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金门大学都市计划与景观学系学生参加专业实习协议书
立合约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
金门大学都市计划与景观学系(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基于培训人才,推展建教合作教学与专业实习训练之互惠原则,协议订定下 列事项,共同遵循。一、 实习合作职掌:
(一)甲方管理部门负责工作联系、单位分配、报到、训练及辅导学生实习。
(二)乙方承办学生实习有关业务或联系,本系专业教师负责指导学生专业实习。
二、 实习相关内容:(本栏为必要拦位)
(一)实习期间: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二)实习人数: 人 ; 、 、 …。(请填实习学生姓名)
(三)系所: 都市计划与景观学系
(四)实习课程名称/必选修/学分数: 专业实习 / 必修 / 6 学分
(五)实习学生资格:自二年级起办理。
(六)实习期间:
1.学期中实习(平时累计):由大三下学期开学开始至大四上学期结束 (不包含暑假)。
2.暑期实习:由大二升大三暑假开始至大四上学期开学前结束。
(七)实习时数:总累计时数不得低于 320 小时,实习不满者不得毕业。实际时数以出勤状况统计之(请假、缺席须扣除)。
三、 专业实习工作项目:
(一)工作项目安排得以让实习学生有机会运用其所学课程领域于工作专业。
(二)甲方应于实习前,告知乙方实习学生工作场所安全注意事项及相关规定,并避免安排从事具有危险性工作。
(三)甲方应于实习前,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遵守实习机构规定,并注意工作态度与纪律。
四、 实习学生辅导
(一)实习期间每位学生均由甲方实习单位主管或指派相关人员担任指导人员,督导专业实习工作内容及进行技能指导工作。
(二)实习期间乙方安排辅导老师,负责专业实习辅导、沟通、联系工作。
五、 实习报到:
(一)乙方于实习前一周将实习生名单及报到资料寄达甲方。
(二)甲方于学生报到时,应给予职前训练,并派专人指导。六、 实习津贴(由甲方填写):
☐ 提供, (请甲方填写) ☐ 不提供七、 交通津贴(由甲方填写):
☐ 提供, (请甲方填写) ☐ 不提供八、保险(教育部规定的学生平安保险): ☐ 提供 ☐ 不提供九、实习考核:
(一)甲方同意实习期间,协助掌控学生实习出勤状况并评鉴其工作态度。实习期满,应填写「国立金门大学都市计划与景观学系学生专业实习考核表」,并加盖甲方单位章后,径寄乙方复核。(本项为必要条件)
(二)乙方学生所属之系(所)教师得随时查核学生出勤状况及表现情形,并列入实习成绩。
十、 合约有效期间,若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合约,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向另一方提出。
十一、合约份数:本合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乙份为凭。
立合约书人甲方:
代表人/职称:地址:
联络人/职称:连络电话:
乙方:金门大学都市计划与景观学系代表人/职称: /系主任地址:金门县金宁乡大学路一号
联络人/职称: /助理连络电话:(082)313781
(请甲方盖公司或实习单位/部门的用印,乙方为金门大学都市计划与景观系用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