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作开发协议(计算机软件)
甲方: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湖南省体育运动学校)
乙方:
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原则指导下,订立本协议书,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宗旨
为完成 系统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
第二条合作项目和范围
协议各方共同开发 系统软件,合作范围包括软件的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 年 月 日至软件下证。
第四条合作方式
1.乙方按照软件编程软件工作进行编写,不得随意更改软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项,以免对其余各方造成履约困难。
2.甲乙双方应坚持勤勉努力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进行软件的编程工作时,应当并考虑到各方软件的兼容和接合。第五条知识产权
1.乙方编写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甲方为乙方提供便利,其知识产权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2.乙方在编写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3.知识产权若用于商业或其他用途,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4.申报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若本合同下的知识产权获得盈利或产生收益的,具体分配方案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协议变更
1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2.任何合作方未经与其他各方协商,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若造成损失或与第三人发生纠纷,由过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2.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团队相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所有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协议内容、双方信息等)甲、乙双方确认,双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到该秘密公开时止。
4.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由过错方赔偿。
第八条合作的终止
合作开发活动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②合作项目因技术原因,根本不能完
成;③合作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若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或修改内容为准。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