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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5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2022 年 4 月 22 日,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思电子”)的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投资”)与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环保”)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能源环保受让神思投资持有的神思电子股票 22,455,9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0%。同日,神思投资与能源环保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神思投资自愿将其持有的神思电子 10,252,87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2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能源环保行使。
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能源环保将持有神思电子 16.60%股份的表决权,神思投资所持表决权比例下降至 11.22%,能源环保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能源环保的实际控制人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济南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已向济南市国资委递交《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上市公司神思电子控制权的请示》,能源集团所属子公司能源环保拟以“协议受让+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收购神思电子的控制权。
2022 年 6 月 9 日,能源集团收到济南市国资委出具的《济南市国资委关于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济国资收益[2022]1号),同意能源集团协议受让神思投资持有的神思电子 22,455,91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1.40%。通过上述协议转让和接受表决权委托取得神思电子的控制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2022 年 6 月 1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转让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交易方 | x次过户前 | x次过户后 | ||||
持有股份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表决权比 例 | 持有股份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神思投资 | 54,808,748 | 27.82% | 27.82% | 32,352,836 | 16.42% | 11.22% |
能源环保 | - | - | - | 22,455,912 | 11.40% | 16.60% |
合计 | 54,808,748 | 27.82% | 27.82% | 54,808,748 | 27.82% | 27.82% |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x次股份转让事项已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完成,且神思投资已将公司 5.20%表决权委托给能源环保,能源环保持有公司 16.60%股份的表决权,神思投资所持公司表决权比例下降至 11.22%,能源环保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能源环保的实际控制人济南市国资委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1、能源环保基本情况
名称 | 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xxxxxx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 839-2 房间 |
法定代表人 | 国刚臣 |
注册资本 | 10,000 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0MA3BX2AP6X |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股东名称 | 济南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胜利大街 49 号 |
通讯方式 | 0531-81751187 |
设立日期 | 2015 年 10 月 8 日 |
营业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供热、制冷、发电、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环保节能项目、市政项目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凭许可证经营);现有供热设施的改造升级(涉及特种设备的须凭许可证经营);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建设、 运营;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能源环保股权控制架构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100%
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其他说明
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