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一般职业责任保险(索赔发生制版)
产品说明书
(2024 年 03 月 01 日版)
一、 产品概述
(一)产品名称/简称
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一般职业责任保险(索赔发生制版)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
企事业单位均可作为本产品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三)缴费方式
一次交清
二、 产品所使用条款的审批或者备案名称
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一般职业责任保险(索赔发生制版)
三、 产品保障范围
保险人同意给付或代被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因提供专业服 务,应负民事赔偿责任的损失,其系于保险期间内,首次对被
保险人提出,且于保险期间或任何适用的延长报告期或附加报告期内,通知保险人的任何索赔。
其他相关承保范围,请参具体条款内容。
四、 保险期间
具体以保单明细表上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五、 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条款
本保险单不应承保由下列情形,所产生或以任何形式与之相关联的索赔:
1. 石棉
1) 任何形式或数量的石棉、石棉纤维或石棉衍生物。
2. 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除非:
i)在履行专业服务过程中,因实际或被指称未达法律要求的照管义务、注意义务和专业技能所引起的;
ii)仅因实际或所指称由本保险单承保的诽谤或中伤所引起
的。
在涉及财产损失的情况下,本除外条款不适用于文件丢失的承保范围。
3.商业和财务风险
a) 未能取得或维持无论因任何与工作或服务相关的原因,所需给付的任何资金;或
b) 对所提供的专业服务成本,未能作出准确的预估;或
c) 被保险人对于与利润或资本报酬率相关,所做的不正确、不恰当或误导性xx或估算;或
d) 取得、持有或提供与任何债券、担保或保险相关的建议;或
e) 使用或维修任何房地产或个人财产,或房地产或个人财产的所有权、租赁、占有租赁、维护或运营;或
f) 被保险人丧失清偿能力、破产、清算或官方管理,或者被保险人产生或担保的任何交易债务;或
g) 侵犯专利或商业秘密;或
h) 退还专业服务费用;或
i) 担保、保证或债券;或
j) 被保险人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而承担的任何责任,但在没有该合同或协议的情况下,被保险人仍应承担该责任的,不在此限。
4. 刑事起诉
任何刑事起诉。
5. 工艺或物料的缺陷
(a) 任何制造、安装或供给活动,工艺缺陷或物料使用上的缺陷或瑕疵,除非系因提供专业服务,而直接导致的;或
(b) 与任何产品、货物或物料相关的召回成本。
6. 欺诈和不诚实
直接或间接基于、归因于或由于任何被保险人,或其咨询机 构、分包商或代理人的实际或声称的不诚实、欺诈、刑事或恶意作为或疏漏,或任何故意行为、违反任何法令、法律或法 规、合同或义务,或任何该等人士不计后果承认或声称承认的任何作为或疏漏。
7.管理责任
被保险人所为或声称所为的任何作为、错误或疏漏,系与被保险人担任任何实体、公司或信托公司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信托人的义务相关。
8. 核能、战争和恐怖主义
(a) 从任何核燃料辐射所产生的电离辐射或污染,或任何核燃料燃烧所产生的任何核废料;或
(b) 战争、入侵、外敌行动、敌对或军事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内战、兵变、民众暴乱、军事叛乱、戒严、暴乱、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财产被政府或地方当局没收、国有化、征用或损坏,或在任何政府或地方当局控制之
下; 或
(c) 任何已实际或威胁采取的恐怖主义,或为控制、组织或禁止恐怖主义,而采取或企图采取的任何行动。
9. 对雇员的义务
在雇佣过程中基于或可归因于,对任何雇员的任何义务。
10. 历史或未决事项
(a)在起保日期前,向被保险人提出、威胁或暗示的任何索赔或调查;或
(b) 在任何前保单项下,已经或应该已合理给予书面通知的任何事实或情形;或
(c)任何事实或情形被保险人在起保日前首次知悉,且被保险人已知悉或在合理情况下应当已知悉,其有可能导致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或
(d) 在追溯日前承认或声称承认的任何作为、错误或疏
漏、系统性作为、错误或疏漏。
11. 污染
任何污染物的存在、排放、扩散、释放或逃逸,或任何污染物的清除、治理或清理费用。
12. 关联实体
由关联实体或其代表导致的索赔。
13. 制裁
如果承保、支付任何赔偿或给付任何保险金,将使保险人面临任何联合国决议项下的制裁、禁令或限制,或应适用于该保险人的任何司法管辖区之贸易或经济制裁制度、法律或法规
时,则该保险人不得视为提供保险保障,且该保险人无须承担该保险项下支付该赔偿或给付该保险金的责任。
其他责任免除请参具体条款内容。
六、 保单预期利益
本产品不涉及保单预期利益。
七、 其他
具体条款内容可参阅: