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contractNo}
贷款协议
协议版本号 20240420
协议编号:$!{contractNo}
感谢您(或称“借款人”)通过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向$!{xxxxxx.xxxx}(或称“贷款人”)申请贷款融资服务(下称“贷款”)。贷款人诚恳地建议您:在确认签订本贷款协议(下称“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充分阅读本协议条款的全部内容 (含协议正文和附件等),尤其是加粗的部分。如您无法准确理解或不同意本协议任一条款, 请您停止后续操作。 如有疑问, 欢迎您致电客服电话
$!{lender.serviceTel},以便贷款人为您解释和说明。
请您知晓,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一旦您通过点击、勾选或其他方式确认本协议,即意味着您承诺您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已充分阅读、理解并认可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本协议,且本协议全部条款(含协议正文和附件)立即对您产生约束力,但贷款资金在贷款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
1、贷款基本信息
您确认您的身份信息如下,请注意,本协议在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展示时可能部分隐藏您的身份信息和收款账户信息,以更好地保护您的信息。
如您签订本协议后,以贷款相关服务页面认可的方式更新身份信息,则以贷款相关服务页面中留存的信息为准。
1.1 借款人信息
借款人名称/姓名: $!{xxxxxxxx.xxxx}
借款人证件类型: $!{borrower.certType}
借 款 人 证 件 号 码 :
$!{borrower.certNo}
#if($!{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legalRepresentative.certType} && $!{legalRepresentative.certNo})
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姓名:$!{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证件类型:$!{legalRepresentative.certType}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证件号码:$!{legalRepresentative.certNo} #end
签约账户: $!{signAccount.accountNo}
1.2 贷款信息
贷款金额:$!{lendAmt.digest} (大写:$!{lendAmt.upperCase})贷款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loanDate.dueDate}
贷款初始日利率(定义见第 5.1 条):$!{loanInt.riskInt.ofDay}, 对应初始年利率为 $!{loanInt.riskInt.ofYear}(按单利计算)
#if($!{loanInt.isPhase}) 贷 款 实 际 日 利 率 ( 定 义 见 第 5.1 条 ) : #if($!{loanInt.rangeType} == 2) #foreach($!{intItem} in
$!{loanInt.phaseItems})
$!{intItem.startDate} 至 $!{intItem.endDate}:$!{intItem.rate.ofDay},对应实际年利率为 $!{intItem.rate.ofYear}(按单利计算)
#end #else #foreach($!{intItem} in $!{loanInt.phaseItems})
第 $!{intItem.startTermNo} 期 至 第 $!{intItem.endTermNo} 期 :
$!{intItem.rate.ofDay}, 对应实际年利率为 $!{intItem.rate.ofYear}(按单利计算)
#end #end #else
贷款实际日利率(定义见第 5.1 条):$!{loanInt.execInt.ofDay}, 对应实际年利率为 $!{loanInt.execInt.ofYear}(按单利计算)
#end #if($!{loanInt.lprInfo}) [注:以上日利率=年利率/360。本协议贷款初始年利率=本协议签订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一(1)年期 贷 款 市 场 报 价 利 率 (LPR) #if($!{loanInt.lprInfo.dir} == 1)
+$!{loanInt.lprInfo.value} #end #if($!{loanInt.lprInfo.dir} == -1) -
$!{loanInt.lprInfo.value} #end #if($!{loanInt.lprInfo.dir} == 0) +0 #end 个基点( 其中, 1 个基点=0.01%) 。] #end #if($!{loanCharges}) #foreach($!{charge} in $!{loanCharges})
#end #end收款账户:
#if($!{grantAccountNew.typeCode} eq 'ALIPAY') [支付宝账户]
#else
[$!{grantAccountNew.orgName}]
#end #if($!{grantAccountNew.accountName}) [$!{grantAccountNew.accountName}]
#end
[$!{grantAccountNew.accountNo}] 还款方式:$!{xxxxxXxxx.xxxx} #if($!{loanDate.repayDay})
还款日: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每月 $!{loanDate.repayDay} 日(以贷款完成后向您展示的实际还款计划为准,节假日不顺延)
#end
#if($!{prodCataLog}=="订单贷款")
还款触发日 自贷款发放之日起第 $!{loanDate.externalDay} 日 #end
#if($!{refinArInfos})
贷款用途:用于归还以下列表的信贷文件(下称“原信贷文件”)项下您的未偿贷款余额
#foreach($!arInfo in $!refinArInfos) #end
文件编号 | 文件签订日期 |
$!{arInfo.contractNo} | $!{arInfo.applyDate} |
#else
贷款用途:#if($!{loanUse})$!{loanUse}#else 相关日常经营xx#end #end
#if($!{ultimatePayee.payMode}=="ENTRUSTED_PAY")
您理解并同意本协议项下贷款拟采用受托支付的方式。您在此授权和委托贷款人(自行或通过其他适格主体)在将贷款资金支付至您在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收款账户后将贷款资金支付至符合本协议约定用途的您指定的交易对手方(定义如下)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交易对手方姓名/名称:$!{xxxxxxxxXxxxx.Xxxx} 交易对手方收款机构:$!{ultimatePayee.orgName}交易对手方收款账户:$!{ultimatePayee.cardNo} #end
#if($!{ultimatePayee.payMode}=="ENTRUSTED_TRANSFER")
您在此授权和委托贷款人(自行或通过其他适格主体)在将贷款资金支付至您在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收款账户后直接转账给符合本协议约定用途的您指定的第三方(即指定第三方,定义如下)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指定第三方名称:$!{xxxxxxxxXxxxx.xxxx}
指定第三方收款机构:$!{ultimatePayee.orgName}指定第三方收款账户:$!{ultimatePayee.cardNo} #end
1.3 协议签订信息
您签订本协议的日期:$!{loanDate.signDate}协议签订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2、 贷款额度及发放
2.1 贷款额度
您理解并知悉本协议第 1.2 条约定的贷款金额即为您通过本协议向贷款人申请的全部贷款额度。您理解并知悉本协议一经签订,您申请的本协议项下贷款额度/贷款金额即已确定且不能变更。您理解并同意,在贷款人根据本协议第 2.2条的约定向您发放全部贷款或决定拒绝向您发放贷款后,您即无法再根据本协议向贷款人申请提取贷款额度。如果您仍有其他贷款资金使用需求,请您按照贷款相关服务页面提示的规则进行相关申请。
2.2 贷款发放
2.2.1 贷款人给予您贷款额度并非构成贷款人必须发放贷款的义务。您通过签订本协议提交贷款申请后,贷款人有权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并自行酌情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当您的贷款申请通过了贷款人审核,且满足贷款人需要遵循的资金政策等要求的情况下,则贷款人将会向您发放贷款;反之,如您的贷款申请未通过贷款人审核的,贷款人不会向您发放贷款。
2.2.2 贷款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网商银行或其他适格主体把贷款资金全额发放至本协议第 1.2 条约定的收款账户。该收款账户应为您的账户。您理解并同意,在受托支付情形下,贷款人根据您的授权委托,在将贷款资金支付至您的收款账户后,自行或通过其他适格主体支付给符合协议约定用途的您的交易对象(即 “交易对手方”)。您理解并同意,在受托转账情形下,贷款人根据您的授权委托,在将贷款资金支付至您的收款账户后,自行或通过其他适格主体直接转账给您指定的第三方(即“指定第三方”)。您应保证受托支付/受托转账所对应的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
2.2.3 为便于您收到贷款资金,您应确保签约账户和收款账户未受到任何限制。您同意在您未能清偿本协议项下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前,您名下签约账户、支付宝账户或其他相关账户(如网商银行账户)的变更、注销将可能受到限制。如因不可归咎于贷款人的原因(例如法律法规要求、您存在违法违规嫌疑、账户权限受限、转账限制、网络设置问题或其他原因等)导致部分或全部贷款资金无法正常发放至您的收款账户,视为放款失败。放款失败的情况下,您同意贷款人有权选择采取将在途贷款资金回收并终止对应的放款操作(如本协议随之失效)等措施。请您关注放款情况,如您仍需贷款,您可在贷款相关服务页面选择重新提交申请。
3、贷款用途
3.1 本协议项下的贷款专用于您(适用于您非为自然人的情形)或您(适用于您为自然人的情形)所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营实体(合称为“经营实体”)的日常经营xx。尽管有上述约定,如果您在贷款申请过程中选择或确认了贷款的具体用途,则以本协议第 1.2 条约定为准。您应严格按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不将贷款用于以下事项:
3.1.1 购买住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
3.1.2 股本权益性投资、股票、基金、期货、金融衍生品投资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
3.1.3 固定资产、股本权益性投资及其他投机性活动;及
3.1.4 放贷、从事赌博、洗钱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用途。
3.2 您理解并同意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实际用途进行监测并分析贷款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在本协议第 1.2 条约定的收款账户开立在网商银行的情况下,您认可并同意贷款人有权委托网商银行根据贷款人的要求提供贷款发放相关材料等。
3.3 贷款人有权要求您提供用途相关证明,如您不配合的,则视为您违反本第 3条的约定。
#if($!{refinArInfos})
特别说明:本次贷款将直接用于归还本协议 1.2 条所列示的原信贷文件项下您的未偿贷款余额。
#end
4、 贷款期限
4.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您的贷款期限请参见本协议第 1.2 条。您应该在贷款期限届满之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清偿本协议项下所有应付款项。
4.2 贷款展期须获得贷款人的另行同意。
4.3 您了解,贷款可能在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情形下提前到期,贷款提前到期即意味着您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贷款本息立即到期应还,贷款人有权要求您即刻归还。
4.4 为降低您被欺诈的风险或在贷款人发现您的贷款或您在贷款服务中的行为存在安全隐患时,贷款人可能将临时中止您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贷款服务,直至停止全部服务,请您谅解。
5、利息与罚息
5.1 利率
5.1.1 您的贷款利率将按年利率确定(日利率=年利率/360),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均为按单利计算。具体利率参见本协议第 1.2 条的约定。
5.1.2 贷款初始日利率是指不含优惠的贷款原始日利率。贷款实际日利率是指在贷款初始日利率的基础上计入折扣、减让等优惠之后的贷款实际执行利率。请您注意,如果您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未按贷款相关服务页面选用优惠,则优惠可能被终止或自始不生效,本协议将自优惠被终止之日或自贷款发放之日起 (取适用者)以贷款初始日利率计息,具体以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展示的为准。
5.1.3 尽管有前款约定,请您使用优惠前特别注意关于折扣、优惠的所有页面文案及规则(以下简称“优惠规则”),特别是其中优惠使用条件等规定。若您不认可优惠规则,请您勿选用相应的优惠。如您选用优惠的,将视为您同意相应的优惠规则。
5.1.4 本协议执行固定利率。本协议贷款初始年利率为基于本协议签订日前一 (1)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一(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下加减(浮动)基点形成,具体利率参见本协议第 1.2 条。
5.2 罚息利率
5.2.1 如您未按本协议约定归还贷款本金和/或利息(包括提前到期的贷款本金和/或利息),贷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对逾期部分的本金按日在本协议贷款初
始日利率水平上加收$!{loanInt.ovdPrinPenaFloatUp}%来计收罚息,并对您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前述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
5.2.2 请您根据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如您未按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自贷款被挪用之日起至您完成全部本金和/或利息的偿还之日,对挪 用 部 分 的 本 金 按 日 在 本 协 议 贷 款 初 始 日 利 率 水 平 上 加 收
$!{loanInt.ovdPrinPenaFloatUpFunds}%来计收罚息,并对您就挪用部分未支付的利息按前述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
5.2.3 如您既逾期又未按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择较重者计收罚息,不予并处。
5.3 计息规则
5.3.1 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含发放之日当日)计算,按日(基于年利率)计息。因账户权限、转账限制、系统延迟、网络设置或其他原因,贷款发放之日(请以贷款相关服务页面记录为准)和您实际收到款项的日期可能会有差异,但这不影响前述计息。
5.3.2 本协议相关所有计算均依据“四舍五入”的计算规则,具体以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展示为准。
5.3.3 尽管有前款约定,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对利率或利息有强制性规定且与上述约定存在冲突的,本协议遵照最新规定执行。在您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后,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贷款人申请开具相应发票。
6、还款
6.1 还款方式
本协议项下贷款的还款方式为下述方式之一或组合,具体方式请见本协议第
1.2 条的约定:
6.1.1 按月(期)等额本金还款:即每月(期)以固定金额偿还贷款本金,并偿付当月(期)实际产生的利息,贷款到期日归还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
6.1.2 按月(期)付息,到期还本:即每月(期)偿付当月(期)实际产生的利息,贷款到期日归还全部贷款本金及剩余利息。
6.1.3 按月(期)等额本息还款:即每月(期)以固定金额偿还贷款本息,贷款到期日归还剩余本金和利息。
6.1.4 前 X 月(期)按月(期)付息后 Y 月(期)等额本金(又称“组合贷”):即前 X 个月(期)每月(期)偿付当月(期)实际产生的利息,后 Y 个月(期)每月(期)以固定金额偿还贷款本金,并偿付当月(期)实际产生的利息,贷款到期日归还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其中 X 和 Y 以本协议第 1.2 条约定为准。
6.1.5 一次性还本付息:即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全部本金和利息。
6.1.6 尽管有上述约定,在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功能支持的情况下,您可以与贷款人另行约定特殊还款方式。此外,本条款中的“月”所代表的期间并非一定等同于一个自然月的期间,仅供参考还款间隔的大概期间。任何情况下,如果贷款相关服务页面中展示的还款方式与本协议第 1.2 条的约定不一致的,应以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展示的为准。
6.2 还款日
6.2.1 您每月(期)还款日参见本协议第 1.2 条。
6.2.2 若本协议第 1.2 条未展示每月(期)还款日的,原则上,您每月(期)还款日为您贷款发放之日所对应的自然日,但请您注意若是贷款发放之日为 29 日、 30 日或 31 日,则您每月(期)还款日为 25 日至 27 日中的某一天。
6.2.3 贷款人提醒您注意,尽管有前述原则及本协议第 1.2 条的约定,您的每月(期)还款日应以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展示的还款日为准,您应不时查看贷款相关服务页面。
6.2.4 尽管有前款约定,如您的贷款因任何原因被宣布提前到期的,还款日应为贷款人指定日期,具体以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展示或贷款人/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发出的相关通知为准(如有冲突,以较早的日期为准)。
6.3 主动还款
6.3.1 对于本协议项下之贷款本金和相应利息,您应按本协议的约定主动、按时、足额还款。
6.3.2 贷款人将根据您的还款方式、贷款本金、还款日期、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等为您计算您每个还款日的应还款额。您可在贷款相关服务页面查询您每个还款日的应还款额,并可在该等贷款相关服务页面按照贷款人认可的还款规则主动清偿相应的款项。
6.4 自动还款
6.4.1 您认可并了解,自动还款功能是为方便贷款人收回贷款的技术功能,除您主动还款外,您同意除非法律有明确相反规定,自动还款功能可能根据贷款人自己、其他银行或相关合作机构的系统设置等情况而调整。
6.4.2 除非与您另有约定,您同意贷款人可通过自动还款功能(自行或委托其他适格主体)于您的每个还款日(包括提前到期日)发起扣款操作,用于清偿您的债务。自动还款途径包括您授权进行扣款的账户,一般包括您的网商银行账户及其绑定的银行账户、您用于申请贷款的支付宝账户(通常可能为签约账户,下称“申贷支付宝账户”)及其绑定的银行账户,您通过申贷支付宝账户申请的余额宝(如有),您的所有xxx(如有)及其他您在贷款人、贷款人的分支机
构、贷款人关联方开立的账户等。请您理解,当您对贷款人发生在本协议项下任何已经到期(包括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但仍未清偿的贷款款项时或其他违约行为时,为避免该等违约行为给您造成的不利影响,除上述您已经授权进行扣款的账户外,您授权并同意此时贷款人有权额外通过您名下除申贷支付宝账户外的所有支付宝账户(“非申贷支付宝账户”)及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及您通过非申贷支付宝账户申请的余额宝(如有)进行扣款。
6.4.3 如果您没有主动还款,为避免逾期还款给您造成不利影响,您应在每个还款日的指定时间(具体扣款时点以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展示为准)之前将应还款额足额存入您的上述自动还款相关账户,或余额宝/xxx(如有)拥有足够的份额。您的还款时间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收到还款资金的时间为准,还款金额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实际收到您的还款金额为准。
6.4.4 各自动还款途径的扣款顺位及扣款金额、扣款次数根据贷款相关服务页面自动还款的扣款规则及银行或相关支付机构的支付规则而定且可能随时变换,因此您同意自动还款的扣款顺序等以实际发生的为准。在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功能可支持的情况下,您可至贷款相关服务页面选择各扣款途径自动还款的先后顺序,扣款结果以贷款相关服务页面记录为准。
6.4.5 请您注意,自动还款功能并不免除您主动还款的义务。为了避免您不必要的损失,您同意不应仅依赖自动还款功能来履行还款义务。您应密切注意自动还款提示及结果,若出现自动还款失败或不能,您应及时发起主动还款或联系$!{lender.serviceTel}申请线下还款,避免您因未及时还款导致贷款逾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您的利率或利息优惠被取消、您被收取罚息等不利影响。
6.4.6 请您知晓,自动还款时点可能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调整。
6.4.7 若您相关扣款途径的其他扣款服务的扣款时间优先于贷款人的扣款时间,您应当通过其他途径按时还款(如主动还款),以免逾期。反之,若其他扣款服务的扣款时间晚于贷款人扣款,您同意不以此为由要求贷款人承担您的损失或返还已扣款项等.
6.4.8 逾期扣款:除非与您另有约定,您同意贷款人在您的债务逾期后,可使用自动还款功能每日持续发起扣款操作直至您的债务清偿完毕,并有权按本协议第 6.4.2 款的约定追加您的非申贷支付宝账户及其绑定的银行账户、您通过非申贷支付宝账户申请的余额宝(如有)进行扣款。
6.5 提前还款
6.5.1 主动提前还款
贷款期限届满前,在征得贷款人同意的前提下,您可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及利息。您提前还款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在分期还款的情况下,如您需在每一期还款日到期前对当期欠款提前还款,也适用前述约定。
6.5.2 特别提前还款
本协议第 6.5.2 款的第(1)款及第(2)款分别仅适用于订单贷款或第三方收款贷款(定义如下)的特定贷款情景(具体以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展示为准);如您并非在前述特定贷款情景下申请签订本协议,则该等条款不适用。为免疑义,您理解并同意如果您不是在前述特定贷款情形下申请签订本协议,但您后续在申请其他贷款时涉及该特定情形,则应当适用该次贷款所签订的相关融资文件的约定。
(1) 订单贷款相关: #if($!{prodCataLog}=="订单贷款")
鉴于您本协议项下贷款属于“订单贷款”,在贷款期限届满前,贷款人有权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
(a)交易驱动还款:自还款触发日起,若您店铺项下的交易订单因被买家确认收货从而有货款收入的,为降低您的融资成本,贷款人有权使用自动还款功能扣收该货款收入用于还款;在此情形下,您在店铺的相关账户的交易订单所对应的货款将优先用于偿还本协议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含罚息)及其他款项;及/或
(b)水位驱动还款:在贷款期限届满前的任一时点,若您店铺项下的交易订单中被贷款人认可的可用于申贷的“买家已付款”及“卖家已发货”的订单货款金额之和(下称“认可订单金额”)小于您当时的未偿贷款余额及应付利息(包括罚息)之和(下称“水位驱动欠款”),则视为您的贷款立即到期,贷款人有权使用自动还款功能扣收相当于认可订单金额与您水位驱动欠款的差额的款项。
#else无 #end
(2) 第三方收款贷款相关: #if($!{prodCataLog}=="贷款支付")
鉴于您本协议项下贷款属于第三方收款贷款,如您的交易对手方或指定第三方通过原路返回形式向您退款的,您不可撤销地同意贷款人代您收取退款资金(具体以贷款相关服务页面记录为准),并将退款资金首先用于归还该笔退款交易所对应的已发放贷款的本息。如有剩余退款资金,将退回至您的指定账户。
第三方收款贷款,是指您向贷款人申请贷款,由贷款人根据对您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的情况下,贷款人将前述贷款受托支付给您的交易对手的一种贷款,或贷款人将前述贷款受托转账给指定第三方的一种贷款。
#else无 #end
6.6 清偿顺序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您的还款资金通常按以下顺序清偿:首先用于偿还应由您承担由贷款人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如有多个贷款人垫付了费用或发生了实现债权的费用的,根据贷款人实际支出的费用按比例偿还),剩余款项按照先还息后还本、x随xx的原则偿还。贷款人有权对上述还款的清偿顺序作出调整,或变更还款方式(如调整每月偿还金额)等;如遇多笔需要归还的贷款时,您同意贷款人可自行决定您对其欠款的清偿先后顺序和金额。
7、 合作机构
7.1 为了提升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或提高服务质量,您知晓并同意,贷款人可以委托合作机构协助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的部分义务,例如:
7.1.1 委托合作机构(例如网商银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放款及扣款等操作;
7.1.2 要求合作机构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收集您的信息或对您的信息进行分析、加工和处理,用于协助贷款服务的风险控制或维护、改善贷款服务;
7.1.3 委托合作机构协助评估您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供贷款人决策参考;
7.1.4 委托合作机构提供客户服务(如客服热线接听等);及
7.1.5 当您出现对贷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未偿融资款项或发生其他违约行为时,贷款人可委托专业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合法合规的合作机构提供催收相关服务。
7.2 贷款人委托合作机构履行部分义务的,不影响贷款人根据本协议应对您承担的责任。
8、您的声明和保证
您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期间每一日均向贷款人重复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8.1 资格能力
您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必要资质或资格,也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8.2 有效授权和批准
您已获得签订并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授权以及必要的批准、许可、授权、同意、登记和/或备案,并且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保持持续完全有效。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合法、有效、对您具有约束力且可强制执行。
8.3 遵守法律
您和/或您所经营的经营实体在所有方面遵守可适用的所有法律法规。特别的,您和/或您所经营的经营实体已经按照相关法律的要求报送年度报告,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交或披露信息,并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8.4 无冲突
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没有且不会违反下列任何一项或与之冲突:
8.4.1 对您或您的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或其他文件;
8.4.2(当您为非自然人身份时)股东协议、公司/企业章程、合伙协议及其他公司/企业治理文件或组织性文件;及/或
8.4.3 任何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法院、政府机构或其他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命令或要求。
8.5 无不利事件
8.5.1 不存在对您、您的家庭成员(如适用)、您所经营的经营实体或您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的财务状况、资产、信用、声誉或其他方面具有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例如您或您所经营的经营实体在贷款人处或在合作机构或贷款人的关联方处有违法违规操作、受到电商平台的处罚、被发现存在经营异常、虚假或疑似虚假交易的、店铺相关电商平台会员资格被暂停或终止的(以电商平台认定的为准)、涉嫌违法违规或侵权、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8.5.2 您和/或您所经营的经营实体没有发生、也不存在潜在的针对其提起的、对您履行本协议产生或可能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法院诉讼、仲裁、行政程序、司法或行政机关的执行程序或类似性质的其他程序。
8.5.3 不存在您在贷款人处的账户、合作机构的账户或其他账户被司法机关冻结、划扣或账户被限权或止付等可能对您履行本协议项下还款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8.5.4 除依据本协议项下担保文件(定义如下)设置的担保权益以及取得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外,您的任何资产上不存在导致或可能导致您无法履行本协议义务的重大担保权益。
8.5.5 您和/或您所经营的经营实体没有启动或被启动任何停业、解散、清算、破产、重整、和解、整顿或类似的程序。
8.6 债权顺位
贷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对您的债权与其他债权人对您的无担保或无法定优先权的债权至少处于同一受偿顺位。
8.7 司法豁免
在任何司法程序中,您及您的资产在起诉、判决、执行、财产保全或其他程序方面不享有任何豁免权和特权。
8.8 信息披露
8.8.1 您和您所经营的经营实体提交或披露的所有信息均为真实、完整及准确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xx。
8.8.2 您提交或披露的财务报表和报告(如有)是依照所适用的会计准则制作的,公允、真实、完整并准确地反映了您在该等财务报表和报告制作之日的财务状况;并且,该等财务报表和报告没有遗漏您的任何重大负债、重大收入或重大损失。
8.8.3 您保证在贷款人要求时及时提交相关信息、证明和资料,以证实您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归还本协议项下的贷款本息。
8.8.4 如您或您所经营的经营实体的股权、控股关系、合伙关系、联营关系、实际控制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您还款能力降低的,您保证在前述变化发生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相关信息供贷款人评估相关风险。
8.9 诚信经营
您或您所经营的企业与其他方(特别是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任何虚假交易,也不 存在不诚信经营行为(例如逃避债务、偷逃税款、转移资产、套取现金、洗钱、 违反与第三人的约定、到期不履行债务而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以无真实贸易 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到银行贴现或质押,套取银行资金或授信等)。
8.10 实际资金需求
您在本协议项下的贷款金额与您已经或将要获得的其他流动资金贷款的总额不超过您的实际资金需求。
8.11 完整守约
您承诺遵守本协议及全部附件的条款约定,及贷款人依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所不时要求您需遵守的其他要求。
8.12 经营稳定
您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经营相关的稳岗人数(适用于您非为自然人的情形)以及贷款人按照相关制度、政策和内部管理需要而不时要求您提供的其他信息。此外,您也授权贷款人通过其他合法合规方式取得上述信息。
8.13 通知义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您承诺在知悉后立即通知贷款人:
8.13.1 发生任何一项违约事件或知悉任何可能导致违约事件的情形时;
8.13.2 您和/或您所经营的经营实体发生任何变化,导致您在本条项下的声明与保证中的任何一项变得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
8.13.3 发生针对您或您所经营的经营实体提起的,或者您或您所经营的经营实体针对他人提起的,标的金额达到或超过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RMB300,000.00)的任何法院诉讼、仲裁、行政程序、司法或行政机关的执行程序或类似性质的其他程序,或者潜在的上述程序;
8.13.4 发生总额达到或超过您或您所经营的经营实体净资产百分之十(10%)的关联交易,在此情况下您应在前述事项发生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以下信息: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交易项目和交易性质、交易金额和相应比例、定价政策等;
8.13.5 如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前述账户或信息、未经您允许而使用您的设备进行贷款申请或贷款、或任何其他无合法授权之情形时;及/或
8.13.6 发生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9、其他条款
9.1 签约账户
您的签约账户已经完成实名认证并设置了密码,该等签约账户和密码为您所有、控制且使用,不存在其他对该等签约账户拥有权利的主体。您承诺妥善保管及自行使用签约账户的账户名、账号(如有)、密码、及其绑定的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设备验证信息(例如设备自带的指纹、面容、声音)等信息及相关手机等设备。贷款人有权将该等签约账户通过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发出的各项与贷款相关的指令视为您亲自发出的指令,并可按照该等指令行事。
9.2 贷款管理
贷款人可随时对您使用贷款资金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您应当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用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贷款人进行检查和监督的方式例如: (1)要求您提供其使用贷款资金的有效证明资料;(2)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账户分析、凭证检验或现场调查;以及(3)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9.3 追加担保/类担保支持及/或保险
9.3.1 您同意在贷款人提出要求时或主动使用贷款相关服务页面中可选的担保或类担保支持安排(如有),向贷款人提供其所满意的如下一项或多项担保/类担保支持,具体以贷款人接受或认可的相关书面担保/类担保支持协议或文件 (如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事项承诺书、共同还款承诺书、资金支持承诺函、安慰函等,以下统称为“担保文件”)的约定为准:
(1) 保证;
(2) 抵押;
(3) 质押;及/或
(4) 其他担保/类担保安排。
9.3.2 您同意贷款人有权自行寻求担保/类担保支持及/或保险:
您同意,无论您是否已经提供任何担保/类担保支持,贷款人有权自行就您的全部或部分贷款寻求:
(1) 担保/类担保支持,例如保证、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担保内容以贷款人与担保人或类担保支持提供方(统称为“担保人”)之间签订的担保文件的约定为准;及/或
(2) 保险服务,例如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等,保险服务具体内容以贷款人与该等保险服务提供方(下称为“保险机构”)之间签订的保险协议(下称 “保险协议”)的约定为准。
您理解并同意,贷款人自行寻求担保/类担保支持及/或保险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向您发出通知,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均不影响担保/类担保支持及/或保险的成立及其效力。
9.3.3 担保人/保险机构的追偿权
(1) 您理解并同意,担保人有权因履行了担保文件项下的担保责任/类担保支持义务而对您享有催收追偿(追偿范围例如担保人代您偿付的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例如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催收费用、调查费用和公证费用等)的权利。
如果履行担保责任/类担保支持义务的担保人是贷款人根据上述约定自行寻求的担保人,担保人会自行或委托其他适格主体在该等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类担保支持义务后向您发出通知,明确担保人的信息及其履行担保责任/类担保支持义务的信息,包括代偿金额等。如有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 您理解并同意,保险机构有权因履行了保险协议项下的保险金给付义务而对您享有催收追偿(追偿范围例如保险人代您偿付的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例如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催收费用、调查费用和公证费用等)的权利。保险机构会自行或委托其他适格主体在该等保险机构履行保险金给付义务后向您发出通知,明确保险机构的信息及其赔付保险金的信息,例如保险金金额等。如保险协议或相关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9.4 贷款发放所涉事项
9.4.1 您理解并确认您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及您在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均履行完毕之前的每一日,均向贷款人就贷款发放所涉事项作出如下xx:
(1)您在本协议项下向贷款人提交的贷款发放相关材料/凭证/信息在所有实质方面均为真实、完整、准确,且没有遗漏具有或可能具有对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及
(2)您在本协议项下发起的提款依据真实、合法的经营需求。
9.4.2 您理解并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始至您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完全履行之日,一经贷款人要求,您均应立即向贷款人补充提交证明您在本协议所涉及的贷款所相关的证明性文件、材料、凭证。
10、限制事项
10.1 担保权益
除依据本协议项下担保相关协议或文件设置的担保权益外,您应当确保在您任何资产上不会设置或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您无法履行本协议义务的重大担保权益,除非事先取得了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10.2 资产处置和投资
您应当确保不会通过单笔或多笔交易或一系列交易出售、出租、出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重大资产、进行任何重大投资,从而导致您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除非事先取得了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10.3 分立和合并
您和/或您所经营的经营实体应当确保不会进行任何合并、分立、被承包经营或类似安排,从而导致您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除非事先取得了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10.4 减少注册资本
您或您所经营的经营实体应当确保不会减少其注册资本或抽逃出资,从而导致您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除非事先取得了贷款人的同意。
10.5 抵销权
您理解并同意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支付款项义务时,您均放弃行使任何抵销权,例如:您放弃对贷款人主张抵销权;您放弃对担保人因履行了担保责任而对您享有的债权主张抵销权;您放弃对保险机构因其履行了保险协议项下的保证金给付义务而对您享有的债权主张抵销权;债权转让后,您亦放弃对债权受让方主张抵销权。
11、信息处理与保护
贷款人将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的原则进行个人信息的处理,请您知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贷款人可能在下列任一情形下依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相关信息可能包括您的敏感个人信息,如果您拒绝贷款人处理敏感个人信息,贷款人可能将无法向您提供信贷融资服务):
(1) 取得您的同意;
(2) 为订立或履行您与贷款人签订的贷款融资文件所必需的;
(3) 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的,如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实名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必要信息;
(4)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5)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6)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7) 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是您自行公开的;
(8)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的个人信息,例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9) 用于维护所提供的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及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当您的个人信息处理属于前述第(2)至第(10)项情形时,贷款人可能会依据所适用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而无需再征得您的同意。
当您作为某一家或多家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营实体(合称为“经营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时,贷款人可能需要收集该等经营实体的相关经营信息,以便更全面地评估您的风险及需求,从而更好地为您的经营活动提供服务。您知晓并同意代表该等经营实体就本协议第 11 条“信息处理与保护”项下全部适用的内容和条款进行授权。涉及该等经营实体有关的其他个人信息的,您确认并承诺已在披露该等个人信息前取得相关个人就本授权书项下全部适用的内容和条款的授权。
您确认前述代表行为已经取得了充分和必要的授权,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经营实体的章程、制度、规范及组织性文件等,并且您代表相关经营实体同意本条对该等经营实体具有约束力。
11.1 信息收集
为了进行客户身份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义务等合法目的,贷款人有权基于下述场景和原因收集您的信息:
11.1.1 贷款人将收集在您申请或使用贷款过程中,您向贷款人提交的信息或新产生的信息;
11.1.2 为了对您申请贷款的准入资格进行审查,对您的身份进行识别,或贷款人履行反洗钱、贷款资金用途管理等法定职责或义务,贷款人将自行或从关联方和合作机构收集您的身份信息(例如身份证影印件、生物识别特征等)、联系方式(例如电话、地址)、支付宝账户信息及绑卡信息、身份验证信息、借还款银行账户信息、贷款资金用途相关信息等;
11.1.3 为向您提供贷款,贷款人客观、准确地评估您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和贷款额度等,以及开展逾期后的催收及诉讼流程,出于反套现、反欺诈、反电诈等风险控制目的,防范可能的风险,贷款人将会:
(1)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下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您的信用报告;向法律、监管机构许可设立的信用服务机构采集与您信用相关的信息;
(2)向贷款人的关联方及合法留存您信息的其他方查询并收集与贷款相关的必要信息,如您的姓名/名称、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及地址、您名下所有支付宝账户信息、交易信息、资产信息(如理财信息)、负债信息(如担保信息)、财税信息、经营信息、履约信息及履约能力判断信息等;
(3)向部分政府机构、司法机关及公共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积金中心、人民法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不动产管理部门等第三方权威数据源查询并收集与本协议项下贷款相关的必要信息,如您本人的身份信息(实名认证信息、学籍学历信息)、社保信息、公积金信息、涉诉信息、不动产信息、保险信息、履约信息及履约能力判断信息等;
(4)当您作为一家经营实体或某一家或多家经营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时,贷款人将会向合法留存您(适用于您作为一家经营实体的情形)或您(适用于您作为自然人的情形)及您作为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的经营实体信息的其他方(例如税务局、签约账户运营方、监管机构许可设立的信用服务机构或其他相关服务机构等)收集包括您(适用于您作为一家经营实体的情形)或您(适用于您作为自然人的情形)及您作为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的经营实体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经营信息、用电信息、进出口贸易信息、发票信息、纳税人名称、识别号、注册地址/经营地址、纳税人基本信息,以及纳税信用等级、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等与税务相关的信息;及
(5)若您作为经营者与贷款人合作的或您授权的电子商务平台或相关服务平台等产生或留存的注册信息、联系信息、账户信息(如平台账号 ID)、经营信息 (如订单金额、广告营销投入、供应链收款、账单信息)、商品/服务交易信息 (如商品类目、物流信息、退换货信息、服务评价信息)、履约信息及履约能力判断信息(如店铺违约、客诉纠纷信息)、分析信息(如账户安全判断、交易真实性判断)、与平台的合作内容(如您作为买家的等级信息、商家活动报名情况、对账及分账信息)等经营相关信息,您理解贷款人将向上述其他合法留存您信息的其他方查询并收集前述信息,以便综合评估您的资信状况,及基于特定场景评估并向您发放额外金融权益。例如:您天猫/淘宝店铺的经营时长、订单信息、为第三方收款贷款等目的所调取的交易应付账款(账单)信息。
11.1.4 为了取得与您的联系、降低您的违约成本,贷款人将收集(a)您在贷款人及其合作方留存的、或服务顾问合法持有的其他联系方式(如您本人使用服务留存、进行客服沟通留存、公开渠道留存或开展其他业务时留存的联系方式等);(b)您主动提供的联系人的信息。在提交其他个人信息(如联系人信息)前,请您确保已向相关个人进行必要的告知(如信息范围、用途),并获得了相关个人的同意。及
11.1.5 贷款人将向您同意的其他来源收集与本协议项下贷款相关的必要信息。
11.2 信息使用
为完整地向您提供服务以及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请您理解贷款人可能会将您的信息用于如下用途:
11.2.1 为保护您的资金使用及贷款的安全,校验您本人提交或贷款人通过合法渠道采集的信息的准确性,对您的身份及其他必要信息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商业机构、第三方权威数据源等进行识别、验证等;
11.2.2 为提供适合您的服务,为您提供服务状态通知及查询服务,并持续维护、改善这些服务,对您的信息进行分析、加工和处理;
11.2.3 为合理评估您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防控风险,对您的信息进行分析、加工和处理;
11.2.4 为使您知晓贷款的情况或向您推荐更优质的服务,自行或与关联方、其他方合作,通过页面、电子邮件、网络客户端消息提示或推送、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向您发送或提示服务通知、权益通知。为了服务体验,贷款人可能还会自行、委托或联合合作机构向您推荐您可能感兴趣的相关营销活动、商业性电子信息或广告,贷款人亦提供有效的退订途径:如您不希望接收前述信息,您可以随时根据本协议提供的客服电话要求退订或在您收到营销信息后按照信息提示的方式退订;
11.2.5 为预防或阻止违法、违规的活动,如识别或阻止贷款资金违规使用、打击欺诈、洗钱、套现、刷单、恐怖融资、逃税、电诈等;
11.2.6 为了维护您或贷款人的合法权益(例如预防或阻止非法或危及您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或者为了解决贷款人与您之间的争议;
11.2.7 当您对贷款人发生在相关贷款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已经到期(包括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但仍未清偿的融资款项,且贷款人经合理努力仍无法通过您签约账户绑定手机号与您取得联络时,为了尽快避免或者降低逾期或违约给您造成的不利后果,贷款人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联络您本人或相关人员,以便通知您及时履约:(1)通过您留存在贷款人和/或其关联方的其他联系方式联络您;(2)通过其他合法途径与您取得联系;(3)联系您主动提供的联系人;(4)联系您的担保人、共同还款人、代偿人。当非您本人接听电话时,贷款人将在接听人自愿的前提下,询问您的联系方式,并请其及时告知您与我们进行联系;若接听人或您本人的其他相关人员主动联系贷款人愿意代为还款的,则将向其告知您本人的借款情况,以便其为您本人还款;
11.2.8 贷款人还会自行、委托或联合合作机构采取脱敏、去标识化/匿名化等方式对您的信息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加工,以便为您提供更加准确、个性、流畅及便捷的服务,或帮助贷款人评估、改善或设计产品、服务及运营活动、进行财务对账等;及
11.2.9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其他经您另行明确同意的用途。
11.3 信息共享
贷款人承诺会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严格保护您的信息,不会为满足与贷款无关的第三方的营销目的而向其披露您的信息,贷款人可能会在下列情况下将必要的信息与第三方共享,此类共享一般是基于法律法规要求或为了履行贷款相关文件所必需。当您在贷款人侧有不良记录时,信息共享可能导致您承担不
利后果(例如您在第三方的信用评价降低、您的服务资格受到限制等),请您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11.3.1 当贷款人对外进行债权转让时,贷款人与受让人之间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基于贷款需要对您的信息进行共享;
11.3.2 为了履行监管要求或敦促您履约,如实反馈您在使用贷款时的记录,您同意将您提供的或履约中产生的相关必要信息(例如不良信息)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监管机构许可设立的信用服务机构等行业自律组织或其他合法有权机构(如行政、税务部门);
11.3.3 当贷款人需要通过关联方或合作机构为您提供贷款、客户服务、辅助核身服务或评估您的履约能力的(如与关联方或合作机构共同核验您本人的身份,评估您的授信风险、进行信贷融资业务管理、通过前述主体展示您的额度或通过前述主体为您提供客户咨询、与贷款相关的周边服务等),贷款人会将您的必要信息(如身份信息、联系信息、履约信息和履约能力及意愿判断信息等)共享至前述主体。在服务过程中,如您使用了刷脸验证服务,则刷脸验证服务提供方会将该次刷脸验证的相关信息共享给对应的贷款人用于核验您的身份,贷款人承诺会要求前述主体对您的信息进行相应的保护;
11.3.4 为了贷款人向您提供贷款服务、协助担保人为您提供担保(如有)或保险机构提供相关保险(如有),贷款人需要向担保人(如有)或保险机构(如有)提供您本人的相关信息,例如个人身份信息、银行账号信息、企业/工商登记信息 (包括法定代表人信息)、交易信息、履约信息、履约能力判断信息和关联的银行卡信息及其他必要信息等;
11.3.5 某些情况下,只有共享您的信息给关联方、合作机构、担保人(如有)、保险机构(如有)等,才能核实您的身份、评估您的资信、向您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方便担保人(如有)提供担保并依法向您追偿、方便保险机构(如有)提供保险服务并依法向您追偿、处理与您相关的争议、或维护您和/或贷款人的合法权益的。例如,若您为非自然人身份或您作为某一家或多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贷款人将共享前述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必要信息(例如企业名称)给监管机构许可设立的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他方,用于收集前述企业的信用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
11.3.6 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便于您及时了解您的贷款、负债、产品和服务等信息相关情况,贷款人将向蚂蚁星河和/或蚂蚁星河关联方共享您的相关信息,以便贷款人和蚂蚁星河和/或蚂蚁星河关联方通过其关联方和/或合作机构运营的客户端网页(例如支付宝客户端、蚂蚁财富客户端、和/或天猫、淘宝等与蚂蚁星河有合作的平台等)及信息渠道向您展示服务信息以及发送提醒通知;
11.3.7 若贷款人的关联方或其他方根据其与您的约定可以获取您的相关信息 (如履约情况等),贷款人将依据您同意的范围向关联方或其他方提供该等信息;
您明确知悉,当您使用贷款产生不良记录时,前述信息共享可能会影响您使用相关的产品或服务;
11.3.8 为了满足贷款人、行政机关、担保人、保险机构或催收机构等合作机构的服务评估、账务核实、政府汇报、审计等需求,贷款人将向前述各方共享其实现前述需求所需的必要信息(例如您本人的身份信息、联系信息、贷款、逾期、授信信息等);及
11.3.9 因监管检查、行政和司法机关根据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要求。
11.4 委托处理
为了提升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或提高服务质量,贷款人可能需要委托合作机构(也称“受托机构”)协助完成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服务或职责,例如:
11.4.1 委托受托机构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收集您的信息或对您的信息进行分析、加工和处理,用于协助贷款的风险控制或维护、改善贷款;
11.4.2 委托受托机构评估您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供贷款人决策参考;
11.4.3 委托受托机构提供客户相关服务(如客服热线接听、调研、问询等);及
11.4.4 当您对贷款人发生在相关贷款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已经到期(包括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但仍未清偿的融资款项或其他违约行为时,贷款人可能会安排合作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合法合规的机构提供催收相关服务。
为此,贷款人将在与贷款服务相关的必要范围内委托受托机构处理您的部分信息。贷款人将要求受托机构同样遵守严格的保密义务及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禁止其将这些信息超范围使用、共享,贷款人对您的信息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委托处理结束后贷款人会要求受托机构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贷款人将贷款债权及相关附属权利转让给受让方后,或就您使用贷款负有担保或类担保支持义务的担保人和/或保险金给付义务的保险机构完成了相关付款义务后,贷款人亦可能会作为受让方及该等担保人或保险机构的受托机构协助完成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服务或职责,对此本条关于委托处理模式下信息提供的内容经必要的调整后亦将适用于作为新贷款人的受让方以及作为受托机构的贷款人,您知晓并同意该等安排。
11.5 数据上链
请您知悉,贷款人将自行或委托蚂蚁星河和/或蚂蚁星河关联方使用区块链技术辅助实现贷款所需的签约及存证等功能,为此:蚂蚁星河和/或蚂蚁星河关联方将按区块链服务系统规则,将记录在贷款相关服务页面上与贷款有关的全部或部分信息(其中,必然也包含您的身份信息、贷款申请记录等)上传到区块链服务系统中(此过程简称为“上链”),蚂蚁星河和/或蚂蚁星河关联方可在
贷款人、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和/或该等有权机关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要求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要求及协议约定向其开放查询和/或取证权限。
11.6 信息留存
11.6.1 贷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如部分服务涉及跨境业务,贷款人需要向境外机构传输境内收集的相关个人信息,贷款人会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向您说明个人信息出境的目的以及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并通过签订协议、现场核查等有效措施,要求境外机构为所获得的您的个人信息保密。
11.6.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论业务审批是否通过,贷款人将保存您的前述信息,直至您在本协议和相关贷款融资文件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终止或法律法规要求的更长期限,以便监管机关等查询或备案。如果前述保存期限届满贷款人将删除您的个人信息;当删除从技术上难以实现时,贷款人将会对您的个人信息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11.7 信息保护及隐私权政策
除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对您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予以保护外;在收集、使用、分享您的信息时,贷款人将按照其发布的隐私权政策或与您签订的其他条款(如有)的要求严格保护您的信息。请您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条款;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贷款人。
11.8 信息主体权利响应
您可通过贷款相关服务页面,查看您的借款详情及已签订协议情况。
如您对上述信息处理与保护条款存在任何疑问,或对于您的个人信息处理存在任何投诉、意见,请通过客服热线联系贷款人,客服部门将会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部门及时答复您。为保障您的信息安全,贷款人需要先验证您的身份和凭证资料。贷款人已经建立客户投诉管理机制,包括跟踪流程。一般来说,贷款人将在验证通过后的三(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特殊情形下最长将在不超过十五(15)个工作日或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尽管有上述约定,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在以下情形中,贷款人可能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1.8.1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11.8.2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11.8.3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11.8.4 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11.8.5 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12、违约及其违约处理
12.1 违约事件
请您知晓,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您将构成违约:
12.1.1 您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其他应付款项的;
12.1.2 您未按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的;
12.1.3 您使用贷款资金从事违法违规的交易,如洗钱、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以及监管机构、司法机构、贷款人认为不得使用贷款资金进行的其他交易等;
12.1.4 您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信息、资料或作出虚假承诺或您拒绝向贷款人提供其监督检查所需的必要材料,或通过其他违法违规方式获得贷款;
12.1.5 您被发现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资产,或存在其他未履行的到期债务,可能影响您在本协议项下偿债能力的;
12.1.6 您的支付宝账户或其他账户(如绑定的其他银行账户、网商银行账户、余额宝、余利宝)被限权或止付而可能对您履行本协议项下还款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
12.1.7 您从事可能侵害贷款人或合作机构系统、资料之行为;
12.1.8(如适用)担保人或您未履行担保文件项下任何义务或违反担保文件项下任何约定的;
12.1.9 您违反贷款人或贷款人关联方与您之间的约定、违反与其他贷款人的约定、您对其他第三方所负债务或违约责任可能影响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或您可能发生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情形;及
12.1.10 您违反本协议及其他贷款融资文件的任意约定从而影响您履行本协议及其他任何贷款融资文件项下义务的。
12.2 违约救济措施
如出现前述违约事件的,贷款人有权采取如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12.2.1 要求您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12.2.2 撤销或终止向您提供与本协议项下贷款相关优惠或权益(例如利息减免、利息折扣、延期还款及其他权益等);
12.2.3 停止依据本协议或您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协议向您发放任何贷款;
12.2.4 自主决定本协议、以及您与贷款人之间其他协议项下您未偿还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并要求您提前全部或部分清偿;
12.2.5 自主决定调整本协议项下的贷款支付方式,调整本协议项下的利率等措施;
12.2.6 要求担保人或您履行担保文件项下的义务,或由贷款人自行处置贷款人在担保文件项下的担保权益,如:
(1)按贷款人认为合适的方式处分抵押/质押财产(如有);及/或 (2)要求保证人(如有)代为偿还您应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债务。
12.2.7 要求保险机构履行保险协议项下的保险金给付义务;
12.2.8 通知签约账户的运营方(例如支付宝)、贷款人的分支机构、贷款人的关联方、合作机构及其关联方依据其相关协议或规则对您的相关账户权限和/或功能进行限制,例如止付部分或全部账户余额、停止向您提供支付、转账、提现等服务;
12.2.9 对您的一个或多个签约账户或关联账户服务权限(如有)采取限制措施,例如冻结全部或部分资金、停止向您提供取款、转账、支付等服务;
12.2.10 通知合作机构或贷款人的关联方依据其相关规则对您注册的电商平台账户或会员账户采取关闭店铺、限制营销、账户限权或关闭等处理措施;
12.2.11 若您在贷款人、贷款人的分支机构、贷款人的关联方、合作机构及其关联方处有任何应收或留存款项,您同意并授权贷款人自行或委托其他适格主体(如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商银行)通过前述公司自前述款项中扣收相应金额用以偿还您在本协议项下的欠款,例如,扣收您在支付宝账户 (包括申贷支付宝账户及非申贷支付宝账户)余额、余额宝(如有)、余利宝(如有)、网商银行账户、您通过支付宝账户或网商银行账户绑定的其他银行账户 (如有)或您在网商银行和关联方开立的账户的资金(包括保证金等),前述公司以及支付宝、网商银行不需要另行取得您的授权;如果涉及货币兑换的,贷款
人有权按照其自行确定的汇率进行货币兑换,用以偿还您在本协议项下的欠款;
12.2.12 如果您在您的供应商或服务提供商处留有未发货预付款、返利及保证金等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您授权贷款人、供应商或服务商根据其之间的相关约定对您的上述财产采取锁定、限制、留存以及依贷款人指令直接扣划至指定账户等措施;
12.2.13 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要求您落实或增加有效的担保/类担保支持;
12.2.14 贷款人根据法律法规允许或本协议约定以合法手段追偿贷款(例如委托债务催讨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第三方机构代为追讨,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及
12.2.15 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例如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催收费用、调查费用和公证费用等,由您承担。
13、责任约定
13.1 您理解并同意,因下列原因导致贷款人无法正常提供服务或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如服务中断、延迟或系统障碍)的,贷款人均免于承担相应责任,但会尽合理努力积极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13.1.1 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及签约账户相关系统维护或升级;
13.1.2 因贷款人无法预测、无法控制且采取相应措施亦不能事先预防的情况,如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系统或设备的超预期或超可控的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电信设备故障、第三方银行原因、第三方服务的超预期或超可控的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导致的;
13.1.3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骚乱、疫情、突发公共事件、政变、罢工或类似事件、恐怖袭击及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导致的;
13.1.4 您使用的通信线路或供电线路故障;
13.1.5 您操作不当或通过非授权或非贷款人认可的方式使用贷款服务或发出指令的;及
13.1.6 发生其他贷款人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无法避免的情形。
13.2 本协议有效期内,因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变更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指引、通知、政策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贷款人不能继续为您服务的,不视为违约,贷款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变更协议内容、暂停履行或终止本协议、提前收回贷款或停止继续向您提供贷款等措施。
13.3 您理解并同意本协议所涉服务有赖于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及其所依托的系统的准确运行及操作,若出现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引发了展示错误、您或贷款人不当获利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以自行或通过其他适格主体采取更正差错、扣划款项、暂停服务等适当纠正措施。
13.4 您理解并同意,在自动还款功能项下,鉴于贷款人无法预期各自动还款途径可能发生的情况,除非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或贷款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之外,贷款人对自动还款功能所可能给您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13.5 您理解并同意,您应当自行承担由于您的过错或者不可归责于贷款人的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例如,贷款发放后如因收款行原因导致迟延到账,您提供的签约账户和/或收款账户信息有误或受限,您擅自将您的手机等设备给他人使用、或您未能妥善保管账号密码等)。
13.6 就您依据本协议向贷款人发出的请求或指令,贷款人会在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审核与处理,但请您理解,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除法律明确规定外,您需要自行承担该等合理期限内所产生的损失。
14、指派机构、纠纷的处理及投诉途径
为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在合法合规及权限范围内,贷款人可能指派其下属机构经办本协议项下业务(如向您发放贷款、对您进行贷后管理、提起诉讼、执行申请等),对此您表示理解并同意。
如果您对本协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通过$!{lender.serviceTel}或贷款相 关服务页面提供的贷款人的联络方式联系贷款人,贷款人将给予您必要的帮助。
15、独立性
15.1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
15.2 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也不影响其他贷款人(如有)行使该权利或其他任何权利。
16、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为避免疑义,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借款人所在地或贷款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支付令。在此基础上,为减轻双方争议解决成本,加快争议解决的效率,争议标的额(包括本金、利息/分期付款手续费、罚息及其他违约金等)超过受理法院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50%)但在二(2)倍以下的,各方均同意司法机关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以及采用在线诉讼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支付令、诉前调解、在线庭审、异步在线审理等) 解决争议。在争议处理期间, 本协议仍须继续履行。
17、协议的变更、终止和权利义务的转让
17.1 协议的变更
17.1.1 为了不断改进服务质量,贷款人(自行或委托其他适格主体)将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适时优化或修改本协议条款,但相关修改不会恶意加重您的责任或限制您的权利。一旦协议条款变更,贷款人将按本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通知您。除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另有强制性规定外,经修订的内容生效时间以通知载明日期为准。若您无法同意修改本协议,则请停止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尽管有前述约定,您亦可通过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协议变更。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本协议签订或变更后将取代贷款人与您就本协议项下服务于先前达成的协议或约定(如有)。
17.1.2 如本协议中有明显笔误的,双方均应本着善意和诚信原则进行解释和处理。
17.1.3 本协议内容不可手写修改,如有则修改的内容无效。
17.2 协议的终止
17.2.1 您理解并同意,为保护贷款人的资金安全,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贷款人另行同意外,您无法要求单方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17.2.2 贷款人可能因风险控制、政策变化、终止与合作机构的合作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相关情形等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为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和/或终止本协议。
17.2.3 如您存在违约情形,或合作机构通知贷款人您违反了与合作机构的相关文件或合作机构不再向您提供服务,贷款人除有权采取违约救济措施之外,亦可终止本协议。
17.2.4 当您根据本协议之约定结清所有贷款(清偿本协议项下所有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时,本协议终止。
17.2.5 如出现本协议约定的其他终止协议的情形,本协议终止。
17.2.6 如本协议需要终止,则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本协议终止并不损害贷款人根据本协议享有的债权,亦不损害贷款人根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享有的救济措施。
17.3 协议权利义务的转让
17.3.1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避免额外负债或影响信用,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7.3.2 在不对您使用贷款造成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贷款人有权将本协议 (以及与此有关的担保文件及保险协议(如有))项下贷款人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
/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而无需另行通知或另行征得您的同意。本协议全部权
利义务转让后,若无相反约定,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争议,任意一方有权向债权受让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小额诉讼程序,支付令申请等)。
17.4 继续有效
您了解,即使本协议终止,但本协议第 12 条、第 16 条、第 18 条及第 21 条规定的事项将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18、通知及法律文书的送达
18.1 通知
18.1.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为了便于及时与您联系,您在变更您留存的联系方式等信息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如您未及时告知的,贷款人将按照您留存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向您发送通知。
18.1.2 贷款人发送给您的书面通知,以邮寄送达的,在向您在贷款相关服务页面中填写的通讯地址或在贷款人的关联方、合作机构网站填写的通讯地址、收货地址或您住所地寄出书面通知超过一定合理期限后即视为送达。书面通知的形式例如贷款人采用在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公告、手机短信及委托合作机构根据其与您签订的协议发出通知等电子方式,在采用电子方式进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发送当日即视为送达。
18.1.3 请您理解,贷款人就提供贷款服务相关事宜向您发送的服务通知均为贷款人提供的辅助服务;因此,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当贷款相关服务页面记录内容与其他通知内容存在冲突的,以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展示为准。例如,在您的贷款情况发生变动时,贷款人可能向您发送手机短信通知,但您的具体贷款情况仍应以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展示为准。
18.2 法律文书的送达
您同意司法机关按照本协议附件 3《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的约定向您送达法律文书。
19、协议的组成
19.1 规则文件将与本协议(包括正文条款及附件)共同组成贷款人与您之间就本协议项下服务的完整约定。若规则文件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以规则文件为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贷款人(自行或通过其他适格主体)将根据业务实际适时修改规则文件,请您及时关注和了解。若您无法同意修改后的规则文件,则请停止使用贷款服务。本协议任一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
19.2 本协议附件清单如下:
19.2.1 附件一《授权书-网商银行》
19.2.2 附件二《授权书-支付宝》
19.2.3 附件三《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20、术语定义
20.1 贷款相关服务页面:本协议中指您申请本协议项下贷款服务所使用的用于提供融资服务的网站或软件客户端,例如 alipay.com,支付宝客户端、贷款人系统或平台等所展示的页面。由于技术限制、运营需要等原因,您理解各页面功能可能有所差异。
20.2 贷款融资文件:指您为使用贷款服务而与贷款人签订的具体协议及您向贷款人出具/提供的具体文件,至少应包括本协议、担保文件、您向贷款人出具的信用信息查询及报告授权书、你向贷款人出具的信息处理及保护授权书等。
20.3 规则文件:在您使用贷款服务的过程中,贷款人不时通过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发布的相关具体页面说明、指引、账单等,该等文件统称为规则文件。
20.4 有权签字人:指根据法律法规或根据相关主体内部章程或其他组织性文件的规定而经适当授权,有权代表该等主体签订本协议及贷款相关协议的该等主体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者(依据特定情况分别适用)或者根据规则文件可作为本协议及贷款相关协议的有权签字人的人员,为免疑义,本协议项下的有权签字人不包括前述提及的范围之外的其他经该等主体内部授权的有权签字人。
20.5 合作机构:是指与贷款人合作,为您提供与贷款相关的服务的相关机构。
20.6 签约账户:是指您用于登陆贷款相关服务页面的账户,该等账户是获得支付宝身份验证的支付宝账户或以您的名义所使用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及贷款人要求的账户,具体以贷款人记录的实际签约的账户类型为准。
20.7 店铺:本协议中指您在签订本协议的签约账户所关联的合作电商平台或其关联方的以本人真实身份作为经营者所开立的网上店铺(以相关电商平台及关联方系统记录为准)。
20.8 关联方:就蚂蚁星河而言,其关联方指阿里巴巴集团和蚂蚁集团旗下任一公司;就蚂蚁星河以外的其他方而言,以其公布的信息为准。
20.9 担保人:指为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提供担保或类担保支持的人。
20.10 重大不利影响:指您或您所经营的企业的法律地位、资产状况、财务状况或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并且依照贷款人的合理判断,该等变化已经或将要对您完全履行其在任何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且不利的影响。
20.11 网商银行:指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 蚂蚁星河:指蚂蚁星河(重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1、解释规则
在本协议中:
21.1 目录及标题仅为阅读方便的目的,在解释协议条款时可以忽略。
21.2“资产”应当被理解为包括所有目前和将来的、有形或无形的资产、财产、收入、收益、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各种权益。
21.3“您”、“人”或“人士”(例如“借款人”中的“人”)应当被理解为包括任何自然人、公司、合伙、企业或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法律实体。
21.4 本协议所涉时间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北京时间。
21.5 任何人的“停业”、“解散”、“清算”、“破产”、“重整”、“和解”或“整顿”应当被理解为包括依照其成立地的或业务经营地的法律进行的任何相同或类似的法律程序,进入该等法律程序包括其自己通过决议或任何其他人申请开始该等法律程序。
21.6 当您为个人时,“您所经营的经营实体”应当被理解为您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您作为投资人的个人独资企业、您作为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您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及其他您负有经营义务的企业;当您为企业时,“您所经营的经营实体”应当被理解为您的控股子公司、您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及其他您负有经营义务的企业。
————————贷款协议正文结束——————附件一:授权书-网商银行
鉴于本人将向$!lender.name (即“贷款人”)申请贷款融资服务(下称“贷款”),为便于贷款人同意本人的贷款申请,本人现授权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网商银行”)以下事项:
1. 将本人向网商银行提供的与贷款相关的必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银行账号信息,贷款相关信息等提供给贷款人;特别地,在本人为非自然人的情况下,本人确认并承诺如前述信息包括了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实际经营者的个人信息,本人已取得该等信息主体就上述信息的收集、使用、传输等事宜的同意和授权;
2. 将本人所有网商银行账户使用状况和账户信息随时通知贷款人,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退款、交易纠纷、账户余额等;
3. 按照贷款人的指令或授权,自行或指令其他适格主体从本人任何一个或几个网商银行账户及关联的银行账户、本人在贷款相关服务页面添加的银行账户
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已冻结的各类保证金)中优先扣划应还款项,直接或通过网商银行系统支付至贷款人指定账户用于偿还贷款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如有);
4. 按照贷款人的指令或授权,对本人任何一个或几个网商银行账户权限进行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止付部分或全部账户余额,对本人/网商银行账户采取停止支付、提现等限制措施以及停止为本人提供全部或部分网商银行服务;
5. 按照贷款人的指令或授权,代扣从“余额宝”、“余利宝”服务中被贷款人指令转让和赎回的资金用于本人履行贷款相关协议项下的义务(如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且该等授权不受本人是否与网商银行签订相关代扣协议的影响;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6. 本人同意,本人在清偿贷款人在贷款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包含罚息)前若申请变更、注销本人任何一个网商银行账户,均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除另有约定的情形外,当本人完成授权后将无法对授权内容进行变更或撤销操作,本人理解并接受。
附件二:《授权书-支付宝》
鉴于本人将向$!lender.name (即“贷款人”)申请贷款融资服务(下称“贷款”),为便于贷款人同意本人的贷款申请,本人现授权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支付宝公司”)以下事项::
1. 将本人向支付宝公司提供的与贷款有关的必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及核身信息,银行账号信息,交易信息等提供给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网商银行”)、蚂蚁星河(重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蚂蚁星河”)及贷款人;特别地,在本人为非自然人的情况下,本人确认并承诺如前述信息包括了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实际经营者的个人信息,本人已取得该等信息主体就上述信息的收集、使用、传输等事宜的同意和授权。
2. 按照贷款人的指令或授权,自本人任何一个或几个支付宝账户、支付宝账户绑定的快捷支付银行卡和银行账户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已冻结/止付的各类保证金)中优先扣划相应款项用于偿还贷款项下贷款本息;按照贷款人的指令或授权,发起余利宝、余额宝转让或赎回,并将所涉款项直接或通过网商银行系统支付至贷款人指定账户直至贷款项下本人的应付款项清偿完毕。本人签订本授权书即表明本人同意该等授权付款,关于授权付款的具体条款请参见支付宝公司的《付款授权服务协议》(包括其不时的修订及补充)。
3. 按照贷款人的指令或授权,对本人任何一个或几个支付宝账户权限进行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止付部分或全部账户余额、对本人支付宝账户采取停止支付、提现等限制措施以及停止为本人提供全部或部分支付宝服务;
4. 本人承诺,本人在清偿贷款人全部贷款本息前,不会申请变更、注销本人任何一个支付宝账户。
除另有约定的情形外,当本人完成授权后将无法对授权内容进行变更或撤销操作,本人理解并接受。
附件三:《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1. 本人同意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在线订立贷款协议,对于因协议争议引起的任何纠纷,本人声明司法机关(例如人民法院)可以向本人签约账户绑定的手机发送短信或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到本人住所地的方式向本人送达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在内的各类法律文书及相关文件。
2. 本人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为用于确认本协议的签约账户绑定的任一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或贷款相关服务页面留存的本人的任一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司法机关以前述任一码址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
3. 本人指定邮寄地址为本人的身份证地址/注册地址。
4. 本人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本人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5. 本人确认的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例如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含支付令送达)。
6. 督促程序中,若本人任意提出异议进而使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在法院最终判决本人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如律师费、支付令申请费和诉讼费等),均由本人承担。本人承诺在贷款相关服务页面及第三方合作机构银行账户中留存的本人上述送达地址真实、准确,若本人上述送达地址有变更,本人应当及时告知贷款人和/或司法机关变更后的送达地址,若本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真实、不准确,或未及时向贷款人和/或司法机关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司法机关向本人发送的法律文书未被实际接收的,司法机关以前述任一送达地址发出法律文书均视为送达,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
7. 本人已阅读本确认书所有条款,并保证上述送达地址是真实、准确、有效的;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本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