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以下机构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 2021 年 12 月 29 日起,以下机构将代理本公司旗下富兰克林国海鑫颐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代码:012812,基金简称:国富鑫颐收益混合 A;C 类份额代码:012813,基金简称:国富鑫颐收益混合 C)的基金销售业务。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代销机构办理国富鑫颐收益混合A 和国富鑫颐收益混合 C 的认购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