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2C500FG177F .
FG200801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2C500FG177F .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
送服务项目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编制发布日期:2022 年 12 月 5 日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一、 本中心全面启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供应商报名,不设线下售卖采购文件,请登录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网 站 , 在 供 应 商 报 名 系 统
(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进行报名。
二、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
钟内。
三、 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本中心将根据唯一保证金缴纳账户的缴纳情况,确认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缴纳项目保证金。所以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错缴误缴导致未按项目缴纳保证金的情况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 如投标/报价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书原件。
五、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希望获取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
《投标/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采购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六、 投标/报价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七、 珠江国际大厦 3 楼乘梯指引:14 号、15 号、16 号、17 号电梯,一楼扶梯。如需停车,珠江国际大厦地下车库对外营业。
八、 因疫情防控,请供应商充分考虑防控措施对投标/报价可能产生的影响,并作好安排。为确保投标/报价顺利进行,建议供应商派无风险地区人员办理投标/报价事宜。
总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22C500FG177F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采购预算:250 万元/年,服务期:3 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为了规范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拟对食堂的食品原材料等配送服务供货资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本项目配送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马坝镇东风路行政办公区、沿堤路业务办公区两处食堂(如配送地点有变动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 2500000.00 元/年(配送项目为禽畜、水产海鲜、肉制品、蔬菜、粮油、干货、酱料、牛奶、豆制品、水果等)。
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等。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
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7.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 2022 年 12 月 5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12 日期间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28 日 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xxxxxxx(xxxxxx 000 xxxxxxx)xxxxxx,xxx工作人员接收。
九、开标时间:2022 年 12 月 28 日 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 112 号珠江国际大厦 3 楼 307 室(开标会,将以“腾讯会议”方式进行直播,工作人员将在接收投标文件时,以书面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开标会的“腾讯会议”会议号和密码。)
十一、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胡先生电话:000-0000 0000
联系地址:xxxxxx 000 xxxxxxxxx:000000
邮箱:sczx3@ xx.xxx.xx采购人联系人: x小姐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韶关市曲xxxxxxxx 00 xxx:00000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 年 12 月 5 日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号条款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1、★投标人必须承诺,理解并同意“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服务期间费用” (投标时提交承诺,可参照“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2、★投标人必须承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服务期任意一项条件先达,即视为履约结束
(投标时提交承诺,可参照“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3、★中标人了解并明白,有责任与义务协助、配合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完成政府扶贫农副产品的购买工作,购买的产品须经采购人同意并符合相关扶贫农副产品规定,相关费用包含在本项目采购预算内,并按实际发生数,据实进行结算,不另外收取任何手续费用(投标时提交承诺,可参照“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4、★根据《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投标人须配合采购人落实政府有关扶贫政策,预留份额按政策要求执行(投标时提交承诺,可参照“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5、★投标人必须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围猎”税务人员,如有违反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投标时提供承诺,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一、采购项目概况(包括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了规范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拟对食堂的食品原材料等配送服务供货资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
x项目配送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马坝镇东风路行政办公区、沿堤路业务办公区两处食堂。(如配送地点有变动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2500000.00元/年(配送项目为禽畜、水产海鲜、肉制品、蔬菜、粮油、干货、酱料、牛奶、豆制品、水果等)。
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配送试点和试用期情况: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配送服务供应商。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在服务有效期内授予中标单位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在服务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
本项目对中标人设置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限:3个月。试用期间, 若配送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各配送品种质量要求不一致,或提供不合格食材或不按要求配送,或延迟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按照退出机制或合同约定方式,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如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通过者,继续履行合同。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配送的食材种类:禽畜类、水产海鲜类、肉制品类、蔬菜类、粮油类、干货类、酱料类、牛奶类、豆制品类、水果类等。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1 | 详见本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 7500000.00 | 2023 年度 250 万元; 2024 年 250 万、2025 年 250 万(2024 年、 2025 年以当年预算批复为准) |
★注:1.本项目的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报价,投标人必须采用统一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采购项目需求清单表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1 | 供应禽畜类、水产海鲜类、肉制品类、蔬菜类、粮油类、干货类、酱料类、牛奶类、豆制 品类、水果类等 | 1 | 详见本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
注: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包括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需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
2.投标人须对采购人需要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中标人须有配送食材的专用车辆;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
3.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者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或以上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4.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商品须是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保障供应的商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商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除鲜货外,中标人所配送副食品须有独立包装,不得有“三无”产品,要使用有效期内的商品,生产日期至供应当日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5.中标人提供的鲜活鱼、肉类等保证每日新鲜,提供的猪肉牛肉羊肉等均为定点屠宰厂 (场) 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所有产品应可追索。
6.中标人提供的蔬菜须保证每日新鲜,取得有机蔬菜认证优先选择,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
7.中标人保障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蔬菜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所投相关品目。
8.商品有包装的,商品的包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招标人有权拒收包装不
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9.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商品性质改变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二)配送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一次食材价目表,供货价格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2.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微信或电话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食材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3.投标人在该项目所在地具有良好的配送服务能力和优质的售后服务水平,且响应时间为车程30分钟内。
4.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6:30前(或与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40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
5.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 中标人须在30分钟(含)内予以退还补货。中标人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6.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7.中标人送货车辆应实行30分钟(含)内配送圈运作,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品,用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 至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
8.响应机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求进行调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含)内做出反应。
9.★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1名初加工人员(具有有效健康证明),配合采购人完成所供食材的初加工,并承担用工责任(投标时提交承诺,可参照“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10.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30分钟(含)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30分钟(含)内送到。
11.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
货, 应提前通知采购人。中标人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2.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中标人负责将所有物料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物料经采购人当场验收质量和数量后,将订货单一并交于当日采购人指定的收货人员,由采购人主管人员签名确认后,将作为有效结算单据。
13.★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来衡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采购人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中标人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在30分钟(含)内更换好所需食品。第三次终止中标人配送合同,并将情况反映采购监管部门。(投标时提交承诺,可参照“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14.中标人被有效投诉3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5.中标人具有检测能力,有专门的检测设备;从事食品安全生产的人员具有健康证。
16.要求投标人熟悉掌握餐饮营养搭配,对采购人提出的食材供应计划从营养结构及季节变化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反馈给采购人修改完善食材配送计划。对拟派出的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助理要求有高级的食品销售安全管理经验,以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7.投标人需要投保安全责任险(需在保险期内),提供购买安全责任险发票复印件及合同复印件。
18.投标人需要提供其货物来源保障的相关证明。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或者凭证截图。
19.投标人具有或超过配送保障能力的冷藏库,有固定的配送加工场所。为保障采购人的货物运输,投标人配备自有或者租赁配送车辆;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具备自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或委托第三方具备食品安全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
(三)应急服务措施要求
投标人需要提供配送方案和应急方案。
配送方案要完整可行,包括食材来源可追溯、食材安全检验检疫票证、配送车辆安排、配送时间、配送地点、卸货交付方式、配送人员(着装、健康证、礼仪礼节等)和食材质量保证措施等。
应急方案要完整可行,包括:
应急补货处理,要求短时间内按采购人要求迅速补全;
食物中毒处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马上响应。随机立即派出专人跟进,协助采购人妥
善处理。
食堂停水或电的盒饭配送,保障采购人遇到这类情况下能准时用餐,不影响机关办公。配送车辆故障,投标人具备一定的后备车辆配送能力,确保食材按时送达。
恶劣天气情况的配送、不可抗力条件的处理,投标人需具备对以上情况的预见性及处理预案。
其他突发情况的应急方案,应听从采购人指挥。
(四)食品防疫保障要求:
供应商需严格把控食材防疫及安全,制定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在现今疫情期间做好配送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对食材、食品的配送保障、检验检疫保障、防疫保障,食材及货品需经过消杀和核酸检测。应该制定明确的报告机制、处置流程、处置权限和处置报告等内容,并确保机制顺畅、沟通及时有效,能够第一时间处置,将不利因素和损失降到最低,确保落实采购人用餐安全。
1. 疫情防控常态化,供应商要清晰的认识到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小组,制定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疫情防控工作,无条件服从、配合采购人的疫情防控指挥工作。
2.供应商应从源头开始保障好食材的安全,以及相关防疫要求,基本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对在岗人员定期进行(不超过 48 小时)核酸检测,配送前检测体温,配送时全程佩戴口罩。确保配送人员、服务人员自身安全,做好采购人配送的保障工作;
(2)定期对肉类、菜、水果等配送的食品、食材或原材料进行相关的检疫工作(包括核酸检测)并形成相关报告呈交采购人备存。做到从源头发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为采购人把好“第一关”。
(3)供应商应针对配送车辆、配送场地等进行定期检疫检测(包括核酸检测),并定期进行消毒消杀清洁等任务,并形成相关报告呈交采购人备存。从而保障配送条件过程的防疫安全性,进一步保障采购人。
(五)食材要求及标准:
1、禽畜类(含鸡、鸭、鹅、猪、牛、羊等肉类)
(1)产品总体质量要求:
①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供货时须提交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
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②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③冷冻禽类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④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它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
⑤家禽类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提供《产品合格证》;肉制品须出具半年内有效的《卫生检疫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2)货物名称
①猪肉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带皮上肉 | 15 | 带皮花肉 | 29 | 去皮上肉 |
2 | 去皮花肉 | 16 | 带皮猪踭 | 30 | 去皮猪踭 |
3 | 赤肉 | 17 | 枚肉 | 31 | 枚柳 |
4 | 一字枚 | 18 | 肉眼 | 32 | 猪展 |
5 | 鲜排骨 | 19 | 肋排 | 33 | 肉排 |
6 | 猪手、脚 | 20 | 龙骨 | 34 | 筒骨 |
7 | 尾脊骨 | 21 | 猪头骨 | 35 | 扇骨 |
8 | 肥肉 | 22 | 猪颈肉 | 36 | 圆蹄 |
9 | 蹄筋 | 23 | 猪肝 | 37 | 猪心 |
10 | 猪肚 | 24 | 猪腰 | 38 | xx |
11 | 猪尾 | 25 | 小肚 | 39 | 大肠 |
12 | 大肠头 | 26 | 粉肠 | 40 | 猪皮 |
13 | 猪肺 | 27 | 生肠 | 41 | 猪红 |
14 | 大油 | 28 | 猪肉滑 | 42 | „„ |
②牛肉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牛肉 | 5 | xx | 9 | 牛百叶 |
2 | 牛展 | 6 | 牛柳 | 10 | 牛坑腩 |
3 | 牛碎腩 | 7 | 牛肉滑 | 11 | 腌牛肉片 |
4 | 牛心 | 8 | 牛骨头 | 12 | „„ |
③禽鸟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光鸡 | 5 | 清远麻鸡 | 9 | 江西鸡 |
2 | 老鸡 | 6 | 竹丝鸡 | 10 | 正宗走地鸡 |
3 | 水鸭 | 7 | 番鸭 | 11 | 光鸭 |
4 | 鹌鹑 | 8 | 乳鸽 | 12 | „„ |
④羊肉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羊肉 | 3 | 羊腰 | 5 | 羊骨头 |
2 | 羊腿 | 4 | 羊排 | 6 | 羊心 |
2、水产海鲜类:
(1)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盖有冻结的透明粘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鱼体完整无伤残,带鳞鱼应体表鳞片完整无损。去鳞鱼不应有残鳞片。另外鱼体富有弹性,手指轻按鱼体后,手指凹陷处可马上恢复。鱼应无异味有较温和的鱼腥味。
(2)虾的头胸甲与躯干连接紧密,无断头现象。虾身清洁无污染无异味,虾眼突起,虾身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
(3)黄鳝要体态完整,体色正常,在水中朝上直立,捞离水后,挣扎有力,身上粘度较多,个体较大。
(4)贝壳类要求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出触角;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完美,有光泽。
(5)冷冻水产类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6)水产品须出具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3.蔬菜类 :
(1)中标人每天的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
(2)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
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3)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 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
(4)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标志:每件包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5)供应链要求:所有的来源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6)对蔬菜生产商的管理要求:菜地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他农用器具;蔬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
(7)对蔬菜生产商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药污染;菜地周围无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
(8)对蔬菜生产商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测验证符合规定要求,并一年内在蔬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 2次监测。
(9)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须符合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须建立记录;
(10)要求中标人的配送半径能够严格保证采购人在货物使用时间上的安排以及保证货物新鲜。
(11)蔬菜卫生质量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12)货物名称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潺菜 | 37 | 红尖椒 | 73 | 雪里红 |
2. | 苋菜 | 38. | 鲜淮山 | 74. | 榨菜丝 |
3. | 通心菜 | 39. | 土豆 | 75. | 什锦菜 |
4. | 春菜 | 40. | 莲藕 | 76. | 无叶酸菜 |
5. | 小白菜 | 41. | 西红柿 | 77. | 酸笋片 |
6. | 小塘菜 | 42. | 白萝卜 | 78. | 鲜木耳 |
7. | 菜心 | 43. | 红萝卜 | 79. | 绿色海带丝 |
8. | 奶白菜 | 44. | 青萝卜 | 80. | 带皮玉米棒 |
9. | 菠菜 | 45. | 冬瓜 | 81. | 去皮玉米棒 |
10. | 芥菜 | 46. | 苦瓜 | 82. | 荷兰豆 |
11. | 芥兰菜 | 47. | 白瓜 | 83. | 甜豆 |
12. | 西洋菜 | 48. | 青瓜 | 84. | 玉豆 |
13. | 生菜 | 49. | 茄瓜 | 85. | 白豆角 |
14. | 油麦菜 | 50. | 青木瓜 | 86. | 青豆角 |
15. | 枸杞叶 | 51. | 半生熟木瓜 | 87. | 番薯 |
16. | 椰菜 | 52. | 节瓜 | 88. | 蒜苔 |
17. | 苦麦菜 | 53. | 水瓜 | 89. | 青蒜 |
18. | 枸杞菜 | 54. | 丝瓜 | 90. | 干葱头 |
19. | 大白菜 | 55. | 南瓜 | 91. | 马蹄肉 |
20. | 潮州白菜 | 56. | 云南小瓜 | 92. | 鲜玉米粒 |
21. | 长白菜 | 57. | 浦瓜 | 93. | 鲜笋 |
22. | 京包菜 | 58. | 鲜草菇 | 94. | 洋葱 |
23. | 菜花 | 59. | 鲜冬菇 | 95. | 香芋 |
24. | 西芹 | 60. | 茶树菇 | 96. | 蒜头 |
25. | xxxx | 61. | 鸡腿菇 | 97. | 蒜米 |
26. | 椰子/个 | 62. | 鲜平菇 | 98. | 姜肉 |
27. | 香菜 | 63. | 金针菇 | 99. | 生姜 |
28. | 韭菜 | 64. | 百合/包 | 100. | xxx |
29. | 韭黄 | 65. | 酸豆角 | 101. | 绿豆芽 |
30. | 韭菜花 | 66. | 萝卜干 | 102. | 黄豆芽 |
31. | 生葱 | 67. | 萝卜条 | 103. | 本地新土豆 |
32. | 北方京葱 | 68. | 榨菜粒 | 104. | 无土番茄 |
33. | 莴笋 | 69. | 有叶酸菜 | 105. | 茅根/湿 |
34. | 西兰花 | 70. | 咸梅菜 | 106. | 竹蔗 |
35. | 圆椒 | 71. | 甜梅菜 | 107. | 沙葛 |
36. | 尖椒 | 72. | 榨菜/件 | 108. | 粉葛 |
4.大米、食用油类
(1)米、油、面、豆类货物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散装粉、面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2)米、油:要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3)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干货类
(1)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肉皮: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喇味,即已变质。
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密、体长不超过 10-17cm的为最好,肉薄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量较差。
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xx、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酥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
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薄菇和菇丁四类,其中以花菇质量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质量最差。
①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
②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
③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菇差,味淡。
④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 2cm 以下,味淡质差。
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一级品:色泽xx、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二级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三级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蹄筋:猪蹄筋的质量首先从蹄筋抽取的部位区别,后蹄筋体长而圆、粗状、光滑的品质好。前蹄筋体短而扁细、品质较差、保管完好的蹄筋应呈白色、无杂质,干、硬度高。
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xx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
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
海蛰:海蛰是由水母加工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均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品。
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发菜:发菜是陆生褐色藻类,以藻体细长、绿黑色、柔软爽滑、干燥、无杂质的质量为优,反之则劣。
以上具体质量要求方面的不尽事项,以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为准。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合同履约期限 1.服务期:服务期限 3 年。
2.合同履行期限:3 年。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正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签订合同前,须经过综合考核,考核通过后才续签。
(二)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马坝镇东风路行政办公楼、沿堤路业务办公区两处食堂。(如配送地点有变动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三)验收标准: 1.检验流程
一是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二是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须认真检验的质量要求,按索证→ 检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三是须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 10%。
2.验收工作人员应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采购人的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样备案并做好登记,由
双方共同签名确认,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如检测结果属中标人的责任,相关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并记录下来,作为日常考核依据。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时报告。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
4.验收记录
每次采购的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5.中标人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采购人送货时间,以便做好交收工作。如中标人未能按时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四)付款方式:
1.货款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2.中标人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 10 日前凭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
购人收到发票后在 20 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3.结算方式
结算价=实际采购量×审核后的供货基准价格×中标折扣率
(五)其它要求: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 3 日内,中标人应提供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 元)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2.中标人没按照本招标文件或采购人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一个月为止,履约保证金在有效期满后无息退回;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发生合同约定的费用,采购人则在履约保证金金额内扣减相应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回。
4.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按 5%履约保证金在当期货款扣除:
(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2)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
(3)未按采购人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采购人协商,且未影响采购人伙食供应的除外);
(4)未按采购人指定秩序卸货;
(5)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6)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5.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按 10%履约保证金在当期货款扣除:
(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2)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3)退货或未按采购人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采购人伙食无法按时供应;
(4)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5)把采购人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采购人;
(6)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采购人业务部门, 造成无法及时联系;
(8)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6.中标人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私自分包或转包部分或全部服务的;
(2)中标人未按要求准时、足额发放人员工资及购买五险一金,配置设备实施不足、工作服发放不足时,采购人有权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减相应费用予以支付;
(3)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全部的义务或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
(4)因中标人严重违约,致使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7.退出机制
(1)中标人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的配送合同,在 3 年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
(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承包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3)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及以上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4)确认为中标人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六)报价方式:
1.中标人须每月 28 号(节假日顺延)前向采购人提供次月供货基准价格表,并由
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作为次月供货基准价格。供货基准价格为采购人和供应商联合调查日在项目地选取 2 家正规农贸市场的价格及以项目所在地(广东省)农产品价格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韶关区域近期公布的价格平均值。若项目所在地(广东省)农产品价格信息网中没有或近期没有的个别物品,则供货时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具体协商,双方参考采购人所在地选取 2 家正规农贸市场的价格平均值确定月供货基准价格。
2.供货基准价格×中标折扣率为当月供货结算价。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应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菜按通知价格计算。
3.关于折扣解释:以双方确定的供货基准价为基准,综合考虑本次采购所有物品食品的物价变动而作出的报价,而中标单位所报的折扣率将作为采购人在采购期间购买货物的款项计算依据。如: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折扣率=85%”,则投标人肉类货物、蔬菜瓜果类货物、粮油类货物价=基准价×85%。
4.投标人应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投标人可以适当增加品种及相应报价。该增加品种在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价格以双方协商解决。
5.供货价格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五、工作考核(详见附表):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单位考核细则
序 号 | 考核内 容 | 考核细则 | 分值 | 标分标准 |
1 | 规章制度 | 十项制度(索证采购制度、采购验收储存制度、分拣加工管理制度、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场地车辆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品安全保卫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报告制 度、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齐全,并 | 3 | 缺一项制度扣 0.3 分,不上墙扣 1 分 |
公布上墙 | ||||
2 | 岗位职责 | 八项岗位职责(单位法人岗位职责、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卫生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食品采购员验收岗位职责、分拣员岗位职责、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农药残留检测员岗位职责、送货员岗位职 责)齐全,并公布上墙,落实到人 | 2 | 缺一项制度扣 0.25 分,不上墙扣 1 分 |
3 | 从业人员 | 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证原件 | 1 | 须持有效健康证,缺 一个扣 1 分 |
统计、会计、驾驶员、残留农药检测员 从业资格证 | 1 | 缺一扣 0.5 分 | ||
晨检记录 | 1 | 每一工作日均有记 录,缺一扣 0.5 分 | ||
4 | 安全保障 | 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健全 | 1 | 缺一扣 0.5 分 |
食品卫生应急预案 | 1 | 如无扣 1 分 | ||
配送车辆安全检查 | 1 | 如无扣 1 分 | ||
电路器材安全可靠、消防设施配置合理、 有防盗措施 | 1 | 缺一扣 0.5 分 | ||
5 | 货源组织 |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及 资质证明材料 | 6 | 缺一扣 1 分 |
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告 等原件或复印件) | 6 | 缺一扣 1 分 | ||
6 | 质量保障 | 包装产品有 QS 标志(SC 编号) | 6 | 缺一扣 1 分 |
散装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 | 6 | 缺一扣 1 分 |
7 | 各类台账及时对账 | 进出库记录 | 3 | 缺一扣 2 分 |
水果、蔬菜残留农药检验检测记录 | 4 | 缺检一样扣 1 分 | ||
48 小时食品留样记录 | 2 | 缺一扣 0.5 分 | ||
财会人员与采购人及时对账 | 2 | 不及时每次扣 0.5 分 | ||
退换货记录 | 1 | 缺一扣 1 分 | ||
8 | 环境卫生 | 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 | 2 | 不符合要求扣 1 分 |
用具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 记录 | 2 | 不符合要求扣 1 分 | ||
配送场地整洁卫生 | 2 | 不符合要求扣 1 分 | ||
9 | 食品储存 | 货物存放要求离墙、离地,有货架、垫 仓板、货物标牌 | 2 | 不符合要求扣 1 分 |
库内五防(防火、防鼠、防蝇、防尘、 防盗) | 2 | 不符合要求扣 1 分 | ||
冷冻库、保鲜库内货物堆放整齐,清洁 无异味,正常使用 | 4 | 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 ||
10 | 食品配送 | 按时到位 | 4 | 发现一次不及时扣1 分 |
指定要求食品采购情况 | 6 | 发现一次不属指定 要求的扣 1 分 | ||
自购食品的质量情况 | 6 | 发现一次质量不符 合要求扣 1 分 | ||
11 | 价格执 | 按在项目地选取 2 家正规农贸市场的价 | 10 | 不按协议价格和网 |
行 | 格和(广东省)农产品价格信息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html)韶关区域近期公布的价格平均值执行 | 上价格执行一次扣2分 | ||
12 | 采购人评价 | 采购人后勤管理人员评价 | 5 | 优 5 分,良 4 分,一 般 3 分,差 1 分 |
采购人使用者满意度测评 | 5 | 优 5 分,良 4 分,一 般 3 分,差 1 分 | ||
总分 | 100 |
注:每个单项分扣完为止。
考核日期: 考核人: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 | 投标费用说明 | |
1. |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 | |
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
2. | 本次采购由采购人委托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费,中标价须包含采购代理费。 | |
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采购代理费(以到达 | ||
集中采购机构开户银行账户为准),该项目定额收取58250元。 | ||
3. | 采购代理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收款银行帐号以集中采购机 | |
构发出的交纳采购代理费通知书中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 | ||
二、 | 投标有效期 | |
三、 |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天。 招标文件 | |
1. | 招标文件的构成 | |
1.1 |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组成: | |
1) | 投标邀请函 | |
2) | 用户需求书 | |
3) | 投标供应商须知 | |
4) | 开标、评标、定标 | |
5) | 合同书文本 | |
6) | 投标文件格式 | |
7) | 在招标过程中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等 | |
2. | 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 | |
2.1 | 集中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 |
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 | ||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澄 | ||
清更正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 | ||
清更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更正不足15天的,集中采购机构在征 | ||
得当时已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 | ||
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 ||
2.2 | 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 | |
为无异议。 | ||
四、 |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
1. 投标的语言
1.1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编制
2.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2.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2.3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2.4 如果因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3. 投标报价及计量
3.1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3.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4.1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投标(报价)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
交纳办法如下:
(1)采用非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供应商自有对公账户转出,不允许代缴;不接受银行柜台缴纳现金方式。保证金缴纳账户 :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后,在8小时内,保证金管理系统为各报名供应商分别生成保证金缴纳账户并公布到网上报名系统中。账户生成后,系统会向报名联
系人的手机发送通知短信,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所以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因运营商或手机限制,短信有可能延迟或被屏蔽,各供应商也可以自行登录系统查询账户)。供应商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采购项目编号和投标供应商全称。否则有可能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
递交投标(报价)文件现场除银行保函、担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不按以下规程提交保证金的,我中心对保证金不能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到帐不负责任:
1) 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并向该账户缴纳足额的保证金。
2)支票方式提交的:在报价截止前 3 个工作日向xxxxxxxxxxxx(xxxxxxxxx 0 xxxx,电话 000-00000000)提交支票,提交时请一并提供所投采购项目编号,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查找对应本单位对应的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支票付款有效期至报价截止日。
3)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在报价截止前五个工作日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3 楼财务科,电话 000-00000000)提交汇票、本票,提交时请一并提供所投采购项目编号,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查找对应本单位对应的缴纳保证金账户。汇票、本票有记载付款日期的,付款日期应当在报价截止前 3 个工作日。
(2)采用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 1)采用银行保函提交的:
① 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集中采购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②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③ 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 30 天。
2)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担保函提交的:
① 采用集中采购机构接受的格式;
② 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③ 有效期超过投标(报价)有效期 30 天。
4.3 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4.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并上交国库:
1) 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5.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5.1 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的全名)。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5.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6.1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6.2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并独立封装。
6.3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6.4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1.2 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2)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1.3 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2 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六、 开标、评标、定标
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七、 询问、质疑、投诉
1. 询问
1.1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 质疑
2.1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1) 采购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最少 5 个工作日;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报名成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
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2 质疑联系人:xxx,x先生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邮箱:xxxxxxxxx@xx.xxx.xx (推荐使用)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xx 0 xxxx;xx:000000
3. 投诉
3.1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3.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国家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地 址:xxxxxxxxxxx00xxxxxxxxx0000x、0000x
电 话:010-68513070,68519967
八、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 合同的订立
1.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中国政府采购网将会记录各采购人合同签订时间、公开和备案时间。
2. 合同的履行
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九、 保密和披露
1.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 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
3. 在采购人或采购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 适用法律
1.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供应商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一、 开标
1 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 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一览表》内容。
3 集中采购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 评标委员会
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三、 评标注意事项
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供应商。
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四、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 投标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表》(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性评审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2.3 只有全部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2.4 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3. 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3.1 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 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 技术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权重 | 90 | 10 |
3.2 技术商务评审
技术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技术商务评审表》。
3.3 价格评审
3.3.1 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 对投标漏项处理:投标人漏项报价,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3) 以上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3.2 政府采购政策性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适用)
1) 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范围为 15%),即:评标价=核实价×(1- C1);
2)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
3) 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 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7) 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4.3 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3.4.4 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10
3.5 评标总得分及统计: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6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4.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4.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各子包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4.2 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 3.3.1 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
4.3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 发布中标结果
5.1 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下列媒体公告中标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 (xxxx://xxxxx.xx.xxx.xx)。
5.2 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5.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表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审查项目 | 要求(与公告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致) |
资格性审查 | (与公告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致) |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及技术商务评审。
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 | 1.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报价(折扣率)未超过 100%。 |
2.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 | |
3.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
5.“★”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6.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 90 天。 | |
7.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 | |
8.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
9.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
10.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4.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附表三:技术商务评审表
技术商务评审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1 | 企业认证 | 9 | 1.IS0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HACCP)认证证书; 2.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3.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每具备一项认证得 3 分,最高 9 分。 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须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注:如因投标人成立时间导致无法获得上述认证的,按对应得 分,投标人需作出说明)。 |
2 | 履行安全赔偿责任能力 | 5 | 1.根据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额进行评价:年总保额≥人民币 4000 万元的,得 5 分; 4000 万元>年总保额≥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得 4 分; 人民币 3000 万元>年总保额≥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得 3 分; 人民币 2000 万元>年总保额≥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得 2 分; 人民币 1000 万元>年总保额≥人民币 500 万元的,得 1 分; 年总保额<人民币 500 万元或无的,得 0 分; ①提供购买安全责任险发票复印件及合同复印件; ②或者承诺中标后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承诺函,否则不得分。如保险有效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需同时承诺续保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投标时提交承诺,可参照“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
3 | 同类项目经验 | 5 | 投标人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食品配送业绩经验: 每提供一项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5 分。 需提供合同和发票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同一服务方不同年份合同不重复计分。 |
4 | 业绩评价 | 5 |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获得业主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优秀、 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此项 最多得 5 分。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注:须为上一项“同类项目经验”中有效计分的业绩,须提供评价 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服务方或服务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评价文件,同一项目按一份计算,不重复计分。 | |||
5 | 运输保障能力 | 4 |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每台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1.需要提供车辆行驶证(包含年审页)及车辆前后牌照图片,不提供不得分; 2.自有配送车辆的行驶证上须显示为投标人所有。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和 2022 年 6 月至今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且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需承诺续租至本项目合同结 束。投标时提交承诺,可参照“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
6 | 冷藏储备保障能力 | 4 | 根据投标人拥有冷库储备能力进行评价: 投标人冷藏库容量≥1000 立方米的,得 4 分; 500 立方米≤投标人冷藏库容量<1000 立方米的,得 3 分; 100 立方米≤投标人冷藏库容量<500 立方米的,得 2 分;投标人冷藏库容量<100 立方米的,得 1 分; 其他,得 0 分。 ①投标人自有冷库,提供以投标人名义登记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②投标人冷库为租赁的,提供有效的冷库租赁合同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需承诺续租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投标时提交承诺,可参照“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备注:容积须以立方米为单位,未体现以立方米为单位的须自行换算为立方米并提供换算公式,否则不予计分;如产权证明复印件(或 租赁合同)未能体现容积的需另外提交容积证明材料。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7 | 服 务 便 利性、稳定性及保障能力 | 6 | 投标人对采购人配送地点的便利: 距离国家税务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配送地点(韶关市曲江区东风路 28 号和韶关市xxxxxxxxxxxx): 00 xx(x)内送达的,得 6 分; 30 分钟以上,60 分钟(含)内送达的,得 3 分; 60 分钟以上,90 分钟(含)内送达的,得 1 分; 90 分钟以上送达的,得 0 分;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投标人产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复印件、电子地图测算的最短驾车时间截图及配送基地或配送服务点的实景照片。 (2)承诺如果中标,签订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配备符合上述条件的配送地点(投标时提交承诺,可参照“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承诺函中须清晰明确配备配送地点的响应时间及到位时间)。 |
5 | 货源保障的情况,根据自有基地情况及与本项目匹配情况来评审:投标人具备的农产品蔬菜种植基地在 200 亩(含)以上,得 5 分; 投标人具备的农产品蔬菜种植基地在 100 亩(含)以上 200 亩以下,得 3 分; 投标人具备的农产品蔬菜种植基地在 50 亩(含)以上 100 亩以下, 得 1 分; 投标人具备的农产品蔬菜种植基地在 50 亩以下或其他,得 0 分;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1、投标人自有土地的同时提供土地产权证明复印件及种养殖基地的图片; 2、投标人属于合作的,则提供合作协议及种养殖基地的图片。 3.如属于租赁,则需同时提供租赁协议和 2022 年 6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租金发票复印件,如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需承诺续租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投标时提交承诺,可参照“格式”中《承诺 函》格式)。 | ||
8 | 专业技术团队实力 | 3 |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具有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食品销售或食品流通)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 训考核合格证书(食品销售或食品流通(高级))得 3 分。 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和人员 2022 年 6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缴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
9 | 食品安全保证措施 | 8 | 提供农产品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投标人名义送检的,具有 CMA或 CNAS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肉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大米类、油类、调味品、包点类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检测报告上要有 CMA 或 CNAS 标识),上述 8 个类别产品中,每提供 1 个类别产品的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得 1 分,最高得 8 分。 1.肉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镉、氧氟沙星、培氟沙星); 2.水产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镉、氧氟沙星); 3.蔬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毒死蜱、镉、敌敌畏、总汞); 4.水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毒死蜱、镉、敌敌畏、铅); 5.大米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六六六、氯氰菊酯、溴氰菊酯、铅、镉、铬); 6.油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特丁基对苯二酚、过氧化值、酸价、铅); 7.调味品(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总砷、铅); 8.包点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铝、酸价、山梨酸及其钾盐、 亚硝酸盐) |
10 | 实施方案及食材质量保障措施 | 10 | 根据供应商对需求“基本要求”及“食材要求及标准”相关要求的 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对“基本要求”的实施措施具体,食材质量及安全保证各环节措施具体、完善,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 10 分; 对“基本要求”的实施措施具体,食材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各环节较合理、完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6 分; 对“基本要求”的实施措施具体,但食材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不够清晰、不够全面,质量及安全保证各环节措施不够具体、完善,得 2分; 未提供或其他,不得分。 |
11 | 食品防疫保障措施 | 6 | 对投标人根据需求“食品防疫保障要求”制定的实施措施进行评价: 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性高,完全满足且优于需求要求,得 6 分; 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性较高,完全满足需求要求,得 4 分;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措施不够具体、合理,可行性一般,不能完全满足需求要求,2分。 未提供或其他,不得分。 | |||
12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措施 | 10 | 对投标人根据需求“应急服务措施要求”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评价:应急方案具体、合理、可行性高,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 10 分; 应急方案较具体、合理、可行性较高,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6 分;应急方案不够具体、合理、可行性一般,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2 分; 无提供方案,得 0 分。 |
13 | 退(补)货保障 | 10 | 根据供应商对需求“退(补)货流程”要求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性高,完全满足且优于需求要求,得 10 分; 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性较高,完全满足需求要求,得 6 分; 措施不够具体、合理,可行性一般,不能完全满足需求要求,得2分。 未提供或其他,不得分。 |
合计 90 分 |
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中标结果,乙方(中标方)为甲方的食材配送供应商。现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1)本次食材配送政府采购项目合约期限为 3 年。正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签订合同前,须经过综合考核,考核通过后才续签。
2)本项目对乙方设置为期 3 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限:3 个月。试用期间, 若配送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各配送品种质量要求不一致,或提供不合格食材或不按要求配送,或延迟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按照退出机制或合同约定方式,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如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通过者,继续履行合同。
二、订货
1、甲方每批订购的物料配送需求必须提前 1 天以邮件、微信、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为甲方提供配送的食材种类:禽畜类、水产海鲜类、肉制品类、蔬菜类、粮油类、干货类、酱料类、牛奶类、豆制品类、水果类等。
3、甲乙双方在购销交易中使用乙方统一印制的订货单,甲方填置订货单时必须详细、规范, 注明订货名称、种类、规格、等级、数量、使用时间等,有甲方指定订货人及批核人签名方能生效。
三、定价
1.中标人须每月 号(节假日顺延)前向采购人提供次月供货基准价格表,并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作为次月供货基准价格。供货基准价格为采购人和供应商联合调查日在项目地选取 2 家正规农贸市场的价格及项目所在地(广东省)农产品价格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韶关区域近期公布的价格平均值。若项目所在地(广东省)农产品价格信息网中没有或近期没有的个别物品,则供货时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具体协商,双方参考项目所在地选取 2 家正规农贸市场的
价格平均值确定月供货基准价格。
2.供货基准价格×中标折扣率为当月供货结算价。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应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菜按通知价格计算。
四、交货期、交货地点
1、所有物料配送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物料经甲方当场验收质量和数量后,将订货单一并交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员,由相关负责人员签名确认后,将作为有效结算单据;
2、乙方不负担甲方内部分发及内部分发配送过程所造成的食材损伤、损耗及其它人为造成的问题;
3、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订单之日的第二天早上 6:30 前将甲方所订购的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如果甲方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 40 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甲方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
4、如需分批交货,乙方也应按照订单所注明的时间送货。五、商品的数量、品质保证:
1、乙方供应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的性质、包装、商标等应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相关卫生、质量标准。乙方有义务提供商品具有的证明文件,包括生产卫生许可证、品质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 30 分钟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该批次金额 20%的违约金,一个月累计出现 2 次或 2 次以上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该月供货款总额 10%的违约金,并由甲方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3、乙方要对甲方购买的货品分类用器具装载,运输过程采取相应的防护处理。六、甲方权利及义务:
1、必须提前一天向乙方预报所需原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及收货地点和时间;
2、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原料在交货地点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或退货。甲方在对货物验收后,应当开具收货证明;
3、有权对乙方的运作进行监督和建议,在乙方违反合同条款时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检
测机构来衡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约定和国家标准的食品,乙方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在 30 分钟内更换好所需食品,同时向甲方书面说明原因;
4、对客观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配送延误,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共同解决;
5、必须依时向乙方兑付原料配送款项;
6、因政策变动或部门预算等客观因素,甲方有权提前提出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前一月通知乙方);
7、在甲方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货物发生遗失、损坏或者在配送运输途中发生意外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8、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乙方可根据甲方的需求和结合当地食材的优势,适时采购具有当地特色或者时节性的食品和水果,结算价可以参照当地市场价或者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料为协商价格内的优质产品 ,不得以次充好和短斤缺两。确保所供应原料的安全,同时保证物品来源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
2、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准时供货。对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配送延误,必须及时知会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共同解决;
3、乙方具有安全稳定的商品采购渠道,保障货源来路及临时情况的应急配送能力。乙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如遇市场某一品种短缺而确实无法满足甲方需求时,乙方必须提前 2小时以上知会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相应的品种调整或商讨其它解决方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保质期过期的货品,免费退换。
4、乙方在送货上门时,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走动或高声喧哗;
5、有权拒绝超出合同范围或有悖政策法规的要求。
6、乙方配送的食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应保证食品的食用过程中的安全。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各地政府定点屠宰厂(场),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日屠宰),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
异味。各类熟食须注明供货渠道及包装方式。乙方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甲方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7、乙方所供商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乙方要有稳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乙方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给甲方。乙方应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有详尽的描述。
8、乙方应具有检测设备和检测场所(或化验室),并对本项目配备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各项技术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乙方所供应的产品均具有检验合格报告。
9、乙方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围猎”甲方相关税务人员,若乙方存在“围猎”甲方税务人员的行为(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税务人员及其亲属),自甲方或甲方主管机关做出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可以拒绝乙方参与其政府采购活动。
八、结算方式:
1、乙方以每期实际配送的品种、数量和当期的定价,结合甲方所确认的验收单据,与甲方以 1 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进行结帐;
2、每期配送金额在次月的 1-5 日(遇节假日进行顺延)进行统计核算,经双方复核确
认无误后,乙方按经双方确认的每天送货清单汇总金额后 10 日前凭国家增值税发票向甲方
申请付款,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以转账方式付款给乙方。九、违约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经甲方调查证明乙方存在价格欺诈、未按时配送或者供应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等违反合同约定事项属实的,经甲方约谈、提醒或警告后,乙方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关系。
2、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当月结算金额 5%:
(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2)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
(3)未按食堂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食堂协商,且未影响食堂物资供应的除外);
(4)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上述情形发生累计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当月结算金额 10%:
(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2)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3)因退货或未按食堂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食堂膳食无法按时供应;
(4)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5)把食堂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食堂;
(6)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有关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
(8)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上述情形发生累计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情况反应采购监管部门。 4、如乙方供应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对食用者造成损害,通过有关部门的鉴定确属
乙方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除甲方加工生产过程原因外),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关系。
5、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及以上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甲方违约:
1、甲方自收到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
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应付未付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未付款金额的百分之五。
2、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等价赔偿(补偿)。
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保密责任
乙方承诺对甲方的任何信息和资料(包括口头的信息和资料)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通过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如若泄密,除按本合同相关违约条款扣罚违约金外,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如事涉违法,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办法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如遇服务质量问题双方争议未果,可送样到曲江区质量监测部门检测认定,其费用由过错方支付。
(三)争议经协商仍达不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若有不完善或争议时,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可以依法变更或补充。变更或补充的协议文本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为 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如乙方供货及服务质量均达到甲方要求,可以续签供货合同壹年。
十四、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 xxxx(签名):
单 位(盖章): 单 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1. 自查表 53
2. 报价表 59
3. 投标函 61
4. 资格证明文件 63
5. 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71
6. 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表 72
7. 实施计划 73
8. 采购代理费支付承诺书 75
9. 唱标信封(独立封装) 76
注:请投标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食堂食
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2C500FG177F
(子包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1. 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资格性审查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见报价文件第( )页见报价文件第( )页见报价文件第( )页见报价文件第( )页见报价文件第( )页 |
2.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
5.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
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 |||
符合性审查 | 1.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报价 (折扣率)未超过 100%。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2.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
3.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
5.“★”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
6.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 天。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
7.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
8.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
9.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
10.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报价文件第( )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1.1.1 “★”条款自查表
序号 | “★”条款要求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 页 | |
2 | 见投标文件() 页 | |
3 | 见投标文件() 页 | |
4 | 见投标文件() 页 | |
5 | 见投标文件() 页 | |
6 | 见投标文件() 页 | |
7 | 见投标文件() 页 | |
8 | 见投标文件() 页 | |
9 | 见投标文件() 页 | |
„„ | 见投标文件() 页 |
注:1.此表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1.2 技术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自评得分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7 | 见投标文件()页 | ||
8 | 见投标文件()页 | ||
9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如自评得分与证明材料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有可能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定。
1.3 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自评得分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7 | 见投标文件()页 | ||
8 | 见投标文件()页 | ||
9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如自评得分与证明材料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有可能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定。
1.4 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自评得分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7 | 见投标文件()页 | ||
8 | 见投标文件()页 | ||
9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技术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如自评得分与证明材料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有可能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定。
2. 报价表
2.1 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2C500FG177F 子包号:
分项 | 折扣率(%) |
总报价 | (大写)百分之 ( %) |
如: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折扣率=85%”,则投标人肉类货物、蔬菜瓜果类货物、粮油类货物价=基准价×85%。
注:1.此表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金额总数,包括《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全部内容及代理服务费。
2.总报价中必须包含购置、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 温馨提示: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2 投标明细报价表(本项目不适用)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2C500FG177F 子包号:
一、服务详列 | |||||||
序号 | 分项名 称 | 具体服 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 价 合 计 : 元 | |||||
二、其他费用详列 | |||||||
序号 | 分项名 称 | 具体内 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元) | 说明 |
4 | |||||||
5 | |||||||
6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 价 合 计 : 元 | |||||
三、总报价:人民币 元。(以上各合计项与报价一览表中的对应项均一致相符,如不一致以报价一览 表为准) |
注:1) 以上内容必须《报价一览表》一致。
2)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3)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4)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 GPCGD22C500FG177F ],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供应商名称) 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投标供应商,在
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采购代理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采购代理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
传 真: .
代表姓名: .职 务: .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 资格证明文件
4.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 营 范围: 。
投标供应商(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 的 (投标供应
商 名 称 )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现 任 职 务 , 有 效 证 件 号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 GPCGD22C500FG177F ]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职 务:
4.4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分包意向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
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 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 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
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 (公司全称) 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
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xx) | 乙公司全称:(xx) | „„公司全称(盖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 ||||||
章) | ||||||||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 |
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分包意向协议书(不适用)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达成分包意向,参加(采购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意向如下:
一、分包意向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为投标方、(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为分包意向供应商,(甲
公司全称)以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响应。若中标,(甲公司全称)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承接分包意向的各供应商与(甲公司全称)签订分包合同。(甲公司全称)
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二、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如中标,分包供应商分别与(甲公司全称)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分包部分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分包意向供应商 1 (公司全称) 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 (具体分包内容)占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
3.分包意向供应商 2 (公司全称) 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占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
„
三、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甲公司全称)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四、如中标,分包意向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本意向协议。
五、本意向书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意向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甲公司全称)及各分包意向供应商各一份。
甲公司全称:(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乙公司全称:(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注:1.各方成员应在本意向书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意向书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4.5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4.5.1 2021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5.2 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5.3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4.6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1.„„
2.„„
3.„„
4.7 名称变更
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4.8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 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5. 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实施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 |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6.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一般商务条款序号 | 条款内容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注: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无偏离则不需列明。
报价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 实施计划
7.1 服务方案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对含糊不清或欠具体明确之处,评委会可视为投标供应商履约能力不足或响应不全。
组织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7.1.1 对项目的理解(项目概述、目标、服务范围、采购人的义务及配合条件)
7.1.2 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
7.1.3 进度计划和保证项目完成的具体措施
7.1.4 项目整体验收计划
7.1.5 培训计划
7.1.6 投标供应商认为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7.2 项目人员安排
7.2.1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 职称 | 专业工龄 | 联系电话 |
总负责人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 |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7.2.2 专业人员的时间计划表
x项目拟安排人员的进驻时间、工作明细时间、工作量等。
7.3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7.4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7.5 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如有,请扼要叙述)
8.采购代理费支付承诺书
采购代理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如果我方在贵中心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中获中标(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2C500FG177F),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招标文件对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采购代理费。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投标供应商法定地址: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 话:
传 真:承诺日期:
9. 唱标信封(独立封装)
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装入“唱标信封”。
9.1 《报价一览表》、《投标明细报价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盖章)
9.2 优惠或折扣说明(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9.3 采购代理费支付承诺书
10. 附件: (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 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
承诺函
致: 采购人名称
对于 项目(项目编号: ),我方xxxxxx:
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
(一)星号条款 1.
2.
3.
„„„
(二)三角号条款 1.
2.
3.
„„„
(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 1.
2.
3.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询问函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文件编号: )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 诉 书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