行物件形式的軟體及「許可衍生著作」。
SLES® 裝置授權。Sentinel 軟體工具內含 SUSE® Linux Enterprise Server (SLES) 產品。您了解並接受使用 SLES 所需受到的下列限制。 儘管 XXXX 授權合約中所授予的授權可能會附帶和本軟體一併提供的 SLES 副本,但您仍同意只基於執行軟體的目的,而不基於執行作業系統的目的來使用 SLES。SLES 包含隨附個別授權條款的開放原始碼套件。 對於各自具有授權條款的個別元件,您所獲得的授權依這些條款而定;本合約中沒有任何規定可約束、限制或影響您在開放原始碼授權條款下所具備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必須遵守的條件。
SLE High Availability Extensions® 裝置授權。Sentinel HA 軟體裝置內含 SUSE® Linux Enterprise High Availability Extension (SLE HAE) 產品。您了解並接受使用 SLE HAE 所需受到的下列限制。 儘管 SLE HAE 授權合約中所授予的授權可能會附帶和本「軟體」一併提供的 SLE HAE 副本,但您仍同意只基於執行「軟體」的目的,而不基於做為一般用途之高可用性平台的目的來使用 SLE HAE。SLE HAE 包含隨附個別授權條款的開放原始碼套件。對於各自具有授權條款的個別元件,您所獲得的授權依這些條款而定;本合約中沒有任何規定可約束、限制或影響您在開放原始碼授權條款下所具備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必須遵守的條件。
協力廠商通知。Oracle 需要您同意下列規定以使用 Java SE 平台產品。如因任何商業或生產的目的需使用商業功能,您必須取得 Oracle 所授予的個別授權。「商業功能」泛指 Java SE 文件表 1-1 (Java SE 產品版本中的商業功能) 所載明的所有功能,您可以到下列網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參閱此文件。
外掛程式和附加元件:Sentinel 支援數種可擴充產品基本功能的模組化外掛程式與附加元件。 任何這類元件皆涵蓋在本授權合約的範圍內,除非外掛程式或附加元件另外授予不同授權 (此時則適用所內含的授權條款)。特別是有部分附加元件是隨附不同的 SKU 所販售,並且將適用其他的授權條款。
建立xxxx著作的授權。Sentinel 的特定部分可供自訂,因此您可利用外掛程式軟體開發套件建立許可衍生著作。這些許可衍生著作的建立與使用,受到開發人員授權合約中所定義之授權條款規範,如需合約內容請造訪: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_xxxxxxx_xxxxxxxxx.xxxx。此合約中並未限制許可衍生著作的建立數目,但底下所述之授權條款仍適用於所收集的全部事件,以及透過這些許可衍生著作所連接的裝置。
授權模式。依「軟體」取得方式與時間,僅會授予您下列其中一種 (且唯有一種) 授權模式及授權。
Sentinel 授權 (因購買 Sentinel 7、Security Manager 6 和這些產品的更新版本,或從其他授權模式轉換成這類版本時所產生的授權)
企業 EPS/裝置授權:您的 Sentinel 部署授權,其每秒可操作事件總數 (EPS 總數) 比率,不可超過所購買之 EPS 總數比率,或是超過您購買合約中所表示之事件來源裝置限制。EPS 比率和「設備限制」授權是累加的,而非定義授權容量的總量。例如,如果購買 500 EPS 授權和 1000 EPS 授權,則授權的 EPS 總計將是累加的,並且提供 1500 份 EPS 權益。
如果在過去 30 天內,授權 EPS 的每日平均數,超過授權數量的兩倍以上,或是如果從超過授權數量的裝置收集事件,便是超過授權的限制。
從 Type I 裝置、Type II 裝置、Type III 裝置和 Type IV 裝置收集事件的權限,內含在企業 EPS/裝置授權中,事件數目不可超過已購買裝置的累計數量。從 Type V 裝置收集事件的權限不包含在企業 EPS/裝置授權內。如欲從 Type V 裝置收集事件,則必須特別為個別裝置購買授權。對 Type V 裝置而言,在計算企業 EPS/裝置授權的數目時,將不會把報告事件給中央主控台的個別防毒軟體或反惡意軟體代理程式當成不同的裝置來計算,而只會計算中央管理主控台。
企業 EPS/裝置授權不同於其他任何 Sentinel 授權,且獨立存在。企業 EPS/裝置授權不會取代、減少或改變這些授權模式下所授予的權限。
身分識別追蹤解決方案套件授權 (因購買身分識別追蹤或從其他授權模式轉換成這類版本時所產生的授權)
身分識別追蹤解決方案套件授權:您購買的身分識別追蹤解決方案套件提供有限的 Sentinel 使用授權。此授權提供收集和處理裝置事件的權限,該裝置與授權的 NetIQ Identity Manager 整合模組 (不含大型主機和中型主機整合模組) 相對應。如 Novell Identity Manager EULA 中的定義,此授權是依每個使用者為基礎 (例如唯一目錄物件) 所授予。例如,如果您已部署 NetIQ Identity Manager 的 Blackboard 整合模組,則您可使用 Sentinel 從 Blackboard 整合模組本身收集事件,也可直接從 Blackboard 收集事件,但僅供身分識別追蹤之用。不過,身分識別追蹤解決方案套件授權是受到限制的,且在下列情況下將視為超過限制,即若:1) 用來分析所購買之大量「身分」的活動和/或 2) 如果基於身分識別追蹤以外的用途,使用 Sentinel 部署來收集和處理事件和/或 3) 從任何與授權的 NetIQ Identity Manager 整合模組未對應的裝置中收集事件。
身分識別追蹤解決方案套件授權不同於其他任何 Sentinel 授權,且獨立存在。身分識別追蹤解決方案套件授權不會取代、減少或改變這些授權模式下所授予的權限。
Sentinel 授權 (購買於第 7 版的 Sentinel 所衍生之權益)
例項授權:您的 Sentinel 部署獲得與一些您購買而擁有權益的「例項」一起操作。個別例項的定義是,儲存或載入記憶體或虛擬記憶體的不同 Sentinel 伺服器安裝。如果配置特定例項用於非商業用途,則需分別授予授權。
其他伺服器元件 (例如遠端收集器管理員和遠端關連引擎) 則需針對每個已安裝的伺服器員建立例項分別授權。
安裝每一個「Sentinel 伺服器」,及安裝記憶體或虛擬記憶體中儲存或載入的另一個「Sentinel 伺服器」複本 (或部分複本) 時,都需要一個例項授權。
Type I 裝置、Type II 裝置、Type III 裝置、Type IV 裝置和 Type V 裝置,需針對任何 Sentinel 伺服器會收集事件的每個裝置分別授權。
例項授權不同於其他任何 Sentinel 授權,且獨立存在。例項授權不會取代、減少或改變這些授權模式下所授予的權限。 Novell Compliance Management Platform (因購買 Novell Compliance Management Platform 所產生的授權)
Novell Compliance Management Platform 授權:您購買的 Novell Compliance Management Platform 提供有限的 Sentinel 使用授權。此授權提供收集和處理裝置事件的權限,該設備與授權的 Novell Identity Manager 整合模組 (不含大型主機和中型主機整合模組) 相對應。如 Novell Identity Manager EULA 中的定義,此授權是依每個使用者為基礎 (例如唯一目錄物件) 所授予。例如,如果您已部署 Blackboard 整合模組,則您可從 Blackboard 整合模組本身收集事件,也允許您直接從 Blackboard 收集事件,但僅供身分識別追蹤之用。不過,Novell Compliance Management Platform License 是受到限制的,且在下列情況下將視為超過限制,即若:1) 用來分析所購買之大量身分的活動和/或 2) 如果基於身分識別追蹤以外的用途,使用 Sentinel 部署來收集和處理事件和/或
3) 從任何與授權的 NetIQ Identity Manager 整合模組未對應的裝置中收集事件。
The Novell Compliance Management Platform 授權不同於其他任何 Sentinel 授權,且獨立存在。Novell Compliance Management Platform 授權不會取代、減少或改變這些授權模式下所授予的權限。
Sentinel 授權 (因購買 Security Manager 6.0 之前的版本所產生的授權,而現在此授權適用於 Sentinel)。裝置授權:您的 Sentinel 部署授權,可依購買合約中所指定的裝置數量及裝置類型,收集與處理裝置的事件。
裝置授權不同於其他任何 Sentinel 授權,且獨立存在。裝置授權不會取代、減少或改變這些授權模式下所授予的權限。
試用版軟體。如果本「軟體」為試用版本,或是提供給您作為評估之用,除非「授權人」之授權代表另有書面規定,依照收到本「軟體」時所附之試用條款,授權您使用之「軟體」僅限於在非實際執行環境中評估之用,並於安裝後 90 天 (或本「軟體」中另外指定之期限) 到期。試用期到期時,您必須停止使用本「軟體」、回復至本「軟體」執行任何動作之前的原始狀態,並從系統完整刪除本
「軟體」,您必須取得「授權人」授權代表之書面核准,方能再次下載本「軟體」。本「軟體」包含停用機制,會在某段時間後禁止使用本「軟體」。
限制
授權限制。「授權人」保留非明示授予之所有權限。本「軟體」僅授權您於內部使用。除非本「合約」明確許可,否則您不得 (1) 對本「軟體」進行複製 (備份用途除外)、修改、改造、製作衍生作品、還原工程、解編或反組譯,除非亦僅有在適用法律明文許可之範圍內方能進行;(2) 轉讓、讓渡、抵押、出租、分時段共用、代管或租用本「軟體」,或將本「合約」授予您的任何授權或權利轉授權;(3) 移除本「軟體」或其文件上的任何專利、商標、版權、商業機密或其他財產權聲明;(4) 無「授權人」任何事先書面授權向任何協力廠商透露本「軟體」任何效能、功能或其他試用或測試結果。
代管限制。若您想要讓協力廠商代表您管理、代管 (遠端或虛擬) 或使用本「軟體」,(1) 您應先與該協力廠商簽訂有效且具約束力之合約,其中保護本「軟體」中「授權人」權利之條款及細則其禁止與/或限制力應等同於本「合約」,包括但不限於下方「驗證」條款;(2) 您必須為唯一受益者,否則禁止協力廠商使用;(3) 前述協力廠商對上述條款及細則任何及所有的違規,您需對「授權人」全權負責。
套裝程式授權。如果您取得之「軟體」使用授權係針對一組產品,則每份授權只允許一位使用者使用套件中的產品。如果以每位使用者為授權基礎,則套裝程式授權不允許有多位使用者使用套裝中之個別產品;如果以每部設備或伺服器為授權基礎,則不允許有多部設備使用套裝中之個別產品。
升級軟體。若您購買本「軟體」升級版,或收到本「軟體」升級或更新程式,則您適用於下列條款。「原始產品」是指您要進行升級的產品。唯您為原始產品之授權使用者,且您使用本「軟體」以一對一方式取代您原始產品的授權單位數,且不超過原始產品的授權單位數,方授權您使用本「軟體」。本「合約」應取代與管制原始產品剩餘單位之任何授權合約。本「合約」為所隨附「軟體」(依產品與版本) 專有,除非「授權人」書面明文許可,您不得將「軟體」的授權單位重新分配給其他產品或版本。
維護與支援。除非您購買之產品明確包含支援服務,否則「授權人」沒有提供支援之義務。若您購買之產品未包含適用於支援服務之個別合約,則此「合約」條款將適用於此等支援服務 (以下稱「服務」) 之提供。如需有關「授權人」目前提供支援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擁有權
此「軟體」之任何所有權或擁有權均未轉讓予您。「授權人」及/或其協力廠商授權人保留「軟體」及「服務」中所有智慧財產權的所有權利、擁有權和利益,包括任何改寫及副本在內。您未買斷本「軟體」,而是取得本「軟體」的條件式授權。經由本「軟體」取得的標題、擁有權,及智慧財產權,屬該內容擁有者所有且受相關之著作權或其他法律保護。本「合約」並未授予您此項權利。
有限擔保
「授權人」保證自您購買日起九十 (90) 天內,本「軟體」將完全符合隨附文件。如果您在購買日起九十 (90) 天內向「授權人」提出內容不符之報告,「授權人」將自行處理內容不符之問題,或退還您支付此「軟體」之授權費用。若未經授權而使用或修改此「軟
體」,此項保證將無效。上述擔保是您的唯一專用補償方法,而且可以取代所有明示或暗示的其他擔保。(上述擔保不適用於「軟體」的免費提供版本,本軟體「依現狀」提供,而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服務。「授權人」擔保,您所購買之任何「服務」將按照一般業界標準,以專業方式提供予您。本擔保於「服務」交付後三十 (30)天內有效。若有違反此擔保之情形,「授權人」應承擔之義務僅為修正「服務」以使「服務」符合此擔保之規定,或自行選擇退還您已為違反此擔保之「服務」支付「授權人」之金額。您同意採取適當之措施隔離及備份您的系統。
「軟體」之設計、製造或預期之使用或配售,並不適用於高危險環境之零故障連線控制設備,例如核子設備、空中飛航或傳播通訊之作業;以及如控制系統、緊急維生儀器、武器系統,或其他在軟體故障時可能直接導致人員傷亡或嚴重財產損失之用途。
非授權人產品。本「軟體」可能包含「授權人」以外機構所授權或銷售之硬體、其他軟體程式或服務。「授權人」對於非「授權人」產品或服務不提供擔保。任何此類產品或服務均係依產品既有規格提供。非「授權人」產品之擔保服務 (若有的話) 均由產品授權者根據適當的授權者擔保而提供。
除非法律另有明文規定,「授權人」一律否認並排除任何及所有默示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適售性、特定目的之適用性、所有權或未侵權,且交易過程、實行過程或貿易慣例上亦未有任何擔保。凡未明述於本「有限保證」之保證、代表與承諾,「授權人」概不承擔。「授權人」不擔保本「軟體」或服務符合您的需求、與所有作業系統相容,或「軟體」或服務之運作不中斷或不發生錯誤。上述之免責聲明乃本合約之要件,且成為產品收費之依據。有些管轄區域不允許特定免責聲明和擔保限制,因此上述限制中可能有部分內容不適用於您。此有限擔保賦予您特定權利。除此之外,因各州或管轄區而異,您還可能具有其他權利。
賠償限制
衍生性損失。對於任何特殊性、隨附件、衍生性、間接性、侵權性、經濟性或懲罰性損傷,無論是基於合約、疏失、嚴格責任,或其他侵權、違反任何法律上義務、賠償或捐款等損傷,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業務或資料上的損失,即使已得知此類損失之可能性,「授權人」或其任何協力廠商授權人、子公司或員工概不負責。
直接損害。任何情況下,「授權人」對於財產或人身 (不論是單次或連續多次) 構成直接損害之總賠償金額以不超過您購買上述所指軟體或服務金額的 1.25 倍為限 (或如果您是免費取得此軟體,則不得超過美金 50 元)。上述排除與限制事項將不適用於因「授權人
」或其員工、代理人或承包商因疏失所造成人員傷亡之索賠。在不允許排除或限制損傷條款的管轄區中,包括但不限於違反任何默示條款及權利,或平和享用依照本「合約」取得的任何「軟體」,或詐欺的不實xx,「授權人」的責任應在前述管轄區內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允許限制或排除。
一般條款
條款。此「合約」自您合法獲得本「軟體」當日起開始生效,如果您違反任何條款,此「合約」將自動終止。如果您係透過訂閱方式取得本「軟體」,則您對本「軟體」的擁有權或使用權利將於適用的訂閱期限到期後終止。本「合約」或任何適用的訂閱期限終止效力後,您必須銷毀「軟體」的原始版本及所有副本,或將其歸還給「授權人」並刪除系統中的「軟體」。
確認。授權人有權驗證您是否遵守此「合約」。您同意:(1) 實作內部保護,以防止在任何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複製、發佈、安裝、使用或存取本「軟體」;(2) 保留充分的記錄以證明您遵循本「合約」(包括其產品使用權附錄,若有),並在「授權人」的要求下根據這類記錄提供量值且予以證明,並說明產品和版本的份數及網路架構,因為這些資料與您對於本「軟體」的授權與佈署有合理的關係
;以及 (3) 允許「授權人」代表或獨立稽核員 (以下統稱「稽核員」) 在您的正常營業時間內檢查並稽核您或您承包商的電腦和記錄
,以確保未違反「授權人」軟體產品之授權條款的規定。當「授權人」及稽核員出示其為保護您機密資訊而簽署的書面機密性聲明表單時,您應全力配合進行稽核,並提供任何必要的協助及使用記錄和電腦的權限。若經稽核發現您目前或在任何時候曾未經授權安裝
、使用或存取本「軟體」,您需在 30 天內購買足夠的授權以補足任何缺少的授權,但不享有任何適用的扣折且需支付缺少期間的授
權費用。若發現實際缺少的授權數為所需總數的 5% 或更多,您必須支付「授權人」在稽核中的相關支出。
協力廠商軟體/開放原始碼。此「合約」中任何規範均不得約束、限制或影響您具備的任何權利與義務,或在「軟體」所包含任何開放原始碼之適當開放原始碼授權中所應遵守的條件。「軟體」可包含或隨附於以不同條款授權的其他軟體程式,及/或由非「授權人」的授權人所授權之其他軟體程式。使用隨附其他授權合約的任何軟體程式需受該授權合約之約束。隨本「軟體」一同提供之任何協力廠商軟體可供您自由選擇使用。
轉讓。未經「授權人」之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讓渡本「合約」及為使用本「軟體」所購買的相關授權。任何嘗試轉讓或讓渡皆是徒勞無功。請與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聯絡以申請轉讓授權及讓渡本「合約」。未經「授權人」之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讓渡本
「合約」。任何嘗試讓渡皆是徒勞無功。
法律。無論選擇的法律規定為何,凡本「合約」所產生或相關之事項均由美國與猶他州之實體法管制。任何與本「合約」相關訴訟、判決或處分只於猶他州適當管轄區的聯邦或州法庭審理。如果一方發起合約相關的法律程序,相對的一方將有權可獲得合理的律師費賠償。但若您的主要居住國為歐盟或為歐洲自由貿易協會成員,則 (1) 愛爾蘭法庭對於與本「合約」相關之任何法律訴訟擁有專屬管轄權;(2) 主要居住國的法律必須適用於該國將實施之法律的任何此類法律訴訟。謹此明確排除「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f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之適用。
完整合約。本「合約」,連同任何其他購買文件或您與「授權人」之間的其他合約,構成您與「授權人」之間的全部協議及合約,唯有在您與「授權人」授權代表的書面合約同意下,方能予以修正或修改。所有授權者、批發商、代理商、零售商、經銷商、銷售人員或員工均未經授權,不得修改本合約,所做之任何保證或承諾亦不得異於或超出本合約中之條款。
棄權。放棄此「合約」中之任何權利均應以書面呈現,並由受約束一方之正式授權代表負責簽署。既往或目前因任何侵害或無法執行所產生之任何棄權聲明,均不應視為放棄根據此「合約」而產生之任何未來權利。
分割。如果此「合約」中之任何條款無效或無法實行,應在必要的範圍內重訂、限制、修改,甚至視情況終止該項條款,使其不再無效或無法實行,至於此「合約」中之其他條款則不受影響。
出口規定。您承認「授權人」的產品和/或技術受美國《出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EAR」) 之約束,且您同意遵守 EAR。您不得將「授權人」的產品直接或間接出口或轉出口至:(1) 任何美國禁止出口的國家;(2) 任何您知道或應該知道將運用「授權人」產品從事核子、化學或生物武器或火箭系統、太空發射載具、探空火箭或無人飛機之設計、開發或生產的使用者;或 (3) 任何美國聯邦機構禁止參與美國出口交易的任何使用者。您若下載或使用本「軟體」,即表示您同意前述規定,且您聲明並保證您並未在上述任何國家居住或受其任何居民控制,或您未名列在上述任何清單中。此外,您應負責遵循您管轄區中任何會影響進口、出口或使用「授權人」產品之當地法律。出口受 EAR 管制的項目前,請洽詢美國商務部工業安全局 (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網頁 xxx.xxx.xxx.xxx。申請時,「授權人」的「國際貿易服務部」將提供「授權人」產品適用的出口限制資訊。若您未取得任何必要的出口許可,「授權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美國政府限制權利。美國政府之使用、複製或揭露任何「交付項目」應依 FAR 52.227-14 (2007 年 12 月) Alternate III (2007
年 12 月)、FAR 52.227-19 (2007 年 12 月) 或 DFARS 252.227-7013 第 (b)(3) 款 (1995 年 11 月) 或其適當繼承條款所規定
之限制。 [0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