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JC/H-20160825-053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共享型实训基地外墙干挂石材采购
编号:JJC/H-20160825-053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一章 综合说明
前 附 表
项 号 |
内 容 规 定 |
1 |
项目综合说明 货物接受地点:共享型生产实训基地工地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石材加工专业资质或代理销售专业资质; 2、石材加工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在5000万以上;代理销售商注册资金要求在200万以上; 3、有类似的相关业绩,工程量在200万元以上。 招标范围:共享型实训基地外墙干挂石材采购。 |
2 |
合同名称:共享型生产实训基地外墙干挂石材采购合同 |
3 |
资金来源:自筹 |
4 |
投标有效期为45天(日历日) |
5 |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投标人在报送投标文件的同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现金)人民币 2万 元(自带信封,现场封装)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30万元。履约保证金退还:第一批货物到货经验收合格后退还。 |
6 |
答疑:投标人对招标疑问的澄清要求,xxxxxxxxxxx000000000@xx.xxx。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16年9月8日17:00点以前 答疑电话:13505210550 0000-00000000 联系人:xxx |
7 |
投标文件份数: 壹 正 叁 副。 |
8 |
投标文件递交至: 单位: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行政楼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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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前半小时 本次为集中投标,超出时限,不予接收。 |
10 |
开标时间: 2016 年9 月14日15:00 开标地点: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403室 |
11 |
评标办法:综合评审,择优定标,合理价中标 |
12 |
材料样品:投标人需提供材料样品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作为施工和验收的比对依据。 |
13 |
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1、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包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规定的表格内容、证件证照、授权书、产品样本样品等); 2、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含年检、年审记录); 3、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的; 4、投标文件内不填写投标报价或报价有漏项的; 5、投标文件中有虚假资料的; 6、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标或哄抬标价等不正当竞争活动的; 7、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 |
14 |
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三)未满足招标人要求工期和质量等级要求的; (四)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五)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 |
15 |
项目联系人:x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1.1招标采购说明
共享型生产实训基地工程位于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现公开采购拟用于本工程的外墙干挂石材。
1.2项目概况:
1.2.1本项目具体概况: 详见前附表。
1.2.2供货工期:按总包的总工期计划。
1.2.3产品质量标准:合格。外墙干挂石材质量标准应符合最新国家、省、市相应规范标准规定。
1.2.4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审,择优定标,合理价中标。
1.2.5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范的质量和验收标准。花岗岩外墙干挂石材的所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具有国家认可的环保资质证明。投标人应明确生产的产品执行的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并根据所依据的标准提供相应的国标、行标或企标(企业标准应高于国标或行标)。
1.2.6招标产品说明及数量:
①石材颜色以招标人提供的样品为准(样品由投标方自行至招标方封存处行政楼112房间查看),其颜色、花色的标准不能有明显差别,荔枝面采用喷砂工艺处理的麻面在本次招标中不予接受;石材六面必须全部作防腐处理,防腐剂选用进口的“思康”牌防腐剂。
②中标单位提供的样品现场封样,招标方展示的规格各带一种样品;
附表一:材料清单
共享型实训基地花岗岩外墙干挂石材(基地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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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规格 mm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mm |
黄金麻 荔枝面 |
600×1200 |
㎡ |
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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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30 |
黄金麻 荔枝面 |
600及以下 |
㎡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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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30 |
黄金麻 圆弧荔枝面 |
直径1500 |
㎡ |
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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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30 |
黑棕 光面 |
600×1200 |
㎡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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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25 |
黑棕 光面 |
600及以下 |
㎡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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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25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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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型实训基地花岗岩外墙干挂石材(基地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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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规格 mm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mm |
黄金麻 荔枝面 |
600×1200 |
㎡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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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30 |
黄金麻 荔枝面 |
600×600 |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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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30 |
黄金麻 荔枝面 |
600以下 |
㎡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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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30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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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型实训基地花岗岩外墙干挂石材(服务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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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规格 mm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mm |
黄金麻 荔枝面 |
600×1200 |
㎡ |
9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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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30 |
黄金麻 荔枝面 |
600及以下 |
㎡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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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30 |
黑棕 光面 |
600×1200 |
㎡ |
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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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25 |
黑棕 光面 |
600以下 |
㎡ |
1100 |
|
|
厚度25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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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本投标报价的各种石材,按平方米报价,即元/㎡(所有报价中应包含防腐、切割、磨边等费用)。投标报价包括单价和总价;
④本次招标在上表中列出的数量仅供参考,实际供货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对部分产品进行调整采购方式的权利;
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供货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今后不作调整。
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符合招标要求规格的样品,样品具体数量按后附表要求,用于质量评比及封样保存。未按要求提供样品者将拒绝参加投标。
1.2.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招标公告已经发布现采用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1.3.交货地点:工地现场与共享型实训基地工地现场。
1.4.投标人资格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1.4.1投标人具体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专业资质的石材加工企业或代理销售的企业。生产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在5000万以上,代理销售商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以上,销售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生产厂家情况(此项不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标书中);
5)生产企业或所代理销售企业通过ISO9000 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0 国际环保管理体系认证、3C证书,建材环保认证(此项不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标书中);
6)产品检测报告(此项不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标书中);
7)有类似的相关业绩,工程量在200万以上(以工程合同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
8)投标人近二年内良好的经营信誉证明(3A或其他资信证明);
9)投标人近二年内工程业绩表及合同2份(业绩表包括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定日期、用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此项不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标书中);
10)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提供本单位资料外,还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加盖生产厂家鲜章)等相关资料;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1.4.2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1.4.3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对招标文件诸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造成投标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4.4中标人未经建设方正式授权,不得将招标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出,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并视为违约(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5投标费用
1.5.1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出后概不退还。
1.5.2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单位自负,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1.6.供货要求与服务范围、时间期限及付款方式:
1.6.1质保要求: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以本项目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
1.6.2外墙干挂石材进场时,供货单位应提供所有的合格证及中文说明书(实行强制认证的提供CCC认证证书及CCC试验报告)。进口产品提供商检证明。外墙干挂石材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外墙干挂石材合格证、CCC认证齐全,出场试验、检测报告齐全。各种资料(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必须随时到场,一式六份以备报验。外墙干挂石材须经国家专门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其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通常在施工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做的所有检测项目,业主及监理单位均需派员参加,其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1.6.3 投标人中标后,须根据施工方提供的石材排版设计图和石材清单进行加工供货。供货时需根据施工方提供的石材排版图对所供石材进行编号,相邻石材间不能有明显的色差,否则,招标人有权对本批石材要求调换。
1.6.4供货确定方案后,其石材单价仍以投标报价为准,任何石材的单价均不作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其报价内容含加工、防腐、运输、损耗、税金等一切费用。招标人只根据送至现场且验收合格的石材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1.6.5外墙干挂石材送达现场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供货单位共同验收。外墙干挂石材厂家生产资质齐全(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国家专门机构评审、认定文件)并随箱附送甲方。因加工、运输等原因造成外墙干挂石材损坏,供货单位负责更换,直至达到甲方要求。供货期间,招标人发现供货货物与样品不符的,招标人有权退货,投标人须无条件进行调换,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其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1.6.6供货期:外墙干挂石材生产必须满足甲方编制的进场时间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供货计划及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供货,不可擅自确定供货时间及数量,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由此造成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1.6.7投标人在标书中所有承诺,中标后将作为正式合同中不可更改的条款。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不得进行转包;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真实地填报本单位的能力水平,资信和实绩,不能虚报谎报,弄虚作假,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6.8投标人能够提供的除报价以外的优惠条件。
1.6.9付款方式:到货量超过合同总供货量的50%时,付已到石材货款的30%,待货物全部到现场,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全部到货款的70%;补料部分工程量另行计算,单价以投标文件中相同规格的单价为准。经审计完成后,付至工程总款的95%,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第二章招标文件
2.1 综合说明
2.1.1 定义
2.1.1.1“招标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提出本次招标项目,接受合同外墙干挂石材及相关服务的单位。
2.1.1.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供货方等。
2.1.1.3“中标人”指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提供合同外墙干挂石材相关服务的投标人。
2.1.1.4 “外墙干挂石材”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材料、机械、备品备件、辅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1.2 招标范围:
共享型实训基地工程全部外墙干挂石材的采购、运输、卸货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等全部工序。
2.2 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外墙干挂石材支付。
2.3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取得及处置
2.3.1合格的投标人可从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主页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3.2 招标文件应作保密处置,不得向他人泄露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提高或压低报价。若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此次招标活动。
2.4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2.4.1本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技术规格及要求、附件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有关补充资料。
2.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4.3招标文件的组成:投标须知,外墙干挂石材清单、技术要求及履约条款,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附件、格式文件等。
2.5勘察现场
2.5.1投标人如有需要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2.5.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2.5.4不论投标人是否踏勘现场,均视为已踏勘。
2.6招标文件的澄清
2.6.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xxxxxx0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xx.xxxxxxxxxx,招标单位将答疑回复在江苏建院校园网上以公告形式告之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6.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各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2.7招标文件的修改
2.7.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4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7.2 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出的材料清单,投标人对材料规格及型号有疑问,请按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当招标人的答复未能满足投标人的要求时,投标人也可根据自己计算的结果进行投标,但材料的规格及型号的标准,不得低于图纸中的技术要求,几何尺寸及形状不得有任何型式的变化。否则,将视为废标处理。
2.7.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档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尽快以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
2.7.4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录、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邮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xx(答疑)纪录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2.7.5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录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以电子档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第三章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3.1.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1.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为方便评标须按下列顺序编制:
商务部分
第一部分:商务报价
(1)投标书格式(附件1,必须放在投标文件的第1页)
(2)唱标单(附件2,必须放在投标文件第2页)
(3)投标报价明细及单价构成表(包括各种主材,辅材用量,单价,总价) (附件3);
(4)设备价格分析表(如有分析表需按要求填写)(附件4);
(5)优惠条件
(6)材料配件报价表(附件5)
(7)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6)
以上复印件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印),否则视为无效。如不按要求提供材料及样品的,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负。
第二部分:对招标文件认同程度说明
(1)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
(2)建议及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投标人资格情况
(1)投标书(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1)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1);(包括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的证明);
(3)法定代表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
(4)投标人技术、生产能力、生产设施、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格式4)制作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认为适宜的其他证明文件;
以上复印件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印),否则视为无效。
第四部分:业绩
(1)企业获奖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的同类外墙干挂石材供货业绩(提供近2年内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最多5份)(格式5)。
技术部分
第五部分:外墙干挂石材说明
(1)供货范围说明和系统性能论述
(2)外墙干挂石材描述一览表(附件4)
(3)技术条款偏离表(附件7)。
(4)交货进度计划表。
(5)外墙干挂石材的详细技术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6)国家授权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外墙干挂石材质量的承诺、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
(8)投标人的其他技术资料。
第六部分:相关服务
(1)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等技术服务的承诺、内容及措施。
(2)售后服务的承诺、内容及措施(含免费保修期限的说明等)。
注: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3.2.2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2.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及要求、规定格式。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2.4中标人在每次供货时,须将所供石材按施工方提供的排版图及清单逐一进行编号,并要求清楚明晰。如出现错误,并导致无法安装施工,中标方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3 投标报价说明
3.3.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指定的材料及本文件要求报价,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招标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3.3.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报价,在投标报价表中准确标明所供型材、配件及成品外墙干挂石材的单价、合计价和总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所报单价、合计价和总价应为包含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所需的外墙干挂石材设计、制造;专利;符合运输的包装;运输到交货地卸车;保修及售后服务等以及各种保险费用、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的全部价格。如果报价中有缺项,应视为漏报项价格已分摊在其它项目中。如果所报总价不完整,只是部分报价,招标人有权拒绝对该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3.3.3如投标报价表中报价内容不足,投标人可在该表空余栏中填写。“投标书”、“唱标单”中的总价须与“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一致。“报价汇总表”的总价须包含了投标人对整个采购范围的全部报价。投标报价表内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报价均应被视为满足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及技术要求内所述的所有有关条文的报价,所有外墙干挂石材或工程范围必须按技术要求、招标文件等为准,任何投标时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同本条款不一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3.4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价或合计价。
3.3.5投标人应报出其所能承受的最低的合理价格。投标人应保证投标书中所报出的价格,在排除各种差异因素后,不超出正常国内市场价格。任何对本保证的违背,将使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归还所付的超支价款。
3.3.6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挂表计量并支付费用。
3.3.7投标人对于每一项产品的报价只能报出一个最终不变的价格。同本条款不一致的投标文件将被作废。
3.3.8投标人所填写的各种单价、合价等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和政策性调价等变化因素而变动。
3.3.9投标人对外墙干挂石材理解错误,或有计量漏项,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已将理解错误和漏项内容已涵盖在投标总价内容之中,在工程量决算时,将不在计算该部分内容。
3.3.10投标货币,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3.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分别报出每个单项的单价和总价,同时报出工程总量的合计总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产品及其他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供货、运输(包括产品卸车、堆放到招标人指定地点)、配合安装单位进行指导和服务、以及税金(需开具正式税票)和其它应缴的费用等。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3.3.12分项分类报价,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3.3.13投标报价中的总价不作为最终的结算依据。工程量的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提交不少于前附表第5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按前附表第5项规定方式支付。
3.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4.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后当日退还(无息)。
3.4.4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1)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单位。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承包合同。
3.5 投标文件格式
3.5.1投标人应制作四份投标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采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单册,标明目录和页码(图纸除外),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5.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企业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效。
3.5.3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果必须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第四章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壹个包封内,并在包封密封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
4.1.2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标明:
(1)招标单位:
(2)项目名称:
(3)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4.1.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代理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2 投标截止期
4.2.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4.2.2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4.2.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4.1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4.3.3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4 投标有效期
4.4.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日后45天(日历日)。
4.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扣留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仍然适用。
4.5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署工程承包合同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退还:第一批货物到货经甲方、监理、总承包方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6资格后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审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
5.1 开标
5.1.1招标单位将于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公开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及投标人确定的本合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会议,现场进行xx并答辩评审内容。
5.1.2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专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原件。工程量在200万以上相关业绩的合同原件。代理商还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5.1.3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5.1.7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5.1.4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
(1)由招标人、招标监督单位查验各投标人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的各项规定。
(2)由招标人、监督、公证或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公证。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唱标单,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1.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标志密封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5.1.6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5.1.6.1开标时,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对竞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
竞标文件未按照本投标须知的要求予以密封;
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的规定加盖竞标单位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5.1.6.2经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后,未出现上述任何情况的,其投标文件将交给评标小组进行评审、比较。
5.2 评标
5.2.1评标组织
本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由招标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评标由“评标小组”进行,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定标由招标人进行。
评标小组组成的办法如下:评标小组人员由招标单位选派5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5.2.2评标纪律及规定
5.2.2.1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5.2.2.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5.2.2.3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只有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的成员参加。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评标地点。
5.2.2.4在评标过程中,只有评标小组的成员享有评审发言权,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发表评审意见。
5.2.2.5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5.2.2.6评标小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
5.2.2.7评标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5.2.2.8评标小组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5.2.2.9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人,严禁将评标过程中有关资料向投标人或者其他单位提供。
5.2.3评标内容的保密
5.2.3.1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5.2.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小组或评标委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5.2.4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允许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更改投标报价及其他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中如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ⅰ.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ⅱ.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较低价为准。
ⅲ. 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ⅳ. 当正本与唱标单不一致时,以唱标单为准。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授权代表签字。
5.3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5.3.1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义务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5.3.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5.3.3如果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即虽然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微小的差异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如经评委讨论认定补正这些遗漏、差异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则这些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小组将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考虑。
5.4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5.4.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小组将采用综合评估法,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5.4.2评标小组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
5.4.3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介绍和答辩,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
5.4.4评标小组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5.4.5评标方法和标准
5.4.5.1本工程采用外墙干挂石材报价、质量、供货期、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措施、企业信誉及业绩、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条件等综合评估法,以报价合理、功能齐全、性能优良、质量可靠、保证供货期、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措施完善、社会信誉度好等为评标定标的标准,择优确定中标人。
5.4.5.2本工程只提供一次报价。
5.4.5.3评标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第六章签订合同
6.1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6.2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更改数量和服务内容的权利
招标人保留在授予合同时增加或减少产品及服务数量的权利。
6.3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小组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6.4 中标通知书
6.4.1确定中标人后应按规定公示三天,若无异议,则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书面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中给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本合同的时间、地点。
6.4.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4.3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6.5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6.5.1 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根据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中标方须在中标之日起1周内与招标方签定承包合同,并按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6.5.2如果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6.5.1条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另选一家投标人为中标人。
6.5.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分包)给他人。
第二部分外墙干挂石材清单、技术要求及履约条款
外墙干挂石材清单
外墙干挂石材清单:见第一章综合说明中1.2项目概况中“外墙干挂石材招标说明”。
技术要求
2.1产品的质量及规格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规范、标准;
2.2石材六面必须全部作防腐处理,防腐剂选用进口的“思康”牌防腐剂;
2.3石材颜色:以封样样品为准。配件颜色:以封样样品为准。具体样式,以封样样品为准;
2.4各投标单位投标时所带样品,石材颜色及花纹以招标人制定的颜色及花纹为参考基础,颜色及花纹偏离的幅度不宜过大,其是否满足招标人要求由招标人确定,并不向投标人作任何解释。携带样品(样品数量:每种样品石材各带一块)应符合上述要求,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2.5对质量的检验除依据国家标准检测外,其到货质量及规格必须与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所提供的样品完全一致;
2.6本技术规格和图纸仅指招标外墙干挂石材的基本技术要求,不是全部的详细要求,如国家和行业标准发生变化,应根据新规范和标准进行调整和完善。
履约条款
3. 1包装完好,按招标人(采购单位)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零破损;
3. 2如发现供货不符合采购要求,招标人(采购单位)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同时要求供货方赔偿一切损失;
3. 3招标人(采购单位)有权对进场材料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抽检。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招标人(采购单位)承担,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由供货方承担;
3. 4招标人有权调整采购数量;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颜色不同为由要求调整价格;
3. 5中标人在货物生产及发货时须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到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验,其间发生的食宿费用由招标人自理。
3. 6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按顺序逐项做出实质性应答,提供具体、详细的资料和技术数据,任何差异必须列表说明。未按照本条款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将承担被废标的风险。招标人只接受等同于或优于本技术规格规定的技术指标和使用标准。
3. 7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产品包括的机械、电气、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工艺等方面的一切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招标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等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均与业主无关。
3. 8本招标文件未明确提到的,但投标人认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为保证所提供外墙干挂石材正常使用必须增设的设备或附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并另行报价。否则因漏项而造成的部件添购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3. 9投标人应对所投标产品近3年内的运行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及用户清单提供书面报告,并出据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投标人将承担被废标的风险。
3. 10投标人所提供的外墙干挂石材必须是与该品牌相符合的原产地所生产的全新产品。有关产品原产地问题,招标人在招标时有权进行考证。
3. 11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应在国内有固定、长期的服务点并能及时提供售后服务。
四、中标单位的工作范围及安装调试
4.1投标人需按本技术规格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外墙干挂石材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及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保证所提供外墙干挂石材符合本技术规格的要求,正常运行。
4.2外墙干挂石材按甲方指定本地有资质的外墙干挂石材检测单位及相关验收标准送检。
4.3及时提供与竣工验收相关的资料,配合总包单位完成工程的竣工验收。
4.4中标人负责提供所供外墙干挂石材的检测过程。检测结果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五、验收
5.1到货验收
由招标人组织有关部门按照中标人外墙干挂石材描述标准、样本说明标准及国家统一标准验收。
5.2技术资料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如下中文资料及文件(2套):
(1)详细的原理图及符号说明
(2)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外墙干挂石材原产地证明文件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条件:
*各项性能满足标书和合同要求;
*性能测试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招标人认可;
*已提供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外墙干挂石材和资料;
*验收时已提供了完整的试验检查报告和技术资料;
*通过有关检测部门的验收。
六、售后服务
6.1免费保修的内容须于投标时提交招标人。在免费保修期内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中标人须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
6.2招标人保留是否签此合同的权利。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致(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姓名是(投标单位全名)法人代表,正式授权(授权代表)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份。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所附唱标单中的价格提供和交付的材料,并将以最终谈判价格作为最终合同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们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投标人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可能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
7.投标人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人民币元做为投标保证金。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授权代表:职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及公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书附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保证金 |
|
万元 |
|
2 |
误期违约金额 |
|
元 /天 |
|
3 |
误期赔偿费限额 |
|
不超合同价格的 % |
|
4 |
质量标准 |
|
|
|
5 |
质量保修期 |
|
|
|
6 |
履约保证金额 |
|
万元 |
|
7 |
预付款的扣回 |
|
|
|
8 |
工程进度款支付 |
|
执行合同条款 |
|
9 |
质保金金额 |
|
合同价的 % |
|
10 |
|
|
|
|
11 |
|
|
|
|
投标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唱标单
投标人名称 |
|
|||||||||||
序号 |
名称 |
参考图集图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造价合计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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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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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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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
检测费 |
元/组 * 组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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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元) |
(小写) (大写) |
|||||||||||
质量目标 |
|
质量保证期 |
年 |
|||||||||
供货期目标 |
|
正常使用寿命 |
年 |
|||||||||
其它承诺及优惠条件 |
|
|||||||||||
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程度 |
|
|||||||||||
投标人现场确认(签字)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报价单
投标单位:(签章)2016年月日
共享型实训基地花岗岩外墙干挂石材 |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品牌及型号 |
黄金亚麻 |
600×1200 |
㎡ |
6450 |
|
|
荔枝面 |
黄金亚麻 |
600及以下 |
㎡ |
10800 |
|
|
荔枝面 |
黄金亚麻 |
圆弧直径1500 |
㎡ |
340 |
|
|
荔枝面 |
黒棕 |
600×1200 |
㎡ |
900 |
|
|
光面 |
黒棕 |
600及以下 |
㎡ |
2400 |
|
|
光面 |
合计 |
|
|
|
|
|
|
附件4 设备价格分析表
箱号:型号:
序号 |
元件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生产厂家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9 |
|
|
|
|
|
|
10 |
|
|
|
|
|
|
11 |
|
|
|
|
|
|
12 |
|
|
|
|
|
|
13 |
|
|
|
|
|
|
14 |
|
|
|
|
|
|
15 |
|
|
|
|
|
|
16 |
|
|
|
|
|
|
17 |
|
|
|
|
|
|
18 |
|
|
|
|
|
|
19 |
|
|
|
|
|
|
20 |
|
|
|
|
|
|
|
合计 |
|
|
|
|
|
附件5 材料配件报价表
编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品牌 |
单价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
|
|
|
|
|
|
11 |
|
|
|
|
|
|
12 |
|
|
|
|
|
注:本项报价已含在报价中。
附件6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书条款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
|
|
|
|
|
|
|
|
|
|
|
|
|
|
附件7 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书条款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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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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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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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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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说明:1、既使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已对偏离进行了描述,也要填写本表;
2、如无偏离要在本表中注明“无”字;
3、投标文件中如无本表,则被视为“无偏离”。
注:无偏离也需填写附件7,可注明“无”。
第四部 分格式文件
格式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投标人:(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
日期:年月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除在投标书中装订外,还需另外单独提交一份。
格式2 制造商资格声明
1、一般资料
(1)制造商名称:
(2)总部地址:
(3)传真号:
(4)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5)法人代表名称:
(6)销售商所属财团或组织或部门:
2、财务资料
注册资金:
固定资产:
净资产:
3、生产能力
(1)有关所投外墙干挂石材的生产设施和其他资料
工厂名称.联系地址 |
生产产品的名称 |
年生产能力 |
|
|
|
(2)制造商不生产而需要其他制造商生产的所投外墙干挂石材的零部件:
名称和地址 |
所生产零部件名称 |
|
|
|
|
(3)易损件的供货者:
名称和地址 |
易损件名称 |
|
|
|
|
4、生产技术简述
企业技术人员组成与结构 |
|
企业生产技术特点 |
|
工艺简介 |
|
5、生产设施简述表
|
6、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包括2014年、2015年经过有关部门审定的财务报表(主要是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以及市级以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在此,我们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和准确的,其所有资料和数据是有效的,并且我们同意在您要求时向您出示证明文件。
供方名称: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职位:
电话及传真:日期:
格式3 投标人概况表
单位性质 |
|
隶属关系 |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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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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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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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工人 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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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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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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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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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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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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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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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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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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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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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职称管理人员 |
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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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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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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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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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
(附本表后) |
法定代表人及 技术负责人简历 |
(附本表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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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历及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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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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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认证证书等证件、文件复印件。
格式4 财务状况
基本资料
资产总额 |
元 |
其中 |
固定资产 |
元 |
流动资产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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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
元 |
其中 |
长期负债 |
元 |
流动负债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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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完成投资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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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年制造/销售能力 |
元 |
2、最近三年每年完成销售额和本年预计完成销售额
年度 |
年完成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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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附财务报表)
4、下一年度的财务预测报告
(附财务预测报告)
5、市级以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可以查到财务信息的开户银行的银行名称、地址,及投标人向其开户银行出具的招标人可查证的授权书。
格式5 投标人同类外墙干挂石材供货业绩一览表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外墙干挂石材名称及规格 |
数量 |
合同金额 (万元) |
安装竣工日期 |
投入使用时间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单位 地址和电话 |
业主 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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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有关证明文件,如合同、所投标产品近3年内的运行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及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等。
格式6 目前正在履行合同情况一览表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外墙干挂石材名称及规格 |
数量 |
合同金额 (万元) |
预计安装竣工日期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单位 地址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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