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即在本协议签章的投资者)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乙方(即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简称“广东股交中心”)发行的金融产品投资风险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前提下, 自愿购买“快 E 盈”系列之金橙 C 理财计划 21 号。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