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11N40574704920221601
开展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实验
合同
合同编号:11N40574704920221601
项目名称:开展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实验
开展区域:太原市古交市、娄烦县、阳曲县
甲 方: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和生态修复中心
乙 方: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有限公司
杭州xx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2 年 10 月 17 日
甲方(采购方):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和生态修复中心乙方: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有限公司
杭州xx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2022 年 9 月 29 日由山西佰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开展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
开展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第二条 主要工作任务
2.1 技术规范:《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
2.2 主要工作任务:按照规范完成中标区域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实验;通过实地调查确定监测对象、监测内容、监测设备、监测指标等,编制方案设计;基础施工,设备安装布设,设备与系统平台的接入,完成网络对接;建立预警模型,对监测数据进行实时处理,实施分级预警与响应;编制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实验设备安装竣工报告;按照规范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库和系统建设;对设备运行进行维护,提供全流程服务支撑,及时处理项目运行维护期间设备掉线、数据间断等可能产生的问题;定期检查设备,对设备性能可靠性、安装部位合理性和预警模型的有效性及综合性价比等进行系统分析与动态优化,并提交各年度实验总结报告。
2.3 服务地点:太原市古交市、娄烦县、阳曲县
2.4 工作量:完成 34 处。
第三条 项目进度安排和服务年限
3.1 乙方组织作业人员按照甲方要求参加技术培训。
3.2 乙方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通过实地调查确定监测内容、监测设备和布设方案,按照规范编制完成《山西省 xx 县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实验设计方案》(以县为单元编制),监测设计底图采用近期高分辨率影像,其中风险较大的重要隐患点采用无人机实测成图(正射影像比例不低于 20%,三维模型比例不低于 5%),并报甲方组织专家审查。
3.3 乙方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基础施工、设备布设、设备安装、联调联试、预警判据、阈值设定等,并将设备接入省、市、县级平台,向甲方提交《山西省xx 县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实验设备安装竣工报告》和《山西省 xx 县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实验数据库建库报告》,由甲方组织专家组评审验收。
3.4 乙方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对数据传输的稳定性、设备性能的可靠性、安装部位的合理性和预警模型的有效性及综合性价比等进行系统分析与动态优化等方面的总结,并向甲方提交《山西省 xx 县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实验总结报告(2022 年度)》。
3.5 自合同签订后,连续提供 3 年(2022 年 12 月-2025 年 12 月)的监测数据和预警技术服务支撑工作,并提交《山西省 xx 县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实验总结报告(xxxx 年度)》。
第四条 预期成果
4.1 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实验设备安装竣工报告;
4.2 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实验总结报告(xxxx 年度);
4.3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库报告。
4.4 项目各阶段形成的原始资料,相关的图件、表格(规范附录中所列表),影像资料等。
第五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5.1 本合同的价格以中标价为准,固定总价包干。
5.2 项目招标结束,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97%的工作经费;乙方按照要求完成基础施工、设备安装、联调联试、设备运行良好、数据上传正常等,并提交《山西省 xx 县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实验总结报告(2022 年度)》,甲方审查合格后 45 日内,支付剩余 3%工作经费。
5.3 合同总额小写:¥26742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柒万肆仟
贰佰元整。
第六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
6.1.1 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此项目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但不承诺提供所有资料。
6.1.2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进行工作。
6.1.3 甲方按照要求对乙方技术培训、业务指导、考核、评审、验收,以及其它有关的必需工作。
6.1.4 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过程进行指导、培训、检查和考核,搞好监督管理,督促乙方做好基础施工、设备安装、数据上传等相关工作。
6.2 乙方
6.2.1 乙方应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合同、审查通过的方案设计进行基础施工、设备安装、联调联试、安装记录、设备管理、运行维护,并预留相应配件,确保监测数据的连续性,按时接入省、市、县平台,提交各种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由于乙方安装的设备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及时无偿更换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并承担相关费用。
6.2.3 乙方提交的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实验设计方案、设备安装竣工报告、监测预警实验总结报告的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无伪造、编造、变造、篡改等虚假内容,并承担因其引发的相应责任。
6.2.4 乙方交付的设计方案、设备安装竣工报告,并做出成果质量书面承诺,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评审,需有一名单位领导参加,并根据评审结论负责修改、调整与补充。
6.2.5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进度及数量向甲方交付成果资料。
6.2.6 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6.2.7 乙方要做到xx施工、安全生产,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6.2.8 乙方为联合体的,要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按照联合体成员之间协议约定条款,履行好各自职责。
6.2.9 联合体成员之间产生的相关纠纷,通过相关法律程序自行解决;不得影响工期进度,在线完好率不得低于 95%。工作期间监测仪器设备异常,需在 48小时内响应,并采取措施及时排除异常。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随时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解约责任
8.1.1 合同生效后,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关费用。
8.1.2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此情形下,甲方无须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并有权追回已支付的相关费用(含税),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已支付款项 20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1.3 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已支付款项 20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另外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8.1.4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各方均无须向对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付款。
8.1.5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本合同项目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工作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完成项目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但甲方不对乙方支付附加工作的报酬。
8.1.6 由于特殊原因但非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经双方协商后,甲方可对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按比例作出适当经济补偿,补偿费用最终以甲方审定为准。
8.2 超时交付成果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监测预警实验成果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扣罚合同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8.3 成果质量
乙方应对成果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无偿负责完善相关内容,且要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处理妥当,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由于乙方错误造成的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合同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服务要求、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责任承担
9.1 乙方在交付成果送审稿后,按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成果审查或评审,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成果做必要的调整和补充,对成果报告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或补充,费用由乙方承担。
9.2 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使用了他人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涉及第三人权利而引发争议,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9.3 若乙方提交的成果无法通过审查或评审,甲方则不予付款,已付款项,乙方须全部无条件退回甲方,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招标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xx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 其他
12.1 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招标文件、要约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期。它们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达成的书面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但如乙方在投标时作为竞争条件而在投标文件及其附件中作出比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和本合同更有利于甲方的响应,则投标文件及其附件中更有利于甲方的相关条款内容的解释顺序优于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和本合同,乙方须按这些响应承诺履行。
12.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和义务。
12.3 本合同壹式拾份,其中甲方陆份、乙方肆份。
12.4 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山西省境内。
甲方: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和生态修复中心 | 乙方: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有限公 司 杭州xx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 |
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xx | xx代表人:xx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单位地址:xxxxxxxxxx 000 x |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 |
邮政编码:030024 | 邮政编码:030600 |
电 话: 0351-6071247 | 电 话: 0354-3983308 |
传 真: 0351-6071245 | 传 真: 0354-3983308 |
开户名称: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和生 态修复中心 | 开户名称: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晋中路西支行 |
银行帐号: | 银行帐号:14050170620800000577 |
签订时间:2022 年 10 月 17 日 | 签订时间:2022 年 10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