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乙方車輛載送甲方教職員工及學生途中如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車禍或其他責任、賠償等問題,均依據交通部 93 年 5 月 4 日交路字第 093B000043 號令公佈之「汽車運輸業行車事故損害賠償金額及醫藥補助費發給辦法」辦理,一概由乙方負完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