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金额 不超过 70 亿元(含 70 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增信情况 无担保 主体信用评级 AAA 债券信用评级 本期债券无评级 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 68 号高科山顶总部基地 39 幢)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金额 | 不超过 70 亿元(含 70 亿元) |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 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
增信情况 | 无担保 |
主体信用评级 | AAA |
债券信用评级 | 本期债券无评级 |
资信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席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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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2022 年 7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83号文同意注册,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70 亿元(含 7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本批文项下的第二期发行,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在本批文项下已发行债券的规模为 15 亿元,剩余 55 亿元尚未发行。
二、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总资产为
13,085,853.54 万元,净资产为6,431,608.85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0.85 %,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7.23%。2022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508,019.48 万元,净利润 34,362.33 万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94,223.12 万元(2019-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
三、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四、本期债券无担保。
五、2019-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0.77 亿元、22.77 亿元、15.98 亿元及 3.09 亿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60.33 亿元、149.27 亿元、132.63 亿元及 113.92 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 59.56 亿元、126.50 亿元、116.65 亿元及 110.84 亿元。由于发行人铁路项目后续投入逐步增长,且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投入资金量大的特点,因此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经营性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六、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 8.25 亿元、13.58亿元、10.58 亿元及 6.58 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6.75%、103.84%、 84.32%及 153.36%。发行人投资收益占比较大,主要包括持有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发行人投资收益在利润总额中占比较大,如
受市场影响及运营需要,投资收益可能减少,可能影响发行人整体的盈利水平及稳定性。
七、发行人在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均涉及重大资产重组,通过重组发行
人逐步充实资本并合并取得新的营业收入来源。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除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未完成外,其他公司资产已完成变更登记,相关重组程序合法、合规;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对发行人本期发行的主体资格或内部决议的有效性产生影响。因此,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对本期发行无重大不利影响。
八、发行人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行政处罚或重大未决诉讼事项、仲裁事项。九、2022 年 9 月,根据发行人披露的《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拟无偿
划转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为优化重庆市国有资本布局,进一步聚焦公司主责主业,打造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综合性投资集团,发行人拟将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卫集团”)、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投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股东方重庆市财政局。本次划转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2023 年 1 月,根据发行人披露的《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无偿划转子
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2022 年 9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同意无偿划转环卫集团、环投集团 100%股权至重庆市财政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022 年 9 月 15 日,发行人股东同意无偿划转环卫集团、环投集团 100%股权至
重庆市财政局,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2022 年 10 月 10 日,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同意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股权的议案》。2023 年 1 月 29 日,环卫集团已完成上述股权划转所涉及的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本次股权划转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 526.45 亿元,2022 年 1-9
月净新增有息负债 278.45 亿元,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592.50 亿元的 47.00%,新增
借款主要用于成渝中线高铁、渝西高铁、渝万高铁、成达万高铁等 6 条高铁项目
的资本金投入及发行人与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50.85%,控制在合理范围,发行人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前述新增有息负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发行人目前经营状
况良好,各项业务开展正常,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前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发行人 2022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滑 36.49%,主要系当年发行人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发行人最新经营、财务及现金流情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亦不存在其他重大不利变化或对其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发行人仍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十二、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请参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普通投资者和专业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三、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四、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不进行评级,根据国际惯例和主管部门的要求,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评级有效期内进行跟踪评级。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评级有效期内对其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公布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如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
件,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就该事项进行实地调查或电话访谈,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要对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并根据监管要求进行披露。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每年进行主体评级。
十五、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不进行评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六、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约定的主要投资者保护条款如下:
(1)资信维持承诺
1)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发生如下情形:
发行人发生一个自然年度内减资超过原注册资本 20%以上、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
2)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出现违反上述第 1)条约定的资信维持承诺情形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以在半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3)当发行人发生违反资信维持承诺、发生或预计发生将影响偿债能力相关事项的,发行人将在 2 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发行人违反资信维持承诺且未在上述第 2)条约定期限内恢复承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2)救济措施
1)如发行人违反本章相关承诺要求且未能在资信维持承诺第 2)条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期债券 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之一,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①在 30 自然日内为本期债券增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②在 30 个自然日提供并落实经本期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解方案。
2)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实施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本期债券相关投资者保护条款,具体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
者保护机制”。
十七、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本期债券名称由原申请的“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重庆发展投资有限
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
目 录
九、发展战略目标 105
十、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106
十一、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111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112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112
二、合并报表范围主要变化 119
三、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情况 122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6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164
六、发行人有息债务及其偿付情况 165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68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170
九、受限资产情况 172
第五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174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174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174
三、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74
四、其他重要事项 174
五、发行人资信情况 17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78
一、备查文件 178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 178
释义
在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重发 投/重庆发投/重发展 | 指 | 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
本期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公司为发行本期债券并向投资者披露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 的《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发行公告 | 指 | 发行人为发行本期债券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 |
发行文件 | 指 | 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 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
牵头主承销商、中金公司、 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 | 指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 指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指 |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 |
中诚信/评级 | 指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承销协议 | 指 | 公司与主承销商签订的《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 和/或休息日)。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
交易日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
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 |
近三年及一期末 | 指 |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9 月末 |
科创投集团 | 指 | 重庆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环卫集团/环卫集团 | 指 | 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环投集团/环投集团 | 指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安保集团/安保集团 | 指 | 重庆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检测集团 | 指 | 招商局检测认证(重庆)有限公司 |
车检院 | 指 | 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
重庆科金集团 | 指 | 重庆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人才大市场/人才大市 场 | 指 | 重庆市人才大市场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重点人力 | 指 | 重庆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利农基金/利农基金 | 指 | 重庆利农农产品流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重庆住建投资/重庆置业担 保/重庆市住房置业担保有 | 指 | 重庆市住建投资有限公司 |
限责任公司 | ||
重庆招考 | 指 | 重庆市招生考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子漫人力/子漫人力 | 指 | 重庆市子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页岩气基金 | 指 | 重庆页岩气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众利基金 | 指 | 重庆众利商贸流通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重发置业/重庆交通旅游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交旅投 | 指 | 重庆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
重发产 | 指 | 重庆发展产业有限公司 |
引导基金 | 指 | 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铁投/重铁集团 | 指 | 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大数据公司 | 指 | 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 |
航运担保 | 指 | 重庆航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港航科技 | 指 | 重庆港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金盾公司 | 指 | 重庆保安集团金盾押运有限公司 |
忠信保安 | 指 | 重庆市忠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誉顺安保 | 指 | 重庆市誉顺轨道交通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
涪陵剑威 | 指 | 重庆保安集团涪陵区剑威有限公司 |
路易通公司 | 指 | 重庆路易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驾考培训公司 | 指 | 重庆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培训有限公司 |
西昆公司 | 指 | 京昆高速铁路西昆有限公司 |
长江沿岸公司 | 指 | 长江沿岸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林投公司 | 指 | 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市财政局/财政局/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重庆市财政局 |
运营方案 | 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乡镇污水处理设 施建设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66 号)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 |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
注:若出现加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除非特别注明,涉及货币金额的默认单位为人民币元。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2021 年 11 月 21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14 次临时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筹资计划调整方案暨 2022 年度筹资工作安排
的议案》,同意 2022 年度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安排并报出资人审批,授权经营层
在不超过 70 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办理公司债发行具体事宜。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重庆市财政局出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发展投资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渝财资产〔2021〕41 号),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注册情况
发行人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483 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70 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
(三)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发行主体: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 重发 01)。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票面金额: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在票面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设置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
前 3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在履行程序合规且报价公允的情况下也可以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 年 3 月 14 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
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3 月 14 日,若投资
者在第 3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
至 2026 年每年的 3 月 14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8 年 3 月 14 日;若投资者于第 3 年末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3 月 14 日(如遇法定及
政府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根据国际惯例和主管部门的要求,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评级有效期内进行跟踪评级。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评级有效期内对其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公布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如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就该事项进行实地调查或电话访谈,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要对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并根据监管要求进行披露。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每年进行主体评级。
赎回选择权条款: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
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本期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3 年利息在第 3 年末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3 年后存续。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
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 30 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
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不进行评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3 年 3 月 9 日。
发行首日:2023 年 3 月 13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3 年 3 月 13 日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共 2 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3 年 3 月 13 日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
2、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含 70 亿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含 5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
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的具体明细,若发行人调整有息债务明细,调整后的有息债务将于一年内偿还,对应债务人应为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 | 贷款金融机构 /债权人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务余额 | 预计还款 日期 | 预计最多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 |
重发展本部 | 中信银行重庆 分行营业部 | 2020/10/28 | 2023/8/28 | 102.61 | 2023/3/21 | 0.97 |
重发展本部 | 中信银行重庆 分行营业部 | 2021/8/9 | 2023/8/28 | 1,440.00 | 2023/3/21 | 13.17 |
重发展本部 | 招商银行重庆 分行营业部 | 2020/1/22 | 2035/1/22 | 10,379.00 | 2023/3/21 | 104.22 |
重发展本部 | 招商银行重庆 分行营业部 | 2021/3/18 | 2023/3/17 | 29,100.00 | 2023/3/17 | 71.78 |
重发展本部 | 建设银行重庆 两江分行 | 2018/10/31 | 2025/10/30 | 32,400.00 | 2023/3/21 | 4,800.00 |
借款单位 | 贷款金融机构 /债权人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务余额 | 预计还款 日期 | 预计最多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 |
重发展本部 | 建设银行重庆 两江分行 | 2018/10/31 | 2025/10/30 | 32,400.00 | 2023/3/21 | 328.05 |
重发展本部 | 建设银行重庆 两江分行 | 2019/2/21 | 2025/10/30 | 25,920.00 | 2023/3/21 | 275.83 |
重发展本部 | 建设银行重庆 两江分行 | 2019/2/21 | 2025/10/30 | 25,920.00 | 2023/3/21 | 3,840.00 |
重发展本部 | 建设银行重庆 两江分行 | 2019/3/26 | 2026/3/25 | 20,800.00 | 2023/3/21 | 2,500.00 |
重发展本部 | 建设银行重庆 两江分行 | 2019/3/26 | 2026/3/25 | 20,800.00 | 2023/3/21 | 226.20 |
重发展本部 | 建设银行重庆 两江分行 | 2022/5/31 | 2023/5/30 | 44,000.00 | 2023/3/21 | 330.00 |
重发展本部 | 建设银行重庆 两江分行 | 2022/12/13 | 2023/12/12 | 3,000.00 | 2023/3/21 | 22.50 |
重发展本部 | 工商银行重庆 渝中上清寺支行 | 2019/3/26 | 2026/3/25 | 41,860.00 | 2023/3/21 | 448.95 |
重发展本部 | 交通银行重庆 两江分行 | 2020/1/22 | 2035/1/21 | 16,740.00 | 2023/3/21 | 172.59 |
重发展本部 | 交通银行重庆 两江分行 | 2021/7/1 | 2024/6/30 | 16,000.00 | 2023/3/21 | 149.16 |
重发展本部 | 国家开发银行 重庆市分行 | 2019/3/14 | 2026/3/13 | 50,200.00 | 2023/3/21 | 514.90 |
重发展本部 | 国家开发银行 重庆市分行 | 2019/3/25 | 2034/3/25 | 59,600.00 | 2023/3/21 | 639.62 |
重发展本部 | 国家开发银行 重庆市分行 | 2022/8/6 | 2042/8/6 | 10,000.00 | 2023/3/21 | 72.96 |
重发展本部 | 国家开发银行 重庆市分行 | 2022/8/18 | 2042/8/6 | 85,120.00 | 2023/3/21 | 621.02 |
重发展本部 | 国家开发银行 重庆市分行 | 2022/8/18 | 2042/8/12 | 234,500.00 | 2023/3/21 | 1,710.87 |
重发展本部 | 国家开发银行 重庆市分行 | 2022/8/18 | 2042/8/12 | 4,880.00 | 2023/3/21 | 35.60 |
重发展本部 | 国家开发银行 重庆市分行 | 2022/8/25 | 2042/8/12 | 137,800.00 | 2023/3/21 | 1,005.37 |
重发展本部 | 国家开发银行 重庆市分行 | 2022/8/25 | 2042/8/12 | 350,450.00 | 2023/3/21 | 2,540.76 |
重发展本部 | 国家开发银行 重庆市分行 | 2022/8/25 | 2042/8/12 | 222,300.00 | 2023/3/21 | 1,611.68 |
借款单位 | 贷款金融机构 /债权人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务余额 | 预计还款 日期 | 预计最多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 |
重发展本部 | 国家开发银行 重庆市分行 | 2022/8/18 | 2042/8/12 | 554,900.00 | 2023/3/21 | 4,048.46 |
重发展本部 | 国家开发银行 重庆市分行 | 2022/8/25 | 2042/8/12 | 67,146.00 | 2023/3/21 | 489.89 |
重发展本部 | 国家开发银行 重庆市分行 | 2022/8/25 | 2042/8/12 | 507,750.00 | 2023/3/21 | 3,681.19 |
重发展本部 | 民生银行重庆 龙湖支行 | 2021/3/29 | 2024/3/29 | 8,500.00 | 2023/3/21 | 79.26 |
重发展本部 | 民生银行重庆 龙湖支行 | 2021/11/30 | 2031/11/30 | 63,000.00 | 2023/3/21 | 630.00 |
重发展本部 | 民生银行重庆 龙湖支行 | 2021/6/3 | 2024/6/3 | 42,500.00 | 2023/3/21 | 407.47 |
重发展本部 | 重庆农村商业 银行营业部 | 2019/3/25 | 2044/3/24 | 49,825.00 | 2023/3/21 | 516.03 |
重发展本部 | 重庆农村商业 银行营业部 | 2019/3/25 | 2044/3/24 | 49,825.00 | 2023/3/25 | 0.01 |
重发展本部 | 重庆农村商业 银行营业部 | 2019/3/25 | 2044/3/24 | 49,825.00 | 2023/3/25 | 25.00 |
重发展本部 | 重庆农村商业 银行营业部 | 2022/6/15 | 2025/6/14 | 11,850.00 | 2023/3/21 | 93.50 |
重发展本部 | 重庆农村商业 银行营业部 | 2022/12/30 | 2047/12/29 | 33,500.00 | 2023/3/21 | 278.89 |
重发展本部 | 重庆农村商业 银行营业部 | 2022/12/16 | 2025/12/15 | 23,950.00 | 2023/3/21 | 173.64 |
重发展本部 | 重庆农村商业 银行营业部 | 2023/1/3 | 2026/1/2 | 30,000.00 | 2023/3/21 | 186.08 |
重发展本部 | 农业银行重庆 渝中支行 | 2019/3/26 | 2039/3/25 | 114,900.00 | 2023/3/21 | 1,255.28 |
重发展本部 | 农业银行重庆 渝中支行 | 2019/3/26 | 2039/3/25 | 114,900.00 | 2023/3/26 | 1,900.00 |
重发展本部 | 农业银行重庆 渝中支行 | 2019/3/26 | 2039/3/25 | 81,300.00 | 2023/3/21 | 888.20 |
重发展本部 | 农业银行重庆 渝中支行 | 2019/3/26 | 2039/3/25 | 81,300.00 | 2023/3/26 | 1,300.00 |
重发展本部 | 中国银行重庆 两江分行 | 2020/1/23 | 2045/1/23 | 76,200.00 | 2023/3/21 | 791.54 |
重发展本部 | 重庆银行两江 分行 | 2021/9/30 | 2023/9/29 | 4,800.00 | 2023/3/30 | 18.49 |
借款单位 | 贷款金融机构 /债权人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务余额 | 预计还款 日期 | 预计最多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 |
重发展本部 | 重庆银行两江 分行 | 2022/12/28 | 2025/12/27 | 14,500.00 | 2023/3/20 | 100.73 |
重发展本部 | 华夏银行重庆 分行营业部 | 2020/12/28 | 2023/12/27 | 9,960.00 | 2023/3/21 | 95.87 |
重发展本部 | 三峡银行总行 营业部 | 2022/6/17 | 2025/6/17 | 500.00 | 2023/3/21 | 4.00 |
重发展本部 | 三峡银行总行 营业部 | 2022/7/26 | 2025/6/17 | 29,500.00 | 2023/3/21 | 396.00 |
重发展本部 | 信托计划 | 2021/12/27 | 2023/12/27 | 50,000.00 | 2023/3/21 | 635.00 |
重发展本部 | 邮储银行重庆 两江分行 | 2021/10/28 | 2023/10/27 | 2,250.00 | 2023/3/21 | 20.53 |
重发展本部 | 渤海银行重庆 分行营业部 | 2021/11/8 | 2023/11/8 | 2,450.00 | 2023/3/21 | 23.58 |
重发展本部 | 国家开发银行 重庆市分行 | 2019/3/14 | 2026/3/13 | 50,200.00 | 2023/4/20 | 7,600.00 |
重发展本部 | 国家开发银行 重庆市分行 | 2019/3/25 | 2034/3/25 | 59,600.00 | 2023/4/20 | 440.00 |
重发展本部 | 重庆银行两江 分行 | 2021/9/30 | 2023/9/29 | 4,800.00 | 2023/4/20 | 9.79 |
重发展本部 | 平安银行重庆 分行营业部 | 2022/12/26 | 2025/12/25 | 11,373.00 | 2023/4/21 | 86.72 |
重发展本部 | 建设银行重庆 两江分行 | 2022/5/31 | 2023/5/30 | 44,000.00 | 2023/5/30 | 256.67 |
重发展本部 | 重庆银行两江 分行 | 2021/9/30 | 2023/9/29 | 4,800.00 | 2023/5/20 | 13.99 |
重发展本部 | 建设银行重庆 两江分行 | 2018/10/31 | 2025/10/30 | 32,400.00 | 2023/6/21 | 285.66 |
重发展本部 | 建设银行重庆 两江分行 | 2019/2/21 | 2025/10/30 | 25,920.00 | 2023/6/21 | 228.53 |
重发展本部 | 国家开发银行 重庆市分行 | 2019/3/14 | 2026/3/13 | 50,200.00 | 2023/6/21 | 467.71 |
重发展本部 | 信托计划 | 2021/12/27 | 2023/12/27 | 50,000.00 | 2023/6/21 | 649.11 |
募集资金合计使用规模不超过 | 50,000.00 |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发行人如果进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内部决策和审批。债券存续期间,若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需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相关信息。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已在监管银行开立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
关于专项账户管理安排如下:
1、开立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发行人已开立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此外,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金监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资金划转情况。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每年或根据不时适用的监管要求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及其孳息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
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拟对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同时,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中证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其专项偿债账户信息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将保持 50.85%
不变。
2、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以 2022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为基准,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流动比率将由 6.67 增长至 7.04。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违规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地方政府作为发行人的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本期债券发行由发行人作为独立法人负责偿还,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进行使用,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不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不用于不产生任何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不转借他人;不用于购置土地,不直接或间接用于商业房地产业务;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5 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5 亿元全部计入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 5 亿元全部偿还流动负债;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 2022 年 9 月 30 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9 月 30 日 | 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 | 模拟变动额 |
流动资产 | 6,306,443.11 | 6,306,443.11 | - |
非流动资产 | 6,779,410.43 | 6,779,410.43 | - |
资产合计 | 13,085,853.54 | 13,085,853.54 | - |
流动负债 | 945,332.63 | 895,332.63 | -50,000.00 |
非流动负债 | 5,708,912.07 | 5,758,912.07 | +50,000.00 |
负债合计 | 6,654,244.70 | 6,654,244.70 | - |
资产负债率(%) | 50.85% | 50.85% | - |
流动比率(倍) | 6.67 | 7.04 | +0.37 |
三、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发行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成渝双城经济圈)(第一期)30 亿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均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
发行人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发行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 亿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均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
发行人于 2022 年 8 月 4 日发行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5 亿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发行人承诺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志明
注册资本:200亿元实缴资本:115亿元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2018-8-2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60289P2P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山顶总部基地39号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刘广荣
信息披露联系人:张一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山顶总部基地39号楼电话号码:023-60310053
传真号码:023-60310002
邮政编码:401122
网址:http://www.cqdic.com/所属行业:综合
经营范围:开展基金、股权、债权等投资与管理,对受托或划入的国有资源、资产和投资形成的资产实施管理、开发、经营,资本运作管理,出资人授权的其他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
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系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有关事项的批复》(渝府〔2018〕23 号)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成立,注册
资本 100 亿元,隶属重庆市财政局,是重庆市财政局出资规模第一的企业,重发投作为实行“资金、资产、资源” 三资统筹的市级重点企业,肩负重庆市经济发展重任,在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肩负重要任务,专注重庆市重要优质资产运
营及保值增值,参与重庆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目前,重庆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外部主体信用评级 AAA,已经成为一个自身运作良好、具有完善资本运作功能的国有独资大型投资集团。集团政策性、资源型优势突出,行业地位显著。
2022 年 9 月,发行人接到股东方重庆市财政局增加注册资本金的通知,将
注册资本从 100 亿元增加至 200 亿元,目前已完成工商备案登记。截至募集说明
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收到重庆市财政局缴纳的注册资本 135 亿元。
重庆市财政局出资明细表
出资时间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2018 年 9 月 26 日 | 800.00 | 现金 |
2018 年 10 月 26 日 | 299,200.00 | 现金 |
2019 年 3 月 22 日 | 280,000.00 | 现金 |
2019 年 6 月 28 日 | 120,000.00 | 现金 |
2020 年 2 月 20 日 | 100,000.00 | 现金 |
2020 年 12 月 8 日 | 70,000.00 | 现金 |
2021 年 3 月 24 日 | 50,000.00 | 现金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80,000.00 | 现金 |
2022 年 9 月 27 日 | 150,000.00 | 现金 |
2022 年 11 月 21 日 | 150,000.00 | 现金 |
2022 年 12 月 26 日 | 50,000.00 | 现金 |
合计 | 1,350,000.00 | - |
(二)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自成立以来股本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在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均涉及重大资产重组,通过重组,发行人逐
步充实资本并合并取得新的营业收入来源。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除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未完成外,其他公司资产已完成变更登记,相关重组程序合法、合规;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或内部决议的有效性产生影响。因此,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对本次发行无重大不利影响,披露信息不涉及保密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度,发行人无偿划入重庆市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
划入环卫集团股权等 20 家企业股权事宜: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无偿划转重庆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渝财建〔2019〕134 号)及《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重庆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9〕152 号),重庆市国资委将持有的重庆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股权变更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完成工商登记。本次资产重组取得了有权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转让手续及程序合法合规。
2)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划转工作的通知》(渝财资产〔2019〕17 号),2019 年 10 月 14 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 66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 20 家企业的股权无偿划转给重庆发展投资有限
公司并要求于 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股权变更,划转到市财政局及下属企业的,由划出方报市财政局批复,划转到市国资委及下属企业的,由划出方报市财政局后,市财政局会市国资委批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了有权机构的批准,手续合法合规。上述 20 家企业除重庆富勤管理策划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港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神射手射击俱乐部有限公司、北京重庆饭店、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外,于 2019 年 12 月末前完成股权划转工作。
发行人接收上述划拨资产前的资产总额为 124.55 亿元,无主营业务收入,
接收划拨资产后的资产总额为 548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42.55 亿元。发行人划拨资产的资产总额和主营业务收入占重组前发行人的资产总额和主营业务收入均超过 5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重庆富勤管理策划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完成股权划转工作,重
发投持股比例 40%;重庆港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完成股权
划转工作,重发投持股比例 100%;重庆神射手射击俱乐部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完成股权划转工作,重发投持股比例 10%;北京重庆饭店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完成股权划转工作,重发投持股比例 100%;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投公司”)股权划转工作目前尚在流程中。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林投公司总资产规模 43.69 亿元,总负债规模 28.49
亿元,净资产规模 15.20 亿元。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68 亿元,净利润
3,609.34 万元;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9.89 亿元,净利润 4,890.64 万元。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尚未将林投公司计入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
科目,林投公司的经营情况尚未对发行人形成任何影响。由于林投公司的盈利规模较小,该股权划转尚未完成变更事项对于发行人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截至目前,林投公司股权变更尚未完成,具体原因系林投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集团”)入股林投公司时,对重庆方权益的账务处理中,重庆市林业局投资部分与其实际投资额略有差异。经发行人与重庆市林业局、中林集团及林投公司充分沟通,拟通过林投公司向重庆方特别分红差额并转重庆方实收资本的方式解决。目前,重庆市财政局与重庆市林业局正就相关划转工作进行商谈,达成一致后即刻完成股权划转。
根据渝财资产〔2019〕17 号文划转给发行人的企业情况见下表:
渝财资产〔2019〕17 号文无偿划转给发行人公司明细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划转方式 | 股权比例 (%) |
1 | 重庆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重庆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安服务等 | 无偿划转 | 100% |
2 | 重庆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招商局检测认证(重庆)有限公司) | 产品质量认证、单位管理体系认证等 | 无偿划转 | 100% |
3 | 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 垃圾处理、清运及环卫设施经营等 | 无偿划转 | 100% |
4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等 | 无偿划转 | 100% |
5 | 重庆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 无偿划转 | 100% |
6 | 重庆页岩气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页岩气、矿产、新能源等领域投资及咨询服务 | 无偿划转 | 50% |
7 | 北京重庆饭店 | 酒店管理 | 无偿划转 | 100% |
8 | 重庆市招生考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招生招考信息咨询服务 | 无偿划转 | 100% |
9 | 重庆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重庆市重点产业人力资 源集团有限公司) | 人力资源相关服务 | 无偿划转 | 100% |
10 | 重庆市人才大市场集团有限公司 | 经营劳务派遣等 | 无偿划转 | 100% |
11 | 重庆市子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经营劳务派遣等 | 无偿划转 | 100% |
12 | 重庆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现更名为重庆市住建投资有限公 司) | 个人购房抵押贷款担保及相关服务 | 无偿划转 | 100% |
13 | 重庆港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船用设备及配件、船舶产品等 | 无偿划转 | 100% |
14 | 重庆众利商贸流通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 无偿划转 | 100% |
15 | 重庆利农农产品流通发展股权投资 | 股权投资管理等 | 无偿划转 | 75.30% |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16 | 重庆富勤管理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劳务派遣等 | 无偿划转 | 40% |
17 | 重庆神射手射击俱乐部有限公司 | 营业性射击场经营 | 无偿划转 | 10% |
18 | 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森林工程项目投资 | 无偿划转 | 5.33% |
19 | 重庆联顺联顺合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页岩气投资 | 无偿划转 | 20% |
20 | 重庆两江新区联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管理 | 无偿划转 | 20% |
注:重庆神射手俱乐部有限公司为重庆市体育局下属射击运动学校独资公司。重庆市体育局与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合作,通过增资扩股变更为参股股权,将射击运动学校持有的股权无偿划转重发投。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重庆市财政局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100%的股份,由重庆市财政局对发行人履行出资人职责。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股权结构表如下:
出资人 | 注册资本(亿元) | 股权比例(%) |
重庆市财政局 | 100 | 100 |
重庆市财政局经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重庆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市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会计和非贸易外汇收支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等等。近年来重庆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的工作,实现了综合经济实力较大提升。
四、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拥有全资及控股二级子公司 16 家,其中全资二
级子公司 12 家,非全资控股二级子公司 4 家,详见下表:
发行人全资及控股二级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 比例 | 注册资本 | 与发行人 的关系 | 业务范围 | 是否 并表 |
1 | 重庆科技创新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0.00 | 全资二级 子公司 | 投资咨询 | 是 |
2 | 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 限公司 | 100.00 | 528,691.74 | 全资二级 子公司 | 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 是 |
3 | 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 公司 | 100.00 | 100,000.00 | 全资二级 子公司 | 垃圾处理、清运及环卫设 施经营等 | 是 |
4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 100.00 | 100,000.00 | 全资二级 子公司 | 投资、环保技术咨询服务 等 | 是 |
5 | 重庆市住建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为重庆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 任公司) | 100.00 | 30,000.00 | 全资二级子公司 | 个人购房抵押贷款担保及相关服务 | 是 |
6 | 重庆安保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 100.00 | 22,800.00 | 全资二级 子公司 | 保安服务等 | 是 |
7 | 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 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0 | 全资二级 子公司 | 信息技术、大数据投资及 孵化 | 是 |
8 | 重庆市人才大市场集 团有限公司 | 100.00 | 3,422.99 | 全资二级 子公司 | 经营劳务派遣等 | 是 |
9 | 北京重庆饭店 | 100.00 | 3,100.00 | 全资二级 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是 |
10 | 重庆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原名为重庆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有 限公司) | 100.00 | 1,700.00 | 全资二级子公司 | 人力资源相关服务 | 是 |
11 | 重庆市招生考试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500.00 | 全资二级 子公司 | 招生招考信息咨询服务 | 是 |
12 | 重庆市子漫人力资源 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209.00 | 全资二级 子公司 | 经营劳务派遣等 | 是 |
13 | 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 75.78 | 2,791,200.00 | 控股二级 子公司 | 铁路投融资、建设、管理 | 是 |
14 | 重庆发展产业有限公 司 | 100.00 | 290,000.00 | 控股二级 子公司 | 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纾 困 | 是 |
15 | 重庆页岩气产业投资 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100,000.00 | 控股二级 子公司 | 页岩气、矿产、新能源等 领域投资及咨询服务 | 是 |
16 | 嘉兴聚力展业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99.96 | 25,010.00 | 非并表子公司 | 股权投资管理 | 否 |
注:嘉兴聚力展业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99.96%,未纳入合并报表原因系发行人为该基金 LP(有限合伙人),仅履行出资职能,不进行运营管理,该基金由GP(基金管理人)进行运营管理及并表处理。
发行人部分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发置业”)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
6 日,注册资本 52.87 亿元,主营业务包括:一般项目:经营性资产的投资和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重发置业总资产 169.03 亿元,总负债 69.25 亿元,所有者
权益 99.78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35 亿元,净利润 5.29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重发置业总资产 174.11 亿元,总负债 52.88 亿元,所有者
权益 121.23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40 亿元,净利润 4.16 亿元。
(2)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环卫集团”)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 29 日,主要从事固废垃圾收运处理、重要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一般项目:从事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生活垃圾处理、清运及环卫设施经营,环保技术开发及咨询,环保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重庆环卫集团总资产 105.37 亿元,总负债 69.05 亿元,所
有者权益 36.32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38 亿元,净利润 0.74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重庆环卫集团总资产 107.18 亿元,总负债 69.53 亿元,所
有者权益 37.65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47 亿元,净利润 0.80 亿元。
为优化重庆市国有资本布局,进一步聚焦公司主责主业,发行人将重庆环卫集团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股东方重庆市财政局,本次划转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披露《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拟无偿划转子公
司股权的公告》,2023 年 1 月 29 日,上述股权划转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本次股权划转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环投集团”)成立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注册资本 10 亿元,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
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治理及设施设计、施工、运营,环境保护仪器、设备、药剂研发、生产及销售,环境保护大数据平台服务、运营,环境监测、检测,土壤生态修复,工业土壤治理,危险废物处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重庆环投集团总资产 67.10 亿元,总负债 36.14 亿元,所有者权益 30.95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06 亿元,净利润-1.39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重庆环投集团总资产 64.23 亿元,总负债 35.41 亿元,所有者权益 28.82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92 亿元,净利润-1.34 亿元。
为优化重庆市国有资本布局,进一步聚焦公司主责主业,发行人将重庆环投集团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股东方重庆市财政局,本次划转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披露《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拟无偿划转子公司股权的公告》,本次股权划转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重庆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安保集团”)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注册资本 2.28 亿元,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许可项目:保安服务(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风险评估,秩序维护,其它,安全技术防范);经营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驾驶考试;对机动车进行检验检测(仅限于有资质的分支机构使用);会议服务;票务代理;代办汽车检测业务;餐饮服务(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住宿(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重庆安保集团总资产 15.63 亿元,总负债 3.65 亿元,所有
者权益 11.97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46 亿元,净利润 2.30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重庆安保集团总资产 16.85 亿元,总负债 1.42 亿元,所有
者权益 15.43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65 亿元,净利润 1.68 亿元。
(5)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铁投”)成立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注册资本 617.82 亿元,主营业务包括:一般项目:国家和地方合资铁路、城际铁路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合资铁路、城际铁路项目的客货运输、仓储物流、物资供销、商贸服务;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广告、餐饮、酒店等现代服务业的投资与管理;交通、电力、旅游等相关产业投资;铁路等交通相关业务咨询;重庆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20 年末,重庆铁投总资产 57.50 亿元,总负债 0.96 亿元,所有者权
益 56.53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43 万元,净利润 7.46 万元。
截至 2021 年末,重庆铁投总资产 168.74 亿元,总负债 8.43 亿元,所有者权
益 160.31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7.15 万元,净利润 7.55 万元。
(6)重庆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投集团”)成立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注册资本 100 亿元,主营业务包括:以自有资金开展投资活动、进行投后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须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支付结算、个人理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科创投集团持有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100.00%股权。
截至 2021 年末,科创投集团总资产 160.77 亿元,总负债 15.55 亿元,所有
者权益 145.22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86 亿元,净利润 4.72 亿元。
(二)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对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共计 26 家,详见下表:
对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 注册资本 | 业务范围 |
1 | 重庆中新陆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48.6726 | 11,300.00 | 股权投资 |
2 | 重庆雾都宾馆有限公司 | 43.21 | 5,979.93 | 住宿餐饮 |
3 | 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9.9992 | 174,831.00 | 电厂开发 |
4 | 重庆市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2857 | 4,000,000.00 | 股权投资 |
5 | 招商局检测认证( 重庆)有限公司( 原名为重庆检测认证 (集团)有限公司) | 44.00 | 34,090.909091 | 产品质量认证,单位管理体系认证等 |
6 | 重庆昆域创新智能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41.2551 | 17,210.00 | 股权投资 |
7 | 重发优侍科技康养产业( 重庆)有限公司 | 40.00 | 6,000.00 | 健康管理服务等 |
8 | 重庆富勤管理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 40.00 | 5,500.00 | 经营劳务派遣等 |
9 | 中新互联互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 35.00 | 2,000,000.00 | 股权投资 |
10 | 重庆吉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5745 | 18,800.00 | 股权投资 |
11 | 中新互联互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2.50 | 10,000.00 | 股权投资管理 |
12 | 重庆山水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20.00 | 100,000.00 | 旅游项目开发等 |
13 |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29.00 | 225,592.22 | 民用机场经营等 |
14 | 重庆联顺合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 | 25,000.00 | 利用自有资金对页岩气产业相关领域进行投资 |
15 | 重庆国资大数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5,000.00 | 大数据技术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等 |
16 | 重庆两江新区联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500.00 | 股权投资管理 |
17 | 京昆高速铁路西昆有限公司 | 16.6883 | 14,609,000.00 | 公共铁路运输等 |
18 | 重庆武陵文旅融合发展有限公司 | 16.00 | 20,000.00 | 景区管理 |
19 | 长江沿岸铁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 14.9606 | 2,540,000 | 公共铁路运输等 |
20 | 重庆市招赢朗曜成长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 合伙) | 12.7119 | 826,000.00 | 股权投资等 |
21 | 长江沿岸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847 | 13,460,000.00 | 公共铁路运输等 |
22 | 成达万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8.0155 | 4,142,000 | 公共铁路运输等 |
23 | 中金佳泰叁期(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 合伙) | 6.4641 | 309,400.00 | 股权投资 |
24 | 重庆星星套装门(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9697 | 6,466.00 | 装饰套装门等加工销售 |
25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1 | 664,510.91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 |
26 |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1.1299 | 8,850,000.00 | 股权投资等 |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建设基本制度、规范日常运作等方面入手,逐步推进公司治理机制的建设,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并坚持规范运作,建立了一套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框架。此外,公司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出资人
重庆市人民政府是公司的出资人,由重庆市财政局代表重庆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重庆市财政局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发行人的主业、新业,决定发行人经营方针,审核发行人投资计划、发行人发展战略和规划;
(2)按权限向发行人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按权限向发行人提名(或推荐)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4)考核发行人主要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对有关董事、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5)指导董事会对发行人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
(6)要求报送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7)查阅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8)对向董事会授权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9)决定发行人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变更公司形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解散、申请破产;
(10)修改公司章程;
(11)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
(12)决定发行人的国有产权转让,决定或审核重大财务、投资事项,对发行人资产评估项目进行审议或本案管理;
(13)决定对出资企业非同比例提供担保、借款以及对非出资企业借款、担保;
(14)决定发行人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审核发行人的财务决算方案;
(15)享有资产收益权,发行人终止时,依法取得发行人的剩余财产;
(16)根据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运用财务监督、党建监 督、绩效监督、干部监督、审计、巡查、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机制等方式履行监管职能,并对有关事项进行批准、备案;
(17)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章程,应由出资人行使的其他职权。
2.党委会
发行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依照规定研究决定以下重大事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监督、保证发行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重大举措;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决定企业人员任免、考核奖励,或按一定程序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人选,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围绕提高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培养开发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5)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6)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重要事项;
(7)党建工作重要制度的制定,党组织工作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
(8)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组织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9)巡视整改、巡察、审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10)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11)其他应由党委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党委会按照“党委先议、会前沟通、会上表达、会后报告”四步工作法前置研究讨论以下重大事项:
(1)发行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国家发展战略和市级战略性部署的重大举措;
(2)发行人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3)发行人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4)发行人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5)涉及发行人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6)其他应当由党委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3.董事会
发行人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9 人,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
董事 5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制定或罢免。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1)向出资人报告工作,执行出资人的决定;
(2)决定发行人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资计划;
(3)决定发行人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发行人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申请破产等方案;
(5)制订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制订发行人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定发行人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7)制订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制订发行人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决定工资结余使用方案;
(9)制订发行人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0)决定发行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发行人内部职能调整方案;
(11)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出资人按程序提名的公司总经理,并根据出资人或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2)根据公司章程或者合资合作协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或提名任免所投资企业(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除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3)负责除了出资人进行经营业绩考核人员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并按有关规定决定其报酬;
(14)决定发行人的基本管理制度;
(15)审议或决定对外捐赠事项;
(16)在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规定的权限内,决定发行人内部产权管理事项;
(17)审议或决定发行人重大资产处置事项;
(18)按照会计准则、财务制度规定,审议或决定发行人重大财务事项、投资事项;
(19)在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制度规定的比例或数量范围内,决定增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事项;在不涉及控股权变动的情况下,决定上市公司股份协议受让事项;决定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质押事项;
(20)决定参股企业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组事项;
(21)决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
(22)决定对所出资企业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借款;
(23)决定发行人的债务性融资方案;
(24)决定发行人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的人员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
(25)决定发行人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决定发行人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
(26)依法积极支持和配合监事会工作,接受监事会的监督检查;
(27)决定发行人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事项;
(28)法律法规规章和出资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4.总经理
发行人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含财务总监)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拟定、组织实施发行人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发行人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发行人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发行人的具体规章;
(6)根据出资人的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发行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发行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5.监事会
发行人设立监事会,由 5 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2 人。截至募集说明书
签署日,发行人现任监事 1 名。职工代表出任的,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报出资人备案;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出资人在发行人监事会成员中指定或罢免。监事会依法履行以下职权:
(1)检查发行人财务,评价发行人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发行人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制度,并监督执行;
(5)列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6)根据对发行人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可在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审计和检查;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公司具有健全、清晰的组织机构设置,体现了公司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治理原则。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各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综合管理部:
负责综合协调公司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公司文秘管理、信息宣传、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后勤保障等工作。具体如下:
负责公司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它重要会议的筹备、组织、会务、记录工作,撰写纪要及决议;负责公司重要汇报材料、综合性文件及领导指定专项文字材料,制发公文的审核把关;承担领导批示、重大决策、重要任务等交办督办工作;负责公司新闻宣传、信息编发等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公司应急、信访、安全、稳定、环保工作的部署安排、督促督察和实施考核管理;负责公司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公司公文流转管理工作,等等。
2、党建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1)党建工作
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负责制定实施党的建设相关制度、年
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等,及公司党委各类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负责承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协调及材料报送;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统筹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开展党建工作检查考核;等等。
2)人力资源工作
负责人力资源制度体系建设,公司组织架构、职能职责的优化设置;负责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及干部管理,组织“一报告两评议”,组织实施副职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对实控企业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进行监管;负责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人员招聘引进、考察录用及优化配置,动态管理人才库;负责员工职级管理、薪酬管理、建立员工绩效考核机制、考核实施及结果应用;负责组织实施参控股企业委派董监高人员的委派、任免、考核;等等。
3)群团工作
负责工会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经费管理;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工会、共青团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负责加强统战工作和群团组织建设;牵头工会(含妇委会)、共青团组织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技能竞赛、报告和讲座;等等。
3、纪检监察室:
中共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和重庆市监委驻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公司纪检监察室属于公司纪委、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内设机构,承担其日常工作。具体履行职责包括:承担公司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协助职责,以及公司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具体工作;承担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的监督调查处置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工作;等等。
4、审监部:
审监部承担审计部和监事会办公室的职能职责。
1)内部审计职责规划
负责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制定内部审计相关制度,确保独立客观行使内部审计职责;负责编制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制定审计实施方案;负责对公司及所属企业重大经济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发
展规划、战略决策、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等等。
2)监事会办公室职责规划
负责制定监事会工作相关制度;承办监事会会议,负责监事会会议召集、议案收集、会议记录等工作,承担监事会决议的落实和督办工作;承担监事会经营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及时向各部门传达监事意见及建议;等等。
5、风险控制部:
负责建立并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管理体系;负责全面辨识、评估公司面临的法务风险、投资风险及内控风险,制定应对措施,及时跟踪并提示风险;负责公司本部投资项目的风险评审,审核及评估业务风险,提出项目风险控制措施,出具审查意见;建立内部控制框架体系,监督指导公司及实控企业内部控制、合规体系建设;等等。
6、股权管理部:
负责制定公司对所属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根据职责分工,对公司所属企业实 施分类管理,调研了解公司所属企业相关的经营管理情况,建立管理台账;负责 对实控企业发展战略实施动态监管;负责公司实控企业提请公司决策的资产处置、股权转让或股权划转、重大投资及其他重大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相关决策事项的分 析、研究与审核;负责公司外派董监高的日常管理,配合股东代表及外派董监高 完成对公司所属企业相关议题议案的分析、研究与审核;等等。
7、资金运营部(计划财务部):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体系,制定财务管理与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指导实控企业做好资金及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负责制定公司本部的融资计划、融资方案,创新融资模式,打通各类融资通道,保障公司重大投资资金需求,指导实控企业做好重大融资事项,统计并表企业融资计划;负责管理公司本部货币资金,制定资金计划、办理现金收支及银行结算等现金业务,提出与子公司的资金调度方案;负责组织公司财务预算决算管理,汇总编制并表企业年度预决算报表,督促预算执行;负责公司本部会计核算工作,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保管会计档案,指导实控企业的会计核算,协调并表企业的会计政策;等等。
8、项目投资部:
负责重发公司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项目(高铁、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中国碳排放交易所和登记公司)的出资和管理工作;承担我市铁路、机场等基础
设施项目投资工作;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大项目投资工作;负责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机制改革创新,健全完善资源配置、运营体制及制度体系;负责拟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管理有关制度,建立并完善投前、中、后项目管理机制;负责按管理权限汇总编制部门年度投资计划和调整计划,并按公司相关规定报批;敦促执行部门年度投资计划,实施投资执行的报告制度;等等。
9、战略发展部:
负责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研究制定、宣贯培训、跟踪评估、优化完善及督促实施,负责子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审核及督导实施;负责公司总体改革谋划、方案设计、督促推进及考核评价,负责子公司改革方案的审核及督导实施;负责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中期调整、实施情况分析,负责子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审核及督导实施;负责围绕公司主业和新业务开展分析与研究,负责子公司主业、新业务的审核;等等。
10、资产管理部:
负责牵头制定完善公司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督执行;负责制定公司经营性资产的运营规划和经营计划;牵头公司及所属企业经营性资产的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交易、资产划转等工作;负责公司经营性资产的运营管理,监督、指导所属企业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的日常工作,对其提交公司审批、备案的经营管理事项拟定处理意见并按有关办法提请公司审议或决策;牵头推动公司经营性资产管理模式的优化变革,做好资产保值增值工作;等等。
11、市场投资部:
负责协同公司有关部门拟定市场化投资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根据公司新业务范围,组织开展市场、行业和相关政策等研究分析,持续开发、拓展有投资价值项目,建立市场化项目投资库;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尽职调查、商业谈判、投资方案设计,提出项目投资有关建议;负责组织实施批准的投资方案,落实投资前提条件,落实投资项目交割;负责组织推进项目投后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投资项目复盘,确保项目安全退出;等等。
(三)发行人的独立性
1、资产方面
发行人和控股股东的产权关系明晰,控股股东于发行人设立时注入的资金具
有独立完整性,全部为现金。股东与公司的资产权属界定明确,不存在资产被股东占用的情况。
2、人员方面
发行人在劳动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制订了相关的劳动、人事、薪酬制度。发行人的员工身份、资格、合同关系、制订的劳动人事制度与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
3、机构方面
发行人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规范,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混合经营的情况。发行人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并就董事会会议、监事会的权利义务、人员组成及议事规则以及董事长、总经理的职责权限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依法运作,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独立于控股股东,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控股股东分开。
4、财务方面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并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财务决策不受实际控制人干预,发行人独立作出财务决策,自主决策发行人的资金使用,不存在股东干预资金使用的情况。
5、业务经营方面
发行人是由重庆市财政局独立出资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经重庆市政府授权,对国有资产依法行使所有者权利,并保证其在运营过程中保值增值,发行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现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现任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期 |
何志明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男 | 1963.08 | 2018.8-至今 |
刘昱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男 | 1971.10 | 2022.3-至今 |
刘广荣 | 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 | 男 | 1965.6 | 2022.3-至今 |
姓名 | 现任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期 |
洪海林 | 外部董事 | 男 | 1979.05 | 2020.12 至今 |
冉斌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工董事 | 男 | 1973.02 | 2018.8-至今 |
崔俊蓉 | 外部监事 | 女 | 1970.11 | 2018.8-至今 |
龚晓莉 |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 女 | 1963.08 | 2019.4-至今 |
王文学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 男 | 1967.01 | 2018.8-至今 |
罗敬军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男 | 1973.11 | 2018.8-至今 |
袁刚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男 | 1974.07 | 2019.12 至今 |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从业简历
1.何志明先生,汉族,1963 年 8 月生,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重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局长,重庆黔江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重庆市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局长,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重庆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刘昱先生,汉族,男,1971 年 10 月生,大学学士学位,现任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曾在曾在人民银行重庆营业部合作处、重庆银监局合作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担任领导职务,曾任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3.刘广荣先生,汉族,1965 年 6 月生,大学毕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历任重庆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票管中心主任兼综合处副处长,社会保障处处长、经济建设处处长、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
4.洪海林先生,汉族,男,1979 年 5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5.冉斌先生,汉族,1973 年 2 月生,工商管理学士学位,现任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曾任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室调研员、副主任、主任,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管理二处处长。
6.崔俊蓉女士,汉族,1970 年 11 月生,民主建国会,硕士研究生,现任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曾任重庆市渝中区司法局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会计、重庆广贤律师事务所律师。
7.龚晓莉女士,汉族,1963 年 8 月生,党校研究生,现任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曾任中共重庆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室副主任,中共重庆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副主任、主任,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主任,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市纪委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8.王文学先生,汉族,1967 年 1 月生,党校研究生,现任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曾任重庆市开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重庆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副主任,重庆市纪委案件管理室主任,重庆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重庆市纪委、市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9.罗敬军先生,汉族,1973 年 11 月生,党校研究生,现任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曾任奉节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秘书科长,重庆市政府办公厅第六秘书处副处长,重庆市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水陆口岸处处长,重庆市政府办公厅第一秘书处处长。
10.袁刚先生,汉族,1974 年 7 月出生,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任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曾任重庆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秘书科科长,重庆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重庆市公安局北部新区分局副局长,重庆市公安局审计处处长。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任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务员兼职情况,符合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公务员法》等相关要求。
(四)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概述
发行人是重庆市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投融资和资产经营管理,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的目标和任务是依托资本市场,利用自身优势,运用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进行股权投资和资产经营,引领各类资金投向对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领域,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运营。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人力服务、安保服务、污水垃圾处理服务等。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20,618.95 万元、464,228.19 万元、491,843.52万元和 508,019.4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其中,近三年及一期污水、垃圾处理板块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48,572.63 万元、161,582.73 万元、210,931.10万元及 155,294.76 万元,占比分别为 35.32%、34.81%、42.89%和 30.57%;人力服务板块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0,463.19 万元、41,645.21 万元、50,426.76 万元和 208,440.35 万元,占比分别为 7.24%、8.97%、10.25%和 41.03%。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262,862.86 万元、307,670.24 万元、 371,675.00 万元和 426,851.09 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保持 同步趋势,主营业务成本大部分源自污水、垃圾处理板块。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 污水、垃圾处理板块的营业成本分别为 118,253.20 万元、145,857.87 万元、 185,663.51 万元和127,015.37 万元,占比分别为44.99%、47.41%、49.95%和29.76%;
人力服务板块的营业成本分别为 21,630.15 万元、31,083.27 万元、39,933.94 万元和 202,181.14 万元,占比分别为 8.23%、10.10%、10.74%和 47.37%;安保服务板块的营业成本分别为 84,219.18 万元、79,144.06 万元、103,384.88 万元和 89,466.50 万元,占比分别为 32.04%、25.72%、27.82%和 20.96%;检测认证服务板块的营业成本分别为 25,287.24 万元、18,204.17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占比分别为 9.62%、5.92%、0.00%和 0.00%;其他板块的营业成本分别为 13,473.09万元、33,380.87 万元、42,692.66 万元和 8,188.08 万元,占比分别为 5.13%、10.85%、 11.49%和 1.92%。
从毛利润和毛利率方面来看,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毛利润分别为 157,756.08万元、156,557.95 万元、120,168.52 万元和 81,168.39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37.51%、 33.72%、24.43%和 15.98%。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污水、垃圾处理板块的毛利润分别为 30,319.44 万元、15,724.86 万元、25,267.59 万元和 28,279.39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20.41%、9.73%、11.98%和 18.21%;人力服务板块的毛利润分别为 8,833.04 万元、10,561.93 万元、10,492.82 万元和 6,259.21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29.00%、25.36%、20.81%和 3.00%;安保服务板块的毛利润分别为 28,772.88 万元、34,387.73 万元、22,294.92 万元和 15,736.06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25.46%、 30.29%、17.74%和 14.96%;检测认证服务板块的毛利润分别为 67,021.91 万元、
52,021.32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72.61%、74.08%、0.00%和 0.00%;其他板块的毛利润分别为 22,808.82 万元、43,862.10 万元、62,113.20万元和 30,893.73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62.87%、56.78%、59.27%和 79.05%。
2021 年度,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有所下滑,主要系检测认证板块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所致,叠加人力服务板块、安保板块毛利率有所下行影响。人力服务板块毛利率自 25.36%下降至 20.81%的主要原因为,人才市场服务这一细分领域因人力成本上升、后疫情时期人才市场供需有所下行等影响,导致发行人人才招聘和人事代理业务盈利水平下降,发行人主要从事为重庆市重点产业企业引进工人业务,非高新技术性人才,故毛利率水平有所压降。安保板块毛利率自 30.29%下降至 17.74%的主要原因为,该板块营业成本大幅上升,系 2020 年度,安保集团因困难补助和疫情补助减免成本约 1.2 亿元;而 2021 年度恢复正常,因此取消补助导致成本上升。此外,安保服务行业人力成本抬升,导致毛利率水平有所下滑。
发行人各业务板块营业收入、成本、毛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 ||||||||
人力服务板块 | 208,440.35 | 41.03% | 50,426.76 | 10.25% | 41,645.21 | 8.97% | 30,463.19 | 7.24% |
安保服务板块 | 105,202.56 | 20.71% | 125,679.80 | 25.55% | 113,531.79 | 24.46% | 112,992.06 | 26.86% |
污水、垃圾处理板块 | 155,294.76 | 30.57% | 210,931.10 | 42.89% | 161,582.73 | 34.81% | 148,572.63 | 35.32% |
检测认证服务板块 | - | - | - | - | 70,225.49 | 15.13% | 92,309.15 | 21.95% |
其他板块 | 39,081.81 | 7.69% | 104,805.86 | 21.31% | 77,242.97 | 16.64% | 36,281.91 | 8.63% |
合计 | 508,019.48 | 100.00% | 491,843.52 | 100.00% | 464,228.19 | 100.00% | 420,618.95 | 100.00% |
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 ||||||||
人力服务板块 | 202,181.14 | 47.37% | 39,933.94 | 10.74% | 31,083.27 | 10.10% | 21,630.15 | 8.23% |
安保服务板块 | 89,466.50 | 20.96% | 103,384.88 | 27.82% | 79,144.06 | 25.72% | 84,219.18 | 32.04% |
污水、垃圾处理板块 | 127,015.37 | 29.76% | 185,663.51 | 49.95% | 145,857.87 | 47.41% | 118,253.20 | 44.99% |
检测认证服务板块 | - | - | - | - | 18,204.17 | 5.92% | 25,287.24 | 9.62% |
其他板块 | 8,188.08 | 1.92% | 42,692.66 | 11.49% | 33,380.87 | 10.85% | 13,473.09 | 5.13% |
合计 | 426,851.09 | 100.00% | 371,675.00 | 100.00% | 307,670.24 | 100.00% | 262,862.86 | 100.00% |
毛利润及毛利率构成情况 | ||||||||
项目 | 毛利润 | 毛利率 | 毛利润 | 毛利率 | 毛利润 | 毛利率 | 毛利润 | 毛利率 |
人力服务板块 | 6,259.21 | 3.00% | 10,492.82 | 20.81% | 10,561.93 | 25.36% | 8,833.04 | 29.00% |
安保服务板块 | 15,736.06 | 14.96% | 22,294.92 | 17.74% | 34,387.73 | 30.29% | 28,772.88 | 25.46% |
污水、垃圾处理板块 | 28,279.39 | 18.21% | 25,267.59 | 11.98% | 15,724.86 | 9.73% | 30,319.44 | 20.41% |
检测认证服务板块 | - | - | - | - | 52,021.32 | 74.08% | 67,021.91 | 72.61% |
其他板块 | 30,893.73 | 79.05% | 62,113.20 | 59.27% | 43,862.10 | 56.78% | 22,808.82 | 62.87% |
合计 | 81,168.39 | 15.98% | 120,168.52 | 24.43% | 156,557.95 | 33.72% | 157,756.08 | 37.51% |
(二)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利润分析
1、人力板块服务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人力服务板块业务收入分别为 30,463.19 万元、
41,645.21 万元、50,426.76 万元及 208,440.35 万元,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7.24%、8.97%、10.25%和 40.56%,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人力服务板块收入绝对值逐年提高,占总收入比重也在逐步提升。
人力服务板块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服务、人才市场服务、招生考试服务三部分,主要由发行人下属四家子公司负责,分别为重庆市招生考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重庆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人才大市场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子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其中人力资源服务主要从事人力资源外包,依靠外包价差盈利;人才市场服务主要包含人才招聘、人事代理、档案信息化服务等;招生考试服务主要包含征订与发行国家教育考试教辅资料、招生服务及国家教育考试信息技术保障等服务。
发行人近三年人力服务板块细分营业收入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招生考试服务 | 3,347.21 | 6.64% | 3,553.04 | 8.53% | 2,583.76 | 8.48% |
人力资源服务 | 14,049.60 | 27.86% | 16,820.41 | 40.39% | 1,463.61 | 4.80% |
人才市场服务 | 33,029.95 | 65.50% | 21,271.75 | 51.08% | 26,415.82 | 86.71% |
合计 | 50,426.76 | 100.00% | 41,645.21 | 100.00% | 30,463.19 | 100.00% |
2019 年,发行人人力服务板块实现收入 30,463.19 万元,其中招生考试服务
收入 2,583.76 万元,人力资源服务 1,463.61 万元,人才市场服务 26,415.82 万元。
2020 年,发行人人力服务板块实现收入 41,645.21 万元,其中招生考试服务
收入 3,553.04 万元,人力资源服务 16,820.41 万元,人才市场服务 21,271.75 万
元。与 2019 年相比,发行人 2020 人力服务板块实现收入增长 11,182.02 万元,增幅 36.71%,主要原因系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收入增加,增加值为 15,356.80 万元,增幅 1049.24%。
2021 年,发行人人力服务板块实现收入 50,426.76 万元,其中招生考试服务
收入 3,347.21 万元,人力资源服务 14,049.60 万元,人才市场服务 33,029.95 万元。2021 年度,发行人人才市场服务细分板块同比增长 55.28%,主要系子公司人才大市场展业经营良好,疫情后人才市场服务业务增长迅速所致。
2019-2021 年,发行人人力服务板块成本分别为 21,630.15 万元、31,083.27 万
元和 39,933.94 万元,具体如下:
发行人近三年人力服务板块成本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招生考试服务 | 1,412.56 | 3.54% | 1,281.39 | 4.12% | 1,079.77 | 4.99% |
人力资源服务 | 11,295.65 | 28.29% | 14,049.99 | 45.20% | 1,110.56 | 5.13% |
人才市场服务 | 27,225.74 | 68.18% | 15,751.90 | 50.68% | 19,439.83 | 89.87% |
合 计 | 39,933.94 | 100.00% | 31,083.27 | 100.00% | 21,630.15 | 100.00% |
2019 年,发行人人力服务板块业务成本为 21,630.15 万元,其中招生考试服
务收入 1,079.77 万元,人力资源服务 1,110.56 万元,人才市场服务 19,439.83 万元。
2020 年,发行人人力服务板块业务成本为 31,083.27 万元,较 2019 年增加
9,453.12 万元,增幅 43.70%。发行人 2020 年度人力服务板块业务成本增加,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人才市场服务与人力资源服务业务量增加使得经营成本相应增长导致。
2021 年,发行人人力服务板块业务成本为 39,933.94 万元,较 2020 年增加
8,850.67 万元,增幅为 28.47%,与人力服务板块整体业务量增长保持一致,且增幅小于人力板块整体收入增长幅度。
发行人近三年人力服务板块毛利润及毛利率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招生考试服务 | 1,934.65 | 18.44% | 2,271.65 | 21.51% | 1,503.99 | 17.03% |
毛利率 | 57.80% | 63.94% | 58.21% | |||
人力资源服务 | 2,753.95 | 26.25% | 2,770.42 | 26.23% | 353.05 | 4.00% |
毛利率 | 19.60% | 16.47% | 24.12% | |||
人才市场服务 | 5,804.21 | 55.32% | 5,519.85 | 52.26% | 6,975.99 | 78.98% |
毛利率 | 17.57% | 25.95% | 26.41% | |||
合 计 | 10,492.82 | 100.00% | 10,561.94 | 100.00% | 8,833.04 | 100.00% |
毛利率 | 20.81% | 25.36% | 29.00% |
2019-2021 年,发行人人力服务板块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9.00%、25.36%和
20.81%,毛利率逐年下降的原因主要为重庆重点人力公司部分人力资源业务是为重庆市重点产业企业引进工人,该板块毛利率较低。
(1)招生考试服务
发行人招生考试服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重庆招生考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招考”)运营,重庆招考主要经营国家教育考试图书资料销售、各类考试招生信息系统开发维护、招生考试信息咨询发布等,目前,重庆招考主要围绕“互联网+招考服务”着力打造“重庆招考”品牌,进一步提升招生考试信息服务供给水平。
1)经营模式
a.征订发行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教辅资料及考试专用文具
该项业务为考生自愿参与征订,面向用户收费。自重庆招考成立起延续至今,该项业务是公司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包括普通高考系列丛书、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说明、考试专用文具等,同时,公司积极通过重庆招考淘宝书店、微信店铺等线上方式开展销售,方便考生购买。
b.为全市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提供信息技术保障服务。
重庆招考 IT 部和院信息处组建成立信息技术保障组,共同承担全市各类国
家教育考试招生信息系统的开发与运维保障,公司投入专项资金对保障组办公环境、开发设备做维护与更新。目前,重庆考试院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和省级教育考试网上报名、考务管理、网上评卷、计划采集、志愿填报、录取等环节使用的 21 个系统,均为重庆招考 IT 部负责开发和运维,不仅系统开发过程对考试院完全公开透明,还派驻专业技术团队长期驻守在考试院提供经常性的“7×24 小时”服务,确保了各项系统的及时响应与平稳运行。
c.面向社会提供互联网+招考服务
重庆招考正全力向“互联网+招考服务”实施业务转型,重点打造“重庆招 考”新媒体平台,包括:重庆招考微信公众号、《重庆高考手机报》、普通高考综 合服务平台及志愿填报辅助系统。其中,重庆招考微信公众号向考生提供公益性 政策发布,关注用户逾 97 万,是重庆市关注人数最多、影响面最广的教育招生 考试类公众号,获评“重庆教育最具影响力政务微信”;《重庆高考手机报》重点 聚焦高考要闻、透视高考热点、及时播报录取动态,得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欢迎; 普通高考综合服务平台为考生提供免费的一站式个人信息查询服务(高考分数、体检情况、录取轨迹等),同时,提供志愿填报辅助增值服务,2020 年重庆市约 20%的普通高考考生通过该服务顺利完成志愿填报工作。以上增值服务免费提供。
d.承接在渝招生院校广告宣传
为满足市内外在渝招生院校的宣传需要,让广大考生、家长更多的了解院校信息,通过重庆招考媒体平台,包括平面媒体(普通高考系列丛书)及网络新媒体平台(重庆招考微信公众号、招考信息网、手机报)承接在渝招生院校广告宣传,该项业务面向院校收费。
2)会计处理方式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劳务收入)计算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劳务支出)贷:库存商品/银行存款、现金
3)行业地位
重庆招考是重庆市唯一一家受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管理的以提供招生考试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国有企业,主要业务围绕国家教育考试基础性、前置性服务工作开展,经过多年业务发展,重庆招考在区县招考机构、中学校、在渝招生院校等客户渠道维护上具备显著优势。
(2)人力资源和人才市场服务
发行人人力资源服务和人才市场服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重庆市人才大市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人才大市场”)、重庆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重点人力”)和重庆市子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子漫人力”)经营,主要业务包括人力资源招聘、中高级人才寻访、培训咨询、考试考务、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人事代理、档案信息化服务、国际人才交流与翻译服务、一站式家政服务等人力资源全产业链服务。
1)业务经营模式
人力资源招聘、猎头服务:为企事业单位提供高、中、低端所需不同人才的招聘服务。负责重庆人才网(www.cqrc.net)线上服务平台的运营、为企业提供中高端职位猎头服务、承接各类主题活动、会务会展、现场招聘会等业务。
人力资源外包和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是指根据服务企业的需要,承接其将某一项或几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职能外包的服务。劳务派遣服务是指与派遣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我方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重庆人才大市场以“1+1+1+N”日常服务模式提供服务,客户经理负责与客户对接,员工服务专员提供日常员工接待,后勤专员负责处理往来账目以及费用核对,N 个接待窗口负责接待和处理员工各种社保以及工资事宜。
人事代理和档案信息化服务: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
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
重点电子企业招工:重庆重点人力不以盈利为目的,协助“6+2”重点电子企业招工。在市内,建立两大工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提供统一接工、统一面试、统一体检、统一派工服务;同时通过与 29 个区县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或成立合资子公司、全资分公司以及培育壮大劳务经纪人队伍等多种形式,推进招工体系建设,深挖城乡富余劳动力。在市外,主要到周边 13 个省市通过设立
驻外办事机构,与中等职业院校合作建立 103 个“实习+就业”劳务输出基地,利用合作区县原有招工渠道等途径,吸引市外城乡富余劳动力到我市就业。2014年-2018 年,公司直接市场化送工超过 23 万人,成为全市重点电子产业第一大送工机构,送工量占到全市送工总量的五分之一。
2)会计处理模式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单位
3)行业地位
经过多年的发展,发行人的人力服务板块以发展成为重庆市范围内业务门类齐全、服务范围广泛、规模最大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也是中西部地区有较大影响力、具有国际视野的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为广为认可的领先企业,集团与同地区竞争对手相比具有诸多优势:(1)业务门类齐全,服务范围广泛,能够一站式满足客户的各类需求;(2)主要服务于高质量的蓝筹客户,包括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外资机构等;(3)已形成规模优势,服务客户和人员规模均领先于其他竞争对手。
2、安保服务板块
发行人安保服务板块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重庆安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保集团”)运营,经营业务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护卫、交通轨道安检等安保工作;金融行业的武装押运,ATM 自助机清机加钞、网点、金库守护;安全技术防范,联网报警服务;保安从业人员培训,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训练、考试,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检测,机动车号牌生产、配送、安装和随车物品销售等。
1)经营模式
安保集团主营业务中,押运板块及保安业务板块销售收入是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2021 年,两板块合计实现收入分别为 107,395.00 万元、108,687.00万元和 117,102.23 万元,占总收入比重分别为 95.05%、95.73%和 92.57%。
①押运板块
该业务板块主要由安保集团下属子公司重庆保安集团金盾押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公司”)经营,主要负责重庆区域内金融行业的武装押运,ATM 自助机清机加钞、网点及金库守护。由于该板块主要由武装押运组成,必须使用枪支,导致该行业形成了准入门槛较高、运营风险较大、安全要求高的特点,故金盾公司在重庆区域内具有区域垄断性,业务量较稳定、营业收入稳定,净利率较高。
押运板块 2021 年主要下游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销售单位 | 金额 | 关联关系 | 占比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814 | 非关联方 | 32.7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221 | 非关联方 | 16.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305 | 非关联方 | 9.9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814 | 非关联方 | 10.7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651 | 非关联方 | 5.75% |
合计 | 47,805 | - | 75.29% |
从上表中可看出,安保集团押运板块主要营业收入均来自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单位均为我国国有大型金融机构,付款能力强,业务量相对稳定。
②保安板块
保安板块主要由安保集团下属子公司重庆忠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忠信保安”)、重庆市誉顺轨道交通安保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顺安保”)、重庆保安集团涪陵区剑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剑威”)等公司经营,主要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大型公共活动、交通轨道安检等提供安全护卫及安保工作。
保安板块 2021 年主要下游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销售单位 | 金额 | 关联关系 | 占比 |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12,318.01 | 非关联方 | 22.98% |
涪陵区公安局 | 5,594.50 | 非关联方 | 10.44% |
重庆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 3,906.93 | 非关联方 | 7.29% |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1,029.00 | 非关联方 | 1.92% |
重庆市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安达楼宇设 备分公司 | 589.00 | 非关联方 | 1.10% |
合计 | 23,437.44 | - | 43.72% |
2019 年人防保安合同 10,007 人,比上年同期增加 783 人,增幅 8.49%,主
要是忠信保安、誉顺安保和涪陵剑威业务增加所致。2020 年人防保安合同 10,466人,2021 年人防保安合同 11,571 人,规模持续保持增长。安保集团在重庆保安行业中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占比约为 10%。从上表中看出,2021 年度保安板块业务收入前五大下游客户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涪陵区公安局、重庆涪陵区教育委员会、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重庆市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安达楼宇设备分公司,上述单位均为我国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及企业单位,付款能力强,业务量相对稳定。
③交管板块
交管板块主要经营业务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训练、考试、机动车号牌生产,由安保集团下属子公司重庆路易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易通公司”)与重庆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驾考培训公司”)经营。2021 年交管类公司收入 8,319.54 万元,占集团总收入的比重为 6.58%,毛利 3,820 万元,占集团总毛利的比重为 16.35%。
2021 年路易通公司生产车牌 179.07 万副(含自行车牌),比上年同期增加
39.07 万副,主要是由于 2021 年 2 月重庆主城区域桥梁隧道开始实施除新能源号
牌汽车限行政策导致电动车号牌同比增加 9.26 万副、新能源小车号牌同比新增
5.59 万副、小车号牌同比新增 15.79 万副、摩托车号牌同比新增 7.21 万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93,190 人/次,考试人数比上年同期增长 5,930 人,增长 6.79%;考前适应性培训 56,332 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 7,029 小时,减少幅度 11.09%,主要原因是:上年因疫情原因培训收费下调至 100 元/每人/小时,本年恢复原有培训收费标准,造成培训学时下降。
2)会计处理方式:
按《会计准则》和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处理。收到下一年的服务费用,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总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当月收入)”,贷记“预收账款(其他 11 个月收入)”,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结算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3)行业地位
①押运板块
因押运板块的业务需携带枪支的特殊性,发行人押运板块业务在重庆区域内为业务量最大的公司,基本无其他竞争对手,在市场上具有较强话语权。
②人防保安板块
发行人人防保安板块在重庆区域市场占比约为 10%,具有一定规模优势。该板块存在全国行业标准不统一、行业竞争激烈、保安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等问题。基于发行人国有企业的属性,同时下游企业均保持多年合作关系,其业务持续性较好。
③交管板块
发行人交管板块部分业务在重庆区域具有较大优势,如车牌制作业务,但车辆检测、驾考等竞争激烈的行业,发行人并无较大优势。此板块业务占发行人收入比重较低,也非着重发展的业务板块,故此业务板块对客户业务发展影响较小。
3、污水和垃圾处理板块
发行人污水和垃圾处理板块业务主要可分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其他环保相关业务三部分。其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部分主要涉及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其他环保相关业务主要为经营性业务,起到拓宽公司营业收入来源。
近三年及一期,污水和垃圾处理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 148,572.63 万元、
161,582.73 万元、210,931.10 万元及 155,294.76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35.32%、34.81%、42.89%及 30.57%。。
(1)污水处理板块总体业务情况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发行人进行污水处理和其他环保相关业务的主体。环投集团除自行运营重庆市区县污水处理厂外,也通过控股子公司进行其他环保相关业务。
1)合法合规性:
2015 年 10 月 29 日,经重庆市政府第 99 次常务会议,市委第 147 次常委会审议通过,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66 号)(以下简称“运营方案”)。主要内容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投、建、管、运”一体化运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分别授予重庆环投集团从事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并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明确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特许经营权期限:长期。
特许经营权的区域范围:重庆市行政辖区范围区县(自治县)
特许经营权的内容:重庆环投集团负责特许经营权范围内乡镇污水设施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并向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收取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全市 1,584 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产权均归重庆环投集团所有,并永续经营。
2)污水处理服务费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实 施方案的通知》的内容就其所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可收取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包含:
a.处理能力 100 吨/日及以上或有机械动力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其污水处理
服务费按合同约定水量乘以 3.12 元/吨计算。
b.处理能力 100 吨/日以下且无机械动力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服务
费按设施数量计费,每个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包干价为 3.6 万元/年。
c.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差异化环境保护政策推动五大功能区建设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80 号)有关精神,由市财政专项补助乡镇污水处理服务费 5 亿元/年。该项补贴资金由 3 部分组成:一是重庆环投集团污水
处理消减污染物排放指标后,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的 2 亿元/年;二是市级环保
专项资金安排 2 亿元/年;三是全市排污费提标增收部分解决 1 亿元/年。
d.市级财政专项补助,按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
1.20 元/吨、城市发展新区 0.80 元/吨、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 0.60 元
/吨补助。
污水处理费风险控制机制:
①污水处理负荷保底控制机制
为应对乡镇污水排放波动性导致的污水处理量不及涉及预期的风险,区县
(自治县)与环投集团签订的合同中需明确:
a.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按照设计规模的 90%承诺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以每个设计周期为整体测算,当周期内累计处理污水总量未达到设计规模的 90%时,由区县(自治县)财政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总设计处理能力 90%予以补足;
b.当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平均负荷达到设计规模的 95%时,对 95%以内的部分,区县(自治区)财政仍按照 3.12 元/吨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对超出 95%至 100%部分,区县(自治县)财政仅按 1.43 元/吨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c.对超过 100%至 120%的部分,在 3.12 元/吨的基础上按照超出比例上浮计算,超过 120%时,为确保设施不被损坏,应当采取溢流措施,尽快扩大处理能力。
②物价指数与污水处理服务费调整机制
为应对电费、药剂费、污泥外运费等成本的波动对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成本的影响,以特许经营期起始年作为基准年,若计费周期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基准年相比涨幅未超过 10%,污水处理服务费不变;当计费周期内居民消费指数与基准年相比涨幅超过 10%,超出 10%的部分每新增 5 个百分点,污水处理服务费上涨 0.04 元/吨。
③人工成本与污水处理服务费调整机制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总运营成本中人工成本约占 28.6%,为应对人工成本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经营成本的影响,以特许经营周期起始年的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准,若计费周期内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较基准年相比涨幅未达到 15%,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不变;若计费周期内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较基准年相比涨幅超过 15%,超出 15%的部分每新增 5 个百分点,污水处理服务费增加 0.02 元/吨。
④基准利率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挂钩机制
为应对融资成本变化对污水处理成本的影响,以特许经营周期起始年 5 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基准,保持同比例变化。在计费周期内,5 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与基准年相比,若上浮或者调低 10%,对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增加或者降低 0.06 元/吨。
自 2015 年该运营方案实施以来,污水处理服务费一直维持在 3.12 元/吨,未因上述调整机制发生变化。
3)经营情况
环投集团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为污水处理及其他环保相关业务收入,截至 2021 年末,环投集团与重庆市辖区 33 个区县(自治县)签订了特许经营合同,负责管理乡镇、村级、工业园及部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各区县(自治县)的设计处理能力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污水处理能力明细表
序号 | 区县名称 | 设计处理能力(吨) | 占比 |
1 | 合川 | 37,280.00 | 4.87% |
2 | 秀山 | 17,425.00 | 2.28% |
3 | 荣昌 | 27,200.00 | 3.55% |
4 | 武隆 | 12,930.00 | 1.69% |
5 | 南川 | 23,100.00 | 3.02% |
6 | 巫溪 | 13,990.00 | 1.83% |
7 | 黔江 | 12,450.00 | 1.63% |
8 | 大足 | 17,070.00 | 2.23% |
9 | 城口 | 7,020.00 | 0.92% |
10 | 忠县 | 29,701.00 | 3.88% |
11 | 潼南 | 9,300.00 | 1.21% |
12 | 梁平 | 24,195.00 | 3.16% |
13 | 江津 | 50,480.00 | 6.59% |
14 | 巫山 | 16,810.00 | 2.20% |
15 | 高新区 | 8,900.00 | 1.16% |
16 | 綦江 | 25,300.00 | 3.30% |
17 | 开州 | 43,950.00 | 5.74% |
18 | 涪陵 | 36,149.00 | 4.72% |
19 | 铜梁 | 16,900.00 | 2.21% |
20 | 石柱 | 19,102.00 | 2.50% |
21 | 万州 | 42,390.00 | 5.54% |
22 | 垫江 | 31,450.00 | 4.11% |
23 | 巴南 | 14,050.00 | 1.84% |
24 | 云阳 | 20,880.00 | 2.73% |
25 | 永川 | 10,850.00 | 1.42% |
26 | 酉阳 | 35,345.00 | 4.62% |
27 | 彭水 | 18,095.00 | 2.36% |
28 | 长寿 | 29,800.00 | 3.89% |
29 | 北碚 | 12,650.00 | 1.65% |
30 | 渝北 | 21,790.00 | 2.85% |
31 | 奉节 | 26,480.00 | 3.46% |
32 | 九龙坡 | 50,000.00 | 6.53% |
33 | 南岸区 | 2,500.00 | 0.33% |
合计 | - | 765,532.00 | 100.00% |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环投集团实现收入分别为 72,358.19 万元、
60,627.49 万元、69,249.35 万元和 38,698.44 万元,明细如下:
发行人污水处理和其他环保相关业务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污水处理 | 38,034.29 | 98.28% | 48,195.49 | 69.59% | 41,502.33 | 68.45% | 56,545.75 | 78.12% |
其他环保相关业务 | 664.15 | 1.72% | 21,053.86 | 30.41% | 19,125.16 | 31.55% | 15,839.44 | 21.88% |
合 计 | 38,698.44 | 100% | 69,249.35 | 100.00% | 60,627.49 | 100.00% | 72,385.19 | 100.00% |
2019 年,环投集团污水处理及其他环保相关业务实现收入 72,385.19 万元,
其中污水处理服务收入 56,545.75 万元,其他环保相关业务 15,839.44 万元。与
2018 年相比,环投集团 2019 年污水处理和其他环保相关业务实现收入增长
5,435.71 万元,增幅 8.12%,主要原因系环投集团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增加,增加值为 5,010.58 万元,增幅 9.72%。
2020 年,环投集团污水及其他环保相关业务实现收入 60,627.49 万元,其中
污水处理服务收入 41,502.33 万元,其他环保相关业务 19,125.16 万元。与 2019
年相比,环投集团 2020 年污水处理和其他环保相关业务收入降低 11,757.70 万元,降幅为 16.24%,主要原因为取消了环投集团的污水处理补贴,导致收入降低 1.92 亿元所致。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渝府发〔2021〕5 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废止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 166 号),其由市财政安排的乡镇污水处理建设及运营补助 19,200 万元相应取消,
导致 2020 年营业产值较去年大幅降低。
2021 年,环投集团整体实现营业收入 69,249.35 万元,其中污水处理收入
48,195.49 万元,占比 69.59%。在污水处理运营补助继续取消的情况下,环投集
团 2021 年度营业收入相较 2020 年度增长 8,621.86 万元,增幅为 14.22%,主要
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技改扩容,污水处理量较 2020 年有所增长,污水处理业务
收入增长 6,693.16 万元。
2022 年 1-9 月,环投集团整体实现营业收入 38,698.44 万元,其中污水处理收入 38,034.29 万元,占比 98.28%。
环投集团在 2017 年底全部接收 33 个区县(自治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后,剔除补助外的营业收入逐步趋于稳定,后续收入增长主要依靠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营。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环投集团污水处理和其他环保相关业务成本分别为 57,383.97 万元、61,286.43 万元、70,635.05 万元和 34,089.91 万元。
发行人污水处理和其他环保相关业务成本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污水处理 | 34,066.68 | 99.93% | 56,939.47 | 80.61% | 48,279.66 | 78.78% | 45,248.28 | 78.85% |
其他环保相关业务 | 23.22 | 0.07% | 13,695.58 | 19.39% | 13,006.76 | 21.22% | 12,135.69 | 21.15% |
合 计 | 34,089.91 | 100% | 70,635.05 | 100.00% | 61,286.43 | 100.00% | 57,383.97 | 100.00% |
2019 年,环投集团污水处理业务成本为 57,383.97 万元,较 2018 年增加
9,422.55 万元,增幅 19.64%。发行人 2019 年度污水处理业务及其他环保相关业务成本增加,主要是由于发行人污水处理业务量增加,同时各区县(自治县)提高出厂水质标准,发行人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技改升级导致的成本提升。
2020 年,环投集团污水处理业务成本为 61,286.43 万元,较 2019 年增加
3,902.46 万元,增幅 6.80%。发行人 2020 年度污水处理业务及其他环保相关业务成本增加,主要是由于发行人污水处理量及其他环保业务的业务量提高造成。
2021 年,环投集团整体营业成本合计 70,635.05 万元,较 2020 年增加 9,348.62
万元,增幅为 15.25%。主要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技改扩容,污水处理量较 2020
年增长,污水处理成本同比增长 17.94%。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污水处理及其他环保相关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污水处理 | 3,967.61 | 86.09% | -8,743.98 | - | -6,777.33 | - | 11,297.47 | 75.31% |
毛利率 | 10.43% | -18.14% | -16.33% | 19.98% | ||||
其他环保相关业务 | 640.93 | 13.91% | 7,358.28 | - | 6,118.40 | - | 3,703.75 | 24.69% |
毛利率 | 96.50% | 34.95% | 31.99% | 23.38% | ||||
合 计 | 4,608.53 | 100% | -1,385.70 | - | -658.93 | - | 15,001.22 | 100.00% |
2019-2021 年及2022 年1-9 月,发行人污水处理业务毛利润率分别为19.98%、
-16.33%、-18.14%和 10.43%。2019 年毛利率下降较多原因为,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及环投集团《关于暂估固定资产价值的说明》,环投集团对接收单位办理过户手续的乡镇污水处理厂资产按相关工艺、规模指标及接口干管等相关数据进行了暂估,根据暂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4,779.62 万元计入营业成本导致。2020 年及 2021 年,环投集团毛利率下降较多且为负的主要原因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渝府发〔2021〕5 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废止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66 号),其由市财政安排的乡镇污水处理建设及运营补助 19,200
万元相应取消导致 2020 年及 2021 年营业产值较 2019 年取消运营补助前大幅降低所致。
发行人其他环保相关业务主要包含环保工程、环保设备销售及在线运维、辐射检测、环保咨询、环境评估及固危废处置等业务,与污水治理具有一定关联性。近三年其他环保相关业务收入绝对规模不大,但逐年增加,且毛利率保持稳定。环投污水处理业务规模基本已达到稳定状态,未来营业收入增长除提高污水处理量外,其他环保领域的销售收入提升是重要的增长点。
4)业务模式
作为重庆市最大的乡镇污水处理的主体,发行人业务模式采用与各区县(自治县)签订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合同,建立“政府采购”的经营模式。
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的污水通过排水管网、泵站等设施汇集至发行人经营的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完成后,排放至江河中,发行人污水处理主要流程如下:
生 | 排 | 污 | 排 | 排 | ||||
活 | 水 | 水 | 水 | 放 | ||||
污 | 管 | 处 | 管 | 入 | ||||
水 | 网 | 理 设 | 网 | 河 | ||||
施 |
5)污水处理设施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66 号),针对不同污水处理厂的情况,发行人取得方式如下:
a.新建项目
采用“设计-建设-拥有-经营”模式。由重庆环投集团负责投资并承担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全部工作、项目建成后,重庆环投公司拥有建成资产的产权及经营权,区县人民政府支付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
b.已建项目
采用“移交-拥有-经营”模式。重庆环投集团负责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及维护,区县人民政府支付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运营过程中,环投集团根据资金情况及发展需要,对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平台公司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以分期支付的方式全部收购,最终取得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资产所有权。
c.在建项目
按照项目实施进展分别采用“建设-移交-拥有-经营”、“设计-建设-拥有-经营”或“建设-拥有-经营”模式。
截至报告期末,已签订资产收购合同的污水处理设施共计 173 座,其中 118
座已执行合同。根据合同约定需支付总额 5.95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已支付 3.38
亿元。同时,已取得 119 座污水处理厂不动产权证。
6)主要原材料、能源动力及其供应情况
公司在污水处理设施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聚合氯化铝及聚丙烯酰胺等化学物。公司运营中所使用的主要设备包括水泵、污泥泵、鼓风机和紫外消毒灯等。公司供应商基本在重庆本地,同时设备的生产商及进口商均是有一定资质认证的企业,保证了公司设备及原材料的营运需求。
公司生产经营主要能源为电力,电力行业在重庆市内供应旺盛,对公司正常
营运周转起到了强有力的保证。
7)安全生产情况
环投集团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适用于环投集团合并范围内各目标公司。环投集团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业务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近三年内未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纳税等受到重大处罚。本次债券的发行,不会因发行人的上述业务运营情况受到限制。
结合来看,发行人污水处理与其他环保相关业务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指引,合法合规。
8)环保处罚情况
环投集团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受到重庆市长寿区环保局处罚,处罚决定文书号为长环罚字〔2017〕13 号,处罚内容为罚款 7 万元;2019 年受到璧山区环保局处罚共 43 次,处罚内容均为罚款,合计罚款金额为 350 万元,处罚时间集中
为 2019 年 6 月 5 日、2019 年 6 月 6 日、2019 年 7 月 19、2019 年 7 月 22-24 日;
2019 年 8 月 27 日受到铜梁区环保局处罚,处罚决定文书号为铜环执罚〔2019〕
68 号,处罚内容为罚款 10 万元;2019 年 10 月 11 日、2019 年 10 月 28 日及 2019
年 10 月 30 日受到永川区环保处罚 4 次,处罚内容均为罚款,罚款金额合计 60
万元;2019 年 12 月 2 日受到重庆市沙坪坝区环保局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 5 万元,处罚文书号为沙环执罚〔2019〕348 号;2020 年 6 月 16 日,酉阳万木镇污水处理厂受环保罚款 5 万元,酉阳分公司作为受罚主体,由于该厂处于技改施工
阶段,罚款由第三方施工单位缴纳。2021 年 10 月 18 日,渝北区王家街道等 14座污水处理厂因未安装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环投集团作为受罚主体,罚款金额合计 28 万元,处罚款项已经于 2022 年 2 月缴纳完毕。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环保处罚均已执行完毕,且罚款金额较小,不会对环投集团正常业务运营及本次债券发行造成重大影响。
(2)垃圾处理板块总体业务情况
发行人垃圾处理板块主要依靠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卫集团”)负责,涵盖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较为完整的固废垃圾处置产业链,目前日均收运处置各类固废垃圾约 1.8 万吨。
1)经营情况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环卫集团垃圾处理及其他业务实现收入分别
为 77,436.31 万元、103,779.45 万元、144,710.99 万元和 116,596.32 万元,持续快
速增长,业务经营情况稳定且良好,收入构成明细如下:
发行人垃圾处理和其他业务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垃圾处理 | 115,673.92 | 99.21% | 142,816.99 | 98.69% | 101,850.15 | 98.14% | 74,669.13 | 96.43% |
其他业务收入 | 922.40 | 0.79% | 1,894.00 | 1.31% | 1,929.30 | 1.86% | 2,767.17 | 3.57% |
合 计 | 116,596.32 | 100% | 144,710.99 | 100.00% | 103,779.45 | 100.00% | 77,436.31 | 100.00% |
2019 年,环卫集团垃圾处理及其他业务实现收入 77,436.31 万元,其中垃圾
处理收入 74,669.13 万元,其他业务 2,767.17 万元。与 2018 年相比,环卫集团
2019 年垃圾处理及其他业务收入增长 7,382.82 万元,增幅 10.54%,主要原因系
2019 年垃圾处理业务收入增加 5,698.47 万元,增幅 8.26%。
2020 年,环卫集团垃圾处理及其他业务实现收入 103,779.45 万元,其中垃
圾处理收入 101,850.15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 1,929.30 万元。较 2019 年增长
26,343.14 万元,增幅 34.02%,主要原因系垃圾处理业务增长 27,181.02 万元,增幅 36.40%。
2021 年,环卫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144,710.99 万元,其中垃圾处理收入
142,816.99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 1,894.00 万元。2021 年度环卫集团整体实现营业
收入较 2020 年度增长 40,931.54 万元,增幅 39.44%。其中垃圾处理业务同比增长 40,966.84 万元,增幅 40.22%。
2022 年 1-9 月,环卫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116,596.32 万元,其中垃圾处理收入
115,673.92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 922.40 万元。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环卫集团垃圾处理及其他业务成本分别为
63,087.07 万元、85,432.19 万元、115,936.58 万元和 92,925.47 万元,持续增长,与营业收入趋势保持一致。
发行人垃圾处理和其他业务成本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垃圾处理 | 92,018.41 | 99.02% | 115,574.88 | 99.69% | 85,364.70 | 99.92% | 62,566.19 | 99.17% |
其他业务收入 | 907.06 | 0.98% | 361.70 | 0.31% | 67.49 | 0.08% | 520.88 | 0.83% |
合 计 | 92,925.47 | 100% | 115,936.58 | 100.00% | 85,432.19 | 100.00% | 63,087.07 | 100.00% |
2019 年,环卫集团垃圾处理及其他业务成本为 63,087.07 万元,较 2018 年
增加 6,020.08 万元,增幅 10.55%。发行人 2019 年度垃圾处理及其他业务成本增加,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垃圾处理业务量增加使得经营成本相应增长导致。
2020 年,环卫集团垃圾处理及其他业务成本为 85,432.19 万元,较 2019 年
增加 22,345.12 万元,增幅 35.42%。发行人 2020 年度垃圾处理及其他业务成本增加,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垃圾处理业务量增加使得经营成本相应增长导致。
2021 年,环卫集团整体营业成本合计 115,936.58 万元,较 2020 年增加
30,504.39 万元,增幅 35.71%,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垃圾处理业务量持续增加所致,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趋势保持一致。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垃圾处理及其他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垃圾处理 | 23,655.51 | 99.94% | 27,242.11 | 94.67% | 16,485.45 | 89.85% | 12,102.94 | 84.35% |
毛利率 | 20.45% | 19.07% | 16.19% | 16.21% | ||||
其他业务收入 | 15.34 | 0.06% | 1,532.30 | 5.33% | 1,861.81 | 10.15% | 2,246.29 | 15.65% |
毛利率 | 1.66% | 80.90% | 96.50% | 81.18% | ||||
合 计 | 23,670.85 | 100.00% | 28,774.41 | 100.00% | 18,347.26 | 100.00% | 14,349.24 | 100.00% |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垃圾处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6.21%、
16.19%、19.07%和 20.45%,盈利水平较高;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81.18%、
96.50%、80.90%和 1.66%。发行人其他业务主要为垃圾资源化后的产品销售收入。
2)合法合规性
2002 年重庆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渝府〔2002〕207 号)中明确,环卫集团成立后享有重庆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清运及环卫设施特许专营权。
3)经营模式
市环卫集团垃圾收运能力为 17,100 吨/日,其中主城区垃圾收运能力为
14,500 吨/日,占比 84.80%;区县垃圾收运能力为 2,600 吨/日,占比 15.20%。
市环卫集团垃圾处置能力为 3,700 吨/日,其中主城区垃圾处置能力为 3,100
吨/日,占比 83.78%,区县垃圾处置能力为 600 吨/日,占比 16.22%。 a.垃圾收运体系
重庆市主城区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由各区市政局负责垃圾收运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由各区固体废物运输公司负责具体收运工作,对于高校、市属中小学等重点区域,由市级固体废物运输公司直接负责收运。
b.收运模式
重庆主城区现有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主要采用的是一次转运收运模式为主:垃圾产生源→小型收集箱→一次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置场(厂);根据垃圾产生源和城区具体情况,补充有直运方式。
直运模式:直运模式即在垃圾产生源处直接收集垃圾后运送到垃圾处理厂:垃圾产生源→小型收集箱→垃圾处置场(厂)。
垃圾处理种类:环卫集团从事的固体废弃物处置垃圾种类包括生活垃圾、城市污泥、电子废弃物处置、餐厨垃圾处理等业务,其中主要为生活垃圾、工业及医疗危险废物的处置。
发行人在生活垃圾处理领域,将垃圾预处理、焚烧、堆肥与卫生填埋有机结 合,形成整套适合重庆市实际情况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解决方案;在城市污 泥处置领域,发行人开发出了好氧堆肥、厌氧消化以及半干化加硫化床焚烧技术,可因地制宜地提供城市污泥及工业污泥的全面解决方案;在餐厨垃圾处理领域,公司进行了大量的技术和人员等多方面的储备,掌握了餐厨垃圾的生物处理技术、焚烧技术和填埋技术。
c.垃圾处理水平
①餐厨垃圾处理:环卫集团利用已建成黑石子餐厨垃圾厂进行技术研发和设 备改造,投资建设了厨余垃圾、餐厨垃圾联合厌氧处理示范线,开创了全国厨余 垃圾和餐厨垃圾联合厌氧处理的先例,该厂采用湿式厌氧消化工艺技术,内容包 括接料及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沼气净化及提纯系统、沼气上网发电系统、 精制压缩天然气系统、生物柴油制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发酵残渣脱水系统、脱水残渣堆肥化处理系统等。进入该厂的餐厨垃圾进行油水分离后制取生物柴油,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经过净化处理后发电或生产 CNG,脱水后的残渣进行堆肥,
实现了餐厨垃圾变废为宝资源化利用;该厂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自行处理达到三级标准后输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②地沟油处理水平
地沟油由重庆市黑石子餐厨垃圾处理厂一并处理,目前处理量约为 100 吨/日,采用地沟油制生物柴油工艺。
③协同处理污泥水平
环卫集团利用污泥与餐厨垃圾特性基本相同,在下辖垃圾处理厂协同处理城市污泥,日处理城市污泥约 300 吨。实践证明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协同处理城市污泥可以提高系统稳定性,防止系统酸化,提高餐厨产气效率,提升设备使用效率,降低沼气中的硫含量、减少沼气脱硫设备投资,使得项目更具经济性。
除上述较为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外,环卫集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主持了国家科技部、国家住建部多项科研课题研发与示范,多项研发成果运用垃圾收运处理领域,荣获重庆市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建成了全国第一座环卫领域院士工作站、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
d.垃圾资源化
目前,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主要包括:生物柴油、植物沥青及 CNG,具体情况如下:
①生物柴油。
销售模式为直销,业务员寻找到客户后将产品直接销售给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②植物沥青。
生物柴油时产生的附属产品。销售模式为直销,业务员寻找到客户后将产品直接销售给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③CNG(压缩天然气)。
销售模式为公开招标,目前合作单位是通过集团招标代理单位,对外公开进行 CNG 销售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满足条件的前提下,价高者为最终合作单位,合同期为一年。2019 年 5 月开始对外销售,目前销售时间已超过两年。
2021 年环卫集团垃圾资源化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销售单位 | 金额 | 关联关系 | 占比 |
安徽向达环境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 334.34 | 非关联 | 0.92% |
广西联邕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483.23 | 非关联 | 1.33% |
重庆科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2.55 | 非关联 | 0.31% |
桐乡市化工有限公司 | 118.56 | 非关联 | 0.33% |
常州市金坛区维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652.47 | 非关联 | 1.79% |
新锦龙生物基材料(湖北)有限公司 | 295.18 | 非关联 | 0.81% |
重庆市永川区益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7.41 | 关联 | 0.02% |
重庆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44.30 | 非关联 | 0.40% |
中能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 30,378.45 | 非关联 | 83.52% |
湖南信汇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773.47 | 非关联 | 2.13% |
贵州锦江生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3,073.03 | 非关联 | 8.45% |
合计 | 36,373.00 | 100.00% |
4)会计处理模式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5)安全生产情况
环卫集团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适用于环卫集团合并范围内各目标公司。环卫集团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业务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近三年内未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纳税等受到重大处罚。本次债券的发行,不会因发行人的上述业务运营情况受到限制。
综合来看,发行人垃圾处理业务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指引,合法合规。
6)行业地位
通过十几年的不懈努力和创新,环卫集团在垃圾分类收运、厨余垃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核心业务方面具备全国第一流的技术和运营管理水平。在垃圾分类收运方面,在主城区规划建设了“前端收集、一次运输、二次转运”的垃圾物流网络系统,在区县负责江津、綦江、长寿等城镇农村垃圾分类收运物流网络系统建设和运营,建成了界石、走马、夏家坝、江津、长寿等 20 余座 400 吨/
日以上的生态环保型垃圾转运站,目前日均收运垃圾约 1.5 万吨。在餐厨垃圾资
源化利用方面,建设运营的黑石子餐厨垃圾处理厂是国内处理规模最大、稳定运营时间最长的国家级餐厨垃圾示范项目,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设计规模达 3,200吨/日,另外,黔江、涪陵、綦江、永川、合川等项目均是业内标杆项目。
4、检测认证服务板块
发行人检测认证服务板块主要由招商局检测认证(重庆)有限公司(原重庆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集团”)运营,主营业务为质量认证、车辆检测、计量器具研发、销售、检测等。其中营业收入最高部分为车辆检测板块,该板块 2020 年营业收入占检测集团营业收入比重为 93.26%,由重庆检测集团全资子公司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检院”)运营。 2020 年 9 月,根据重庆市政府与招商局集团的重大战略合作部署,重发展
公司与招商局集团下属企业就合作签订增资协议,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对重发展子公司检测集团进行改革。增资前,检测集团注册资本为 1.50 亿元,重发展公司持有 100%股权;现金增资后,检测集团注册资本为 3.41 亿元,其中招商局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持股 56%,为检测集团控股股东,重发展公司持股 44%。自 2021 年度始,发行人不再将检测集团纳入合并范围,但发行人仍持有检测集团股权,将持续通过获取分红等方式取得收益,不会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车检院检验能力
车检院主要从事汽车、摩托车、通用发动机、多/单缸柴油机、助力自行车等产品的测试评价、试验研究、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标准制订、出口认证、进口商检、司法鉴定等业务,拥有一批专业技术平台。
国家技术平台:有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获批筹建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质量检验中心(重庆),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认监委、环保部、交通运输部等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和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也是全国同时具有汽车和摩托车国家级中心的两家机构之一。
部级技术平台:有交通运输部认定自动驾驶封闭场地测试基地(重庆)、交通运输部自动驾驶技术行业研发中心。
省级技术平台:是重庆市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管理单位、有自动驾驶系统及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发与测试应用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汽车主动安全测试技术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电动汽车安全评价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重庆市电磁兼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国家信息产业基地(重庆)汽车电子
公共检测评价中心。
四大主攻技术方向:重庆车检院积极响应“质量强国”的国家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加快市场化转型步伐,服务企业产品质量提升,正大力推进汽车主被动安全、汽车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四大专业领域的产品研发验证、测试评价能力建设。
汽车主被动安全方面,首创了国际领先的客车安全评价规程《中国客车安全评价规程》(C-SCAP);汽车节能减排方面,国六排放试验能力率先通过 CNAS评审,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授权;新能源汽车方面,实现动力电池系统功率及类型检测全覆盖;智能网联汽车方面,打造了自动驾驶车路协同测试基地,并基于北斗高精定位和 5GC-V2X 技术,实现了测试基地 5G 信号全覆盖,已建成具备 5G 通讯、高精定位、环境感知等功能的复合路侧基础设施,具备针对高级自动驾驶及车路协同技术的测试及研发评价能力。
2)检验资质
①汽车领域检测资质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认可、计量认证授权的国家级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工信部授权的国家级汽车新产品定型及强制性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汽车及零部件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机构;国家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检测机构;国家环保部授权的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委托的汽车产品认证检测机构;中汽认证中心委托的汽车产品认证检测机构;重庆市司法局授权的机动车产品司法鉴定检测机构。
②摩托车领域检测资质: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认可、计量认证授权的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工信部授权的国家级摩托车新产品定型及强制性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摩托车及零部件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机构;国家环保部授权的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委托的摩托车车产品认证检测机构;中汽认证中心委托的摩托车产品认证检测机构。
供应商选择及价格制定机制按照国家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物资设备管理规定》,在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严格遵照国家法
律法规、有关要求及公司制度开展相关工作,高度重视风险防控,保证公司采购工作的合法合规、公平公正、高质高效。
按照公司《物资设备管理规定》,公司的采购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直接采购、紧急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七种,公开招标应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邀请招标原则上由公司自行组织招标,其余采购方式由公司自行组织实施。采购过程中,根据采购标的物的预算及存在的潜在供应商等情况,选取对应的采购方式、遵照相应程序实施采购,确定供应商及采购价格。各采购方式适用条件及价格确定方法具体如下:
①国家或主管部门对采购方式有明确要求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要求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②一次性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 200 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开招标原则上采用综合评分办法对投标文件的报价、技术响应、商务响应进行综合评比打分,评标委员会原则上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中标人投标价格即为中标价格。
③一次性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 50 万元(含)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项目,
原则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对于 200 万元(含)以上但具有特殊性,经批准后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邀请招标的中标人及中标价格确定方法参照公开招标执行。
④一次性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 50 万元(含)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项目,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1)经过调研,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2)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3)经过调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竞争性磋商项目潜在供应商根据标书初步要求投标后,由磋商小组与每个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确定详细的技术方案、技术指标等内容后,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办法最终的报价、技术响应、商务响应进行综合评比打分,原则上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中标人最后报价即为中标价格。
⑤一次性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 10 万元(含)以上 50 万元以下,采用询价方式采购。邀请三家及以上满足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报价,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⑥一次性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 10 万元以下的项目,可比质比价后确定供
应商直接采购。
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时,由谈判小组与供货商进行谈判确定术规格、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等。
⑧不可预见的原因或者非人为原因造成采用正常采购程序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可采用紧急采购方式采购。经公司批准后采用紧急采购方式实施的项目,由谈判小组与供货商进行谈判确定术规格、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等。
车检院主要供应商情况
序号 | 供应商 | 设备名称 | 币种 | 合同金额 (万元) | 合同年度 |
1 | 上海越聚试验设备有限公司 | K&C 试验室 | 人民币 | 3,296.50 | 2020 年 |
2 | 智声众维(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 智能网联汽车虚拟仿真测试 系统 | 欧元 | 295.92 | 2020 年 |
3 | 上海越聚试验设备有限公司 | 二十四通道轴耦合道路模拟 试验系统 | 人民币 | 2,499.79 | 2020 年 |
4 | 德国AIP 公司 | 重型车底盘测功机 | 欧元 | 215.00 | 2020 年 |
5 | 美国宝克公司 | NVH 静音转毂 | 美元 | 259.87 | 2020 年 |
6 | 罗德与施瓦茨亚洲私人有限公司 | 电磁抗干扰测试系统 | 欧元 | 149.80 | 2019 年 |
7 |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三综合振动试验系统 | 人民币 | 849.60 | 2019 年 |
8 | 重庆凯测试验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电动汽车用高速驱动电机测 试系统 | 人民币 | 691.10 | 2019 年 |
9 | 重庆银河试验仪器有限公司 | 整车阳光模拟老化试验系统 | 人民币 | 596.80 | 2019 年 |
10 | 是德科技新加坡 (销售)私人有限公司 | 动力电池电性能高精度测试 系统 | 美元 | 79.34 | 2019 年 |
下游客户类型及结算方式下游客户的类别主要有三种:①整车企业、②部件企业、③政府部门。
结算方式:检测工作结束后,公司向委托方提交《收费通知单》,双方协商结算周期后,通过电汇、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或现金方式进行费用结算。
后续收费标准: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收费清单》及折扣进行费用结算,若合同执行期间新增项目或标准变更,则通过发送通知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告知客户新增或变更的收费标准。
车检院 2021 年度主要下游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销售单位 | 金额 | 关联关系 | 占比 |
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 3,492 | 非关联方 | 13.73%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792 | 非关联方 | 3.11% |
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 | 778 | 非关联方 | 0.03% |
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771 | 非关联方 | 3.03% |
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 | 750 | 非关联方 | 2.95% |
合计 | 6,583 | 22.85% |
3)行业地位
车检院是最早具备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公告检测的国家级检测机构之一,也是目前具备所有车型检测资质的国家级检测机构之一。从业务占比来说,目前车检院在汽车检测行业中排名第四;在客车领域,车检院是国内最具影响力的国家级检测机构。
在检测资源配置上,车检院采取“试验场+实验室”一体化布局,在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建设有机动车强检试验场和汽车整车、发动机、排放、电池、电机、电磁兼容、碰撞、智能网联等相关实验室,能够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一体化服务,在行业中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
5.其他业务板块
发行人其他业务板块主要业务包括基金管理收入、房屋租赁收入、土地业务收入、咨询服务等收入。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业务板块收入分别为 36,281.91 万元、77,242.97 万元、104,805.86 万元和 39,081.81 万元,对应营业成本分别为 13,473.09 万元、33,380.87 万元、42,692.66 万元和 8,188.08 万元,对应毛利润分别为 22,808.82 万元、43,862.10 万元、62,113.20 万元和 30,893.73 万元。
1)基金管理业务
发行人基金管理业务主要由子公司重庆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主要通过发起专项基金,带动重庆
市各区县的国有及民营企业协同开展股权投资,通过全产业、全阶段的投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持续注入工业、农业、科技、现代服务业、文化和旅游等 6 大领域。引导基金在整个过程中作为母基金,只出资不参与管理,基金由专业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基金的发起设立、投资管理和到期退出均以市场化方式运作,达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企业发展壮大的目的。
引导基金投资于专项基金,退出方式主要包括到期清算退出和向其他方转让基金份额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①到期清算退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引导基金投资的专项基金存续期限最长不超过 10 年;具体期限根据引导基金公司签署的专项基金合伙协议确定,专项基金存续期可分为投资期及回收期,在回收期内不得再进行对外投资。专项基金到期清算后,引导基金作为合伙人取得专项基金资产的分配。
②向其他方转让基金份额。若引导基金拟在专项基金到期前退出,一般经全体基金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引导基金可向满足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引导基金作为发行人子公司,其分红政策为:引导基金税后净利润在弥补本年度亏损、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按股东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后的剩余部分可用于向股东分配利润。
截至 2021 年末,产业引导基金公司参与出资(已经进行实缴)的主要基金
共有 36 支,其中政府主导投资基金 2 支,专项基金 34 支,基金规模合计为 751.04
亿元,其中产业引导基金公司认缴规模为 155.73 亿元,实缴规模为 89.10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基金在投项目数量合计为 410 个,主要投向工业、农业、科技、
现代服务业、文化和旅游等 6 大领域。基金清算方面,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暂无清算的专项基金或政府主导投资基金。项目退出方面,公司专项基金已有部分项目实现退出,并实现累计回款 12.16 亿元。发行人出资基金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子基金名称 | 投资领域 | 成立时间 | 基金规模 | 引导基金认缴 规模 | 引导基金实缴规模 | 基金是否退出 | 在投项目数量 | 重点已投项目 |
已发起的专项基金 | ||||||||
重庆和信汇智工业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工业 | 2015.1.5 | 12 | 3 | 0.87 | 否 | 10 | 新安洁 |
重庆西证渝富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工业 | 2015.3.30 | 15 | 4 | 1.08 | 否 | 3 | - |
重庆翊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工业 | 2018.3.31 | 1.01 | 0.4 | 0.4 | 否 | 6 | 智布互联 |
重庆振渝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工业 | 2015.7.8 | 24 | 8 | 2.71 | 否 | 5 | 双英股份 |
华融渝富长青(重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工业 | 2015.10.20 | 12 | 3 | 1.33 | 否 | 3 | 卫士通 |
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工业 | 2016.3.11 | 30.3 | 5 | 5 | 否 | 23 | 亿华通 |
中金科元股权投资基金(重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工业 | 2019.4.30 | 51.06 | 9 | 5.4 | 否 | 23 | 海装风电 |
润科(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工业 | 2019.8.28 | 20.01 | 4 | 2.93 | 否 | 32 | 物奇微电子 |
复星(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工业 | 2021.3.22 | 10 | 2 | 0.4 | 否 | 7 | 秦嵩科技 |
重庆逸百年现代农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农业 | 2015.10.28 | 6.08 | 3 | 1.11 | 否 | 6 | 洪九果品 |
重庆中以农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农业 | 2015.10.22 | 4.07 | 2 | 1.2 | 否 | 7 | 康华医院 |
重庆恒惠农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农业 | 2016.1.22 | 6 | 2.94 | 2.5 | 否 | 8 | 六九畜牧 |
重庆禾优高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农业 | 2020.12.18 | 3.80 | 1 | 0.05 | 否 | 4 | 惠和化德 |
重庆贝信电子信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科技 | 2014.10.21 | 2.53 | 0.5 | 0.5 | 否 | 9 | 中科超容 |
重庆和亚化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科技 | 2015.1.4 | 2.5 | 0.5 | 0.5 | 否 | 10 | 润生药业 |
重庆德瀚新应用材料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科技 | 2015.1.7 | 2.5 | 0.5 | 0.3 | 否 | 8 | 佑驾科技 |
重庆高新创投两江品牌汽车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科技 | 2014.12.12 | 8.1 | 3 | 2.03 | 否 | 11 | 新铝时代 |
重庆星耀安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科技 | 2016.4.18 | 1 | 0.29 | 0.15 | 否 | 5 | 兴昌辉腾 |
重庆清研华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科技 | 2016.6.3 | 5.4 | 1.2 | 1.2 | 否 | 34 | 亿华通 |
重庆点石点创医疗器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科技 | 2018.3.27 | 3.1 | 0.7 | 0.7 | 否 | 10 | 明峰医疗 |
义乌华芯远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科技 | 2020.4.17 | 11.47 | 1 | 1 | 否 | 38 | 芯碁微装 |
重庆两江红马智能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科技 | 2021.1.11 | 5.15 | 1.50 | 0.45 | 否 | 7 | 新承航锐 |
重庆仓廪慧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科技 | 2021.3.24 | 5 | 1 | 0.3 | 否 | 2 | 惠牛科技 |
重庆渤溢新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现代服务 业 | 2015.1.17 | 8.01 | 1 | 1 | 否 | 19 | 成都先导 |
重庆慧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现代服务业 | 2015.7.6 | 25.42 | 3 | 3 | 否 | 14 | 博腾股份 |
重庆金浦医疗健康服务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现代服务 | 2016.3.22 | 16.41 | 2 | 2 | 否 | 23 | 华康世纪 |
业 | ||||||||
重庆业如红土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现代服务 业 | 2017.7.31 | 8.08 | 2 | 0.7 | 否 | 11 | 紫建电子 |
重庆市供销合作发展股权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现代服务 业 | 2016.12.2 | 5 | 0.5 | 0.5 | 否 | 6 | 浪潮云 |
重庆渝物兴物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现代服务业 | 2017.4.12 | 15 | 5 | 3.25 | 否 | 6 | 长电联合 |
重庆渤溢棋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现代服务业 | 2019.12.31 | 5 | 1.20 | 0.75 | 否 | 6 | 慕恩生物 |
重庆首控文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文化 | 2017.6.20 | 6.01 | 1 | 0.27 | 否 | 2 | 宝利阳 |
重庆盛影二号影视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文化 | 2015.12.25 | 20 | 2.5 | 2.5 | 否 | 21 | 汇通达 |
重庆中非信银旅游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旅游 | 2015.12.3 | 10 | 2 | 0.4 | 否 | 1 | 重庆城发展 |
重庆航投旅游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旅游 | 2016.10.17 | 15 | 3 | 0.62 | 否 | 1 | 易生金服 |
政府性基金出资 | ||||||||
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015.5.13 | 346.03 | 50.00 | 25.00 | 否 | 24 | -- |
重庆发展产业有限公司 | -- | 2019.2.3 | 29.00 | 25.00 | 17.00 | 否 | 5 | -- |
合计 | -- | -- | 751.04 | 155.73 | 89.10 | -- | 410 | -- |
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2)土地业务收入
发行人土地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下属子公司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发置业前身为重庆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前身部分职能中有为政府代持部分土地。2019 年《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储备土地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建〔2019〕15 号)将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的 6,211 亩储备地土地无偿划转给重庆市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同时配合重庆市土地储备整治中心按“退地算账”的方式与相关区县政府清算。该业务板块收入即来自“退地算账”清算收入,后续相关费用清算完毕后,本业务板块将不再有收入。
3)房屋租赁等其他业务收入
房屋租赁收入主要来自发行人公租房配套商业资产租赁收入,主要由子公司重发置业和公司本部负责。业务模式方面,发行人向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公租房配套商业资产以及住宅收益权项目,并主要通过租金收入实现资金平衡。其中,住宅收益权项目发行人仅收取房屋租金,产权不转移。发行人于 2020 年开始推进公租房配套商业收购工作,2020 年度,公司确认房屋租赁收入 4.27 亿元,其中,住宅收益权项目收入 3.42 亿元;2021 年
度,公司确认房屋租赁收入 6.36 亿元,其中,住宅收益权项目收入 3.34 亿元;2022
年 1-9 月,公司确认房屋租赁收入为 1.87 亿元。目前发行人收购的配套商业资产已由组建的团队逐步接收,相关租赁费用按市场化方式收取。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含劳务收入、咨询服务等,均为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市场化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占集团收入比重较小。
(三)发行人已完工和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完工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建设周期 | 总投资额(万元) | 已投资额 (万元) | 是否签订合 同或协议 |
1 | 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 黔江餐厨垃圾处理工程 | 1 年 | 9,911.03 | 8,649.37 | 是 |
2 | 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 界石生活垃圾二次转运站工程 | 1 年 | 46,994.00 | 39,754.43 | 否 |
3 | 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 涪陵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 | 2 年 | 10,821.63 | 8,542.65 | 是 |
4 | 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 陈庹路垃圾转运站技改升级项目 | 1 年 | 7,534.99 | 7,534.99 | 是 |
5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万州区分水镇污水处理厂 | 2 年 | 2,131.66 | 1,661.94 | 是 |
6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万州区白羊镇污水处理工程 | 2 年 | 741.57 | 583.72 | 是 |
7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万州区分水镇污水处理工程 | 2 年 | 788.77 | 606.62 | 是 |
8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万州区恒合乡污水处理厂 | 2 年 | 895.99 | 783.80 | 是 |
9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涪陵区南沱镇雨污分流系统及焦岩污水 处理工程 | 2 年 | 743.22 | 491.36 | 是 |
10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黔江区石会镇污水处理厂 | 2 年 | 848.29 | 658.95 | 是 |
11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南川区头渡镇污水处理厂 | 2 年 | 705.75 | 609.38 | 是 |
12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忠县拔山镇污水处理厂 | 2 年 | 810.77 | 671.97 | 是 |
13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开州区白鹤街道污水处理厂 | 2 年 | 706.20 | 521.90 | 是 |
14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云阳县黄石镇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 | 2 年 | 1,101.09 | 953.64 | 是 |
15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云阳县南溪镇污水处理厂 | 2 年 | 616.34 | 417.18 | 是 |
16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石柱县黄水镇第三污水处理厂 | 2 年 | 2,057.14 | 1,881.37 | 是 |
17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彭水县一中扩建工程芦渡湖污水处理厂 | 2 年 | 1,602.44 | 1,463.28 | 是 |
18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长寿区云台镇污水处理厂 | 2 年 | 900.76 | 504.87 | 是 |
19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荣昌区安富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 2 年 | 991.58 | 784.82 | 是 |
20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荣昌区吴家镇污水处理厂 | 2 年 | 740.93 | 689.30 | 是 |
21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荣昌区盘龙镇污水处理厂 | 2 年 | 858.89 | 799.58 | 是 |
备注:因环投集团污水处理厂施工周期较短,在 2019-2021 年期间完工项目较多,本表格仅展示总投资金额 600 万元以上的项目。
上述项目主要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相关项目均已完工投入使用。根据渝府办法〔2015〕166 号文,环投集团的新建项目按照“设计-建设-拥有-经营”模式进行建设,上述项目建设完成后还未交付环投集团,故也无法统计相关回款金额,后续回款金额根据污水处理量回款。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及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营具有特殊性,环卫集团经营的项目由重庆市财政局根据其经营状况、资产收益等情况统一支付垃圾处理费用,故无法明确各完工工程具体回款金额。
发行人以下在建项目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并均已经过核准或备案程序,项目建设合法合规。主要在建项目如下: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表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核准文件 | 土地许可 | 环保批复 | 资金来源 | 建设周 期(年) | 截至 2021 年末 已 出 资 (万元) | 2022 年 预计投入 (万元) | 2023 年 预计投入 (万元) | 2024 年 预计投入 (万元) |
重庆铁投 | 渝湘高速铁路 (重庆-黔江段) | 5,350,000 | 发改基础 〔2018〕1517 号 | 国土资预审字 〔2018〕4 号 | 渝(市)环准 〔2019〕 061 号 | 自有资金、银团贷款 | 5.5 | 1,033,315.51 | 980,000 | 1,040,000 | 1,040,000 |
万州新田港 铁路集疏运中 | 228,000 | 铁总发改函 〔2018〕860 | 国土资预审字 〔2017〕131 | 渝(万) 环准 | 自有资 金 | 3 | 107,970.25 | 39,000 | 52,700 | — |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核准文件 | 土地许可 | 环保批复 | 资金来源 | 建设周 期(年) | 截至 2021 年末 已 出 资 (万元) | 2022 年 预计投入 (万元) | 2023 年 预计投入 (万元) | 2024 年 预计投入 (万元) |
心 | 号 | 号 | 〔2019〕 72 号 | ||||||||
成渝老线改造项目 | 938,000 | 铁发改函 〔2019〕2362 号 | - | 渝(市)环准 〔2020〕 022 号 | 自有资金及融资 | 3 | 63,421.25 | 54,500 | 360,000 | 310,000 | |
渝万高铁 | 5,276,000 | 铁发改函 〔2020〕418 号 | - | 渝(市)环准 〔2021〕 29 号 | 自有资金及融资 | 4.5 | 33,182.83 | 350,000 | 1,060,000 | 1,430,000 | |
环卫集团 | 渝北洛碛垃圾填埋场项目 | 257,926 | 渝发改资环函 〔2021〕150 号 | 渝地(2017)划拨(渝北)第 298 号 渝地(2017) 划拨(渝北)第 299 号 | 渝(北)环评 〔2016〕 035 号 | 自有资金、银团贷款 | - | 208,869.86 | 554.10 | - | - |
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 | 224,220 | 渝发改资环函 〔2021〕150 号 | 渝府地 〔2017〕1815 | 渝(北)环准 〔2016〕 066 号 | 自有资金、银团贷款 | - | 161,901.67 | 27,499.45 | - | - | |
界石垃圾二次 | 26,381 | 渝发改环 | (扩建工程无 | 渝(巴) | 自有资 | - | 18,063.75 | 4,852.04 | 10.00 | - |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核准文件 | 土地许可 | 环保批复 | 资金来源 | 建设周 期(年) | 截至 2021 年末 已 出 资 (万元) | 2022 年 预计投入 (万元) | 2023 年 预计投入 (万元) | 2024 年 预计投入 (万元) |
转运站功能完善 | 〔2020〕84 号 | 新增用地) | 环准 〔2019〕 056 号 | 金、银团贷款 | |||||||
永川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项目 | 17,495.79 | 永发改审批 〔2017〕472 号 | 渝地(2020)划拨(永川)第 10 号 | 渝(永)环准 〔2017〕 056 号 | 自有资金、银团贷款 | - | 10,868.98 | 2,399.34 | 11.07 | - | |
綦江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 | 15,894.7 | 綦发改审批 〔2018〕22 号 | 綦划拨 〔2018〕字第 8 号 | 渝(綦)环准 (2016) 092 号 | 自有资金、银团贷款 | - | 9,227.59 | 770.41 | 23.09 | - | |
合川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项目 | 15,713.57 | 合川发改发 〔2020〕61 号 | 渝地(2018)合川(划拨) 58 号 | 渝(合)环准 〔2016〕 083 号 | 自有资金、银团贷款 | - | 10,031.10 | 1,293.17 | 33.89 | - | |
长寿区马家沟垃圾二次转运站项目 | 10,241.35 | 长发改经 (2019)25 号 | - | 渝(长)环准 ﹝2018﹞ 061 号 | 自有资金 | - | 5,116.21 | 928.54 | - | - |
1、渝湘高速铁路(重庆至黔江段):
(1)基本情况:
重庆至黔江高速铁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初设批复全长 269.5km,其中重庆站(含)至黔江站(含)段正线全长 264.7km、黔江站(不含)至黔张常铁路毛家坝线路所长 4.8km。根据可研批复,渝黔高铁总投资 535亿元,资本金比例 50%,申请银行贷款 267.5 亿元。
(2)资金筹措:
资本金来源为:资本金总额 267.5 亿元,其中重庆市政府出资 203.4 亿(含
征地拆迁费用 53.8 亿),由重庆市财政局安排;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64.1 亿,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解决。重庆市政府出资部分计划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募集 185.4 亿元(将逐年根据财政情况确定采用发行专项债或预算内资金筹集),其他资金(18 亿元)主要由铁路线路沿线区县财政统筹安排。重庆市在专项债发行披露文件(《2020 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重庆至黔江高速铁路项目项目情况》)中,明确了专项债作为本项目资本金,经测算,项目现金流整体平衡。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已发行十期项目专项债,合计金额 152.81亿元。
银行融资来源为:银行融资总额 267.5 亿元,目前已提款 2.47 亿元。
(3)项目要件及进展:
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土地(国土资预审字〔2018〕4 号)、立项(发改基础〔2018〕
1517 号)、环保(渝市环准〔2019〕061 号)相关审批要件。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项目资本金已到位 191.46 亿元,资本金到位比例为 71.57%。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项目全线累计交付正式用地 10,109 亩,占总量 10,283亩的 98%;临时用地 11,694.33 亩,占总量 12,525.51 亩的 93%;房屋拆迁累计完成 26.80 万平方米,占总量的 100%;“三电”及综合管线累计完成迁改 1,411
条,占总量 1,649 条的 85%。路基土石方累计完成 987.70 万方,占总量 3,507 万方的 28.20%;桥梁折合完成 29,889.70 延米,占总量 39,647 延米的 75.40%;隧道辅助坑道累计进尺 55,190 米,正洞累计完成 125,946.70 米,占总量 209,545 米的 60.10%。
(4)建设模式:
重庆至黔江高速铁路项目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市共同出资建设,由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项目由渝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代建,现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与渝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代建协议。工程完工后,委托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2、万州新田港铁路集运中心:
(1)基本情况:
新田港是重庆市四大铁水联运枢纽港之一,依托新田港建设的铁路集疏运工程,是重庆市构建铁公水联运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支撑,是联接长江经济带和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的重要枢纽设施。项目位于万州区江南新区,线路从宜万线万州站宜昌端设线路所接轨引出、穿越联合坝在建加气加油站、万州滨江路部分城区,至新田港车站,后经隧道延伸至新田港多功能码头,是一条二级单线区间铁路,全长约 16.235 公里。全线桥隧居多,投资估算约 22.80 亿元,总工期 3年。
(2)资金筹措:
该项目全部由自有资金出资建设,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项目资本金已
到位 11.96 亿元。
(3)建设模式:
该项目委托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建设指挥部建设,于 2020 年
2 月开工,截至 2022 年 9 月末,新田港项目累计交付正式用地 1,214.13 亩,占比 99.53%,隧道工程开累完成 12,424.6 米,占总量的 98.71%;桥梁工程开累完成 959.32 米,占总量的 90.99%;路基工程已基本完成,开累完成 272.53 万方,占总量的 99.03%;整体道床开累完成 2,448.45 米,占总量的 20.50%。按工程建设实际需要交付临时用地 309 亩;房屋拆迁累计完成 5.68 万平方米。
3.成渝老线改造项目
(1)基本情况:
成渝老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项目起于渝中区重庆站,向西南经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止于江津区江津站。改造线路长 60.869km,铁
路等级为Ⅰ级。设计速度目标值 80km/h,特殊困难地段局部限速。既有车站 10
个,增建二线后合计设站 13 个。客运采用站站停列车、一站直达(大站交错停)
列车、普客列车混合开行(全线旅行时间约 60 分钟),兼顾城市组团间快速通勤需求和沿江慢速旅游观光功能;货运采用直达列车、摘挂列车混合开行。本项目建设总工期为 3 年。
(2)资金筹措:
资本金来源为:工程投资估算总额 93.80 亿元,其中静态投资 87.80 亿元,
机车车辆购置费 6.00 亿元。资本金为 50%,计 46.90 亿元。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被本项目占用的既有铁路资产作价入股,铁路集团和重庆地区双方对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由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资产管理。
银行融资来源为:银行融资目前正处于审批中。
(3)项目要件及进展:
目前该项目已取得立项(铁发改函〔2019〕2362 号)、环保(渝(市)环准
〔2020〕022 号)相关审批要件。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项目资本金已到位
13.85 亿元,资本金到位比例为 27.92%。
该改造项目于 2020 年 12 月先期段开工,截至 2022 年 9 月末,沿线全面启动征拆工作,完成会溪口大桥位置 K445+710-K444+800(污水管)迁改,完成江津段路基 K439+820-K440+400(给水管)迁改涉及的青苗补偿、临时用地、费用洽谈及进场施工;完善铺架基地方案优化,先行确定黄磏设置制存梁场基地;推动新增江津区范围内 K441+100-K442+000、K443+300-K444+000 两段路基进场施工。
(4)建设模式:
成渝老线改造项目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市共同出资建设,由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资产管理。项目委托成都铁路局建设和运输管理,地方按照购买服务方式开行公交化列车。
4、渝万高铁项目
(1)基本情况:重庆至万州高速铁路项目是国家“八纵八横”高铁大通道
京昆通道和包海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庆市“米”字型高铁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成渝高铁项目全长 252 公里,自重庆东站引出,向东经涪陵、丰都、忠
县,引入万州北站,设计时速 350 公里。
项目建成后,将与渝西高铁、郑万高铁共同构建起北京-西安-开州-万州-重庆-昆明、北京-郑州-万州-重庆-昆明全县 350 公里/小时的高标准京昆通道,并将与宜昌至郑万高铁联络线、宜昌至武汉、武汉至合肥、合肥至上海等高铁构建全线时速 350 公里的高标准沿江通道,实现“6 小时”连同京津冀城市群和长三角城市群、“3 小时”连同关中和中原城市群,助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的联动发展。
(2)资金筹措:工程投资估算总额 527.60 亿元(含综合开发征地拆迁费用
6.40 亿元),其中静态投资 470.80 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 25.20 亿元,动车购置费 31.20 亿元,铺底流动资金 0.40 亿元。项目资本金比例为 50%,建设总工期
4.5 年。
(3)项目要件及进展:该项目已取得可研批复(铁发改函〔2020〕418 号)、环保批复(渝(市)环准〔2021〕29 号)等相关审批要件。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已发行四期项目专项债,合计金额 23.65 亿元。项目资本金已到位 524,858
万元,资本金到位比例为 20.90%。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新建重庆至万州高速铁路已全面开工,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正全面推进。东站站房核心区土石方开挖完成约 190 万方,完成率 100%;站场片区(除核心区外)土石方开挖完成约 92.60 万方,完成率约 56.50%。
上述重铁集团在建项目,在后续运营模式方面,铁路项目建设完成后,由成都市铁路局负责运营管理,重庆市财政局对重铁集团监管考核,成都局集团会同重庆市交通局对其进行业务指导。未来,重铁集团将主要通过铁路运营、运营补助、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等收入用于项目的资金平衡。在收入分成模式方面,重铁集团产生的收入将按照出资人持股比例,在发行人和少数股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间进行分配。
5、渝北洛碛垃圾填埋场项目
(1)基本情况:该项目选址位于渝北区洛碛镇,占地面积约 1,692 亩,影
响区占地约 2,758 亩,项目总投资 25.79 亿元,设计日处理规模为 1,600 吨,总
库容为 1,270 万立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环库道路、垃圾坝、库区防渗系统、G50桂湾立交、综合管理区等。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 25.79 亿元,由政府债券资金、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构成。
(3)项目要件及进展:该项目于 2016 年 7 月取得可研批复(渝发改环〔2016〕
949 号);2016 年 3 月取得环评批复(渝(北)环评〔2016〕035 号);2019 年 6月取得环评(调整)批复,(渝(北)环评〔2019〕049 号);2016 年 8 月取得填埋库区方案审查意见(渝规渝北方案函〔市政〕〔2016〕0036 号);2016 年 9 月取得对外交通方案审查意见(渝规渝北方案函〔市政〕〔2016〕0045 号);2016年 9 月取得辅助功能区方案审查意见(渝规渝北方案函〔市政〕〔2016〕0046 号); 2016 年 9 月取得填埋库区初步设计批复(渝建初设〔2016〕116 号);2016 年 10月取得对外交通及辅助工程区初步设计批复(渝建初设〔2016〕153 号);2017年 6 月取得填埋库区施工图审查备案(2017-06-14);2017 年 12 月取得填埋库区及对外交通辅助功能区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渝地(2017)划拨(渝北)第 298 号和 299 号);2018 年 8 月取得桂湾立交及用房施工许可(编号: 50000201809180202)、2018 年 9 月取得接驳区施工许可(500000201809030102);
2018 年 10 月取得渗滤液处理站功能区施工许可(500000201810160102)、2019
年 11 月取得场绿化工程施工许可(500000201911050202)、2020 年 3 月取得附
属设施、室内装饰施工许可(500000202003200302、500000202003200202);2020
年 4 月取得全国排污许可证(编号:91500000202844201700V)。
该项目于 2016 年 11 月开工建设,2019 年 7 月一期建成投用,2021 年末整体项目已基本建成投用,环卫集团正在办理转固中。
6、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
(1)基本情况:该项目选址于渝北区洛碛镇,占地面积 259,038 ㎡,总建
筑面积 64,965 ㎡,项目总投资 22.42 亿元,设计日处理规模餐厨垃圾 2,100 吨、
地沟油 100 吨、厨余垃圾 1,000 吨,兼顾处理市政污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市政污泥处理系统)、管理区、污水处理区、公用及
辅助设施等。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 22.42 亿元,由政府债券资金、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构成。
(3)项目要件及进展:2016 年 10 月取得可研批复(渝发改发〔2016〕1212号);2016 年 6 月取得环评批复(渝(北)环准〔2016〕066 号);2017 年 3 月取得方案审查意见,(渝规渝北方案函(市政)〔2017〕0008 号);2017 年 5 月取得初设批复(渝建初设〔2017〕82 号);2017 年 12 月取得征地批复(渝府地
(2017)1815 号);2019 年 9 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00112201900059);
2019 年 11 月取得施工图备案凭证(0220191126001(市政));2018 年 12 月取得
施 工 许 可 ( 500104201812260102 ); 2019 年 3 月 取 得 施 工 许 可
(500104201903110202)2019 年 12 月取得施工许可(500104201912300102).
该项目于 2018 年 6 月开工建设,目前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系统(一期)、地沟油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配电房、机修及辅助用房已建成投用;发电车间设备已完成安装准备进行调试;厨余(二期)预计 2022 年底完工;生物柴油系统正在进行设备安装。
7、界石垃圾二次转运站功能完善
(1)基本情况:该项目选址于巴南区界石镇,占地面积 101,342.37 ㎡,总
建筑面积 22,015.66 ㎡,项目总投资 2.64 亿元,设计日处理规模新增厨余垃圾分
选机转运 500 吨、餐厨垃圾转运 600 吨、大件垃圾破碎及转运 100 吨、污水处
理 450 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对界石垃圾二次转运站进行功能完善。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 2.64 亿元,由中央资金及自有资金构成。
(3)项目要件及进展:2019 年 1 月取得可研批复(渝发改发〔2019〕12 号); 2019 年 8 月取得环评批复(渝(巴)环准〔2019〕056 号);2019 年 4 月取得方案审查意见,(渝规巴南市政预审〔2019〕0015 号);2019 年 11 月取得初设批复
(渝建初设〔2019〕56 号);2020 年 1 月取得施工图备案凭证(0220200327001);
2019 年 4 月取得施工许可(500000202004230102)。
该项目于 2019 年 6 月开工建设,目前大件破碎系统设备正在调试,同时正在进行环保验收、竣工验收。
8、永川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项目
(1)基本情况:该项目选址于永川区陈食街道芋荷湾村,占地面积 31,131
㎡,总建筑面积 5,761.31 ㎡,设计日处理餐厨垃圾 300 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餐厨垃圾一座,包含预处理车间、污水处理车间、锅炉房、沼气净化系统、厌氧发酵系统等。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 1.75 亿元,由中央资金、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构成。
(3)项目要件及进展:2017 年 1 月取得可研批复,(永发改审批〔2017〕 4 号);2017 年 5 月取得环评批复,(渝(永)环准〔2017〕056 号);2017 年 8月取得方案审查意见(渝规永方案函〔市政〕〔2017〕0016 号);2017 年 11 月取得初设批复(渝初设永〔2017〕85 号);2018 年 3 月取得施工图备案凭证(施工图备永字〔2018〕24 号、施工图备永字〔2020〕15 号);2017 年 11 月取得概算批复(永发改审批〔2017〕472 号);2018 年 2 月取得征地批文(渝府地〔2018〕 204 号);2019 年 3 月取得施工许可(500383201903150101、500118202004270102);
2020 年 1 月取得工程规划许可(市 500118202000004)。
该项目于 2018 年 7 月开工建设,2019 年 12 月调试,目前已调试完毕,新增污水处理功能系统处于工艺调试阶段。
9、綦江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
(1)基本情况:该项目选址位于綦江区新盛镇德胜村,占地面积约 47 亩,
总建筑面积 4938 ㎡,设计日处理餐厨垃圾 150 吨,地沟油 15 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车间,污水处理车间,变电所,锅炉房,厌氧消化系统等。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 1.59 亿元,由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构成。
(3)项目要件及进展:2016 年 10 月取得可研批复(綦发改审批(2016)
240 号);2016 年 11 月取得环评批复(渝(綦)环准(2016)092 号);2017 年
8 月取得方案审查意见,(渝规綦江方案函(市政)(2017)0012 号);2017 年 10月取得初设批(綦建委初设(2017)31 号);2018 年 1 月取得一标施工图备案凭证(施工图备(2018)5 号);2019 年 5 月取得二标施工图备案凭证(施工图备
(2019)34 号);2018 年 1 月取得概算批复(綦发改审批(2018)22 号);2018
年 2 月取得土地征转批复(渝府地(2018)163 号);2018 年 12 月取得一标施工 许 可 ( 500222201812130101 ); 2019 年 6 月 取 得 二 标 施 工 许 可
(500222201906120101)。
该项目与 2018 年 10 月开工建设,于 2020 年 4 月进料调试,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建成投用。
10、合川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项目
(1)基本情况:该项目选址位于合川区渭沱镇大岚村 4 社,总用地面积
27,768 ㎡,总建筑面积 4,960.09 ㎡,设计日处理规模 150 吨(远期将扩至 300
吨)。年产生物柴油约 3,000 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预处理车间、污水处理车间等。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 1.57 亿元,由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构成。
(3)项目要件及进展:2017 年 1 月取得可研批复(合川发改发〔2016〕318号);2016 年 7 月取得环评批复(渝(合)环准〔2016〕083 号);2017 年 2 月取得初设批复(合川建初〔2017〕004 号);2017 年 5 月取得征地批复(渝府地
〔2017〕485 号);2018 年 1 月取得施工图备案凭证(施备〔2017〕74 号、施备
〔2018〕25 号、施备〔2018〕43 号);2018 年 10 月取得方案审查意见(渝规合方案函〔市〕〔2018〕0504 号);2018 年 11 月取得工程规划许可(建字第市 500117201800515 号);2018 年 12 月取得施工许可(500382201812120102、
500382201903220101、500382201812120102);2020 年 3 月取得概算批复(合川
发改发〔2020〕61 号)。
该项目于 2017 年 11 月开工建设,计划 2019 年 1 月调试,已于 2019 年 4
月开始带负荷调试,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建成投用。
11、长寿区马家沟垃圾二次转运站项目
(1)基本情况:该项目选址位于长寿区晏家街道白土村马家沟,占地面积
12,046.51 平方米,垃圾转运规模为 600 吨/日,其中生活垃圾转运 500 吨/日,餐
厨垃圾转运 100 吨/日。项目采用竖式压缩转运工艺,配套完善传达室、泵房、地磅房、门卫间及转运车、电气、给排水、绿化等附属设施设备。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 1.02 亿元,由自有资金构成。
(3)项目要件及进展:2018 年 4 月取得长寿区发改委立项可研批复(长发改投〔2018〕102 号);2018 年 8 月取得重庆市长寿区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长)环准〔2018〕061 号);2018 年 10 月取得工程开工令及初步设计批复(长建初设〔2018〕36 号);2019 年 5 月取得长寿区发改委调整项目概算批复;2019 年 7 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于 2018 年 10 月开工建设,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建成投用,环卫集团正在办理转固中。
上述项目均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 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 号)的有关要求。
(四)发行人拟建项目
1、渝西高铁万州至樊哙段项目
(1)资金筹措:
资本金来源为:工程投资估算总额 205.45 亿元,资本金为 50%,计 102.48亿元。重庆铁路投资集团作为樊哙经开州至万州连接线项目业主单位并委托京昆高铁西昆公司建设。
(2)项目要件及进展:
目前该项目已取得立项(发改基础〔2022〕17 号)、环审〔2022〕150 号相关审批要件。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项目资本金已到位 0.50 亿元,资本金到位比例为 0.50%。
该项目目前开展施工图审核工作和征地拆迁前期准备工作,计划于 2022 年底开工。
八、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及竞争情况
(一)行业概况
1、人力服务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人力资源服务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真正的现代服务业、轻资产行业,可以为其他任何产业提供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业对地区经济增长有重
要促进作用,是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有着巨大发展潜力。
截至 2021 年底,全国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4.58 万家,较 2019 年增长 15.66%,行业从业人员 84.33 万人,较 2019 年增长 24.97%,既反映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蓬勃发展趋势,也体现了人力资源市场供需两旺的良好发展态势。
2、安保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1)保安服务公司从专业化不断向社会化方向发展,形成了以政府主管的保安服务公司为龙头、社会各种力量开办的保安服务企业为辅助的多种所有制、多种管理模式的保安服务主体的格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自身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日益关注,对保安服务的市场需求也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正规的保安服务公司在依法向客户提供安全服务之外,一些社会组织或者居民社区开始自聘保安人员维护秩序,而许多未经公安机关事先许可的企业组织也介入了保安服务市场。
(2)保安服务的服务范围日渐扩大,从一般性的社会安全服务逐渐扩展到特殊形式的安全服务,形成了多种形式的保安服务并存的保安服务业务体系。传统的保安服务业务主要是提供人防服务,即通过向客户提供保安人员的方式,来帮助客户解决安全防护的问题。保安人员所提供的安全服务一般限于警戒、巡逻和协助客户维持安全秩序等。随着保安服务业务的拓展,技防业务和咨询、培训等业务也逐渐成为保安服务的重要项目。
(3)保安服务公司在服务方式上坚持社会服务与辅警服务相结合,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社会效益也是保安服务公司着重追求的企业目标。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服务项目和安全服务活动与公安机关的工作有着紧密联系,其社会功能都是维护社会安全和治安秩序。根据 1988 年 7 月公安部颁发的《关于组建保
安服务公司的报告》(〔88〕公发 14 号)的规定,保安工作,在业务上受公安机关领导。从广义上讲,所有保安服务活动,都具有辅警性质。保安组织的某些安全服务工作,保安的一些业务如交通、治安巡逻、社区保卫都是直接受公安机关管理的。
(4)保安服务公司正在从产权模糊的集体所有制或者是国家所有制的产权制度逐渐地向民营化方向发展,保安服务行业所提供的社会安全服务正在不断
走向市场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 号)、“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为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开办保安服务企业审批”属于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保安服务仍然是特许经营项目。因此,尽管目前社会上出现了非正规渠道的保安服务企业或者组织,但是,由于有关的政策和文件将许多重要的保安服务业务限定为特许经营项目,除了正规的保安服务公司可以涉足所有的保安服务业务领域之外,其他类型的保安服务企业或组织实际上从事的保安服务业务非常有限,大多局限在向客户提供人防服务方面。因此,在非人防领域的安全服务业务还缺少必要的市场竞争机制,要真正开拓市场,不必要的限制保安服务的经营许可规定,只对个别领域加以特许经营限制。
3、污水处理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1)污水处理行业概述
污水处理是为使污水达到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用各种方法将污水中所含的污染物分离出来或将其转化为无害物质,从而使污水得到净化的过程。按原理划分,污水处理方法可分为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和生物化学处理法,其中化学处理法多用于处理工业污水,生物处理法则包括好氧氧化法和厌氧还原法,前者广泛用于处理城市污水及有机性工业污水;后者多用于处理高浓度有机污水与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目前也开始用于处理城市污水与低浓度有机污水。
城镇污水可分为城镇居民污水以及工业污水。城镇居民污水主要来自社区、医院以及公共场所日常生活产生污水,此类污水油脂类、氨氮类成分较高并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等成分。工业类污水主要为生产企业产生的污水,其成分主要为重金属的有毒有害物质。农村污水绝大部分来源于养殖场把未经任何处理的禽畜粪便等直接排放,和一些被城市赶到农村的污染严重的企业与小作坊,这些小纸厂设施简陋,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接排放进入河流,其次就是对农作物过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等化学品造成水污染。
伴随城镇化的不断加速、各类生产企业技术的不断革新,目前污水处理模式
主要可分为两种模式: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其中集中式处理是应用到城市人口密度集中、大流量污水的处理。区域分散式污水处理一般用于地理位置相对接近的或者不能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区域等排放出的污水处理。
(2)行业现状
①城市污水
伴随我国城镇的快速发展以及各类工业化工单位的技术变革,城市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多,2015 年污水年排放量仅 466.62 亿立方米,2020 年我国污水年排放量逼近 600 亿立方米,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城镇人口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势必会使城市污水排放总量越来越大,污水治理迫在眉睫。
城市污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来源,我国已进入快速城镇化发展的阶段,经济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在水污染治理中发挥着重要核心作用。2015 年我国污水处理厂数量仅 1,944 座,2020 年污水处理厂突破 2,500 座,污水处理能力增至 1,800 万立方米
/日。
城市污水处理是一个长期需要的过程,实现对城市生活污水的合理以及环保的处理,可使城市污水合理的转化为再生水而能够再次应用。
②乡镇及农村污水
截至 2021 年末,全国县城污水年排放量为 103.76 亿立方米,污水处理厂
1,708 座,处理能力 3,770 万立方米/日,年污水处理总量为 98.62 亿立方米,污水处理率达 95.05%。
(3)发展趋势
①污水处理单位数量以及规模不断增加
根据当前国内实际污水处理单元与实际需处理污水量来看,我国污水处理厂数量还不够,不足以满足当前国内污水处理需求,使得国内污水处理领域发展受阻。污水处理环节虽然会产生诸多有害物质,但如果进行科学管理和引进先进技术,处理后的污水亦可以进行二次利用。水源的二次利用,对于城市节约、生产成本都能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因此,在当地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企业或行政单位,应就城市或生产企业实际情况,就污水处理单元规模和数量提升或扩建,
以促进当地污水处理领域的发展。
②污水处理厂的技术不断进行更新
尽管当前我国已经加强了对多样化污水处理技术的研究,然而因为污水处理厂受到资金以及技术和人才的限制,使得污水处理厂在技术创新中力度不足。大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还是采用传统的污水处理技术,造成整体的污水处理技术很难实现创新和发展。现阶段,随着城市污水量的不断增大,对于污水处理技术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污水处理厂在一定意义上为了能够合理的满足实际需求,开始逐渐对新型设备以及技术进行应用,从而实现对污水处理技术不断创新,因此,在未来的城市污水处理发展中,污水处理技术也会朝向节能生态化方向发展。
③污水处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和自动化控制加强
主要为加强检测仪表等硬件设备和信息化网络设施的建设,目前国外和国内一些先进大型污水处理厂现已采用计算机控制技术与多层次的网络结构对污水处理的全过程工序进行无人值守的全自动控制。处理过程控制中各种信号通过相应的变送器送到下位机,一般下位机采用可靠的 PLC 作为控制单元,运行先进的控制算法,实现现场设备的实时控制。
④全要素、精细化管理水平极大提高
污水处理的成本高低主要由所选择的污水处理工艺决定,一旦建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的运行成本就和管理水平、运行情况、处理量有密切的关系。而水处理过程由于包括复杂的生物化学反应过程,影响因素很多,未来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加强,势必要求污水处理厂提升工艺水平从而造成运营成本的增加,因此全要素、精细化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全要素的控制涉及到污水处理厂运行的方方面面。
4、垃圾收运处理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1)政策驱动垃圾处理行业发展
2016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指出,要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此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垃圾处理产业发展。 2019 年 6 月,住建部等 9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提出,自 2019 年期,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2 年前,各地级城市至少有一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5 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20 年 1 月,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
监控设备和联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垃圾焚烧企业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全面完成“装、树、联”三项任务,逾期仍未完成的垃圾焚烧企业将依法严肃处理。到 2020 年底,将建立较为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政府监管趋于严格,驱动垃圾处理行业发展。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增加
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攀升,生活垃圾处理压力较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需求大增。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断提升,生活垃圾无公害处理量和无公害处理能力不断提高。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 2021》的数据,2020 年全年我国生活垃圾清运量 23,511.7 万吨。截至 2020 年末,全国
城市共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1,287 座,日处理能力 96.35 万吨,无害化处理量 23,452.3 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9.7%。
(3)生活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为主
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卫生填埋、焚烧和其他,目前仍以焚烧为主。据住建部发布的《2021 年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分析报告》, 2020 年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为 23,511.7 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 23,452.3 万吨,
按方式来看,其中卫生填埋处理 7,771.5 万吨,占比 33.1%;焚烧处理 14,607.6万吨,占比 62.3%;其他处理方式 1,073.2 万吨。环卫集团主要负责固废垃圾收运处理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业务领域涵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生活垃圾填埋处理、餐厨垃圾收运、餐厨垃圾处理、水域清漂、一般工废无害化处理、道路桥梁隧道护板护栏清洗保洁、污染土壤治理等,服务全市 30 个区县。
未来 3-5 年,集团将大力拓展垃圾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处理、低值废弃物处理、应急填埋处理等业务领域。
为了充分发挥集团的技术、管理、资金优势,近年来集团一直在努力开拓全国市场。随着未来我国逐步实行垃圾分类制度,精细化处置是未来固废行业发展
的重要方向。与餐厨垃圾相比,家庭厨余垃圾的空间和处理需求更大,2020 年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 4 亿吨,垃圾分类出的家庭厨余垃圾占比生活垃圾 40-60%,未来五年将有具大的市场空间。
5、检测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招商局检测认证(重庆)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下属子公司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车检院”)。目前,具备汽车整车全车型及相关部件国家公告检测资质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共 6 家,包括天津中心、长春中心、襄樊中心、
客车中心、上海中心和车检院。从 2019 年各中心公告申报数量上看,天津排名第一,公告申报数量占比 34.7%;客车中心排名第二,公告占比 16.9%;襄樊重型排名第三,公告占比 11.4%;车检院排名第四,公告占比 9.1%;长春中心排名第五,公告占比 8.6%;上海中心排名第六,公告占比 4.4%。其他具备整车公告检测资质但不能覆盖全车型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共 11 家,这些检测机构也正在逐步完善其检测能力,即将参与所有车型的公告检测认证竞争。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的逐步实施,检测机构的数量会逐步增多,汽车检测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
汽车检测离不开整车试验场地,因此检测机构先后各自布局,为争取市场份额和巩固与客户关系,天津中心在江苏修建了盐城试验场,长春中心拥有农安和定远试验场,襄阳中心则拥有襄阳试验场,重型中心拥有重庆垫江、重庆大足和河南焦作试验场,上海中心拥有广德试验场。车检院修建的重庆机动车强检试验场能完全满足当前法规试验的要求,但相比之下,天津中心、长春中心、襄阳中心所拥有的试验场地包含高速环道、可靠性路等,功能更为全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工信部 50 号令明确要求逐步放宽汽车产品准入条件,加强汽车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50 号令取消了常规能源汽车公告定型试验项目,认可部件产品的非公告检测报告,这对汽车公告检测行业来说无疑是减少了整个公告业务值。
随着汽车技术的不断发展,检测标准不断修订或新增,新标准的实施给汽车检测行业带来补项检测新增业务;随着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的不断更替,补贴技术指标的变化也将带来检测新增业务;今年,国家新基建的投入增大,给检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