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农机流通业务、特色农机制造业务分别属于“F51 批发业”和“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第🖂条规定的负面行业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