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11N77671645220221801
代县枣林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合同编号:11N77671645220221801
委托人(全称):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监理人(全称):山西龙腾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代县枣林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 ;
2. 工程地点: 代县 ;
3. 工程规模: 代县枣林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服务范围为大 敦素村、小敦素村、段村和沱阳村,共计 3610 人的生活污水。服务范围内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主要建筑物包括设备间、配电室及个辅助用房。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x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xxx,身份证号码:142723197410170211,注册号: 140006960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叁拾xxx仟元整 (¥365000.00 元)。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
。
。
。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2022 年 8 月 24 日始,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2022 年 8 月 24 日。
2. 订立地点: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室 。
3. 本合同一式 陆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 份。
委托人: (xx) 监理人: (xx)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